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毕业论文投稿
美国文学体现出美国人独特的哲学观、价值观。美国早期的移民多是从英国或者欧洲来到这片新大陆的,他们想摆脱欧洲旧的封建传统,追求自由、民主。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美国文学毕业论文投稿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美国文学毕业论文投稿篇1
浅析美国文学的“美国梦”情结
[摘 要]本文就“美国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及在不同历史时期文学作品中所展现的“美国梦”进行初步探讨,旨在从历史与文学角度对“美国梦”的演变过程作一番追溯与总结。
[关键词]美国梦 美国文学 情结
每个具有独特文化传统的国家和民族的文学都有自己的情结。对于美国文学来说,这个情结就是“美国梦”。本文就“美国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及在不同历史时期文学作品中所展现的“美国梦”进行初步探讨,旨在从历史与文学角度对“美国梦”的演变过程作一番追溯与总结。
一、金色“伊甸园”中玫瑰盛开
“美国梦”是一个被众多美国人普遍信仰的理想主义信念,是对机会均等、人人都有成功希望和创造奇迹可能性的乐观自信。它像是神圣的伊甸园中盛开的绚丽的玫瑰花,令人们无限向往。300多年前,一群饱受宗教迫害的清教徒离开了世袭制度盛行的欧洲大陆,将自己放逐到了美利坚,想要在这块美丽的“新大陆”上建立一个完美的“伊甸园”。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西部“淘金潮”的出现,也为“美国梦”抹上了浓厚的金黄色彩。人们越发相信:只要靠自己的努力奋斗,人人都可以获取成功。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外交家和文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他用自己的怀揣一元钱独闯天下艰苦创业的成功经历完美的阐释了美国文学中“从破衣烂衫到腰缠万贯”的“美国梦”的实现。富兰克林在《自传》中强调的自力更生、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的现代精神,构建了美国人自我奋斗的传统。这种精神恰好符合当时美洲新大陆的需要,它驱使一代又一代美国人,凭借个人奋斗的魔力去创建美洲土地上的“伊甸园”。19世纪中后期,以惠特曼为代表的浪漫主义文学,以粗犷的豪情和热烈的梦想歌唱美国。其代表作《自我之歌》全篇歌颂的“自我”既是诗人又大于诗人,是具有美国民族特征和民主理想的巨人形象。这些作品向世人宣告:只要勤奋、乐观、有志向、有信心,任何人都可以在美国获得成功。
二、“镀金”时代里的玫瑰“褪色”
内战过后,进入20世纪的美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既加快了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也给劳动人民带来了无数痛苦。昔日西部的开拓精神已经一去不返,“美国梦”也渐渐褪去了它那泛着金光的外衣。美国著名幽默小说家马克吐温在其第一部长篇小说《镀金时代》中就表达了对美国现实社会的不满。小说描述了美国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全国弥漫着投机风气和拜金主义,两极分化日趋严重。早期移民重建“伊甸园”的梦想也逐渐在人们心中寂灭,人们期望的“黄金时代”化为泡影,出现的却是令人失望的“镀金时代”。西奥多德莱塞最早从社会批判角度表现“美国梦”的失落。他创作的《嘉莉妹妹》撕破了资本主义“温文尔雅”的假面纱。嘉莉妹妹,一个来自社会底层的“追梦人”,相信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能过上好日子,可她面临的仍是贫困与失业。虽然后来成了一名演员,成为“由穷变富”的典型,但是优裕的物质生活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她依然感到孤寂和空虚。就这样,无论是“镀金时代”里,“嘉莉妹妹”的“美国悲剧”,还是现实生活中切斯特·吉莱特的残忍,杰克伦敦的自杀,都表明了 “美国梦”逐渐褪去了玫瑰色的光环,它所体现的发愤图强和乐观向上的精神也被过度的物质追求和享乐主义所侵蚀,渐渐走向虚无和破灭。
三、废墟中玫瑰凋零
“美国梦”的幻灭作为一种时代精神和感受,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形成的。残酷的战争和混乱的社会,使美国人民的价值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美国文学中第一次出现了以正面表现“美国梦”幻灭为题材的作品。海明威在《太阳照样升起》中描写了主人公杰克·巴恩斯怀着“崇高”的理想奔赴战场。在战场上他看见的是流血和死亡。战后他内心痛苦,只能沉溺于玩乐之中,逃避现实,以此掩盖内心的苦闷、迷惘和空虚,但终究不能医治战争造成的心理创伤。“美国梦”的失落与幻灭使他们在生活中失去了理想和目标。如果说战争和理想的失
落摧毁的是巴恩斯的精神世界,那么,“美国梦”的幻灭带给盖茨比的则不仅是精神的失落,还有肉体的死亡。《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被冠以“爵士时代”桂冠诗人的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盖茨比的故事饱含着至20世纪初的全部美国经历。盖茨比的死亡,是他一生虚幻美梦的破灭,同时也暗示了当时美国青年人盲目追求梦想的破灭。他的死暗示着建立在物质财富基础上的“美国梦”的虚无,以及不可避免的幻灭。“美国梦”再也不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憧憬和奋斗力量,它的美丽光环早已消失殆尽了。
四、结束语
“美国梦”,作为美利坚民族的不解情结,一路伴随美国和美国文学的不断成长和发展。无论是美国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还是在垄断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乃至二战前后,美国文学都一直锲而不舍地忠实地反映着美国的社会现实和人民的精神状态。时至今日,“美国梦”虽已破灭,但这种神话仍然会以不同的面貌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得以重现。“美国梦”仍将继续,“美国梦”的主题仍然存在。对一代代作家来说,仍任重道远。对读者来说,我们依旧通过不断阅读美国文学作品中所体现的“美国梦”,多方面地了解美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现实和人民的精神状态。
参考文献
[1]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第3版)[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2]冯晓琴,解析美国文学中的美国梦[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5)
[3]王萍,美国梦释疑 [J]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1(2)
美国文学毕业论文投稿篇2
浅论本土裔美国文学历史叙事
对本土裔美国文学发展的历史叙述,随着20世纪70、80年代“重构美国文学史”的学术走向而初显端倪,目前已经有了比较丰富的成果。初期多以文学史著作的章节或部分的形式出现,如埃利奥特(Emory Elliott)的《哥伦比亚合众国文学史》(1988),开篇就是著名美国本土作家莫马迪(N.Scott Momady)的《本土的声音》,展现北美印第安各民族在欧洲人涉足北美大陆之前的悠久历史和辉煌文化传统,论述这一传统在文学上的体现,以及它对后来及当今本土裔美国文学兴盛的重要意义。这一时期的美国文学选集也开始收入以英语记录或译出的本土口头文学文本,以及后来以英语撰写的书面本土裔文学作品。如果把出现在这些选篇之前的“导言”拼在一起,大致也能成为一篇“本土裔美国文学发展简述”或“概要”一类的文章。1990年,鲁奥夫(A.L.B.Ruoff)出版了《美国印第安文学史》,这应该是以单本著述形式出现的第一部关于这一文学传统的历史叙述,该书也因此成为这一领域研究的经典文献之一。2001年出版的《美国族裔文学的渊源》一书,将本土族裔文学列为当代美国四大族裔文学传统之一,论述了从起源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这一文学传统的大致发展脉络,着重介绍了当代几位比较活跃的本土族裔作家及其作品。2004年出版的《牛津美国文学百科全书》第三卷中列出了专门的“本土裔美国文学”条目,篇幅长达9页,从“口头传统”、“欧洲殖民与传教时期”、“早期自决与主权”、“19世纪自传和小说”、“本土作家的文化保护及教育”、以及20世纪早中晚期的本土裔文学等八个阶段,较全面地叙述了本土裔美国文学的发展。
但情况也不尽如此。1994年出版的八卷本《剑桥美国文学史》的第一卷“1590-1820”,不仅给人以美国文学始于1590左右的印象,“殖民文学”部分的第二节“本地居民”(Natural Inhabitants)中,主要谈的也不是本土居民的文学传统,而是欧洲殖民者在其殖民叙事中对本土居民的文化和历史偏见等。虽然这样的评论本身就是重构美国文学史努力的一部分,但把传统本土裔文学的存在完全置于学术视野之外,也的确使本书与《哥伦比亚合众国文学史》形成了鲜明的对照。2004年出版的《本土美国文学》,从书名看似乎应是鲁奥夫之后的又一部通史性著作,但书中九个章节的标题。却明白告诉读者,这本书实际上更接近于“入门”和“研究指南”,而不是一部以14年前的著述为起点的、学术上更进一步和更深一步的历史著述,即使就指南功能而言,它与一年后出版的《剑桥本土裔美国文学指南》相比,在学术深度上恐怕也还稍逊一筹。
国内学术界的本土裔美国文学研究近年来也开始出现成果,除了对当代本土作家作品的介绍评论外,一些学者也对本土裔美国文学的历史发展或演变进行了自己的思考,其中,王晨的《文化重建中的优势奇葩:美国印第安文学》、胡铁生和孙萍的《论美国印第安文学演变历程中的内外因素》、邹惠玲和郭继德的《后殖民理论视角下的美国印第安英语文学研究》、以及邹惠玲和丁文莉的《同化·回归·杂糅:美国印第安英语小说发展周期述评》,有的尝试对本土裔美国文学发展的某个特定阶段或某种特定文学类型进行历史叙事,有的提出了这一文学传统“兴盛一衰落一复兴”的历史轨迹,但仍然少见如“非裔美国文学史”、“华裔美国文学史”这样鲜明而确定的术语,给这一独特的美国族裔文学传统也冠上“本土裔美国文学史”的名称。
这样的情形实际上反映了一个学术困境,或一种尴尬:在对美国文学发展进行总体历史叙述时,在试图将本土裔文学传统、特别是绵延数千年的口头文学传统纳入美国文学总体时,学者们会遭遇一系列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这一文学传统早期的口头文学性质、用英语记录整理下来的文学资料本身的“真实度”、这一传统与欧美“主流”文学体裁之间的不匹配、这一传统本身发展的不均衡特点、它与“主流社会”、“主流文学”及其他族裔文学之间的关系等。提出这些问题,思考应对的策略,这本身就是很有学术意义的事情,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们反思,迄今为止我们不加质疑就接受下来的关于“文学”和“历史”的观念,是不是到了应该而且可以稍做修正或修补的时候了。
叙述本土裔美国文学发展,首先必须意识到,那是一个在几千年发展历史中曾一直以口头文学形式产出和传承的传统,它与书面文学有着本质的差别。从根本上说,口头文学是一种“活的文学”,是“有生命的文学”,是“动态地”发展着的文学。一段口头文学作品,不仅诞生于口头吟诵讲唱,其情节内容、语言表述、甚至伴随的音乐表演,都随着吟诵讲唱而发展变化,在一次次即兴重复中,在一代代交口相传时,被加进了一些内容,也可能被有意略掉了一些内容。换言之,口头文学是流动的文学,是一种“(口头)语言艺术”(verbal art),它在几乎永不停歇的发展中不断自我充实、改变,而要真正体验或欣赏这
样的文学,需要亲历实际语境(场景)。时间变了,场景变了,机缘变了,“作者”(吟诵或讲唱人)甚至观众(受众、文学服务的对象)变了,那一段文学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可能随之改变。即使现在我们可以借助录音录像设备,将这样的文学活动记录下来并整理成文字,其书面和影像资料也只能反映该文学“作品”某一特定的、虽然多少具有一些代表性的表现,并不能完整体现该“作品”的真实生命。
事实上,揭示口头文学的流动性及其相对的不可复制性,不是要使我们的认识停留在转化为书面形式(甚至音像形式)的口头文学的特殊的不确定性上,并不是要让我们因无法完全真实再现本土口头文学而感到绝望,从而放弃任何对其做出历史叙述的努力,而是要我们正视这样的文本对文学研究传统观念提出的挑战,如“文本”、“文学”、“文学的功能”,等等。换句话说,是试图将有别于现有的文学史及文学叙事框架的传统和现象经削足适履处理之后硬塞进来呢,还是修改现成的叙事框架,使它能够容纳新的、不同的传统,取舍之间就具有了特殊且重要的文学史意义。
除了口头文学的形式之外,书面化的美国传统本土裔文学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即它们从本质上说是“翻译文学”,其“可靠性”甚至还低于通常意义上的翻译文学,因为后者有“原本”为据,可比可查,而我们通过英语读到的传统本土裔文学,其来源基本有两种:欧美人用英语记录并翻译成英语的书面文本,和当代本土作家直接用英语转述的传统文学,它们都没有也不可能以书面文本为基础。
前者中有相当部分是19世纪前后传教士、人类学家等直接或间接根据自己与本土居民的交流而记录整理的成果,其着眼点主要在语言学研究上,并未从“文学作品”的角度来考虑。即使在作为文学而被记录并“翻译”成英语的作品中,也存在着因语言、文化、历史的差异而产生的不准确的理解甚至误译,同时也不能排除录译者为英语读者考虑而在词汇、意象、内容、形式等方面所做的修改。这一现象同样对文学研究和文学史叙述提出了问题:我们所熟悉的“批评工具”和“批评视角”,我们常用的那一套批评语汇和术语,是不是可以顺手拿来不加改变就用在本土裔美国文学、特别是传统文学的研究和叙述上?
值得庆幸的是,自19世纪末以来,一些以英语为创作语言的本土作家。因不满由“别人”来展示自己族裔的文学传统,担心欧美文学传统通过翻译对本土族裔文学的“侵蚀”,便自己用英语来重述族裔文化和文学。他们的作品虽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传统(口头)文学,依然有“翻译文学”的影子存在,但由于叙述者的族裔身份及其与各自族裔的文化、思想、情感和历史的渊源关系,使得这样的文本在作为研究和叙事对象时,其可靠性和可信度显然要胜出一筹。
本土裔美国文学发展向我们提出的第三个问题,就是文学样式及其历史特征。在叙述欧美文学史时常用的“诗歌”、“小说”、“戏剧”、“散文”等主要类别,以及在研究这些文学现象时所用的方法和视角,一整套批评术语,乃至文学价值的判断标准,在叙述和研究本土裔文学传统及作品时往往给人以枘圆凿方的感觉。用书面英语固定下来的传统本土裔文学,若从文体来说,主要就是诗体和散文两种,而这样的分类实际上抹杀了传统文学及其丰富的艺术和实用意义,抹杀了应用于不同场合的“诗行”之间具有文化意义的差别,如典仪诗歌与一般曲词、部落文化英雄传说与创世传说,等等。
我们所熟悉的术语,如“意象”、“含混”、“反讽”、“张力”、“冲突”、“高潮”、“主题”、“人物刻画”、“情节结构”等等,也无法完全用于分析本土裔文学作品,特别是传统的本土裔文学作品,无论是以诗行形式表现的,还是以散文形式表现的,如“恶作剧者传奇”(the trickster tales)一类的作品。另一方面,本土裔美国文学传统中又有着十分丰富多彩的自传、部落历史与文化叙事,以及各种形式的演说和论辩。这些类型的文学作品通常是不会成为文学史叙事的主要内容的,但如果在对本土裔美国文学进行历史叙事时,我们也因这些文学形式不甚符合传统的主要文学类型观念而简约待之,那就会在历史叙事中产生很大的缺失,而且缺失的不仅是有名或无名的创作者,也不仅是有标题或无明显标题的各类散文,更是那些作品所体现的极富美国本土族裔特色的语汇、意像、语言策略、雄辩技巧,以及隐藏在文字背后的深厚文化和思想品质。
纵观本土裔美国文学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不平衡现象,似乎可以粗略地描述如下:它以有两三千年历史的瑰丽丰富的口头文学为起源,后因欧洲移民的到达和殖民叙事的兴起而淡出人们的视线,即使从18世纪下半叶起,陆续有借助英语而书面化了的文学现象出现,在随后的近两个世纪的时间里,这一文学传统实际上仍然处在十分“边缘”的地位。此后,随着大规模的西部开发及“驱除印第安人法”的实施,导致文学创作主体实际上被驱赶到了地理意义上的边缘,从而使本来就处于文化和社会边缘地位的本土裔文学,其生产地也被彻底边缘化了,这样的边缘地位一直延续到20世纪60年代末的“印第安文艺复兴”。只要对罗默尔(Kenneth M.Roemer)《文学、历史与文化时间表》一文中的时间表稍做处理,就能对此有更为直观的认识。如果我们把文学事件与历史一文化事件分置两列,就会立刻发现,文学事件大段缺失,特别是在1774-1824、1855-1890、1946-1964这几个历史阶段,几乎形成空白,不能不使人感到震惊。虽然我们可以经过不懈努力,不断发掘出一些文学作品来稍稍填补空缺,但这依然无补于本土裔文学发展在这一时段的总体特征:一条时干时流的溪水,一个被挤到了边缘的传统。
罗默尔的时间表把本土裔美国文学的开端定在1772年,就是习惯上认定的本土美国人第一篇英语创作发表的年份。如果据此就将本土裔美国文学发展描述为一段“从边缘到经典”的过程,实际上便陷进了传统的美国文学史叙事框架,它将美国文学的实际历史开端定在了1607年,即英国及欧洲其他国家的移民正式以定居为目的踏上北美大陆的那一年。尽管此前的文学或其他作品也常在“关于北美的叙事”名下收于
文学选集之中,但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美国文学史著述,一般都将史密斯(John Smith)的《关于弗吉尼亚的真实叙述》(1608)列为美国文学第一书。这样的叙事不仅具有醒目的欧洲中心偏见,也在有意无意问抹杀了本土美国文学传统的辉煌开端,从而掩盖了它与其他族裔文学的历史发展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如果说其他族裔文学(如非裔文学、华裔文学)传统的发展的确是起于“边缘”、走向“经典”的话,本土裔文学之“起”实际上超越了“边缘”和“经典”之别,甚至也无法用“历史发展”这样的术语来讨论,但它丰富瑰丽的文学价值依然可独领世界文学经典的一处风骚。
厘清本土裔文学与美国“主流文学”的关系,也是对其进行历史叙事时无法回避的一个挑战。从以《哥伦比亚合众国文学史》为代表的一些美国文学史著述来看,叙述者十分希望、也一直在尝试将本土裔文学、特别是传统的本土裔文学纳入美国文学总体,这从《本土的声音》成为《哥伦比亚合众国文学史》开篇第一章便可见一斑,莫马迪在该章中不无自豪地写道:“它们(按指美国犹他州二十余处古印第安人岩画遗址)有两千年的历史,它们和其他东西一样,标示着美国文学的起源。”作为本土美国文学复兴的旗手和主要作家、理论家、教育家,莫马迪当然有理由这样认为,而这样做的意义,至少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使一度“失语”的本土裔文学传统再次走上前台,二是有可能使美国文学的历史向过去延伸至少两千余年,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与世界其他主要文学传统之间在历史年限上的差距。
但有意思的是,迄今为止,美国还没有一部文学史对这样的“历史发展”做出明确的叙述。无论是《哥伦比亚合众国文学史》,还是以《诺顿美国文学选集》为代表的选读中的历史叙事,所做的无非是“呈现”,即把本土裔文学传统和成就呈现在读者和研究者面前,至于这一传统何以能成为“美国文学”的起源,它与美国主流文学之间是否有、有怎样的传承和互动关系等,这些问题似乎都被抛给了读者,似乎都成了学者们刻意躲避的问题,而这样的学术“失语”,恐怕不能简单地以“宏大叙事不再重要、也不再可行”之类的话一辩了之。
事实上,要进行历史叙事,就躲不开所谓的“宏大叙事”,不同的只是叙事的规模、角度、方法和观点,特别是要摈除只有一种宏大叙事的片面观点。如果把宏大叙事当作一个复数概念来理解,如果意识到对同一现象可以有多种互补甚至冲突的宏大叙事,那问题就要简单得多。反之,若真的把反宏大叙事推到极端,剩下的就是一堆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关联的事实碎片,甚至这些碎片事实的真实度都可以被怀疑,“历史”或“文学史”一词本身是否还有意义就成了问题。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叙事是否宏大,或宏大叙事是否重要,而在于这样的叙事是否可行,是否能帮助我们寻找到合适的框架或模式,使历史叙事体现新事实、新内容、新观点,这一点,对本土裔美国文学发展的历史叙事尤其具有特殊意义。如果能找到一种方法或视角,将北美本土传统文学的起源发展与“主流美国文学”的起源发展放在一个框架中加以叙述和讨论,那对文学史研究和书写本身也是一个有意义的尝试。
作为一种特殊的当代美国族裔文学,本土裔文学在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末的“印第安文艺复兴”后出现了蓬勃的发展。不仅作家与作品大量涌现,文学类型也逐渐丰富,当代本土裔文学不仅在传统“强项”诗歌、小说等领域不断推出优秀作品,而且在此前较少涉及的戏剧等领域,也开始有成果显现,其中的代表人物和作品有吉奥噶玛(Hanay GEiogamah)的《印第安身体》(1972)、《雾号》(1973),维兹诺(Gerald Vizenor)的《艾施与丛林鸭》(1994),格兰西(Diane Glaney)的《说真话的人》(1993)和豪(LeAnne Howe)的《印第安广播日》(1993)等,特别是当代著名的本土族裔戏剧演员、作家、教师兼导演小黄袍(William Yellow Robe,Jr.),迄今已演出、创作并执导四十余部戏剧,为当代本土戏剧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一切,虽尚不能表明本土裔文学已经完全“走向经典”,至少也说明,这一族裔文学在“走进主流”的路上,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即便如此,在描述本土裔文学与“主流文学”、甚至与美国其他族裔文学之间的关系时,恐怕还是用“和而不同”一词比较贴切。
这样的特殊性不仅体现在当代本土裔文学叙事的内容、形式、策略等方面,更体现在作品叙事所体现的本土文化、生活与当代美国主流社会文化、生活的关系上。同样描写当代美国,本土作家笔下的故事、人物和场景,往往迥异于主流作家的作品;同样描写族裔人在美国的境遇,特别是族裔人与白人社会和文化之间的差异、矛盾和冲突,本土作家的作品与非裔、亚裔(特别是华裔)、西裔等作家的作品之间,在叙事题材、主题思想、人物刻画、情节结构等方面,也都有着明显的差别。如何解读这样的作品,如何阐释这些作品超越了单纯的地理归属、在深层次上具有的“美国性”,这也是叙述本土裔美国 文学的挑战之一。
综上所述,本土裔美国文学 发展的历史叙事是一个充满挑战的尝试,挑战不仅来自一个从内容到形式都与传统学术视野有着明显差异的文学作品本身,更来自这一传统对文学史本身的概念、方法、叙事策略等提出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尝试对本土裔美国文学进行历史叙事的意义就超出了提供又一部美国族裔文学史本身,它可能会在文学本体、文学史本体等方面提出更多、更深刻的问题,促使学术界进行思考并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