学习啦 > 论文大全 > 毕业论文 > 财政税收 > 税务研讨 >

关于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思考范文

时间: 孙新娟1 分享

  税收是国家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是国家主要的收入方式,国家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有利于税收平衡发展。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的关于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范文:《试论如何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的确立,实现了由管户向管事的转变,使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更加明确。但由于税收管理员落实不到位等种种原因,税务机关相当一部分人员不能主动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去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经常性、专项性的税源户调查,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涉税信息缺乏及时准确的掌握。税源监控措施十分有限,税收征管基础非常薄弱。管户不清、税源不明、无证经营、虚假歇业、“空壳户”的大量存在,使漏征漏管户大量出现,税收流失的问题相当普遍。

  加强税源管理需要在机制上、制度上解决好税源控管的弱化问题。为此,税务部门必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配合,促进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解决实际管理工作中许多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办理税务登记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致工商登记的户数远远大于税务登记户数的弊病,需要税务机关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配合,即税务机关要定期或根据需要从工商管理部门了解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以核实纳税人是否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纳税人有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没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另外,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此项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在这次新《征管法》中也已有明确的规定,督促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成效如何,关键在税务部门。一些地方推行“工商税务联合发证”的办法,效果不错,值得借鉴。

  二、按照分类管理原则,解决好税源管理初始环节的薄弱问题。

  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针对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后,在税源管理上出现的“管户”与“管事”、“管税”相脱节等管理环节薄弱问题,不少基层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经营规模和类型的不同,在“申报纳税、查管分离”的前提下,推行管理员、联络员和驻厂员等“划片监管”、“驻厂管理”等直接深入纳税户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加强管理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另外,不少税务机关在“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之下,按照“属地原则”在基层再设专司税源户管理的机构,以切实加强税源管理的做法,事实上也是一种分类管理的形式。税务部门必须切实抓好分类管理,以加大对税源管理的力度,把弱化的管理再强化起来。

  三、加强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

  税源管理责任到人,谁管理,谁负责到底。为加强对失踪户、漏征、漏管户的控管、打击和清理,基层税务部门可专门设置由三人左右组成的清查小组实施该项工作。同时为确保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必须强化目标考核制度,建立一套严密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包括:(1)税务登记准确率(包括漏管户考核率);(2)纳税申报率;(3)征期入库率;(4)催收催报率;(5)发票核查率;(6)稽查处罚率;(7)强制执行率;(8)举报案件查结率;(9)查补入库率;(10)撤消(复议)率。对考核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对不达标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对税源户的稽查力度

  转变观念,树立大稽查意识,将对税源户的稽查纳入日常稽查范围,把工作做在平时。坚持管税与管票结合,通过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为稽查提供监控依据。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连续三个月未申报,又确实难以查找的非正常户进行重点稽查。同时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打击力度,对漏征、漏管户,一经查处,都必须进行补税和罚款;对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惩处,绝不能以补代罚或以罚代刑,严控税源流失。

  五、建立税源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协税、护税网络。

  在税务机关内部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有关部门计算机联网,实现税源户信息资源的共享。在实际工作中,应加强与工商、银行、公检法、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及国、地税之间、部门内部门的合作,对具体内容和要求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对作为和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硬性的要求。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对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该公告的要公告,该曝光的要曝光,并鼓励广大公民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对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人人喊打,使其无藏身之地的声势,为税务机关开展清理漏征、漏管工作赢得社会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抓好纳税申报管理,提高申报效率和质量。

  加强纳税申报工作,首先要简化纳税申报手续。要采取各种纳税申报方式,即要充分发挥计算机的功能,开辟利用电话申报、因特网电子邮件申报和邮寄申报等途径,以方便纳税人。此外,还要稳定各种办税程序,即对涉及到纳税人办理的各种事项,无论是何种表式和资料,都要统一固定,一般情况下不要变动。对每年进行的税务登记验证、一般纳税人年检等工作,要尽量合并,集中安排在当年的某个月份内,以方便纳税人办理。对出台的各种税收政策措施,在实施中尽可能简化手续,减少办税人的来回奔波。要强化纳税申报的审核,解决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的问题。对纳税申报表填写不全、数字逻辑关系不符的,必须要求纳税人重新填报;对申报无收入的,必须进行动态稽核。

  七、规范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的手段和方法。

  (一)加强税收基础信息的收集、调查、整理、录入、归档,建立纳税人电脑化管理的档案。完善纳税人税务登记资料管理系统(掌握登记、变更、注销、非正常户、失踪户情况等),发票购领、使用、查寻系统,电子申报纳税、欠税催缴系统和税源监控分析系统等,为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申报质量的分析与监控、检(稽)查的选案以及税源的跟踪管理提供较为完整准确的依据。

  (二)实行税源调查制度,最大限度地限制、打击“地下经济”。税源调查可以由各个基层税务机关按街道、路段、片区设置调查员,监控区域内的税源情况,及时发现“地下经济”,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同时开展税源预测分析,推行纳税评审机制。通过对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和生产经营状况进行预测、分析、评审,对重大疑点问题进行调查,确保税源清楚、准确,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建立企业法人代表终身码,保证纳税人户籍的相对稳定。即以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识别码,输入计算机管理网络。当其发生变动时,计算机系统可以自动识别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应信息,税务机关可以据此及时处理。为了保证企业法人终身码的有效性,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对其有关联关系的人员进行相同的监督,避免纳税人利用直系亲属易名易地经营,逃避纳税。

  (四)逐步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加强税收监控。从国外许多国家加强税收征管的经验看,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可以大大降低税收征收管理成本,加大税收征收管理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偷、逃税行为。近年来,我国在石油行业、出租车行业推广税控装置后,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悉,长沙市在出租车行业推广税控装置后,税收收入增长50%以上。同时,新《征管法》也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五)加强对纳税人银行账户的管理,以有效监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金融机构多头开户的情况严重,有的开户多达几十人。税务机关不掌握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就难以检查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因此,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同金融机构的联系,通过其在金融机构所开立的账户加强对其进行控管。以前,有的税务部门对银行重视、利用的不够,有的借助金融机构发现了税收违法行为,却无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令人欣慰的是新《征管法》对金融部门所应承担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税务机关需要了解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税收论文篇1:《浅析煤炭企业的税收筹划》

  一、引言

  目前,煤炭市场的现状是供不应求,并且煤炭的价格也在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规模也要不断扩展,同时跨地区、省份收购和兼并的经营模式也逐渐形成。因此,必须要充分认识到,企业要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还需要解决很多的问题。以往借助严格控制企业生产成本以实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准的模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发展需求了,因此,相关的负责人应该将重心转移到怎样减少企业应承受的税收问题上。做好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也可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鉴于煤炭企业的特点,就煤炭企业税收现状、税收筹划的可行性进行了简要的探讨和分析,并就此提出建议。

  二、税收筹划的意义

  一是,直接减少成本,对企业利益的最高化有促进作用。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除开正常的资金分配,税款就占据了企业资金支出的最大部分。支出的税款也是现金的净流出,并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净现金流入,因此,必须借助税收筹划来提升企业的经济收入。二是,对企业的经营和会计管理水准都有促进作用。企业经营和会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三个要素就是资金、成本和利润,而企业的税收筹划就是要保障资金、成本和利润达到最佳的效果,进而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准。企业的税收筹划必须要依赖于会计,因此会计也必须要对会计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经济法规以及税法制度等都了如指掌,选择最佳的方式和政策做出最科学、最适合企业的税收筹划。三是,对企业资源的科学分配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都有促进作用。纳税人借助税法中税率跟税基的差异,以及税收中的各种优惠性、鼓励性的政策,做投资、筹资、产品结构的调控等决定,从表层来看是减轻了自身的税收负担,但从深层次来说,却是借助国家税收经济制度的效用,渐渐倾向于布局生产力以及优化产业结构的科学发展。

  三、煤炭企业税收现状

  (1)煤炭企业增值税税赋情况。税收的种类有很多,其中增值税是占据重要地位的税种之一,虽说国家针对煤炭产品的税率规定是0.13,但根据煤炭产品的实际情况而言,这样的税率还是显得过高。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因素导致煤炭业的增值税税率过高,如开采煤炭时需要的专业设备、必要的工具、煤电钻、电动机、水泵、变压器等,采购时支出的资金是不能够抵扣进项税资金的;我国煤炭的主要生产地区是在西部,而国家早在之前已经将运费的抵扣比例降低到0.7,这对煤炭业的进项抵扣而言有很大的影响;在个体经营商或是小规模公司采购的煤炭生产所需原料是不能够得到合法进行发票的,因此这笔资金也不能用于进行税抵扣。这些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提升了煤炭业的增值税负担。

  (2)煤炭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理解的现状。企业领导人对税收筹划含义认识模糊。由于大多数领导人毕业于工科专业,缺乏财务管理的理论经验,还无法对偷税、避税和税收筹划进行准确的区分,担心税收筹划不当会带来风险。因此,很少有企业领导人支持利用税收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税收筹划的实质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并且符合税法意图的前提下,采取合法手段进行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他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企业领导人应该在加强税法知识学习的同时,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理财观。煤炭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行性研究税收是国家用于调控经济运转的一种手段,国家需要借助在税收上的差异来表达政府政策的目的。因此,国家税收政策会根据时期、地区、行业纳税人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而这些存在的差异也让纳税人有机会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并且,国家税法对存在的各种差异的要求也还是存在很多缺陷的,因此纳税人就有了更多的选择做最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

  一是,健全的税收制度保障企业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税收筹划。我国的税收制度已经逐渐步入成熟化,发展也倾向于稳定化。税收制度的创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给市场经济的发展迈向国际化创造了合适的外部环境,对煤炭企业而言,也就有了充足的时间进行税收筹划。

  二是,不同行业的税收差异保障企业有充足的空间进行税收筹划。为了发挥各种税收政策的调控功能以及产业政策的作用,国家在已有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对存在税收差异的行业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也就是说对不同行为的税率、税种以及优惠政策存在的差异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在税收程序法里对企业做税收谋划也给予了肯定,这就说明企业是有充足的空间进行税收筹划的。

  四、给煤炭企业的建议

  第一,强化对税法的学习。税收筹划就是对税法的意图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研究,因此必须强化对税法的学习,以便对税法的细微变化以及差异有充分的了解。这样也能够及时、全面地洞悉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企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税收筹划。

  第二,严格依照成本效益原则工作。在税收筹划时,不能只是从减少税收成本着手,忽视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导致的别的资金增加或是收入的降低,应该严格依照成本效益的原则进行税收筹划。第四,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税收筹划的相关负责人必须具备足够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因此,企业要进行税收筹划就必须加强这方面人才的培养力度,并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这过程中企业可能会因为这样或是那样的原因而不能独立完成税收筹划,因此,还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借助他们的力量完成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案,并付诸实践。

  税收论文篇2:《浅析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风险》

  一、房地产行业特征与开发流程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行业。其行业特征主要表现在关联性强、经营业务多元、经营周期长、成本核算复杂、金融需求大、资金依赖度高、监管部门多、三方信息丰富,在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房地产行业占到了11个之多,具体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房地产行业的税收贡献非常大。然而,房地产行业关联性强,成本核算复杂且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施工单位的财务核算,所以,房地产行业税收的征收成本很大,存在的税收风险也很多。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开发流程从取得土地出让信息开始,依次要经过很多的部门和环节的审批与建设管理,包括参与土地开发招投标,报发改委开发立项,土地勘测,建设规划的审批,开发项目的图纸设计,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招投标,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筹划房地产销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预缴税款,组织房屋竣工验收和测绘,办理总房产证及总土地证,清理房屋销售欠款,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交开具不动产发票申请,向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方方面面。

  二、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涉税风险点

  企业所得税是房地产行业11类涉及的税费中最综合的一个,涉税风险点比较多,以下从收入类、成本类和纳税调整事项类三个方面进行归纳。

  (一)收入类风险管理要点。

  (1)预售未完工开发产品不及时确认收入的风险。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应根据所在地区的计税毛利率确定预计毛利额,计入当前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及时将预售收入计入到当期的计税依据。对于跨年度开发项目的已完工出售部分,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但很多企业不确认收入或故意推迟确认工程结算收入。

  (2)取得政府经济补偿或奖励收入不确认应税收入的风险。税法规定,除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以外,如: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文件规定资金属于专款专项用途、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所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以外,其余的财政性资金是要作为计税的营业外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3)企业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或盘盈固定资产时,以较低的金额入账或不入账,少确认应收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4)价外收入未申报纳税的风险。对于客户放弃的购房定金、没收的违约保证金、施工方延误工期的罚款收入、先租后售收取的租金等,都属于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或直接冲减了成本。

  (二)成本类风险管理要点。

  (1)取得的土地资产不按规定确认计税成本的风险。很多企业通过购进土地之后进行三通一平等方法,擅自扩大土地资产的入账价值,然后再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虚增了土地成本,并将此虚增的价格计入到开发成本中。

  (2)虚列拆迁补偿费,虚增成本的风险。有的企业将拆迁的征地费用和拆迁支出,不按规定进行归集分摊,涉及到分期分片进行开发的项目,也未在各个项目间进行合理地分摊。将成本分摊作为人为调节当期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工具。还有的通过虚增拆迁户数,多列拆迁补偿费或虚增补偿金额。

  (3)签订虚假合同或协议,虚列、多列或重复列支成本费用的风险。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和施工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取得虚开的发票,加大建安工程成本。例如:开发商在与施工企业签订建安合同时,已经将水力电力工程、人防工程、防水工程等包括在合同总金额中,却又同时与施工企业协商,将该部分工程又指定给其他企业进行施工,以此来重复、虚列或多列成本费用。

  (4)混淆成本核算对象,未按配比原则结转产品成本的风险点。很多企业未按照税法要求,根据开发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人为进行调节,有的甚至将所有开发工程成本反映在一个开发项目中核算。对于有偿转让或自用的配套设施,很多企业只分摊建了其建筑安装工程费,将土地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借款利息、开发间接费用等记录在已出售的开发产品中进行分摊,人为虚增开发产品的成本。

  (5)将资本性支出直接列入当期成本的风险。企业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投资建设的位于开发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完工后若产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无论是用于出租或自用,以上两类资产都属于固定资产核实的范畴,而且成本要分期扣除。然而,一些企业却将其购置成本或建造成本,一次性全额计入到销售费用或在低值易耗品账户核算,扩大当期扣除金额。

  (三)纳税调整事项类风险管理要点。

  (1)各项减值准备金、投资减值准备未做纳税调整的风险。会计上,企业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金支出可以扣除,但是,企业所持各项资产的增值或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分规定可以确认损益的以外,其他均不得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纳税申报时,应将会计上减掉的那部分准备金作纳税调增处理。

  (2)以前年度纳税调整事项未调整影响所得额的风险。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应计入以前年度所得,计算补缴或减退的企业所得税。对于发现的影响到以前年度的损益类事项,很多企业仅在当年的备查事项中反映此问题,既没有进行账务上的处理,也没有追溯到业务发生年度进行纳税调整。

  (3)扩大期间费用列支范围及标准,不做纳税调整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工资及三项经费支出等期间费用,会计上可以据实列支,但是税法规定,首先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且实际发生。

  三、剖析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风险的依据及管理

  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特征和经营管理流程,结合企业所得税主要涉税风险点的具体分析,只有在充分掌握房地产企业内部信息和外部关联信息基础上,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日常项目化管理,才能做好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应对工作。

  (一)深入剖析房地产行业的内部信息是企业所得税风险

  应对与管理的基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离不开企业收入、成本的正确核算,房地产行业的内部信息,包括税务登记信息、房地产商预售商品房时的“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附属资料,财务会计报表、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其他相关信息。税务机关的日常项目化管理,必须从企业内部信息中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开发面积、开发套数、开发周期、开发产品的类型、销售单价、销售进度、建筑施工成本等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

  (二)充分利用关联行业的涉税信息是企业所得税风险应

  对与管理的关键。房地产行业的关联性强,与很多部门都有联系,结合其他部门所获取的信息,能帮助准确判断企业所得税的异常申报。例如,从国土资源部门获取政府与开发商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时间、价格和面积信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可以采集楼盘规划的建筑面积、容积率等重要涉税信息;从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可以获取企业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所载明的备案套数、时间、金额等明细及已办房产证套数、时间等相关信息;从物价部门可以了解开发项目所在区域商品房的平均销售单价;从银行可以获悉按揭审批、按揭款发放金额信息。

  综上,只有充分掌握了企业的内部和外部信息,才能正确判断和确认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内容、成本核算和收入确认等重要和基础信息,才能有效控管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风险。


猜你喜欢:

1.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演讲稿

2.税务人员纪律教育心得

3.税务稽查培训学习心得

4.税收执法监察报告

5.税务稽查工作会议讲话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