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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中国近代史期末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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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中国近代史论文篇一:《浅析李鸿章在洋务运动中的功与过》

摘 要: 李鸿章是中国近代社会颇有争议的政治人物之一。他一方面推行洋务运动,图谋富强,促进了中国近代化事业的起步,备受当时国内的关注,名噪一时。另一方面,他效忠清王朝,代表清政府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一贯坚持妥协政策,对外签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大肆出卖国家主权,民族利益,而成为中国近代的一大卖国贼。

关键词: 李鸿章 洋务运动 近代化 时代的悲剧

一、李鸿章的发迹

李鸿章(1823—1901)晚清重臣,洋务派地方代表。字少荃,安徽合肥人,道光进士。1838年,年幼的李鸿章随父李文安入京,拜殿试进士曾国藩为师,九年以后,他殿试高中钦点翰林。1851年,太平天国金田起义爆发,他由文臣而至六部拜卿相的仕途被打乱了,历史却另外安排了他的发迹之路。1853年4月同乡刑部侍郎吕贤基上书咸丰帝自请回乡编练团勇,以靖国难,邀李鸿章协办。李鸿章从此走上了从军旅生涯中谋进身之阶的道路。1856年怀才不遇的他改投恩师曾国藩湘军大营,迈出了人生辉煌的第一步。

在曾国藩的精心培育和教诲下,李鸿章稳健持重,老成世故。1861年,为兼顾东南,保有上海这个重要的通商口岸,实现东西夹击江浙太平军的战略意图,曾国藩派李鸿章渡江北上入淮,编练淮军。1862年4月,李鸿章率淮军由安庆乘英国轮船到上海,与外国侵略者华尔组建的洋枪队守上海,不久攻陷苏州、常州。在平息东南太平军中战功显赫,升任江西巡抚。1865年署任两江总督,镇压捻军。1870年由曾国藩推荐,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掌握军政、外交大权。在汉族官僚势力三大核心人物中,曾国藩无意权柄、离位又早逝;左宗棠经营西北,苦于国难,到处消防救火,湘军被遣散,远戍边疆而势微。唯李鸿章淮军一支独大,成为大清的擎天支柱、国之藩篱。这样,他也走上了自己人生的最高峰。

二、李鸿章是洋务运动的先觉者和旗手

19世纪40年代,林则徐、魏源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腐败的清朝的统治者没有付诸实践,直到19世纪60年代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困境下,慈禧为巩固自己的统治,挽救清朝危机,图谋富强,支持洋务派。洋务运动在中央以奕、文祥为代表。地方大吏有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而经营时间最长,兴办洋务事业最多,贡献最大的则是李鸿章。其当时被誉为“中国第一人”。欧洲雕塑家把李鸿章称为中国的格兰斯顿,并列为“世界三大伟人”。

李鸿章是洋务派中最先从行动上向西方学习的人。1862年,他率淮军赴上海与外国侵略者华尔组建的“洋枪队”共同镇压太平天国,叹于洋武器之威力,惊呼“真神技也”,视为“攻城利器”。他认识到中国兵器不如人,必须引进西洋武器。“我能自强则彼族不敢妄生觊觎,否则后患不可思议也”。自此立志自强创办中国人自己的兵工厂。

洋务运动初期,以创办军事工业为主。先后创建20多所兵工厂,其中最有示范性和实力的是江南制造局、金陵机器局、福州船政局,除左宗棠创办福州船政局外,其余三大兵工厂由李鸿章创办或接办。他一声创办的江南制造局,“光觅巧匠,讲求制器及制器之器,击锐催坚”实力最雄厚,能够仿制洋枪、洋炮,制造的无烟火药达到了世界水平,也能造轻吨的轮船或军舰。“西学为用”以蒸汽机为动力的机器生产完全代替了手工劳动,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根本标志。李鸿章是使中国发生这种转变的第一人。

洋务运动后期,为解决军事工业存在的资金、燃料短缺、交通运输等困难,李鸿章又率先创办民用企业辅助军事工业。他创办的著名企业有上海轮船招商局、平矿务局、上海织布局和漠河金矿。李鸿章创办的民用企业,充实了军费加强了近代国防建设,又一定程度上抵制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如上海轮船招商局,使“内江外海不利,不致为洋人尽占”三年的时间,外轮损失一千三百多万两白银,美国旗昌行因不堪索赔,被招商局兼并。中国资本挫败洋商,当时被视为“创见之事”。

1874年,清政府讨论海防问题中,李鸿章强调应“中外一心,坚持必办,力排浮议,力久不懈,百折不回”。清廷委任他为北洋大臣筹建海军。1885年他建立海军部,1888年创办北洋海军(近代第一支海军)。中国有海无防的格局被他打破(成为中国海军近代化的创始人)。此外,为辅助军事工业、民用工业的发展,李鸿章又力主革新,认为科举制度之弊,“沉浸于章句小楷之积习”,“所用非所学,所学非所用”,难以培养人才。他积极兴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翻译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建设了近代教育的新风气。

李鸿章在当时国势衰弱、时政紧张、人才缺乏的困难形势下,坚持兴办洋务,是中国近代化事业的开路先锋。

三、李鸿章身负晚清的重大罪过,是时代悲剧的缩影

李鸿章不能超越他的时代界限和阶级局限,他和中兴诸臣虽然力挽狂澜,挽救清王朝,却无法实现真正中兴。清廷昏庸无能,腐朽衰败;慈禧专政,势奢极欲,纲纪败坏;而皇帝羸弱,拘谨怯弱;官吏贪赃枉法,醉生梦死的现实条件下,李鸿章只能同流合污,尸任素餐,俯仰之间,惟慈禧马首是瞻,消磨锐气。在列强的淫威之下,李鸿章的治国安邦策略,捉襟见肘,漏洞百出。李鸿章自戏为清朝“糊裱大匠”。

在国事的战与和中,左右摇摆,乞求圆满解决之策。中法战争中,李鸿章奉行妥协。投降路线,不可与欧洲列强轻言战事。这与慈禧害怕战事会危机自己的统治地位不谋而合。把中国的胜利作为与法国外交求和妥协的资本,“以胜求和”,签订《中法新约》,致使中国不败而败。甲午中日战争爆发前,慈禧害怕战事破坏自己的六十大寿,指示李鸿章不可再生事端,以和为主,李鸿章又对日本妥协投降,奉行“避战求和”的政策,寄希望于英、俄“调停”,又命令清军“先定守局,再图进取”。贻误战机,朝鲜战事连连失利,战火延及中国,辽东一役,今昔淮军已成为朽木不堪一击。黄海大战后,李鸿章极力夸大战后损失,采取“保船避战”,命令北洋舰队躲入威海卫军港,不许巡海迎敌,“如违令出战,虽胜亦罪”。日军围攻威海卫,李鸿章下令不准出战,北洋舰队被困港内,坐以待毙,全军覆灭。北洋舰队的灭亡宣告洋务运动的彻底破产。战争中,李鸿章把北洋舰队视为私产和个人升官发财的资本,再加上慈禧的牵制,没有把北洋舰队作为捍卫国家的利器。甲午战争后李鸿章受清廷委派,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事隔七年后,又受清廷支派签订《辛丑条约》。李鸿章和他的主子慈禧加速了中国半殖民地的进程。李鸿章是公认的清国忠臣,他所从事的一切政治活动均以维护清朝为准绳。同时,他实际上处于“弱国外交”的尴尬境地,被逼出卖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助纣为虐,罪责难逃。他和他效忠的清廷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被牢牢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遭受永世唾弃。

四、结语

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写道:“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以中国当时的国势,“内治不修,实则外交无可辩之理,虽才干倍于李鸿章者,其对外之策,国不及不隐忍,迁就于一时也”。李鸿章身处既要忠于朝廷,又不能得罪洋人的夹缝中,推行社会改革,客观上促进了中国近代化的发展。同时长期的“弱国外交”尴尬境界,使他无法在日本、西方列强面前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利益,抱憾终生。李鸿章的个人悲剧正是清政府的衰败、中国封建制度日趋没落的缩影。至于李鸿章个人无论如何作为都无法改变清朝覆灭的命运。

参考文献:

[1]雷颐.李鸿章与晚清四十年.

[2]夏东元.李鸿章与洋务运动.

[3]梁启超.李鸿章传.

[4]人教版教参.中国近代史上册

大学中国近代史论文篇二:《试论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

摘要:本文分别从科举制的改革与废除、学堂建设、近代教育管理机构的形成三个方面阐述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以及它们之间的密切联系。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共同奠定了中国近代化教育的基础。

关键词:戊戌变法;清末新政;教育改革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两次变革,都是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形势下为维护统治而实行的改革,两次改革虽然都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失败,但它们对教育改革的意义却异常深远,不仅动摇了封建教育体制的根基,而且共同奠定了中国近代教育的基础。

目前对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教育改革的研究很少注意到二者的内在联系,更没有把两次教育改革当成一个整体综合论述,这是欠妥当的。两次教育改革虽属两次不同的历史改革,但应该注意到两次改革内在的关联性。两次教育改革的传承性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分别论述:

一、科举制――从改革到废除

科举制自隋代产生以来,在维护封建统治上的确发挥过巨大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科举制日渐成为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桎梏,一方面科举制内在矛盾重重,另一方面它总是与近代中国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纠缠在一起,成为社会发展的拦路虎与社会改革的焦点。

戊戌变法废除八股制是近代科举制改革的第一步。1898年6月23日,光绪帝下令废除八股制,改试时务策论。诏书指出“近来风尚日漓,文体日敝……若不因时变通,何以励实学而拔真才?”因而要“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1]至此,以八股取士为主的科举制遭到了一次严重的否定,科举制的根基开始动摇。

随着戊戌变法的失败,经济特科被废除,八股制又重新恢复。但“民智已开,不可遏抑”,历史发展的潮流却无法阻挡,顽固派无法取消由此而产生的教育改革思潮,这为清末新政时期科举制的废除,资本主义教育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入侵后,面临空前的统治危机,清政府颁发“变法”上谕,实施新政。科举制的废除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废除八股取士及停罢武科考试。1901年8月,清政府颁发上谕“自明年始……不准用八股程式”[2]至此,八股取士制彻底废除。第二,递减科举取士名额。1904年1月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呈《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折》,建议“从下届丙午科起,每年递减中额三分之一”[3]。清政府批准了这个奏议,并付诸实施,科举取士的名额大大减少了。第三,停止科举。1905年9月,袁世凯、赵尔巽等封建大臣奏请停止科举,清廷迫于形势,诏准“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4]。科举制正式废除。

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科举制度经历了从改革到废除的过程。综合分析两次改革,应该认识到科举制从改革到废除是一脉相承的。二者的密切联系具体体现在:戊戌变法对八股制的废除虽然更多地存在于理论层面,在实践上并没有走远,但它的重要性在于“开启民智”的重大历史作用。这之后,虽然八股制暂时恢复,但新式教育已深入人心,以科举制为代表的旧式教育在人们心中已趋向破产。

二、兴学堂――从点到面

学堂的兴建与科举制的改革与废除是密切相关的,科举制改革得越彻底,新式学堂兴建的数量越多,相反,新式学堂的兴建也会加速以科举制为代表的封建教育体制的崩溃。在封建教育体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同时,新式学堂必然会走向繁荣。

早在戊戌变法之前的维新运动中,维新派就积极提出创办新式学堂的理论并付诸实践。如:1891年康有为在广州创办“万木草堂”,1894年严复在北京创办“通艺学堂”等。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曾颁布上谕,“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堂”,并设立了各种专门学堂,如铁路学堂、矿务学堂、农务学堂、华侨学堂等。特别是1898年光绪帝下诏筹建的京师大学堂,是我国第一所国立正规大学,也是我国近代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

清末新政期间,新式学堂大量设立。1901年9月慈禧太后在西安颁发兴学诏书指出“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1]山东巡抚袁世凯立即遵办,并呈奏山东学堂事宜及试办章程。此后,各省争相仿效,中国一时出现了兴建新式学堂的热潮,特别是1905年科举制被废除之后,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完成了由点到面的分布和转变,并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学制。

纵观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的学堂建设,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具体而言有以下两点:第一,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新式学堂由点到面。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新式学堂的数量大大增加,据当时的学部统计,1907年各省有学堂37888所,学生1024988人。1908年学堂数达到17995所,学生数1300739。一年当中学堂增加26.7%,学生增加26.9%。第二,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中国近代学制从形成逐渐走向成熟。1898年,清政府初步建立了高等学、中等及小学三级学制,是近代学制的雏形。1902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是中国颁布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1903年张百熙、张之洞重新拟定了《奏定学堂章程》,即为“癸卯学制”,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并经法令正式公布在全国实行的学制,与戊戌变法时期初步形成的三级学制一脉相承,共同奠定了我国现代教育体制的基础。

三、 教育行政机构的出现与形成

戊戌变法之前,清政府并没有专门主管教育的机构,全国学务由礼部、国子监、翰林院及各省学政分别掌管。戊戌变法时创办的京师大学堂不仅是全国的高等学府,而且是全国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各省大学堂均属大学堂掌管,可见戊戌变法时期的教育行政机构并没有从学堂中独立出来,还有待完善。

清末新政时期的教育行政机构逐渐完善。1901年在京师大学堂的基础上特设管学大臣,由张百熙充任。管学大臣既是京师大学堂的校长,又是全国教育行政机关的长官。1903年张之洞奏请专设学务大臣,于是改管学大臣为学务大臣,京师大学堂另设总监督。1905年科举制废除之后,学堂大量建设,山西学政宝熙上折奏请设立学部,经政务处及学务大臣议复,遂下谕批准设立。1905年12月,在旧有的国子监基础上学部正式成立,统辖全国学务。至此,教育行政机构逐渐从学堂中独立出来,并且形成了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行政机构。

综上所述,从科举制的改革到废除,从新式学堂初步建立到大量建立,从中国近代教育行政机构的出现与形成,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一脉相承,共同推动了中国教育近代化的进程。把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当成一个整体看待,就更易于全面把握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教育发展的状况,更易于理清中国近代教育的发展脉络。(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陈学恂著《中国近代教育大事记》,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

[2]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

[3]朱有《中国近代教育学制史料》,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

[4]梁启超《戊戌政变记》,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

[5]陈景磐编《中国近代教育史》,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

[6]张彬、周谷平编《中国教育史导论》,南京: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

[7]毛礼锐、沈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四卷),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

[8]孔祥雷《论清末新政中的教育改革》,载《历史研究》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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