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民教育相关的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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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民教育相关的论文篇二
《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的社会理论解读》
摘要:公民身份是公民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旨归,公民教育是养成和塑造公民身份的有效途径,二者密不可分。对于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的研究,涉及诸多社会学科,需要一种综合性、跨学科的理论工具来整合各个学科的资源。社会理论或许是讨论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的理想平台。在社会理论的视野中,公民身份需要宽泛的理解,公民教育应涉及全球化视角、批判性认知、多元化内涵、制度化保障等诸多方面。
关键词:公民身份;公民教育;社会理论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2)05-0043-04
一、引 言
一般而言,公民教育(citizenship education)意指在现代社会中以培养能够参与公共生活的公民为目的所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其理念起源于西方,与公民身份(citizenship)密不可分,随着主权国家,尤其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两者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开来。公民身份既是公民教育活动得以展开的出发点,亦是其目标。
公民身份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城邦,在经历了中世纪的蜕变、启蒙的洗礼之后,在近代民族国家建立过程中形成较为稳定的形态。它的确立与政治共同体的发展密不可分。在学科混合的时代,公民身份主要属于广义上的政治理论议题。现代社会是一个功能分化的时代 [1 ],学科分工高度专业化。在学科分化之后,公民身份成为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诸多学科的议题。鉴于此,公民身份不再是某一个学科的问题,而是一种需要集合各个学科的资源进行综合分析和理解的复杂问题。公民教育作为对公民身份型塑的有效途径,其发展亦是如此,也需要利用多学科资源进行综合研究。基于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本身的复杂性、多维性,对二者的研究也应注重多元性和综合性,以避免对公民身份、公民教育这一复杂论题仅作单一学科、单一视角的研究而最终只能获得一种单面的、碎片化的认识。这就需要学界对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的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学科领域本身,而应该广泛吸取诸如政治学、社会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研究视角,从而更好地从事对这一复杂问题的研究。相应地,构建一个研究公民身份、公民教育的跨学科、综合性的研究平台就成为研究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的应然诉求。对于这一具有跨学科的、综合性的研究平台,社会理论是一个相当值得思考的路径。社会理论强调超越学科边界的开放性、多元性,注重多学科多视角的相互借鉴和融合,汇集了尝试理解、解释和说明社会现象的各种视角,是一种综合性的理论形态。它的一个定义性特征就是它是跨学科的 [2 ]。因此,我们尝试从社会理论的视角来解读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
二、公民身份的社会理论解读
1. 传统与现代:公民身份的起源与演变
公民身份的含义与共同体的演进密切相关,对于这一演进过程,彼得·雷森伯格为我们提供了颇具代表性的分期:古代、中世纪和近代三个阶段。总体而言,古代公民身份以效忠共同体的美德为特征,中世纪公民身份以宗教、商业城市、人文主义为核心,而近代公民身份以主权者与臣民为特征 [3 ]。这种分期的类型化框架大致反映了西方近代之前公民身份的发展历程。我们认为,以上内容可以被统称为传统公民身份,其特点并不局限于彼得·雷森伯格所述,它区别于现代公民身份的显著特征更为重要。
第一,近代社会契约思想产生之前,传统公民身份中的“身份”是其核心部分,并且始终具有一种依附性的因素,而其中的“公民”,无论是在城邦时代还是在中世纪的教会和世俗国家里,能够参与公共生活的真正公民只局限于精英或贵族,大量的平民和奴隶并不具有公民身份。
第二,西欧中世纪,除了教会和世俗国家,还有很多“地方性”和“跨国性”势力与之并存,各式各样的行会、商业城市和特权领域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自治性共同体。这一时期的公民身份极其复杂,各种势力的权力范围时常变动,人口流动性开始变强,一种统一的公民身份显然难以形成于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这一时期也是一种特殊的多元公民身份,但“公民”的归属在于某个特定的领域,而不是“国家的公民”。
第三,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到资产阶级革命完成这一时期,公民身份虽然摆脱了古代的依附性和中世纪的多元混杂。但“旧制度”中的等级身份仍旧保留,在主权国家的专制主义下,公民身份的权利与义务属性中,义务属性显然仍占据支配地位。君主或国王始终是高高在上,而公民身份只不过是社会契约的“幻象”。
16世纪逐步形成的欧洲绝对主义国家是传统国家与现代国家之间的一个过渡,公民身份仍旧笼罩着“传统的阴影”。17世纪至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使公民身份完成了传统向现代的转型,现代公民身份确立。
在社会理论的视野中,公民身份是典型的现代概念。在黑格尔、马克思这一脉看来,公民的概念是一种自由主义社会理论,应该以市民社会理论来代替公民身份理论,葛兰西用其来反映一种非经济社会关系,这种市民社会理念被认为是当代资本主义的关键特征;韦伯认为,“当城市自治原则与基督教的政治义务融合成为欧洲社会自治市镇中的单一制度时,公民身份就开始成为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社会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涂尔干认为,“公民身份是长期团结的基础,能够取代作为传统社会特点的集体情感的宗教基础”;滕尼斯关于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的区分实际上也就是对社会成员身份和公民身份的讨论 [4 ]。特纳(B. S. Turner)认为,上述古典社会理论家的观点(主要是欧陆思想家)都是一种“模糊的”公民身份理论,他从社会理论的视角提出了一种广义的公民身份概念:“公民身份可以定义为各种实践的集合(法律的、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通过这些实践,人们获得了成为社会成员的能力,并相应型塑了资源在个人和社会群体之间的流动……总体而言,公民身份概念本质上指的是社会成员身份在现代政治共同体中的性质。” [4 ]这一宽泛的概念为我们的分析提供了便利,它不但避免了将公民身份简化为单一的资格、权利、义务或身份,而且凝结了传统公民身份的遗产,更重要的是,它勾勒出现代公民身份的本质特征,以开放的姿态面对未来公民身份的演变和发展。
2. 自由主义公民身份及其批评者
二战后,英美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人们往往将其视为晚近公民身份理论的开端。自由主义公民身份是以经济为根基,政治法律理论为保障的“全景式”社会理论。莱昂纳德·霍布豪斯(Leonard Hobhouse)是较早的代表,但他的影响力显然不如T. H.马歇尔,后者的公民身份理论一度被奉为“经典”,各界学者也对此展开激烈讨论 [5 ]。就此而言,我们要强调的是马歇尔公民身份理论的“语境”问题:即马歇尔讨论的公民身份主要是以英国为背景,而且始终围绕着公民身份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张力(如何协调民主政治的正式框架与作为经济体系的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社会结果之间的关系),其理论在本质上体现了一种福利国家的主张(以解决资本主义与民主的关系问题),以个人主义和资本为核心的自由主义理念始终是其核心。
在现代公民身份理论取代传统公民身份理论的过程中,马歇尔是具有开创性的贡献者。然而,现代公民身份理论的发展并不局限于“经典”,在各种批判和讨论之下,新的解释模式应运而生。有学者大体上将马歇尔之外的理论归为三类:作为对共同体自治参与的公民身份、作为普遍性的法律意义上的制度的公民身份和作为自足责任的公民身份 [6 ]。它们既吸收了传统公民身份的理论资源,也提出了诸多有关现代公民身份的新议题。这一“归类”基本反映现代公民身份理论的核心特征:经济自由、地位平等、共同体自治、法律制度化。
同时,新解释模式对马歇尔的理论展开了激烈的批判。安东尼·M.里斯从“演进”、“时代划分”和“英国特性”三个方面入手,指出了马歇尔在实质性权利和争斗方面的缺失 [7 ];迈克尔·曼则集中颠覆了其“进化”(evolution)的理念 [8 ];吉登斯对其民主政治模型和福利国家的前提提出了中肯的批评 [9 ];鲍曼和特纳从全球化视角指出了以民族国家基础的理论预设在未来的脆弱和无力 [10 ]。为了深入理解马歇尔的理论和认真对待批评,德里克·希特将学者们的批评性评论归为五类(其研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其公民身份概念的排他性;其观点太过乐观;其三种权力划分过于简单;其诠释过于与历史无关),并且作出了具体分析和回应 [11 ]。对于马歇尔及其批评者的论述,我们认为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大多数批评者的立场始终没有远离自由主义的总体理论框架。无论是共和主义传统、世界公民身份,还是多元公民身份的出现,它们与生命力强大的自由主义传统相互交织。
第二,从全球视角出发,世界体系的思考已成为现代公民身份理论的必需。但如何处理公民身份的民族国家因素与跨国因素仍是学者们当下努力的方向。
第三,以英美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及其在全球的影响对公民身份的界定和研究产生了巨大冲击。资本、法律、人口的跨国流动使人们对公民身份的认知产生剧变,由此产生的理论和实践之间的鸿沟难以在短时间内弥合。
第四,多元公民身份似乎成为当下不可避免的趋势,但新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传统强劲势头依旧,如何在民族国家与世界体系交错的背景下将多元理解、多元认同、多元忠诚、多元诉求与权利落实到制度和实践中是公民身份当下的研究重心。
三、公民教育的社会理论解读
公民教育作为型塑公民身份的一种途径,随着公民身份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公民教育被视为道德教育、政治教育,没有形成较为独立的内容,民族国家的建立才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教育,同时公民教育也是现代国家教育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
毫无疑问,公民身份决定了公民教育的性质。有学者认为对公民教育之性质的界定可以从“造就公民的教育”和“对公民的教育”两个方面入手 [12 ];也有学者提出从公民概念的内容、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的定位层次和公民教育的内容三个范畴来理解公民教育 [13 ];还有学者从现代化与国家建构的角度来论述公民教育 [14 ]。这些讨论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公民教育可能具有某些特点。
我们认为,上文公民身份的社会理论解读为我们讨论公民教育提供了基础。在社会理论中,随着公民身份的演变,公民教育也历经变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两者基本保持了思想和意识上的同步。大体而言,我们亦可将公民教育分为传统公民教育与现代公民教育,前者主要以型塑传统公民身份为目的,后者则主要致力于培养现代公民身份;前者强调古代的善、美德和共同体,后者强调现代的公共善与个体自由。公民身份是公民切实有效地参与公共生活的象征,公民教育是对此种公民身份的养成和塑造。公民身份首先是一种理念,其次涉及识别与确认此种身份的保障措施;公民教育以前者为导向和目标,首先体现为一种思想意识,其次将其贯彻到实践中。
一般而言,公民教育思想可以分为: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社群主义,多元文化论 [15 ]。显而易见,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在思想上具有同源性,而且自由主义在一定时期的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思想中占据着支配地位。与公民身份的情况相似,共和主义、社群主义或多元主义的公民教育思想并未从根本上抛弃或背离自由主义理念。作为“全景式”社会理论的自由主义,集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要素于一身,以资本符号、法治符号和文化符号的多样化形式向社会的其他领域延伸,并且从一国范围向世界范围扩展,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即是这种力量的延续 [16 ]。鉴于此,教育领域不可避免地受到这股力量的影响,这就要求公民教育对其他学科,尤其是社会科学的开放性。社会理论视角的优势之一就在于跨越学科的观察和分析,就公民教育而言,除教育学本身,对社会学、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关注必不可少。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从社会理论视角对公民教育性质的理解应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全球化视角。当今公民身份的发展已然突破国界,尤其以晚近社会理论的视角来看,民族国家之内的公民身份在全球化时代已不再适应时代潮流,公民身份的多元化表明,以宽泛的“社会”概念作为分析单元更有利于话语正当性的确立。因此,由公民身份决定的公民教育难以长期局限在一国之内,全球意识的培养和全球维度的关注必不可少 [17 ]。
第二,批判性认知。与公民身份的分析相关,以欧美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公民教育思想正在全球散播,任何主动或被动进入全球化进程的国家大都深受其影响。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和塑造公民身份的有效途径,公民教育既要保持开放性,也要实现本土化,以“开放”面对世界,以“本土化”确保公民身份的归属。对于自由主义,尤其是新自由主义公民教育思想,我们应当立足于开放性与本土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具体地分析其产生的背景,适用的环境、语境,以及与之对立的各种观点。在分析、借鉴外来资源和探寻本土优势的过程中,秉持批判精神是不可或缺的,应当将研究的批判精神贯彻于公民教育的实践之中。
第三,多元化内涵。鉴于社会理论视野中的公民身份几乎涉及所有社会领域,相应地,公民教育的范围不应局限于常识中的道德教育、政治教育和法律教育,而应当从个体与团体、个体与社会、社会与国家、国家与全球的互动关系出发,将道德培养、政治参与、法律意识、经济发展、文化传统、全球意识等集于一身。
第四,制度化保障。无论是公民身份还是公民教育都包含了理念与制度两个方面,批判性认知和全球化视角是获得多元化内涵的前提,制度化则是对此多元化内涵的贯彻和保障。道德共同体的理想早已远去,现代民族国家俨然是政治—法律共同体的化身,在一定程度上将公民身份的确认和公民教育的实施与国家政治体制和法治治理模式联系起来,或许是制度化过程中较为妥当的出路。
四、社会理论视野中的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在社会理论视野中,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之间具有如下之关系:
第一,思想同源。就两者之间的关系而言,讨论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公民身份决定公民教育的性质,公民教育型塑公民身份。在不受学科边界严格限制的情况下,对于两者性质和内涵界定可以相当宽泛,由上文解读可知,从传统公民身份、公民教育到现代公民身份、公民教育的发展脉络中,两者在思想上具有同源性。
第二,演进同步。理念上的同源性在演进中也表现出同步性。虽然在特定时期表现出的样态各异,且社群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后现代等思潮不断涌现,但以自由主义及其新形态的强势力量在客观上保持了这种同步性,而且将其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背后的理念向世界散播。
第三,动态平衡。假如打破学科界限,共享各学科的资源,那么兼具某些自由主义、共和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特征的公民身份和多元化复合型公民教育成为可能。这一界定不属于任何单一的传统,它可以地方性资源进行本土化以满足实际需要,并在不同历史情境中自我调适。换言之,它可以根据时空变化,在概念边界上保持动态平衡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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