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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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庄子对个体存在的思索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它注重个体存在的自然、自由的状态,注重精神对生命的超越。与儒家思想相比,庄子对个体存在的思考更加在乎个人本身的自由自在,个人生命价值的实现。这种重视“个人”的思想,不仅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士人们指明了一条实现自我的新路,对于后世的人们扩展视野、开阔心灵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庄子 个体存在 生命价值
儒家思想中对个体存在的思索,往往过于重视人在社会中的关系,即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定位关系,而并不太重视个体存在状态的自由与真实。而且儒家学者们在对于一个“人”的价值进行评判时,往往是以他在社会上的道德品格或功业成就为基准的。一个“人”如果不能赢得社会舆论的赞扬或者政治权力的认可,不取得家、家族的尊重,在儒家学者们看来便是没有实现“人”的价值。总结起来儒家对个体存在的看法便是:人的价值必须在社会中才能实现,个体生命存在的意义一定要依据社会的参照才能凸显。很显然,庄子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在对现世的不满和担忧中,庄子提出了关于个体存在的另一种思路,即生命价值的实现在于注重“天道”,注重个体存在的自然和自由,生命价值的实现在于精神对生命的超越。在《庄子》一书中,论述最多的便是生命价值的实现。
在《庄子》一书中还是用了许多身体残缺之人的故事来表达庄子对个体存在的思索。他们生活中的一些特例,但是庄子在强调个人对生命的完成时,并没有忽略掉这些“畸人”,并且“畸人”的在完成生命时的成功更具有激励人心的意义。庄子认为这些“畸人”的伟大之处在于不为形体的残缺所困,注重精神上的“全德”,最终获得了精神的自由与快乐。这些故事集中在《德充符》一篇中:只能“踵见仲尼”的叔山无趾,连孔子都为之折服;容貌丑陋的哀骀它,不仅有无数“请于父母曰‘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的妇人崇拜他,连鲁哀公都“有意乎其为人也”;还有闉跂支离无脤和甕盎大瘿竟然使得卫灵公和齐桓公在视“全人”时,生出“全人”才是形体不正常的感觉。他们无限高尚的道德,吸引和感动了世上的所有人,不论男女、君主、师友都因他们而完全否定了以貌取人的观念。庄子通过他们来阐述道德完美和精神自由的标志不仅不在于形体,而且也不在于智慧、感情;同样地,个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也不仅在于此,只要自然、自由地存在,让精神超越生命,最终都可以达到道德完美、精神自由的目标,实现生命的价值。
在庄子的眼中,上文提到的这些人都完美地做到了个人对生命的完成和精神对生命的超越,都成功地实现了个体存在的价值。
他们这种个体存在的价值在《天道》篇中,则被庄子称为“天乐”,这是个体存在最高贵的价值,因为这是他们在体会到了自然生命的流程之后而生出的达观,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如篇中所言:“知天乐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故知天乐者,无天怨,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6庄子是主张人与天地一体的,在《齐物论》中,他就曾说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因而,虽然庄子极力强调在精神上淡化生死、健全残缺的界限,但这并不是要求人们被动地顺应生命的生死流转,而是要尽可能地依照天道自然来完整实现个体存在的生命。这是因为庄子认为生命是“天”赋予“人”的,人就应当使生命的流程体现自然,这便是《养生主》中所谓的“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8在庄子看来,一切都应当顺随其天所赋予的本来面貌,任何戕害生命的行为和举动都是违背天道自然的,都是不应该存在的。庄子在《大宗师》中所言“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并且他还举出了古代真人的例子说明这一点:“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他们不以自己的知识去参与世俗争斗,不以自己的个性去违背世俗风尚,心中不存嗜欲,不存机心,完全顺乎天地四时,因而能够做到“其寝不梦,其觉不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而且古之真人还精通“息以踵”的养生之术,“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其入不距”,他们不用心机损害道的真谛,不用人为的东西加诸自然,所以他们能够如文中所言“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具有神奇的生命力,他们是真正做到了“人与天地一也”的一批人,达到了天人合一的生命境界。
庄子对个体存在的思索的中心则是个体存在于宇宙间的意义,这与儒家注重个体存在要在现世中实现社会价值不同,庄子并不看重人在现世中的社会价值。《应帝王》一篇中说,“无为名尸,无为谋府,无为事任,无为知主,体尽无穷,而游无朕,近其所受于天,而无见得,亦虚而已。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应,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社会评价系统中普遍占据重要意义的“名”、“谋”、“事”、“知”,在庄子看来都是对个体存在的一种伤害。在《应帝王》中,著名的“混沌凿七窍”的故事就是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人的理性开发就是人的自然天性的丧失,人的欲望萌动,就是人的自然天性的沦丧,所谓“人之不能有天,性也。”(《山木》)正是指这种被儒家思想称为根本的“人性”,而“人性”的产生恰恰就断送了“天性”。因而庄子要求“至人”不应当像儒者们所说的那样,心中存有种种对人性、是非利弊和道德伦理的判断,并以此来期待获得“他者”的认同和赞许。在庄子看来,心中存在是非利弊、道德伦理的标准的人都不能称为至人。而要想成为至人就要做到“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帝王》),要做到像镜子一样,能够映照万物之形而又不存在万物之形,既不主动逢迎、又不有意逃避,应物而不累于物,知智而不系于智。而庄子提出这些要求的原因即是“人与天一也”(《山木》),天即自然,人亦自然,任何束缚人的理智和情感的行为都是对自然的戕害。在《至乐》篇中庄子讲了一个海鸟的寓言故事来说明人的“天性”是向往自然和自由的,这就如同鸟需要生活在深林,鱼需要畅游在江湖一样。《至乐》篇中,有这样一只普通的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接受了如此高规格的礼节款待的海鸟,最后的结局却是“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人也是如此,在那个充满为难困惑的社会中,人的天性被不断遮蔽和损害,失去了绝对的自由,而庄子就是要告诉我们:人之禀受于天的,就是一个自然而自由的存在,而要实现这一存在的价值必须获得精神的自由。因为个体存在的意义正在于精神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