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技术论文(2)
劳动与技术论文
劳动与技术论文篇二
劳动、劳动价值、劳动所得
开头语:看到巫继学、仇德辉两先生上 经济 学家网,我很高兴。虽然他们的大作我不一定看,也不一定看得懂,但我还是感到 经济学 家网越来越兴旺。在他们面前,我感到自己如果发贴子,就是真正的班门弄斧,但我不是表现,而是求学。
一,劳动
劳动是指人的体力和脑力的付出,它是人类 社会 存在的基础,是一切人类社会价值的来源。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没有人类的一切。劳动有数量多少和质量高低之分性、个体劳动和社会劳动之分。但无论怎么区分,劳动的性质是不会改变的。
二,劳动价值
劳动价值是指劳动被社会承认和接受的部分。人类作为一个社会性的总体,个体劳动必须转化为社会劳动。只有转化为社会劳动的,才有价值。所谓个体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是指个体劳动对他人和社会产生影响 ,为社会所认知。这个影响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如甲的劳动影响了乙,而乙因为这种影响又对丁产生影响。为社会认知其实也是一种影响,只不过这种影响是从无形式、信息式的影响开始,可能是对人的 心理 、思想产生影响。受影响的人可以认知、感受到这种劳动行为及其产生的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并对受影响的人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如甲的助人为乐行为就可能对他人、对社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个体劳动不能被社会认知,不能对社会产生影响,这就是一个绝对孤立的劳动,是与他人和社会不相干的劳动,因而也就没有价值可言。价值必须是一个社会性的范畴,而不是孤立的个体范畴。
当然,作为人,是不可能绝对孤立于社会的,因为,他是社会所生,社会所养,是社会的产物。从人的出生、抚养角度看,人是不可能绝对孤立的。但是,如果从劳动的角度看,人的劳动绝对孤立于社会是可能的,但这种可能性也是很小的。也就是说,人的劳动一般是社会性的劳动,它至少对他的家人产生影响,而他们的家人也可能因为这种影响而对社会产生链锁影响。
有的劳动对自己和社会有直接的贡献作用,直接创造出为人类社会所需要的价值。有的劳动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一时不能产生对社会有直接贡献的价值,可能要消耗社会更多的劳动财富而不能创造出直接用于社会的财富,不能直接增加社会财富。如很多失败的科学 实验,就不能够直接创造出为社会所作的财富。但,这种劳动也是人类社会 实践进步所必须的,是不可绕过、跳过的必经之路。正如爱迪生在寻找白炽灯的发光 材料 时经过了一千次的失败后才找到了最佳材料钨丝一样。爱迪生讲,至少我知道了有一千种方法 不正确。如果没有失败的积累,就不会有最后的成功。失败是成功之母就是这个道理。
还有一类劳动,它们可能是对社会的破坏而不是创造。如战争、犯罪等行为。这类行为的存在,本身是人类社会各种社会实践共同复杂作用的结果,是一个客观的和必然的结果,它的存在有着非常复杂的社会根源,而不是简单的孤立性事件。即使是这类行为,也可以成为人类 发展 进步的借鉴,能够为人类更好地发展提供有益的 经验教训,让人类在以后的社会实践中尽量避免出现这种现象,或避免为这种后果提供发生的条件。尽管我们想尽千方百来避免这类劳动行为的发生,但是,如果没有这类行为的发生,人类也就无从认知这类行为存在的问题 ,也就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上述两种劳动是社会必不可少的劳动,都是社会进步的力量,都为社会进步提供了价值。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要人的劳动能被社会认知,能与社会发生关系,能成为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借鉴,就有价值。这就是劳动价值的真正含义。
三,劳动所得
但是,劳动所得不同。劳动所得一般是指因劳动付出所得到的物质性回报,包括物质资料和货币等形式。要取得物质性的劳动所得,必须有两个情景,一是必须是从事物质性劳动,取得物质性劳动成果;二是与他人进行劳动交换,取得物质性劳动产品。
前一个情景就是指物质性生产活动,它取得物质性劳动产品是必然的结果。这个物质性的劳动产品就是劳动所得,是劳动成果,具有劳动价值。但是,人的劳动不仅取得物质性的劳动产品,还取得知识等非物质性的劳动产品如知识、经验等。人们有可能只把由其创造的物质性的劳动产品拿来消费进行物质性的消费,而忽视了同样是其劳动创造的非物质性劳动产品对自己、社会 所产生的客观而深远的影响 。人们可能只把自己劳动创造的物质产品当作劳动产品,而没有把自己劳动创造的非物质性劳动产品当作劳动产品。但是,非物质性的劳动产品是人类劳动创造的、对人类进一步的劳动实践有重要作用的劳动产品,它的存在和价值是不能够忽视的。而且,随着社会实践的越来越发达,人类认识到自己所创造的非物质性的劳动产品对自己进一步的社会劳动实践有着越来越要的作用。因此,在看待人类物质性的生产劳动所创造的劳动产品时,就应该有更全面的眼光和更客观的判断,而不能只见看到物质性的劳动产品及其价值而看不到这种劳动还创造出了另一种非物质性的劳动产品及其价值。也就是说,对于这种劳动,其所得不但包括其客观上得到和拥有的物质性劳动产品,还包括实际由他劳动创造的非物质性的劳动产品,如知识、经验、信息等。两类产品的总和,才是其劳动的全部成果,并组成其劳动创造的价值全部。
对于后一个情景,是指劳动所能够换回的物质性的劳动产品,即所得的工资性劳动报酬,也就是劳动被他人和社会所认同的价值部分。这里面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被他人认同和接受的部分一般情况下是不是劳动的全部,而只是劳动的一部分。猎人把捕获的猎物拿到集市上出售,可以换回一定的劳动产品。但是,猎人的劳动价值显然不只体现上猎物的交换价值上,还体现在猎人向社会展现的捕猎技术、路线等方面。但,猎物所体现的猎人捕猎技术、路线等并不在交换之列,并没有进入交换范畴,不能因此而多换此产品回。工人为企业 劳动,创造劳动产品,一般情况下,工人的工资是按 市场 价格给付的,好像工人并不吃亏。但是,由于一些工人在工厂里为企业的 管理 提供过合理化建议等,这些合理化建议为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起到了作用。但是,企业并没有因此向工人多支付劳动报酬,这就是工人无偿为企业贡献了劳动价值。对于一些工人参与工厂管理,让工人当工厂的主人的企业单位,这种情况相当明显。但是,由于工人获得了主人翁的地位,工人们对企业是否愿意用因他们提供合理化建议而产生的企业效益来向工人多支付劳动报酬则不是那么清楚和关心。企业也非常心安理得地享受工人们为企业提供的超额劳动价值。这就不公平,因为,虽然工人不清楚自己为企业提供了超额的劳动价值,但企业是清楚的。如果企业在利润不断扩大、规模不断扩大面前忽略了工人提供的超额劳动价值的作用,不能让工人分享发展 的成果,如为工人提供更好的待遇、福利和社会保障等,企业就不能长久地做下去。
对这两种情景的分析 ,可以看到,劳动所得一般只是劳动价值中的一部分,是可以交换、能被交换对方接受的部分。交换的对方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取舍劳动产品及价值。中国 古代有“买椟还珠”的故事,说是就是这个意思。即使你生产的劳动产品非常丰富,非常有价值时,如果我只需要一部分,而不是你的产品全部时,我就只愿意付出部分的价值来换取你的劳动产品,无论你这种劳动产品及其价值是否可以分割。如我只需要一个简单的镙丝,铁的就可以,你却有一个金质的,我就不会按金的价格来购买你的金质镙丝。你是否因此而亏本这不是我关心的事。这就是劳动所得与劳动价值的区别。
四,结尾
劳动价值是针对全部劳动过程和全部劳动成果的,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而劳动所得一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有些劳动是无法获得物质性的劳动产品回报的。
劳动价值与劳动所得有一个比例。如果不考虑无用劳动的存在,这个比例越高,说明该劳动者为社会提供的无偿的劳动价值越多,而其所获得的物质性的劳动报酬却相当少。面对这种情况,政府就该发挥调节作用了。要用合理、科学 的政策来调节收入分配,从而达到社会公平,让社会实现稳定健康发展,这也是富人们所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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