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法律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在写论文之前,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明白题目后再立开题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西方法观念对比
一、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一)选题的目标和意义
法有两种形态,一种是法律制度或法律规范;一种是法律意识或法律现念。现实生活中,约束和调整人们行为的是前者,但在幕后起作用的却是后者。中西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上的差异,实际上是法律观念、法律文化上的差异。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已制定法律300多件,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制定行政法规900多件,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却依然存在。原因固然很多,如体制、环境等等,但是,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法律观念的淡薄。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西方成功的法治经验和法治文明的成果。但是中国的法制建设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其现代的法观念也必然与西方有着巨大差异。探寻中西方法观念的差异,对我国从根本上实现依法治国的核心,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选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在中国与西方的法观念相关内容上作出了丰富的研究。魏胜强在《中西方古代法观念的差异及其文化解析》中研究了中西方古代法观念在法的本体、法的状况、法的价值、政体形式、治国方略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指出这些差异实际上是由不同的文化选择造成的,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决定不同土壤培养出了不同的法观念。韩振文则从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一般理论、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生成基础的角度概括了培养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必要性,以及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培育公民社会、构建多元的理性文化等方面论述了培养公民法律观念的基本途径。在《我国公民现代法律意识探究》一文中,何卫勇认为法律意识在公民意识中处于重要地位,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政治素质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集中体现为对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立场、根本态度和根本看法。我国公民应该具有的现代法律意识体现为公民意识、法律至上、人民主权、权利本位、人权保护、权利监督意识等。强化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当代中国走向法治化进程中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促进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二、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一)课题的研究内容
本课题主要探寻导致中西方法观念差异的原因,以及中西方法观念的具体差别,从而得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些启示。
(二)预期目标
1、通过详细对比中西方法观念形成的背景,得出中西方法法观念形成差异的根源。
2、通过比较中西方法观念内容上的不同,找出西方法观念值得中国学习借鉴的地方。
3、综合以上结果,提出对我国现代法制建设的看法与建议。
(三)写作大纲
一、中西方法观念形成的背景的异同
(一)东西方不同的自然环境造就不同的法观念
(二)两种法观念形成的政治背景
(三)中西方传统文化对两种法观念的影响
二、中西方法观念的内容上差异
(一)中西方对权利的看法的差异
(二)中西方对司法独立看法的差异
(三)中西方对法与情的处理的认识程度的差异
三、西方法观念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一)西方法观念较我国法观念的进步之处
(二)如何借鉴西方经验在我国培植成熟的法观念体系
(三)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如何甄别西方法观念的糟粕
三、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
1、采用的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对劳动派遣有关文献的分析,找出我国在劳动派遣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国内外对劳动派遣制度的不同进行比较,提出关于我国对劳动派遣制度的完善措施
(3)归纳总结。查阅相关资料,借鉴其成功之处。
2、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
(1)确定论文题目
(2)收集相关资料
(3)完成并提交开题报告
(4)继续收集相关论文资料
(5)完成论文初稿写作
(6)修改论文
(7)论文定稿
四、论文(设计)研究工作进展安排
1、20XX年11月10日前,确定论文题目
2、20XX年12月15日前,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3、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论文初稿
4、20XX年5月1至5月29日,修改论文
5、20XX年5月20日前,论文定稿
6、20XX年6月初,论文答辩
五、主要参考文献
[1]于小芮:《中西方法治理念的比较及启示》[J],法制与社会出版社2008。
[2]刘旺洪、刘敏:《中国公民现代法律观念》[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版。
[3](美)金勇义:《中国与西方的法律观念》[M],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版。
[4刘惠君:《中国近代早起工商业发展与社会法律观念的变革》[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5]任映绮:《关于中西传统法律文化内在差异的考察》[D],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97。
[6]王红梅、唐红林:《中西传统法律文化形成的自然原因比较》[J],盐城工学院学报2007。
[7]张琳:《中西法律文化差异之我见》[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 。
[8]王晓广:《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法律文化冲突论纲》[D],吉林大学法学院2009。
[9]徐冰、乔传福:《论中西传统法文化及人权》[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
[10]陈景良:《法与人:中西法文化人格差异的解读》[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
[11]何勤华、贺卫方:《西方法律史》[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12]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关于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
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杀人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人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人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人案件进行整体梳理。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杀人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进行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杀人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行研究。再次,针对如何限制雇凶杀人犯罪中的死刑适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四点:(1)改善法官的死刑价值观;(2)严格死刑适用的标准;(3)严格区分主犯和从犯;(4)通过扩大适用其他刑罚减少死刑的适用。
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大量国内的雇凶杀人案件,研究各个案件中犯罪实行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最终判处的刑罚,通过分析各个案件的性质及特点来进一步探讨各个行为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技术路线包括:浏览相关资料 → 选择论文方向 → 搜集国内大量相关案件→ 分析各个案件在特点和判罚上的区别和联系 → 需找理论依据 → 归纳整理→ 着手论文撰写 → 论文修改 → 定稿
四、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20XX年X月 申报论文选题方向,确定论文指导教师;
20XX年X月 日与论文指导教师讨论,确定论文题目,下达任务书;
20XX年X月 日完成开题报告;
20XX年X月 日完成论文初稿,提交论文指导老师;
20XX年X月 日根据老师意见修改论文,定稿,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五、论文主要参考文献
[1] 赵天红:《“雇凶杀人”案件中的犯罪中止》,载《检察实践》2004年第6期。
[2] 袁忠民:《雇佣杀人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其侦破对策》,载《公安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3] 郭海宁:《浅谈雇佣杀人案件的成因、特点及侦破对策》,载《公安学刊》2008年第3期。
[4] 杨鑫森:《雇凶杀人案件犯罪心理分析》,载《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2期。
[5] 高铭暄主编:《刑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6] 郭子贤:《雇凶杀人犯罪研究》,载《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
[7] 聂立泽:《刑法中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8] 赵秉志,阴建峰:《审理死刑案件的若干问题》,载《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2007-2008年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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