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不合理用药及其药学干预机制分析论文
探讨临床药师对临床不合理用药的药学干预作用,旨在促进临床医师合理用药。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临床不合理用药及其药学干预机制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临床不合理用药及其药学干预机制分析全文如下:
[摘要] 为了进一步尝试创建临床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机制,有效管控目前临床的不合理用药情况,保证用药安全,本研究根据我国目前不合理用药的现状,从其相关概念出发,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探讨问题的根源,并在问题及原因理清之后,尝试创建了科学、有效的临床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机制,对提高医师合理用药水平、保证医院用药安全意义深远。
不合理用药主要是指临床药物的滥用、使用过量、选择药物错误、误用等情况。它是相对“合理用药”说的。目前,我国的药物不合理使用率占整个用药者的比例较高,且每年住院患者因直接或间接因不合理用药而导致或引发的不良反应逐年升高,死亡率也居高不下[1]。药学干预(pharmaceutical intervention)主要指药师依据《抗菌药物在临床上的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所进行的用药干预活动,包括指导医师用药,及时纠正不规范、不合理用药情况,分别在临床的查房、会诊过程及平时的治疗过程中进行,以保证用药的安全性。干预机制主要指从体制、政策、监督、医院、环境、药师等方面对临床不合理用药控制综合发挥作用的内部组织和运行变化的规律,其中药师在临床的会诊、查房以及平时医师用药的过程中利用药学原理进行指导、监督(即药学干预)是重要方面。就其形式来说,协调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以监督、指导的方式进行,特点是监督-服务;其功能方面,主要是保证管理活动有序化、规范化,具有制约的特点。随着医院在医疗服务中不断改善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用药监管体系,使得药剂师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药学知识。可见,积极干预不合理用药非常必要,它既可以有效地降低医院的不合理用药率,又使治疗的质量、效果得到了保证。本研究拟通过回顾国内相关文献,了解分析我国不合理用药现象,究其影响因素,汲取国际成功经验,尝试创建临床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机制,以利于我国合理用药的可持续发展。
1 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改革,医院在医疗服务中不断改善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用药监管体系,使得药剂师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药学知识,干预医师的临床用药,推进整个用药过程的规范性,达到安全用药的目的[1]。但临床不合理用药仍占据较大比例。据有关报道显示,药物不合理使用率占整个用药者的13%~30%[2]。另据统计,住院患者每年有5000多万例,直接或间接因药物不良反应引起的超过5%,其中约4%死亡[3]。还有报道显示,我国各大医院存在非常严重的用药不合理情况[4-5]。因此,正视不合理用药的现状刻不容缓,如何降低不合理用药的发生率已经成为全世界亟需解决的问题。
2 不合理用药的现状
通过回顾性分析2010年1~12月间随机抽取某医院的2200份出院病历,有476病例存在不合理用药,占21.6%;总的不合理用药例次为856次。足见不合理用药现状的严重性、复杂性。
2.1 选药
有的医师对患者缺乏系统全面的检查,有的对药物知识了解不全面,选择药物不能按照患者的病情及药物的适应证进行,与药物的禁忌证相悖,后果不良。一般表现是适应证未得到治疗、无适应证用药、安慰性用药、忽视禁忌证和不良反应等现象。如:把影响软骨发育的氟喹诺酮类药物给不满的18岁患者使用[6];无感染依据却应用左氧氟沙星达10 d,引起高血压病眼底出血[7]。
2.2 用法
2.2.1 次数 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药物剂型变化很快,各种药物出现控释剂、缓释剂,其型剂比普通剂量大,服用1~2次为每天量,而临床仍执行服用3次每天量,药剂量过大无疑。
2.2.2 时间 医务人员药嘱不到位,患者不清楚具体的服药时间。例如:要在餐时或餐后立即服用对胃肠道刺激性强的药物,而促进胰岛素分泌的降血糖药物则要在餐前半小时内进服;每日晨8∶00或者隔日晨8∶00给药法等,而临床实践中对以上要求重视不够。 2.2.3 剂量 有两种情况,即不足或过大。前者起不到治疗作用或产生耐药性,后者可引起毒副作用。临床用药要求对个体差异必须重视,由于肝、肾功能降低,药物代谢、排泄减慢,一般老年人用药剂量为2/3~3/4成人量。由于肝肾发育不全,根据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是儿童用药剂量的特点;对特殊人群用药的因素在临床实践中往往考虑不足。
2.2.4 途径 调查发现,对于轻、中度疾病,能应用口服药物,但由于部分医师过于相信静脉用药疗效,却实施了静脉给药。这样,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较高。
2.2.5 溶媒 个别医师在选择溶媒时对药物的理化特性了解不够,没有充分考虑溶解度、溶液稳定性等。例如:培氟沙星要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缓慢静滴,溶媒不能用氯化钠注射液、其他含氯离子的液体,否则,易产生沉淀;青霉素类及部分头孢菌素类药物在pH 6~7的溶液中较为稳定,宜选用0.9%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媒,不能与葡萄糖注射液(pH 3.2~5.5)配伍,因为酸性或碱性溶液均可加速其水解。
2.2.6 疗程 临床疗效与用药疗程过长或过短有很大关系。例如:因细菌易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抑菌剂产生耐药性,用药疗程以7~10 d为宜,一般不超过14 d;对于抗菌药物的使用,要注意在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 h。对于抗生素药物的使用,要注意疗程过短,治疗作用不明显,易产生耐药菌。调查发现,临床用药存在违反上述原则的问题[7]。
2.3 抗菌药物
有报道显示,使用抗生素的20%~50%都是可疑的,为临床上滥用最严重的一类药物[8]。抗生素的滥用滋生了大量的耐药菌,病原菌产生耐药性是当前抗菌药物治疗的难点,是药物失效的根源。据统计,抗菌药物使用不当的151例,其中62例为不合理的给药次数、疗程;36例为不合理预防性应用抗生素;7例儿童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29例联合应用不合理;17例抗生素服药时间间隔不当或剂量大小偏差[8]。
2.4 联合用药
2.4.1 相互矛盾 甲氧氯普胺与西咪替丁两者合用应间隔1 h以上,因为甲氧氯普胺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为在胃肠道形成不溶性化合物,左氧氟沙星和铁剂同时服用可降低左氧氟沙星的生物利用度。而临床实践中没有足够注意这些问题。
2.4.2 毒性增强 在临床上应尽量避免合用地高辛,否则,会增强地高辛的毒性,进而引起中毒。如果必须合用,一定要严密监护患者并进行血钾测定,如果出现低血钾,要赶快纠正,同时采取得力措施[9]。
2.4.3 影响代谢吸收 合用后,患者的吸收、代谢会受到部分药物对另一种药物的影响,出现血浓度升高、降低的现象。例如:因促胃动力药可缩短环孢素A在胃内的停留时间,很快进行肝肠循环,加速环孢素A的胃排空速度,造成血药浓度升高的现象。将促胃动力药与环孢素A合用的现象临床实践中存在实例。
2.4.4 作用重叠 患者常常到医院的两个以上科室门诊就诊,会有多名医师给患者开具处方,药物合用的现象普遍,药物作用重叠。另外,复方制剂常含有多种化学成分,要且忌与单方药物、与有相同活性成分的复方制剂合用。临床医务人员用药时要特别注意。
2.5 无适应证用药
对无明确指征的患者,在临床实践上常有,例如复合维生素、营养药、强壮药、止痛剂、退热剂、激素等的滥用。外科围术期,医生常常预防性地给患者用药,但患者当时不存在使用抗生素指征,即为无适应证用药[10]。
2.6 中药
中药表现比较严重的不合理用药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种:
2.6.1 不合理联合使用中西药 中西药联用,二者相互作用复杂,易发药害现象。临床实践中存在很多有例可循的病案[11]。
2.6.2 超疗程或长期服药 凡是药物都存在偏性,服用久了就有造成伤害的可能。例如:长期服用黄药子可能引起中毒性肝炎;长期服用黄花夹竹桃会发生洋地黄蓄积中毒;长期服用牛黄解毒片会引起白细胞减少。
2.6.3 超剂量服药 必须严格控制剂量,否则,毒副作用易发。例如:大量服用人参易引起中毒;过量口服肉桂易引起血尿;内服黄芪过量易致剧烈肢痛;煎服威灵仙过量易致低血容量性休克等[12]。
2.6.4 药证不符 临床将脑血康胶囊用于脑出血的患者,就是典型的例子。脑血康胶囊常用于治疗脑脉癖阻所致中风病,它的药物组成为水蛙[13]。
3 不合理用药问题的原因分析
临床不合理用药的根源,概括来说有“社会”、“药物”、“患者”、“医务工作者”四个方面。
3.1 社会方面
3.1.1 国家药物政策 现阶段,未能全面合理地协调医药各方的利益,是国家药物政策存在较多不合理性的突出表现,难以确保合理用药。与为了指导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及保证合理的药品价格的国家药物政策不符。
3.1.2 监督管理 中国现阶段的医疗体制还不健全,虽然早已开始实施分类管理药品,但受制于客观条件,许多重要的药品管理制度没有被严格遵守和执行,药师岗位形同虚设。药品广告管理不规范,医疗卫生系统以药养医行为普遍存在,违规售药的现象屡见不鲜[14]。我国对于处方类药物的管理不规范,限于客观因素,造成大量的处方药物都可以随意获得。可见,发生自我用药不合理的现象就不难理解了[15]。
3.1.3 虚假广告 随着现代医药科技的飞速发展,新药研发的效率大大提高,各种“新药”不断涌现,可是在我国真正具有疗效优越、作用创新的新药却屈指可数。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所谓的新药,实际上是通过增加适应证、改变剂型、改变用药途径的办法使旧药品变成“新药”,或通过抢仿国外到期的非专利保护药品。它们为了迅速占领市场,虚假广告成为诱导患者主要形式,使患者盲目滥用药品、对号入座。 3.1.4 传媒业缺乏自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单纯经济利益,个别传媒组织违法刊载虚假药品宣传广告,不顾国家法律及行业道德、大众的健康安全,加剧了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发生。
3.2 药物
药物有其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质,每例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病情都有差异,因此对症下药是良策,若一味求新求贵,只会让病情加重。另外,在联合使用药物时,由于不同种药物之间会发生药性冲突,因此联合用药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所以,要保证让每例患者都能够对症下药,医护人员在临床用药时就必须熟悉各种药物的性质。
3.3 患者
作为药物的直接使用者,各种不合理用药情况普遍存在,主要有以下表现[16]:
3.3.1 缺乏医药知识 由于医疗条件落后,加上患者的医药知识不足,在农村一些地区,用药不合理的现象经常发生。
3.3.2 文化素质低 由于患者文化素质低,因为短时间服药没有效果,有的不遵医嘱不能正确用药,有的擅自停药、换药。
3.3.3 就诊不知情 医师因对患者在多家医院就诊不知情,所以对其用药史缺乏了解,这种情况下重复用药的情况可能发生。
3.3.4 用药达不到全疗程 有的贫困患者常常因药费昂贵,用药做不到全疗程。他们或用家人、朋友剩余的甚至或过期的药品;或从其他途径或网上购买药品,根本保证不了质量;相反,有的经济状况较好的患者一味追求进口、高价药,偏见地认为用药越贵效果越好。
3.4 医务工作者
现今的医务工作者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也不能够保证医院用药的合理性,具体从“药师”、“医师”“护士”的角度来看:
3.4.1 药师 不合理用药由药师引起的主要表现在:①药嘱不清,药物的适应证、使用方法在发药时没有向患者交代清楚;②药学专业知识缺乏,对新药知识培训少,没有及时掌握。
3.4.2 医师
(1)责任心不够:①急功近利,临床急于求成,随意增加用药时间、疗程,加大剂量,总是误认为新特药物效果好,抗生素滥用、联用,引发了药源性疾病、细菌耐药性,耽误患者治疗。②开错处方,包括写错药品、剂量、规格、用法。
(2)用药习惯:我国的临床医师,很多人把经典资料上所刊载的经验、行内专家所教授的理论作为其用药习惯[17]。而事实证明,很多用药经验,非经过临床检验,不能改进、完善,照本宣科是不科学的。
(3)专业知识不足:①对药物的成分、含量、药理、配伍禁忌不清楚,要增强药物的疗效,会出现药物抑制、重复用药现象发生;②面对疾病复杂的患者,有的医师在临床开药时,把治疗单一症状作为重点,而没有兼顾到患者的其他疾病,可能会产生副作用或使之恶化;③各类新药随着医药科技的迅速发展,不断诞生,使医师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但有的医师对新药的了解、临床经验不足,导致用药错误的现象发生[18]。
(4)利益驱使:①开药迎合患者要求,在看病时有的患者往往指定药名,有的医生不考虑其对症与否,为其开药;有的患者只要治疗效果,不在乎药品价格,医生据此不考虑药品的合理性,只开进口药、贵药,造成不合理用药。②在给患者开药时,有的医生只从个人经济利益或单位利益出发,根本不考虑患者的病情,让趋利的一边倒处方泛滥[19],这种开药方法增加了患者的负担,也极大地增加了用药不合理的概率。
(5)压力大,医师忙,没有时间更新药学知识、全面了解患者的情况,给患者诊疗的时间太短,不适当的药物治疗可能发生。
3.4.3 护士 ①药品专业知识不足:患者日常用药和日常护理都是护士的基本责任,一些护士对药学知识学习不够,有的不熟悉患者药物的保存、使用时的配置;有的不清楚药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使患者的用药安全成问题。另外,有的护士弄不清一些药品的概念,有的看不懂外文药品的批注,同样不利于临床的合理用药。②不重视医嘱:护理患者时注意力不集中,使医生的用药方案执行不正确。例如,有的不能正确掌握患者的用药间隔时间、用药途径错误或药品禁忌记不牢。这些无疑会影响患者的合理用药。③缺乏责任心:护理患者时,有的护士责任心不够,粗心大意,给错药的现象不断发生,不能督促患者在正确的时间服药,使药效降低。
4 不合理用药的药学干预机制
药师对临床医师用药进行药学干预,可为临床医师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依据,可以使临床不合理用药的发生概率降低,使临床不合理用药现象减少、医疗的质量提高[20]。
4.1 体制改革
通过改革体制和制度,实现形成相应机制的目的。
4.1.1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国家、社会层面都需要不断深化医药卫生行业的体制改革,要完善基本药物推广、管理特殊药品、分类管理药品制度,加快医药分业管理进程,整顿药物流通秩序,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对处方药品严禁宣传和推广,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及行业自律,形成良好的合理用药的社会氛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化,使合理用药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为全社会所认识。
4.1.2 实现“医药分离” 应加快医药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还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的真相,在医疗机构系统,实施“医药分离”体制,改变医院以药品收入为主要利润来源的现状,使这只导致不合理用药产生的无形之手永远消失。
4.1.3 发布相应的执业药师法 在加强行政监管,促进医药行业守法自律经营的同时,政府应早日发布我国的执业药师法,保障执业药师在药品经营、使用中的执业地位,真正地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监督、调配,提供用药信息和咨询,指导合理用药,检测治疗药物、评价药品疗效”的职责。
4.2 国家政策
对于国家来说,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制订上要进一步对合理用药予以关注,对常见病临床路径也要同等关注,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落实要积极推行。不少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由于政策差异,目标、利益的不尽一致,甚至相互矛盾,医药卫生界就单一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效果很难达到预期。笔者认为,为了避免对责任、目标、要求的认识差异,克服部门、政策、措施间对立现象的发生,要立足于从总体上确定医药卫生的目标来制订国家药物政策,还要与整个医药行业的具体实际契合,便于协调统一,卫生保健人人共享的目标就可以顺利实现[21]。 4.3 行业监督
加强行业监督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任务,医药体制改革的不断地深化是实现行业监督目标的基本途径。
4.3.1 加强合理的用药制度 要建立合理的用药制度及行业职业规范,必须对临床医师、药师、其他医护人员用药方法、原则进行强制规范,力争把大处方、药物滥用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4.3.2 药品监督管理的协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一方面积极配合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另一方面要强化对他们的管理约束,加大行业的监管力度,执法要严,促进行业机构形成良好的自律作风。
4.3.3 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要加强对药品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规范,加强对医药代表、经销商的管理,对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进行严厉打击,把“三公”原则真正落实到药品招标过程中,严防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发生。
4.4 行政监管
对各级各类医院临床诊疗、用药行为的规范、监管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基本职责、任务,必须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4.4.1 价值观导向 医疗机构应强化现代药物治疗学思想“以人为本”的理念,创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净化医务人员的灵魂,要明确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是错误的,从患者利益出发,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必须坚持“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合理用药原则。
4.4.2 建立临床用药系统 医疗机构要建立一套可行的临床用药系统,加强管理临床用药、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在临床治疗中要高度重视药师药学干预作用的发挥。
4.4.3 建立检查、监督、评价标准 “评价医疗机构是否合理用药的指标”由WHO推荐,可以在日常的临床监督、评价中将其改造调整、应用。建立医生信誉档案,对医生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在资格认证、职务(称)晋升中发挥效力。
4.4.4 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及时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医药部门要重视并积极实施临床用药监护,要及时分类、登记、交流不合理的日常处方;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主要是全面系统地监测量大的、新进药品及抗菌药品;医院要做到组织、人员、措施、重大事故处置预案“四落实”,真正在医院落实合理用药[22]。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同样离不开药师作用的发挥,从了解到收集、报告,都离不开药师。
4.5 各级各类医院(药)部门
4.5.1 组建合理用药委员会 医院要立足本院实际情况,制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度、合理用药制度,组建专门的合理用药委会,负责用药指导原则、处方管理、病历分析、检查、监督、反馈、整改等工作,对规范、监督临床用药行为做好制度保障。
4.5.2 建立临床药师制度 每科室设立临床药师岗位,指导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对于常见不合理处方原因进行定期分析、指导,共同参与临床处方的制订、药物选择。药师的指导要深入到临床用药过程,随时给予药学干预,提升用药合理性、规范性,有效保障患者的治愈率[23]。
4.5.3 培训交流 为实现合理用药的目标,及时纠正医师的用药观念,各级各类医院(药)部门要经常组织专家进行提高医师合理用药方面的新知识,尤其是新药方面的讲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24]。在医院内部进行学术讨论会,以“合理用药”为专题,及时为医师们的用药经验交流提供平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用药原则,定期学习提高药学知识,对本科室新进药物品种进行集中学习、考核,对于药物知识、临床应用考核不合格的临床医师进行停岗学习[25],务必使处方开据人员了解常用药物的临床使用方法、使用范围、使用注意等药学知识,营造医院内部浓厚的学术氛围。在搞好培训的同时,各方面的交流活动也很重要,必须积极开展。要给相关人员、国内同行、国外专家创造交流机会,使行业内新的用药知识、经验为大家所共享,整个行业的临床用药水平得以提高,促进合理用药的发展。
4.5.4 加强医院医生医德教育 通过读书、先进代表表彰等方式加强医院医生的医德教育,严惩收取药品回扣、开据大处方[26]等恶劣行为。
4.5.5 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 一方面,就合理用药而言,要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方法,搞清楚基本药物的概念同合理用药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另一方面,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工作:①要严格按时服药,遵守医师、药师的处方,严禁改变药物或剂量,防止不良后果发生;②鼓励患者积极参加一些合理用药、健康管理等宣传活动,使用药知识增量、基础医药知识水平提高;③患者在服药时,应积极配合护士,坚决执行医嘱,避免用错药。
4.5.6 积极开展药学监护 ①强化药学信息服务:医院药学部门要经常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信息,如药品的不良反应、合理用药知识、药品的相互作用、疗效、研究、评价等,根据疗效、安全、费用的原则,建立和维护医院处方集,要以患者为本。编写药物使用须知、临床药学通讯也不失为药学信息服务的有效途径。②用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其中,处方药的使用交待、患者用药的其他咨询是前者的咨询内容。后者的咨询内容包括:药品的用法、剂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咨询方式以电话为主,执行主体是护士;药品的作用机制、名称、正确用法、观察及早期发现不良反应,咨询方式是深入临床科室直面患者,执行主体是药师。
4.5.7 制订处方审核标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点评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把处方的质量列入临床各个科室的考核内容,建立处方审核奖惩制度,将临床医生处方合理性情况和绩效奖金挂钩,处罚不规范处方所属医生,可分为警告、限期整改、处方权暂停、处方权取消、使用降级、证书吊销等级别。
4.6 药师
干预临床不合理用药是药师的重要职责,对保证医院用药安全、提高医师合理用药水平意义重大。药师既要做好处方审核、调配工作,又要强化药学服务的理念,深入临床药学一线,指导医师对患者合理用药。
(1)掌握药物的基本知识是对药师的基本要求。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成分构成、药理、剂量、不良反应、禁忌证等基本常识药师必须掌握,要做到不乱开或开错药,能对症下药。
(2)对患者病情,药师要注意观察,防止发生差错事故;对医师在临床中出现的不合理用药问题药师要及时检查,指导其合理用药,促进其用药水平的提高[27]。
(3)药学干预内容:①药的用法、用量是否适当,患者有无出现不良反应;②没有适应证用药,是否适合联合用药;③给药是否重复,药品选择是否符合患者的实际病情;④是否清楚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确保用药的合理性,联合用药是否科学、合理;⑤医嘱是否清楚明白、易懂,如用药时间、方法、禁忌、服药后的正常反应等。
(4)药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学习业务,提高对处方质量的审核能力,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把用药差错率降到最低。
(5)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是药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一方面要对患者普及合理用药的基本知识,清楚合理用药的意义,另一方面要告诉患者不合理用药的严重性[28]。
(6)医疗机构要履行职责,加强药师的临床实践。医疗机构要从思想上引起重视,制订相关的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把药师的临床实践落到实处,使药师参与临床用药、药物信息咨询、药物监测等活动。实现两个“三位一体”(药师、医师、患者;药师、医师、护士)结构,为监护患者的用药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4.7 社会相关各界的支持
有效的不合理用药干预机制,同样离不开社会相关各界的支持:①遵守国家法律、行业操守是大众传媒的责任和义务。不但对违法违规的医药广告要坚决拒载,而且对有关合理用药的科普文章要大力宣传,促进公众合理用药的意识不断提高。②涉药机构要积极宣传合理用药,以社区、街道、工厂、农村、学校为阵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促进群众走出“凡药必能治病或有益于健康”、“用药总比不用好”的误区,树立患者自我合理用药的意识。
5 小结及展望
合理用药,既需要医务人员的努力,又需要患者的密切配合;既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很强的政策性,可谓为系统工程。所以,要促进合理用药,就必须采取综合性的管理措施,运用系统论的观点、方法、技术,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不合理用药干预机制。机制的构建不是简单、绝对的,而是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从体制改革、国家政策、行业监督、行政监督、各级医院医药部门、药师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不同侧面、不同层次必须互相联动,取长补短,聚为合力,实现超越,对做好合理用药工作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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