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社会主义的毛概论文
社会主义现象是社会主义的外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社会主义本质在各方面的表现。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探析社会主义的毛概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探析社会主义的毛概论文篇一
《社会主义社会:坚持科学发展的社会》
〔摘要〕社会主义社会是坚持科学发展的社会。科学发展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的基本方法。
〔关键词〕社会主义社会,科学发展,内在要求,根本目的,基本要求,基本方法
〔中图分类号〕D61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09)04-0039-03
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体现,是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发展”历史意义和地位的理论概括。从理论上认识发展尤其是科学发展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在实践中探索实现二者结合的途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科学发展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科学发展是指社会发展必须既遵循客体尺度,又遵循主体尺度,既合规律又合目的,既按照外部对象的尺度进行活动,又把自己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既是社会发展本身所固有的客观规律或必然趋势的具体体现,同时又必须符合人的目的要求和“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类幸福的原则”。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按照自觉的目的建立和发展的社会,科学发展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发展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发展。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它具有一种类自然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和规律。亦即社会发展不是主观意志或神意的产物,也不是偶然事件的汇集,而是合乎规律的客观发展过程。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人们未能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根本趋势。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前,人们也不可能按照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去规划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去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以前,尽管个人或集团的活动都具有目的性和意识性,但作为人类整体的活动却并非具有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有意识的自觉的个体活动所构成的整体活动往往呈现出自发性。而社会自然历史过程即在这种呈现出自发状态的历史活动中体现出来。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人类开辟了自觉创造历史的条件,使人类能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并据此自觉改造社会和人类本身。当然,社会主义发展是一种自觉的自然历史过程,并非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类活动可以超越社会发展规律,而是说人类开始进入了能够依据社会发展规律,自觉建立更合乎人类生存需要的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社会的自觉性主要表现为无产阶级政党依据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对发展进行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基础上,回答“社会发展应向何处以去以及应如何实现社会发展”的问题,核心是对社会发展目的和手段进行反思、批判和建构,寻求合理化限度和合理性标准,以建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社会发展模式。
在当代中国,科学发展观就是这种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社会发展模式的表现。一方面,科学发展观揭示了发展要遵循全面发展规律、协调发展规律和可持续发展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另一方面,科学发展观要求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为了人的发展。因此,科学发展观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发展。
二、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深刻指出了以人为本的内涵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要求用人的至上性来审视发展是否符合人类现阶段的最高利益和今后的长远利益,是否有利于每一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体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目的性,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原因在于:人的活动区别于动物活动的重要标志是它的目的性。人的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基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创造出现实中既不现成存在、也不会自然产生的具有符合于人的需要的形式和规定的客体,以获得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和精神的资料。目的性和价值性是人的活动的基本规定,因此,判断一种活动是否合理,就需要评价该活动是否在最根本、最长远的意义上符合人类自身的目的和需要。人们的活动必须在遵循客体尺度的同时,又“懂得怎样处处把内在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1〕(P97),即把自己目的、需要、本质力量运用到客体对象上去,通过内在的主体尺度和外在的客体尺度的交互作用,创造出人类所需要的新的客体。如果撇开主体尺度去谋求所谓“发展”,就很难保证人的活动及其结果对人类主体有利。人们必须按照人的目的、需要去改造世界,才能使自然事物朝着符合于主体目的和需要的方向变化。由此可见,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首先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在发展的过程中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消除和避免阶级对立,消除和避免根本性的社会冲突,实现社会和谐。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基本特征和突出优点,也是同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根本区别。其次,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来进行。人民群众是实现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依靠人民群众主体性和积极性的发展,建立在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和支持上的发展,才能是真正快速、持续和长久的发展。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在执政的过程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既表明了我国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又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它既能保证发展的效率和活力,又能保证发展的公平和正义,必将为社会主义科学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三、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2〕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原则,提出了发展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发展规律的把握。
首先,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全面发展”是从社会系统的整体和全局的角度出发对发展提出的要求,即要用整体的观点、全局的观点来观察和处理发展问题。“全面发展”就是要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是在经济增长基础上实现的量和质、速度和效益相统一的经济发展,是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实现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不断推进,是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统一。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其次,由于我国现阶段社会是一个包含了多领域、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因而在实现全面发展的同时,还需要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遵循协调发展规律。从社会系统宏观角度来看,首先是要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之间的协调。其次要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国内建设和对外开放之间的协调。说到底,就是要实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社会利益性结构与社会功能性结构之间、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只有准确把握系统整体与部分之间、各组成成分相互之间的“关联度”,才能符合实际地进行协调,实现或维持系统整体和局部之间、各组成成分相互之间在高速变化、运动和发展中的动态平衡,既使各组成成分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实现局部发展的优化、合理化,又使系统整体得到最优最合理的发展。
再次,生态平衡规律的客观性、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依赖性、当代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巨大影响等情况表明,社会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生态环境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要正确处理现实与理想、发展路径与发展目标、发展手段与发展目的、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以及代内发展与代际发展的关系,把满足现实发展需要、实现现实发展目标与着眼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持续发展有机统一起来,谋求并促进现实与理想、手段与目的、代内与代际、当前与长远相一致的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四、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的基本方法
由于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它必然要求进行利益调整,而利益调整难免带来暂时、局部的利益失衡,因此需要做好利益的协调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善于从国际形势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统筹兼顾就是要切实做好利益的协调工作,这种协调不是回到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状态,而是把社会分化控制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同时在社会分化中给不同地区的社会成员留下适当的利益空间,保持不同地区的社会成员的利益满足程度的合理性及社会地位变动的平等性。只有基于社会公平和正义,才能有效地协调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才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才能有效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由此可见,“统筹兼顾”蕴含着资源分配、利益均衡、城乡协调等诉求,内蕴着全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繁荣成果、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公正的价值取向,它是社会主义合理性发展的保证。为此,首先需要坚持机会平等。机会是社会成员生存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同现代社会与市场经济是相吻合的。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进入社会生活时应当有一个基本的平等起点,亦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当具有平等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的生存权利、平等的工作权利、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以及平等的性别权利等。一个社会对于社会成员基本权利予以有效的保护,是社会公正的底线要求。因此,在社会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坚持机会平等首先就是要保证生存发展的起点平等,机会资源共享。这就要求摒弃先赋性因素如户籍、财富、身份、民族等不公正因素的影响,排除一切非正常因素的干扰,特别要消除阻碍人们健康合理发展的人为障碍,防止一部分人享有特权和另一部分人被非法剥夺权利,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从而拓展自由创造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其次,坚持合理正当公平的利益分配尺度。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尺度是社会发展合理性的重要杠杆。如果说个人对他人、社会负有一定义务的话,那么在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中,个人在履行了一定的道德义务后,通常会得到社会的一定的报偿。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社会主义公正原则,在社会分配上,就是要做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自然、生理条件的差别,必然会出现人们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形成对于弱者来说“不公正”的现实。这就要求在坚持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劳动分配等原则的同时,还要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对收入再分配进行科学调控,逐步解决地区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建立以中等收入人群为主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