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辛亥革命对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推动
浅谈辛亥革命对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推动
1905年爆发的俄国革命引发了波澜壮阔的亚洲革命风暴,在众多亚洲国家里,首先在中国出现了“世界风暴的新源泉”,这就是辛亥革命。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腐朽统治,结束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实现了国家政治制度由封建专制向现代民主政治的历史转变,开启了中国早期政治现代化的闸门,带来了中国国家政治结构近千年来所未有的巨大变动。
一、辛亥革命推动国家政治结构的现代化
辛亥革命作为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第一次真正的革命,带来了中国国家政治结构近千年来所未有的巨大变动。
1、政治形态和体制上,从“朝代国家”到“共和国家”的转变。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绵延两千多,这种历代政权的更迭并非革命,只是一种改朝换代。“原有政权的崩溃并非意味着造反者希望变更体制的运作规则,认可关于政治合法性的新的政治价值准则,仅是对效忠对象的改变。”而且在此制度下,人民饱受经济剥削,毫无政治权利。孙中山在临时政府的《宣告各友邦书》中指出:清朝君主专制政府“,据无上之权,施非礼之抑勒,裁制民权,抗违公意。我中华民国之智识上,道德上,生计上种种之进步,坐是迟缓不前”。 [1]辛亥革命在反对封建统治的同时,破天荒第一次要求建立一个崭新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把政治革命和民族革命同时并举。从此中国政治迈出了从专制向民主转化的重要一步,为中国政治现代化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局面。
2、新的政权组织机构和程序的创立。辛亥革命催生了新的政权组织机构和程序,这在中国政治史上也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创新,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里程碑。首先,推动了政治权威的理性化。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建立无疑确立了一个“单一的、世俗化的、全国性的政治权威”用来取代传统王朝“更替、宗教、宗族的政治权威”。 [2]对内坚持中央政府的主权,辛亥革命后,初有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的召开,并制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选举临时大总统,成立内阁;继有临时参议院会议的召开,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选临时大总统,改组内阁,充分体现了“政治体系内权力的传递或变更按照公共选择的规则和程序进行”。其次,促进了政治功能的分化。民国临时政府政权组织机构是按照欧美的“三权分立说”为基础而设立的,孙中山更在这之上提出了“五权分立说”,在三权之外增加了考试权和监察权。这些政治功能的分化,使得科层组织变得更精密、更复杂、更有纪律性,形成很好的反馈机制,以制度化的方式反应社会和提供社会管理。再次,扩大了政治参与的范畴。共和体制的确立,极大的促进了人民对公共事务的广泛参与。1912年有省议员和参政两院的选举,1913年国会的正式召开,群众参政的组织形式政党在中国纷纷成立,这都是共和体制的确立后中国参政扩大化的直接反映,同时也促进了国民参政意识的不断增强。
3、政党政治的出现。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资产阶级政党形式来组织领导的革命。这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党中国同盟会是孙中山最早倡议并亲手建立的。民国政府建立初期,革命党人在政权中处于重要的位置,并且竭力团结其他派别,以巩固政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在立宪政体下,人民仍然不可能直接参预政事,只能通过投票选举他们所信任的议员,以代表他们的意志,政党此时就可以在普选时提出政纲参加竞选,以博取人民的信任,选入议会参预政事。他们没有认清西方这种政党制度在为了瓜分利益是既会争吵也会妥协以及强烈的阶级性,但这作为现代政治的一部分,相比君主专制下的皇权至高无上的理念,它是具有现代意义的。
二、辛亥革命推动了政治文化的现代化
政治文化,就是一个国家中的阶级、民族和其他社会团体以及这个国家中的成员,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关于国家政治生活的政治心理倾向和政治价值取向的总和。辛亥革命意味着政治文化上的根本性转变,造成了传统政治制度与传统思想文化的解体,具有现代意义的政治文化应运而生。
1、推动社会启蒙的深化。辛亥革命开启了中国社会观念和意识转变的闸门。马克思说:“随着每一次社会制度的巨大历史变革,人们的观点和观念也会发生变革。” [3]中华民国建立后,人民对种种事物均冠以“新”字,以显示其有别于旧时代、旧社会。如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定并颁行了一系列保护工商业发展的章程、则例,如商业注册章程、商业银行暂行条例等等,促进了实业的发展,推动了现代工业的发展。实业的发展、近代产业工人的增加、新式教育的提倡与实行,带来了社会思想文化的变更和社会启蒙的深化。
2、确立新的“合法性模式”。辛亥革命摧毁了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模式”,确立了关于政治合法性的新的政治价值准则和概念。辛亥革命前,中国行的是神权政治。革命后,除了袁世凯准备称帝时祭过天,国家元首已经取消了这种活动,中国政治已基本上脱离了神权政治的影响。[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有这么一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全体。主权在民的权利合法性原则在此被肯定。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辛亥革命导致了强权和军阀统治,从中人们看到的是一种把传统的合法性与军事强权合法性结合的企图,但是北洋军阀对中国的短暂统治从另一方面也证明了任何合法性如不能与现代化的政治相结合,其统治也不可能比较长久地发挥有效作用。
3、对现代法治精神的诉求。辛亥革命意味着中国政治统治由过去的“人治”开始向“法治”的根本性转变。辛亥革命中有关政权组织和权力分配的规定等都有明显的权力制衡关系。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都体现了对现代法治精神的强烈诉求。辛亥革命开创了“宪政之治”的新传统。“宪政之治”正是中国知识精英全力以赴实现中国政治发展的具体表征。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而建立南京临时政府,南京临时参议院自开院到结束,一年又两个月通过法律55种,而后正式国会的召开,重在立宪,这正是以一种新观念新法统替代儒家圣王传统。
4、促进社会心理的变更。在共和政治的倡导下,民权弥张,民意弥达,于是平等自由之风起矣。君政时代则大权独揽于一人,今则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是四万万人民即今之皇帝也。辛亥革命引起了社会心理的更新,过去传统社会中的那些日常行为模式,由新行为所代替。革命革除了缠足恶习,天足在民国元年以后成为一种时尚。革命改变了称谓,以官职、先生和君替代了老爷、大人之称,其时代意义就在于用人格的平等来代替人格的不平等,它显示的是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精神对于封建主义不平等的否定。并且,辛亥革命之后,随之而来的服饰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用“西服”来代替长袍马褂,蔚然成为一种风气。辛亥革命不仅改革了传统的政治制度,而且改革了传统的服装、称谓、礼节等社会习尚。
三、结束语
辛亥革命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在政治上不但革了封建王朝的命,而且还为为中国的政治现代化打开了全新的局面。民主思想的传播,人权概念的普及,临时约法对人民权利的保障,以及新国家给人民带来的新希望都为民初政治参与的扩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了追求西方的民主参政制度,人们在政治参与的实践当中进行了努力的模仿,并且有所创新。政治参与的扩大正是人们实践创新的结果,标志着人们从惟命是从的百姓到勇于争取自己应有权利的公民的转变。但是,政治民主化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历史的惯性决定了在这个过程中时不时的会伴随着民主化的回潮。因此,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民主程度标准之一的政治参与也必然在民初这个看似参与扩大的背后孕育着回潮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