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康复治疗血管性痴呆48例临床疗效分析
时间:
樊春燕1由 分享
【摘要】目的 探讨中西医结合综合康复治疗血管性痴呆临床疗效分析。方法 将48例确诊为血管性痴呆的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28例与对照组20例并进行临床分析总结,用简易的智能量表(MMSE)检查评分来评估综合康复治疗血管性痴呆的作用;同时对比两组治疗前后的差异。结论 治疗组28例患者经过综合康复治疗(MMSE)较前增高;93%的患者临床痴呆症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关键词】综合康复 血管性痴呆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与方法 48例观察病例来源于2009年8月—2010年8月在门诊及住院诊疗VD患者,按顺序随机将48例患者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28例,其中男15例女13例,年龄在60岁到80岁之间,平均年龄68.2岁;病程1-2年的18例,2年以上的10例,脑CT显示多发性梗塞23例,皮脂下动脉硬化脑病5例。对照组20例,其中男12例女8例,年龄60-78岁,平均64岁;病程1-2年15例,脑CT多发性梗塞16例,皮脂下动脉硬化4例,两种资料病程表现等方面统计学处理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诊断标准 2002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血管性痴呆诊断标准草案要点如下。
1.2.1临床很可能为血管性痴呆 (1)痴呆符合DSM-IV-R的诊断标准;(2)脑血管疾病的诊断:临床和影像学表现支持;(3)痴呆与脑血管病密切相关,痴呆发生于卒中后3个月内,并持续6个月以上;或认知功能障碍突然加重、或波动、或呈阶梯样逐渐进展;(4)支持血管性痴呆诊断:①认知功能损害的不均匀性(斑块状损害);②人格相对完整;③病程波动,有多次脑卒中史;④可呈现步态障碍、假性球麻痹等体征;⑤存在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
1.2.2可能为血管性痴呆 (1)符合上述痴呆的诊断;(2)有脑血管病和局灶性神经系统体征;(3)痴呆和脑血管病可能有关,但在时间或影像学方面证据不足。
1.2.3确诊血管性痴呆 临床诊断为很可能或可能的血管性痴呆,并由尸检或活检证实不含超过年龄相关的神经元纤维缠结(NFTs)和老年斑(SP)数,以及其他变性疾患组织学特征。
1.2.4排除性诊断(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痴呆) (1)意识障碍;(2)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的痴呆(如阿尔茨海默病等);(3)全身性疾病引起的痴呆;(4)精神疾病(抑郁症等)。
1.3治疗方法 治疗组的患者给予综合康复治疗,包括营养神经的药吡拉西坦0.4一天三次、头皮针刺激、穴位注射、运动疗法,并注重平衡练习;行走练习;认知训练;语言治疗;对照组给予单纯的药物吡拉西坦0.4一天三次,口服胞二磷胆碱0.5入液静滴。
1.4观察项目 两组分别观察治疗前后痴呆症状变化智能量表变化,采用MMSE智能表进行性认知功能评价;用ADL量表监测患者日常生活能力。
1.5统计学方法 所有记量资料用s表示治疗前后各指标采用配对设计均数比较的t检验,疗效比较采用以P>0.05为显著性差异,P>0.01为低显著性差异。
2 结果
2.1疗效标准 本研究参照1995年卫生部颁布的《中药新药所治疗痴呆症所治定的标准》。
2.2临床控制 主要症状基本恢复正常,定向健全,回答问题正确,生活自理能力正常,恢复一般的社会活动,MMSE参考指标接近满分。显效:主要症状部分恢复正常,定向基本健全,回答问题基本正确,一般生活可自理;有效:主要精神症状有所减轻或部分消失,生活基本自理,回答问题基本正确,但反应迟钝智力及人格仍有障碍;无效:未达到有效标准或治疗前后各症状无变化者。
两组疗效的比较:治疗组28例临床控制,有效25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89%;对照组临床控制,有效13例,无效7例,总有效率65%(P>0.01)。
2.3两组患者治疗前后MMSE智能表ADL比较 两组治疗前后均有显著性P<0.05或P<0.01,说明两组异常生活能力明显改善,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P>0.01,治疗后ADL分组间比较治疗组明显低于对照组P<0.01,提示综合康复治疗在改善AVD患者日常生活水平临床症状方面优于对照组。
3 讨论
临床中已证实针灸治疗对脑损伤具有肯定价值;本研究采用针灸(头皮针)同时结合药物治疗、运动疗法、作业疗法等在内的综合康复治疗对血管性痴呆进行干预,结果证实;取得一定效果。在康复治疗中根据中枢神经可塑性的理论,一方面通过头皮针、药物、穴位注射的方法促进受损细胞修复,并启动附近完好的脑细胞代偿;一方面通过认知功能训练及运动功能疗法、作业疗法等促进患者的认知功能,运动功能恢,之后对其进行语言治疗。总之,本研究认为坚持综合康复治疗对血管性痴呆性的患者有效可行,它可以促进康复、及早发现血管性痴呆的患者并及早性干预,不仅利于促进患者早期康复减缓脑功能进一步衰退、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而且还可以减轻家庭经济和心理负担,因此综合康复治疗对血管性痴呆具有积极的治疗作用,值得推广。
【关键词】综合康复 血管性痴呆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与方法 48例观察病例来源于2009年8月—2010年8月在门诊及住院诊疗VD患者,按顺序随机将48例患者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28例,其中男15例女13例,年龄在60岁到80岁之间,平均年龄68.2岁;病程1-2年的18例,2年以上的10例,脑CT显示多发性梗塞23例,皮脂下动脉硬化脑病5例。对照组20例,其中男12例女8例,年龄60-78岁,平均64岁;病程1-2年15例,脑CT多发性梗塞16例,皮脂下动脉硬化4例,两种资料病程表现等方面统计学处理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诊断标准 2002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血管性痴呆诊断标准草案要点如下。
1.2.1临床很可能为血管性痴呆 (1)痴呆符合DSM-IV-R的诊断标准;(2)脑血管疾病的诊断:临床和影像学表现支持;(3)痴呆与脑血管病密切相关,痴呆发生于卒中后3个月内,并持续6个月以上;或认知功能障碍突然加重、或波动、或呈阶梯样逐渐进展;(4)支持血管性痴呆诊断:①认知功能损害的不均匀性(斑块状损害);②人格相对完整;③病程波动,有多次脑卒中史;④可呈现步态障碍、假性球麻痹等体征;⑤存在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
1.2.2可能为血管性痴呆 (1)符合上述痴呆的诊断;(2)有脑血管病和局灶性神经系统体征;(3)痴呆和脑血管病可能有关,但在时间或影像学方面证据不足。
1.2.3确诊血管性痴呆 临床诊断为很可能或可能的血管性痴呆,并由尸检或活检证实不含超过年龄相关的神经元纤维缠结(NFTs)和老年斑(SP)数,以及其他变性疾患组织学特征。
1.2.4排除性诊断(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痴呆) (1)意识障碍;(2)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的痴呆(如阿尔茨海默病等);(3)全身性疾病引起的痴呆;(4)精神疾病(抑郁症等)。
1.3治疗方法 治疗组的患者给予综合康复治疗,包括营养神经的药吡拉西坦0.4一天三次、头皮针刺激、穴位注射、运动疗法,并注重平衡练习;行走练习;认知训练;语言治疗;对照组给予单纯的药物吡拉西坦0.4一天三次,口服胞二磷胆碱0.5入液静滴。
1.4观察项目 两组分别观察治疗前后痴呆症状变化智能量表变化,采用MMSE智能表进行性认知功能评价;用ADL量表监测患者日常生活能力。
1.5统计学方法 所有记量资料用s表示治疗前后各指标采用配对设计均数比较的t检验,疗效比较采用以P>0.05为显著性差异,P>0.01为低显著性差异。
2 结果
2.1疗效标准 本研究参照1995年卫生部颁布的《中药新药所治疗痴呆症所治定的标准》。
2.2临床控制 主要症状基本恢复正常,定向健全,回答问题正确,生活自理能力正常,恢复一般的社会活动,MMSE参考指标接近满分。显效:主要症状部分恢复正常,定向基本健全,回答问题基本正确,一般生活可自理;有效:主要精神症状有所减轻或部分消失,生活基本自理,回答问题基本正确,但反应迟钝智力及人格仍有障碍;无效:未达到有效标准或治疗前后各症状无变化者。
两组疗效的比较:治疗组28例临床控制,有效25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89%;对照组临床控制,有效13例,无效7例,总有效率65%(P>0.01)。
2.3两组患者治疗前后MMSE智能表ADL比较 两组治疗前后均有显著性P<0.05或P<0.01,说明两组异常生活能力明显改善,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P>0.01,治疗后ADL分组间比较治疗组明显低于对照组P<0.01,提示综合康复治疗在改善AVD患者日常生活水平临床症状方面优于对照组。
3 讨论
临床中已证实针灸治疗对脑损伤具有肯定价值;本研究采用针灸(头皮针)同时结合药物治疗、运动疗法、作业疗法等在内的综合康复治疗对血管性痴呆进行干预,结果证实;取得一定效果。在康复治疗中根据中枢神经可塑性的理论,一方面通过头皮针、药物、穴位注射的方法促进受损细胞修复,并启动附近完好的脑细胞代偿;一方面通过认知功能训练及运动功能疗法、作业疗法等促进患者的认知功能,运动功能恢,之后对其进行语言治疗。总之,本研究认为坚持综合康复治疗对血管性痴呆性的患者有效可行,它可以促进康复、及早发现血管性痴呆的患者并及早性干预,不仅利于促进患者早期康复减缓脑功能进一步衰退、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而且还可以减轻家庭经济和心理负担,因此综合康复治疗对血管性痴呆具有积极的治疗作用,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