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锦涛的社会主义政治监督思想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重视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在理论方面提出了许多新观点,形成了完整系统的政治监督思想体系,对当代中困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的基本内容
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注重用系统的观点与视角去观察和思考政治监督问题,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党派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许多精辟论述。
1.关于党内监督方面。一是强调党内监督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胡锦涛分析了当前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的原因。他认为,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胡锦涛主张:“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二是注重制度建设。胡锦涛继承了邓小平和江泽民的重视制度建设的思想,他提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他强调,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的科学性,要深入研究党内监督的特点和规律,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总结成功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要着力加强制度的系统性,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要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增强法规制度的约束力。三是强调在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督的过程中,要提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效果。胡锦涛指出: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四是重视道德监督。2006年1月,胡锦涛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不仅要注意他们在工作中的表现,还要注意他们的生活作风和情趣。对那些热衷于灯红酒绿、沉湎于低级趣味的人,要及时进行告诫和处理。要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办法,在干部考察中更加注重道德品行。”五是高度重视党外监督。胡锦涛多次强调,要形成监督合力,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监督的积极作用。使各种监督形式紧密配合,提高监督效果。
2.关于人大监督方面。首先,胡锦涛对人大监督的地位与目的给予了强调,他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其次,阐明了人大监督的内容。胡锦涛阐明了宪法的崇高地位与遵守宪法的极端重要性。他说:宪法“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由于法律和体制不健全以及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完全适应等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以及一些不同程度的违宪现象,胡锦涛提出:“要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纠正。”在立法监督方面,胡锦涛提出:“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律。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安定的法律。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法律。国务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抓紧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自己的贡献。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水平。”胡锦涛提出了人大监督应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胡锦涛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斗争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也是明确载人中国宪法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二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胡锦涛就制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听取意见时强调:“人大监督工作应该坚持民主集中制。”三是依法监督的原则。2006年8月,胡锦涛就制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听取意见时强调,人大监督工作应该“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
3.关于政协民主党派监督方面。一是阐明了政协民主党派监督的地位。2006年,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特别是民主党派对我们党的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9月,胡锦涛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参政党建设。”二是强调发挥政协民主党派监督的作用。胡锦涛强调:“要推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胡锦涛主张,“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监督。要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权利,鼓励政协委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关于舆论监督方面。首先,胡锦涛强调:“要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形成监督合力,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督。”其次,阐述了舆论监督的党性原则。胡锦涛对马克思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作了新的阐述。2006年1月,胡锦涛在考察解放军报社时强调了新闻宣传工作的党性原则。三是强调舆论监督必须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为前提。他指出,舆论监督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同时,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舆论引导错误,误党误国误民”。
二、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的特征
1.强烈的时代气息。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动地反映了当代中国和世界的新变化,体现了当今世界和中国发展的时代精神,呈现出鲜明的时代气息。从国际上看,经济全球化对政治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世界政党政治出现新变化。政党日益重视同大众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扩大政党在民众中的影响。各国普遍加强了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的建章立制。反腐败中的困际合作日益密切。从国内来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问题新要求,使加强权力的制约监督成为中围政治发展中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从执政党来看,中围共产党所处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扩大政党在民众中的影响。各国普遍加强了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的建章立制。反腐败中的困际合作日益密切。从国内来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问题新要求,使加强权力的制约监督成为中围政治发展中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从执政党来看,中围共产党所处 的地位和环境、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党的自身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腐倡廉建设紧迫而严峻。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正是立足于新世纪新阶段所形成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理论成果,是反映和适应当今中国困情和党情的理论创新,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2.理论建构的开放与包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待中国传统文化方面,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吸收、借鉴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监察思想的精华。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注重礼治教化与道德自律,强调修身内省、为政以德。这是其中的积极因素。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中。既强调制度建设、法治的重要性,也十分重视道德建设。二是对待外国文化方面,汲取了其中的关于权力制约监督思想中的有益成果。在较长时间内,人们普遍只讲监督不讲制约,把制约视为虚伪的西方民主的形式之一而将其排斥。中西文化的碰撞与交流,现实问题中的困惑使人们意识到仅仅讲监督是不够的,权力不仅需要监督,更需要制约,还需要对权力进行分解。我们注意到,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到:“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既讲监督也讲制约,而且将制约置于监督之前。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化和发展了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的关于权力制约监督的论断。这些表明,对权力的制约,从过去的排斥到现在的强调,反映了对这一问题认识上的深化,同时也体现了理论建构的开放与包容性。
3.理论的继承性与创新性。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一个鲜明的特点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的有机结合。继承性体现在这一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中的有关理论一脉相承,创造性则体现在结合时代的发展赋予了新的内涵。譬如,在党内监督方面,胡锦涛一如既往强调党内监督是从严治党的要求,同时又从执政能力与党的先进性建设角度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作了强调。在加强党内监督的途径方面,胡锦涛继承了邓小平、江泽民的重视制度建设的思想,在监督体制、机制的完善创新方面又提出了许多新的举措,等等。这些都反映了胡锦涛的权力制约监督思想的继承性与创新性的有机统一。
4.旗帜鲜明的人民性。2003年7月1日,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这一观点犹如一条红线贯穿在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中。胡锦涛认为。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用来服务于人民,而不能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他提出:“要切实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胡锦涛多次告诫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真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胡锦涛清醒地认识到。“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理论特色的人民性不仅体现在权力制约监督的目的方面,还体现在监督制约主体方面。2006年1月6日。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现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一言一行必须受到党和人民监督。”
三、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的价值
1.这一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系统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和实践发展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有机统一。其中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即是中困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鲜明的时代气息赋予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新的观点、新的论断。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监督思想。
2.这一思想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社会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从宏观全局出发,全面思考了当代中国政治现实包括权力的制约监督问题,并将这一问题放在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以及当代世界格局中去考察,力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分析当代中国权力制约监督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措施。综观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我们可以发现。这一思想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的观点、历史的观点、辩证的观点、联系的观点、系统的观点、开放的观点,等等,表明了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高超的政治智慧和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娴熟运用和把握。研究胡锦涛的政治监督思想,有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有助于我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