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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制度的财政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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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养老制度的财政论文篇2

  浅谈农村留守老人养老的财政支持政策

  摘要: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就包括留守老人问题。通过对安徽典型农村地区的留守老人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农村留守老人在养老方面存在着缺少必要的养老资金、看病难和看病贵、照顾资源缺乏以及情感需求无法满足等问题。因此。建议政府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农村养老保险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投入等六个方面给予财政政策支持,以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

  关键词:农村留守老人;养老;财政政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

  随着社会变迁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农村每年有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他们的父母有相当一部分已步入老年。绝大部分外出务工者因收入有限,无法将年老的父母带到务工地一起生活,由此出现了大量的留守老人。同时,由于我国中西部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落后,这部分留守老人可利用的养老资源较少,导致一些留守老人在养老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困难,需要政府给予财政政策支持。

  一、调查样本情况

  安徽省是一个中部省份,它和广大中西部地区一样,经济欠发达,同时也是一个劳务输出大省,农村留守老人较多,而阜阳市又是安徽省劳务输出较多的地区。2009年7月至8月,课题组对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的x乡和临泉县的Y乡的189位留守老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有效问卷186份。留守老人的性别分布是:男性106人,占57%;女性80人,占43%。留守老人的年龄分布是:60~70岁的有88人,占47.3%;70~80岁的有64人,占34.4%;80岁以上的34人,占18.3%。这说明,在被调查的留守老人中,有52.7%是中高龄老人。在被调查的留守老人中,单身的104人,占55.9%;非单身的82人,占44.1%。与配偶居住的66人,占35.5%,自己独居的40人,占21.5%;仅与孙辈共居17人,占9.1%;与一户儿子共居16人,占8.6%;其他47人,占25.3%。留守老人的文化水平情况是:文盲102人,占54.8%;小学66人,占35.5%;初中12人,占6.5%;高中及以上6人,占3.2%。这说明,被调查的留守老人大部分文化水平较低,只有9.7%的留守老人文化水平在初中以上,绝大部分文化水平在初中以下。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低,因此,他们没有能力从事收入较高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及其他副业,主要的收入来源是以种地为主。

  二、调查得出的结论

  (一)留守老人未获得外出务工子足够的经济支持

  本文主要从留守老人的生活来源、外出务工子女对留守老人的年供养额度,以及子女外出务工前后对父母经济供养变化等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对留守老人的生活来源进行分析。我们在问卷中对留守老人的生活来源设置了子女、亲朋、自己与配偶、政府扶助、养老保险和其他六个方面,并分别用1、2、3、4、5、6代表。统计结果见表1。从表中可以看出:在留守老人的生活来源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子女,占65.6%:其次是自己与配偶,占23.1%;来自亲朋、政府扶助、养老保险和其他的比例合计只有11.3%。

  第二,外出务工子女对留守老人的年度供养额度分析。我们在问卷中对外出务工子女对留守老人的年度供养额度设置了3000以上、2000~3000元、1000~2000元、500~1000元、500元以下五个档次,并分别用1、2、3、4、5代表。统计结果见表2。从表2中可以看出:外出务工子女对留守老人的年供养额度在3000元以上占23.12%,年供养额度在2000~3000元的占11.83%,年供养额度在1000~2000元的占12.9%,年供养额度在500~1000元的占18.82%,年供养额度在500元以下的占33.33%。也就是说,年供养额度在2000元以上的老人合计只有34.95%,绝大多数外出务工子女对留守老人的年供养额度在2000元以下,有1/3的外出务工子女对父母的年供养额度在500元以下。

  第三,对外出务工子女在外出务工前后对父母的供养额度变化分析。在问卷中我们对外出务工子女在外出务工前后对父母经济供养变化设置了增加、没变化、减少三种情况,并分别用1、2、3代表。统计结果见表3。从表中可以看出:外出务工子女在外出务工后对父母供养额度增加的占36.6%,没有变化的占38.2%,减少的占25.2%。也就是说,有63.4%的外出务工子女在外出务工后对父母供养额度没有变化,甚至减少。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留守老人主要的生活来源是子女和自己与配偶,大多数外出务工子女对留守老人的供养额度偏低,有1/4的留守老人在子女外出务工后获得经济支持减少。可见,留守老人未获得外出务工子女足够的经济支持。

  (二)留守老人的医疗需求得不到满足

  我们主要从留守老人的患病诊疗情况、看病的困难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对留守老人的患病诊疗情况进行分析。我们在问卷中对留守老人的患病诊疗情况设置了一般不看、简单看一下、及时看、其他四种情况,并分别用1、2、3、4代表。统计结果见表4。从表中可以看出:留守老人患病以后选择一般不看的占16.7%,简单看一下的占40.9%,及时看的占40.3%,其他的占2.1%。也就是说。有57.56%的留守老人患病以后选择不看或简单看一下。

  第二,对留守老人看病的困难进行分析。在问卷中对留守老人看病的困难设置了没有钱、医疗费用贵、没人陪护三个方面,并分别用1、2、3代表。统计结果见表5。从表中可以看出:在留守老人看病困难的因素中,有43.55%是因为没有钱,有31.72%是因为医疗费用贵,有24.73%是因为没有人陪护。可见,有75.27%留守老人看病困难的原因是没有钱或者医疗费用贵。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有一半以上的留守老人患病以后不能及时就医,主要原因是没有钱,或者认为医疗费用太贵,或者因为无人陪护,使得他们的医疗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三)患慢性病或大病和高龄留守老人的生活缺乏照顾

  我们主要从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自理能力以及生活照顾主体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对留守老人健康状况进行分析。我们在问卷中对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设置了无病、有小病、有慢性病、有大病四种情况,并分别用1、2、3、4代表。统计结果见表6。从表中可以看出:在留守老人中,没有病的占16.13%,有小病的占32.80%,有慢性病的占37.63%,有大病的占13.44%。可见,有51.07%的留守老人有慢性病或大病。

  第二,对留守老人自理能力进行分析。我们在问卷中对留守老人的自理能力设置了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五种情况,并分别用1、2、3、4、5代表。统计结果见表7。从表中可以看出:留守老人自理能力很好的占 18.82%,较好的占18.28%,一般的占40.86%,较差的占19.35%,很差的占2.69%。也就是说,在被调查的留守老人中,自理能力较差和很差的占22.04%。主要是因为在被调查的留守老人中,有52.7%是中高龄老人。一般来说,70岁以上的老人在身体有慢性病或者有大病时,其自理能力会较差。

  第三,对留守老人日常生活照料主体进行分析。我们在问卷中对留守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主体分别设置了子女、配偶、自己、孙子女、其他五种主体,并分别用1、2、3、4、5代表。统计结果见表8。可以看出:留守老人日常生活由未外出子女照顾的占18.8%,由配偶照顾的占25.8%,由自己照顾的占36.0%,由孙子女照顾的占2.7%,由其他人照顾的占16.7%。可见,留守老人日常生活主要由配偶和自己照顾。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当留守老人年事已高或患有慢性病或大病以后,自理能力会很差,甚至无法自理,而子女外出务工无法对其进行照顾,只能是配偶或自己照顾。如果配偶的自理能力也差或者已去世,则他们的日常生活就会缺乏照顾。

  (四)留守老人的闲暇生活很单调,常感到孤独

  我们主要从留守老人闲暇时间的安排以及是否有孤独感进行分析。

  第一,对留守老人闲暇时间安排进行分析。我们在问卷中对留守老人闲暇时间安排主要设置了看电视或听收音机、聊天、下棋或打牌、其他四种方式,并分别用1、2、3、4代表。统计结果见表9。从表中可以看出:在闲暇时间,有31.7%的留守老人看电视或听收音机,有45.2%的留守老人聊天,有8.1%的留守老人下棋或打牌,有15.0%的留守老人做其他事情。也就是说,有76.9%的留守老人在闲暇时间里看电视或听收音机或聊天,从事下棋或打牌和其他活动所占比例较少,只有23.1%。

  第二,对留守老人孤独感进行分析。我们在问卷中对留守老人的孤独感设置了经常感到、有时感到、无孤独感三种情况,并分别用1、2、3代表。统计结果见表10。从表中可以看出:经常感到孤独的留守老人占24.2%,有时感到孤独的留守老人占54.8%,只有21.0%的留守老人没有孤独感。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大部分留守老人在闲暇时间只能看电视或听收音机以及聊天,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大部分留守老人在子女外出务工后会感到孤独。

  三、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大部分农村老人没有养老保险,留守老人缺少必要的养老资金

  由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很窄,新农保从2009年才开始试点,因此,对我国大部分农村家庭而言,其养老模式仍以家庭养老为主。如果子女外出务工,则来自子女的养老资源会进一步减少。尽管子女在经济方面有可能给父母以更多的经济支持,但调查的结论是:有63.4%的外出务工子女在外出务工后对父母供养额度没有变化,甚至减少。这主要是因为外出子女打工收入低,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压力大,部分打工者的收入仅够维持自身在城里的生活和未成年子女的各项开支,他们没有更多的钱赡养父母。

  由于知识水平、技术和体力的限制,导致留守老人很难从事收入较高的种植业或养殖业,他们自己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种地,而从种地中获得的收入较少(近几年,虽然粮食的价格在涨,种粮还有补贴,但农用生产物资涨得更快)。另外,留守老人自身的积累太少。作为父母,他们之前的积蓄绝大部分用于子女的抚养和结婚等各项开支,用于养老的积蓄无从谈起。因此,在没有得到子女足够经济支持的情况下,留守老人缺少必要的养老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完善及农村医疗条件落后,留守老人看病难和看病责问题依然存在

  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农村地区普遍实行(在上述被调查的留守老人中,参加新农合的比例占82.8%),筹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即从开始的每人每年30元到2010年的每人每年150元,但许多地方门诊费用不给报销,只能报销一部分住院费用,而且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不高,报销程序繁琐,大部分医疗费用只能自己承担。同时,由于长期以来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不重视,导致农村医院设备落后,缺少必要的检查设备,医疗水平普遍较低。虽然城市的医疗条件较好,但因为路途较远。留守老人生病后因无人陪护而无法就医。

  (三)农村养老机构缺少财税政策的有力支持,接待能力有限,留守老人无法入住

  随着社会发展与子女外出务工的常态化,许多农村老人也转变了养老观念。在被调查的留守老人中,有37.63%愿意入住养老院。但是,由于财政对乡镇养老院的支持力度不够,使农村公共养老机构缺乏。据2009年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我国农村养老服务机构3.0万个,床位188.5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51.1万人,而农村“五保”老人有570万。可见,还有400多万的“五保”老人无法入住养老院,更无力接收部分留守老人入住。同时,由于受农村收入低及税收政策等影响,农村民办养老机构也不像城市那样普遍。许多乡镇只有一家政府办的养老院,导致部分经济条件较好,但缺少照顾主体且想住养老院的留守老人,既无法入住公共养老机构,也没有民办养老院可住。

  (四)自理能力差的留守老人缺少必要的照顾资源,生活陷入困境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上述被调查的留守老人中有51.07%患有慢性病或大病,特别是患大病或者患慢性病留有后遗症的老人,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很差,甚至不能自理。在城市,有较好的经济条件,往往使老人能够得到妥善的照料。而在落后的农村,自理能力差的留守老人既没有儿女在身边照顾生活起居,也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请保姆照料生活。农村也缺少家政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等资源,导致一些留守老人生活陷入困境。

  (五)农村缺少老年活动中心,留守老人的文化生活单调,情感需求无法满足

  对于农村留守老人而言,由于与子女在一起的时间大为减少,外出务工子女只有在春节才回家住一段时间,平时留守老人与子女主要是通过电话进行情感交流。调查中发现,外出务工子女对留守老人的电话问候频率很多或较多的占28.5%,一般的占39.2%,较少或很少的占32.3%。也就是说,有近1/3的外出务工子女很少给留守老人打电话,甚至少数外出务工子女从不与留守老人联系。同时,由于农村文化生活单调,缺少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协会等活动地点和机构,留守老人不能像城市老年人那样自发组织各种健身娱乐活动。留守老人闲暇时的活动地点主要是自己家里、村里街道、小店门前和其他老人家里,他们的文艺活动较少。因此,对于农村留守老人来说,情感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四、财政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支持的措施

  (一)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纳入低保

  从调查中可以知道:有1/3的留守老人的子女每年对其供养的数额在500元以下,而自己的收入 又很少,很难保证他们的生活。还有部分留守老人的子女在外出务工后就与老人失去了联系,供养老人根本无从谈起。这些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需要政府的帮助,但农村留守老人从政府那里得到的帮助很少。在被调查老人的生活来源中,只有1.1%来自于政府扶助。2007年财政支付农村弱势群体34885人的保障资金1723万元,占农业人口的7%;2008年财政支付农村弱势群体38203人的保障资金2980万元,占农业人口的8%。这些保障资金虽然逐年在递增,但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特困家庭、受灾户等特殊人员,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能够得到政府扶助或者领取低保金的很少。因此,应不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将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纳入低保,使他们的晚年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二)财政为农村养老保险提供资金支持

  截止2007年末,我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只有5171万人,占全部农村人口的7.1%,全年只有392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这样的农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和养老金领取人数,与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是很不适应的。从部分国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时的人口与城市化的情况来看,农村人口所占比重最高的希腊为56.2%(1961),日本为56.1%(1959),葡萄牙为52.7%(1977),西班牙为48.8%(1974),德国为24%(1957),我国为56.1%(2006)。从人均GDP水平来看,日本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时人均GDP为653美元(1959),而我国2007年人均GDP为2500美元。从国际社会比较来看,我国在农村普遍建立养老保险已具备了条件。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缺少财政的支持。1994-2007年期间,我国财政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18.60%,高于GDP的增长率13.13%。2007年我国的财政收入51322亿元,为1992年农村养老保险刚实施时的12.36倍。从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可知,政府完全有承担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能力。

  各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表明,财政支持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必不可少的条件。德国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虽然一贯强调个人的责任,资金来源以个人缴费为主,但是,政府的补贴也在1/3左右。法国的农业人口尽管占总人口的比例不到10%,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得到了政府财政和其他公共保险部门的大力支持,来自外部的资金占3/4,政府补贴占1/2。因此,在我国建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

  由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才刚刚开展,在全国普遍实行还有较长一段时间。因此,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没有开展的地方,可先将70岁以上的老人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中,由政府按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解决包括留守老人在内的中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

  (三)财政应不断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

  要解决包括留守老人在内的农村居民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政府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起承上启下纽带作用的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不断改善医疗条件。第二,政府对落后地区卫生人员的教育培训给予财政支持,以提高这些地区卫生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第三,要不断提高筹资水平。目前新农合医疗补偿水平低的根本原因是筹资水平低。2009年我国新农合的平均筹资水平是每人每年113.4元,虽然这个筹资水平较以前年度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农民的医疗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应不断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水平,使其随着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和农民纯收入的增加而不断提高。

  (四)财政应给予农村公共养老机构更多的资金支持,使其能够接收部分留守老人入住

  由于农村养老机构缺乏,导致自理能力差且没有人照顾的农村留守老人想入住养老院但又不可能实现。由于各种原因,这部分留守老人只能在原居住地生活,其子女又必须外出务工,从而导致他们的日常生活陷入困境。如果由政府出资多办一些公共养老机构,接收部分留守老人入住,就可以解决部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五)给予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免税待遇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会有越来越多的留守老人需要入住养老院。单靠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是难以满足大量的、包括留守老人在内的农村老人入住,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鼓励建设民办养老机构。由于农村居民收入较低,外出务工子女又不能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因此,农村养老机构的收费注定不能太高。如果政府要再对其征税,就可能导致其亏损。所以,对于经过资格认定的、民办农村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应给予免税待遇。

  (六)通过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农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

  由于农村文化生活单调,老人缺乏交流场所,导致留守老人主要靠看电视和听收音机以及聊天来打发时间。如果每一个农村社区能建设一个老年活动中心,则老人不仅可以在活动中心下棋、打牌、聊天,而且可以有组织地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如开展自娱自乐的表演活动,或者组织老年秧歌队。还可以举办一些健康知识讲座等。这样,留守老人就在家庭之外多了一个可以活动交流的场所。由于中西部地区集体经济都非常落后,因此,村集体很难拿出足够的资金来建老年活动中心,需要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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