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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论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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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的教育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法制建设的实现,而法学人才的培养是法学教育的根本。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论坛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大学生法律论坛论文篇1

  探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工作和综合保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而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教育普法规划,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和要求。

  一、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将法制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管理之中,基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城乡学校之间,同级同类学校之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之间,职能部门之间在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协调配合等方而存在较大差异,法制教育不平衡,尚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中小学校片而追求升学率,对法制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往往使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以学校为主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得比较好,而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则较为薄弱,履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有待提升。广大中小学生仅仅是从社会公德方而知晓一些行为规范,对涉及中小学生的10多部法律法规的基木要义知晓率不高,只知道一些口号式的理念,基木的法律条文掌握度较低。小学与初中阶段的学生对《宪法》的熟悉度普遍不高,特别是普遍对与公民生活关联度最高的民事法律所知不多。现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大多还局限于讲法制课这种单一的普法形式,且没有考虑到青少年的年龄差别、性格特征、接受能力等,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履待创新。

  三是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死角和盲区。社会青少年尤其是闲散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绝大多数处于自发状态。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初中毕业辍学的青少年,既无工作单位,家庭管理又差,思想不定型,精力又充沛,浪迹社会,几乎谈不上任何形式的法制教育,其犯罪率大大高于在校青少年学生。这些都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盲区。

  四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有待提高。校园内外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抢劫和盗窃案件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制度和机制尚不健全的薄弱环节。最近几年发生了好几件学生伤害老师的案件,值得深思与反省。涉校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和教师自身权益保护疲软,过分强调学校责任,导致学校和师生“明哲保身”,对法律的权威缺乏认识和亲身感受,空洞的法制教育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和师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互动性。

  五是法制教育资源分散,未形成统一有效的协作机制。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宗旨在于培养其法律意识、培植其法制观念,而现在有些部门开展法制教育过于片而追求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常常开展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活动。

  尽管让孩子们了解法律的权威性,尤其是刑罚的震慑力和惩罚性,可能会让青少年在犯罪而前望而却步,但坚守法律底线却不是单纯地依靠“畏惧”就可以取得的,它更加需要的是对法律的信仰,是对法律的尊重和信赖,而这一切必须源于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治理念的培养。

  法制教育也是教育孩子的关键,现在的“问题青少年”逐渐增多,因此家长、学校、社会都应该更加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木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国家实施普法规划以来,各地、各学校越来越重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仍然存在定位不够明确、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教育内容不够系统、保障条件不够有力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要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放在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而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水平。

  二、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势在必行

  党的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社会信息化、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要赢得发展优势,必须通过法治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法律不能只写在纸上,而是要写在公民的心里。只有人心思法、人心思治,才能形成推动法治进步的强大力量。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宪法和法律家喻户晓,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必须引导公民以法治方式表达诉求,使大家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而能够发自内心地拥护法治、信仰法治。以上这些关于国家法制建设的新论述对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党的关于立德树人、全而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也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水平。

  三、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明确总体要求。法律意识需要从小启蒙,法律素质需要系统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木目标;要自觉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法制教育规律,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统筹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作用。

  (二)明确分阶段、分层次推进的基木方法。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木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初步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初步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初中阶段要让学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基木知识,了解法治的精神,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习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管理等方而的法律知识,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提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高中阶段要让学生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懂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木方式,知道法律的功能、作用,了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而的主要法律以及国际法的基木原则、我国批准的重要国际公约。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木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木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载体建设。

  一是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要重视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专门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矫治。要特别重视开展好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内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二是落实法制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普通中小学要落实好《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中等职业学校要落实好《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会同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法制教育;高等学校要开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选修课和法治讲座。支持中小学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渗透法制教育,在安全、环境保护、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制教育内容。学校可利用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的时间。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编写出版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法制教育课件、音像资料等法制教育教学资源,并积极创造条件免费提供给中小学校。加快建设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利用学校结构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场地,规划建设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推动各类法制教育基地免费对青少年学生开放,并不断增加和完善法治实践模拟内容,完善法制教育功能。

  四是加强法制教育的实践载体建设。鼓励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绘画等活动,把情感、时尚、艺术元素引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当中,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介,提升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要创造条件,为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各类国家机关、观摩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便利。让学生参与学校建章立制过程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鼓励开发网络教育课程,征集法制教育精品课件、视频,推进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生都能够接受到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四、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综合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中小学要聘用1-2名法制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制教育。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多校共同聘用法制课教师的方式。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门的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班,在其他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法律志愿者、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木地高等学校法律院系教师和大学生、离退体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专长为学校法制教育服务。

  (二)切实强化经费保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支持法制教育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制培训、法制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青少年学生免费提供法制教育资源。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三)切实健全法制教育考核与督导制度。将法律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标体系,将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学校法制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对滞后的学校,有关部门要予以督促和帮扶。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司法、综治、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做好相关领域内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2]。建立和完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有一名校级领导主抓学生法制教育,明确学校法制教育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将法制教育落实到相应的岗位职责,纳入工作计划,纳入日常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引导大众传媒切实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把青少年学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公益法制宣传活动。

  参考文献

  [1]周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N].人民口报,2013-8-12。

  [2]教育部网站.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

  大学生法律论坛论文篇2

  试谈高等中医药学校学生法律素养现状

  一、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和我国综合国力的日益提升,作为我国传统医学和文化综合载体的中医正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和认同。相应,时代对高等中医药院校培养的中医药人才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综合和全面。医学生的素质包括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两个方面,其中人文素质是指通过对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知识的传授、环境熏陶及实践使之内化为人格、气质、修养,成为人的相对稳定的内在品质。法律素质属于人文素质的范畴,由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和法律能力四个环节共同构成。”

  对培养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1.传承中医传统人文精神的基础

  在我国五千年漫长的历史发展长河中,中医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知识体系和人文精神。“医乃仁术”是对中医人文精神的最好诠释,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说:“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高等中医药院校培养的中医药人才必须传承这种人文精神,必须具备高尚的医德。而法律作为“最低限度的道德”是医德的基础,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对于培养具备高尚医德的中医药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2.赋予中医药教育事业的时代使命

  中华医学基金会制定的《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第1项“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中的第1条要求就是“认识医学职业的基本要素,包括这一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责任。”高等中医药院校的学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从事的大部分是临床工作,不可避免要与患者打交道,在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的今天,他们要学会妥善处理与患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发生医患纠纷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的权利,这要求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在毕业前的学校培养中就已经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并且具有付诸实践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3.贯彻落实中医药教育政策的体现

  教育部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明确指出:“大力推进人文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全日制本科教育需要把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使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环节,通过文理交叉、学科融合,实现课程的有机结合,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在2010年6月召开的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研究会第十九次年会上,天津市委教工委副书记杨桂华等领导专家也专门强调指出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加强包括法律教育在内的人文教育。培养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的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

  二、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法律素质现状

  目前,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的法律素质整体情况不容乐观。有关数据显示,包括中医院校学生在内的医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掌握不扎实,没有养成关注法律问题和学习法律常识的习惯,缺乏持续学习的能力;专业医事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真正理解告知义务和谨慎义务,缺乏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医患关系定位不准确。学生通常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处理利益关系,很少甚至根本没有考虑患者的诉求,遇到医患纠纷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专业法律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学生虽然表现出希望学习更多法律知识的意愿,却又缺乏对法律的信任。总而言之,高等中医院校学生的法律素质总体不高,没有跟上当前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

  三、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方法

  1.运用的社会学理论实现法律素质培养目标根据社会系统理论,在高等中医药院校培养学生法律素质的全部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因素组成了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具体而言,组成上述系统的因素包括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设施和教育主体,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均会对培养系统造成影响,并间接引起其他因素的变化。因此,要加强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必须系统地对有利于培养法律素质的因素予以巩固加强,对不利于法律教育的因素予以消灭根除。

  根据社会角色理论,角色是人们依据个体社会地位规定的一整套权利、义务和行为模式的社会期待。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法律素质培养体系中包含两类社会角色的互动,一类是传授法律知识技能的教师角色;一类是接受这些知识技能进而内化为自己意识能力的学生角色。按照社会拟剧说,角色的扮演有着高度的创造性,只要两类角色各自演绎得当并互动有序,就可以顺利实现社会目标。

  2.高等中医药院校法律素质培养的具体方法

  根据社会系统理论和社会角色理论,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涉及法律课程设置、相关法学教材、法学教学设施、法学教学方法和校园法制氛围五个因素以及高等中医药院校法学教师和在校学生两类角色。

  (1)五个因素:

  ①法律课程设置

  有关研究表明,我国医学院校的人文科学课程学时大约占总学时的8%左右,而西方的医学课程中人文医学课程占总学时的比率,美国、德国为20%到25%,英国、日本约为10%至15%。与发达国家相比,包括中医药院校在内的我国医学院校人文科学课程学时数明显偏低。医事法学教学薄弱,学生的法律素质自然不会高。我国的高等中医药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政策决策者应该充分认识到加强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人文素质尤其是法律素质教育对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把法律教育提到战略层面来考量,转变传统的中医药人才培养观念,把学生的法律教育贯穿于培养人才的全过程。笔者建议高等中医药院校的法律课程在大一开设《法律基础》,大二、大三开设《卫生法学》、《护理与法》的基础上,增开《临床医疗法律法规》、《医患纠纷案例讲解》等选修课程。要加强必修课的内涵建设和选修课的外延拓展。充通过系统的专业法律知识的讲授和案例评析,充实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学生形成合理的专业法律知识结构。

  ②相关法学教材

  当前我国医学院校的法学教材普遍存在与实际脱节、指导性不强等弊端。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在《重建本科生教育》报告中指出:“叫一个想当物理学家的学生花费时间去学习西方文化遗产,可能会很不耐烦。假如叫他以物理学为学习中心,讨论物理学在历史上的影响,物理学对社会产生的效果以及物理学与伦理学的关系之类的科目,他就会注意了。”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教材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的好坏。高等中医药院校的法学教材要更加注重和中医药学生专业学习和实践的结合,内容要以医事行为和医患关系为中心,同时穿插丰富的案例,使学生能够将法律知识渗透到中医药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中。教材的编写可以组织具有深厚法学功底且从事医事法学或卫生法学教学多年的一线教师、法学专家、名老中医和有丰富相关执业经验的律师共同完成。

  ③法学教学设施

  高等中医药院校除了加大对校园基础设施和专业教研设备的投入外,也要重视法学教学设施的建设。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容学校图书馆内人文社会科学书库的藏书量,充实法律书籍的数量,提高新购买法律书籍的质量;其次,购买法律学科电子数据库资源,让老师和学生可以便捷的掌握专业法律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提高教与学的针对性;最后,建设模拟法庭,充分利用模拟法庭资源,不失时机地组开展织医疗纠纷案件的模拟诉讼活动,提升学生的专业法律思维和能力。

  ④法学教学方法

  在人文科学的教学处于从属地位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方法以灌输式为主,使得本就要背诵大量中医药知识的学生学习兴趣全无,专业法律的学习完全以应试为目的。要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必须改变以往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以案例教学作为法律教育的主要手段。案例教学法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设计相关的案例供学生讨论,在对案例的分析过程中达到学习的目的,具有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等优点。根据高等中医药院校法律教学的特点,采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化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使学生的法律知识得到巩固、法律意识和思维得到培养、法律能力得到锻炼,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⑤校园法制氛围

  良好的校园法制氛围对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有间接推动作用。学生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受到校园良好法制环境的熏陶,法律素质必然得到潜移默化的提升。高等中医药院校首先要充分利用校园网论坛、校广播电台、校园宣传栏、海报、横幅等渠道,有针对性的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医疗纠纷典型案例的展示和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其次要定期组织公检法部门中司法和执法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可以聘请校内长期从事法律基础、卫生法学教学的教师进行专题系列讲座,经常邀请处理医疗纠纷经验丰富的律师来校讲学;最后,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要注意穿插形式灵活的专业法律思维和能力的养成训练。

  (2)两类角色

  ①法学教师

  教师是在学校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角色。高等中医药院校的法学教师是在培养中医药人才的高等学府中为中医药专业的学生系统讲授法律课程的教师。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高等中医药院校的法学教师必须具备不同于一般教师角色的知识储备。他们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外,还必须具备基本的中医药知识。高等中医药院校要以打造一支同时掌握法学与中医药知识的复合型法学教师队伍为目标,制定师资培训计划,与司法、卫生行政机构合作组建医事法律教学研究基地,鼓励法学教师学习中医药知识,鼓励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加大法学教师的培训力度。

  ②在校学生

  多数中医药专业的学生都有一个成为悬壶济世、医术精湛的“大医”之梦,要实现这个梦想,除了努力学习中医药知识外,还要掌握丰富的人文社科知识,提高自己的人文涵养。学生应该意识到时代赋予自己的使命,注重提高自己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人文素质,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多种学习渠道和途径,累积扎实的法律知识、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训练缜密的法律思维、形成专业的法律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勇.论全球化背景下的高校人文素质教育[J].贵州工业高校学报,2007(2):214-216

  [2]何家弘,等.法律人才与司法改革[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3]王喜军,等.高校医学专业学生法律素质调查研究[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89-91

  [4]李鲁,等.以医学人文课程为基础的全程医德教育改革与实践[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0,(6):89-91

  [5]陈亮,等.高等院校人文素质教育架构的搭建[J].社会科学论坛,2005(5):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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