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概述论文(2)
职业教育概述论文
职业教育概述论文篇二
《荷兰职业教育概述》
摘 要:职业教育被视为荷兰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支柱,受到政府高度重视。荷兰政府和社会既尊重学生的愿望和选择,也正视学习能力的差异。其职业教育的鲜明特点是:学生分流早,职教、普教互联互通;课程围绕行业精心设计,注重知识、技能学习和能力培养;约束性与支持性措施并用,减少生源流失;考试和课程管理严格,重视教育质量;行业组织健全,突出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对接。
关键词:职业教育;荷兰
职业教育被视为荷兰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支柱,受到政府高度重视。目前,荷兰中等职业教育以上的学生约115.7万人,其中研究型大学22.6万人,应用技术大学39.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53.7万人。中职学生占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生总数的46%。在全荷1600万人口中,约40%的劳动人口已经完成职业训练并达到中等职业教育以上的水平(见表1)。通过提前分流学生、改进教育培训内容、推进职业学校升学衔接、强化与劳动力市场对接等多项措施,荷兰已形成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体系。
一、学生提前分流,职教与普教互联互通
荷兰尊重学生的愿望和选择,同时也正视学生学习能力的差异。荷兰小学教育从5岁开始(学生4岁即可入学),学习7~8年。小学毕业,学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根据统考成绩和平时成绩、学习能力和行为倾向,专门委员会向家长提出学生升学建议。
荷兰中学分为三类,学制不等。第一类是为研究型大学输送后备人才的大学前预备教育(重点中学),学制6年。第二类是为应用技术大学输送学生的普通中学,学制5年。第三类是为中等职业学校输送学生的职业初中,学制4年。以上三类教育的前2年课程完全一致,之后学校课程设置各有侧重。学生如无法适应所就读中学,可以在这三类中学内转学。完成职业初中四年学习的学生有资格转到普通中学五年级学习。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四级职业证书的学生有资格转到应用技术大学一年级学生。据统计,每年约53%的小学毕业生进入职业初中学习(见图1)。
二、职业教育层次分明,体系完善
荷兰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职业准备教育阶段(职业初中)、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应用技术大学)(见表2)。
(一)职业初中
职业初中学制为4年,前两年学习基础理论课,与重点中学和普通中学的课程相同;后两年进行相关专业课的选择和训练,为继续接受职业教育作准备。三、四年级的学习有四个方向:理论学习、理论实践综合学习、为接受长期中等职业学校作准备的学习及为接受短期中等职业教育作准备的学习。学习领域分为四类:技术、社会救助与福利、经贸及农业。学生毕业后,既可以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也可以参加各种短期培训班。
(二)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的职业资格分为4级,即1级(助理级)、2级(基础职业级)、3级(专业级)、4级(中层管理级和专家级)。从助理级到专家级,最短的学习时间仅为半年,最长的学习时间则为4年,其中专家级的学习必须完成中层管理级学业,并需要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再学习1~2年。中职有两种学习途径:一是全日制,学生40%~80%的时间在学校,学生在企业的实训时间占总学时的20%~60%;二是学徒制,学生既是雇员又是学员,每周1~2天在学校学习,3~4天在企业进行实训,学生的实训时间占总学时的60%以上,且实训岗位全部由企业提供。
(三)应用技术大学
应用技术大学学制为四年,学校既提供全日制课程,也提供非全日制课程。第一年主要学习基础理论课程,学习结束考试通过后参加第二年的学习;第二年开始分专业,自选专业;第三年在企业实习,如果在实习期间愿意留在企业工作,则可以采用业余学习的方式继续完成学业;第四年进行毕业设计。毕业生获得注明专业方向的学士学位证书,如工商管理学士(见表3)。
三、注重职业能力教育,加强考试和课程管理
为适应知识经济、劳力市场变化,满足人力资源需求,荷兰提出建立“以能力为基础的职业教育”模式。2004年行业职业教育协会(SBBs)与中等职业学校协会(MBORAAD)共同制定新的《职业教育课程指南》,确定从事各种职业必备的能力、知识和技能。课程指南包括:相关职业或行业工作核心任务和程序、完成任务的必备能力、相关学科知识和技能、检测能力的具体指标。经政府批准后,职业教育机构据课程指南设计课程,并与企业商定具体的教学方法,自行举办考试。
为保证职业教育质量,荷兰在考试和课程两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建立荷兰语、数学全国统考制度;二是推进职业学科专业标准化考试;三是给予企业在考试程序方面更大的发言权;四是加强职业教育考试检查,对不达标的学校停止其举办考试的资格;五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课程注册体系,公布职业教育课程名称、开设学校、证书资格等级、教育方式、课程是否接受政府资助等相关信息,供公众查询。目前有700个专业证书课程在荷兰职业教育注册中心得到注册。
四、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生源流失
减少学生流失是荷兰职业教育的工作重点。职业教育生源流失既带来了社会问题,也给中、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与储备带来困难。荷兰政府提出到2012年将中等职业学校辍学率减少至2002年的一半。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四点。第一,颁布强制性工学要求,规定凡不合格的16~18岁青年人必须参加职业训练,并至少获得“2级(基本职业级)职业证书”。第二,改进职业中学教育内容、方法及其课程连接,为动手能力强的学生提供更多职业教育机会。在中等职业学校试办职业初中班,完善初、中职衔接,促进升学。第三,加大辅导、指导力度。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社会服务部门、警察部门等通力协助,向问题学生提供帮扶和咨询服务。政府要求到2011年每所学校要建立学生帮扶咨询团队,对其他学生提供学业和职业指导,鼓励他们接受更长时间的职业教育。第四,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为全面掌握学生流失的情况,荷兰教育部已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学生旷课网上报告系统。教育部将相关信息通知学校所在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会同青年福利、司法等部门将学生引导回学校或企业。荷兰政府正在考虑对18~27岁、未取得2级(基本职业级)职业证书的青年实行强制性工学要求。
五、建立专门机构,
促进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对接
荷兰校企合作历史悠久,机制独特,已形成多机构共同参与的格局。
早在1954年,荷兰就成立了荷兰行业职业教育协会,目前在全荷有19个分会,基本涵盖所有行业。每个协会均有雇主、雇员和教育机构代表共同组成的理事会负责管理。1996年《荷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该协会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一是研发和维护中等职业教育资格框架;二是确定接受实习生的公司资格和条件,保证充足的实习岗位,监督实习质量;三是确定相关职业所需知识、技能,制定《职业教育课程指南》;四是参与考试管理,保证考试质量。
设立荷兰能力鉴定中心,促进终生学习,增强学生就业能力。2001年,荷兰政府开始推广“能力鉴定”概念,即根据人们过去的学习(正式、非正式)、工作经历,比照正规学习的学历资格框架,鉴定其能力水平。能力鉴定既方便当事人了解自身能力水平,以及与本职工作要求的差距,也帮助有能力但没资格证书的人获得就业机会,同时,还可以缩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所需的正规学习时间。
设立培训、就业咨询指导办公室,架起职业教育的供需桥梁。该办公室始建于2006年,目前在全国设有26个办公点,办公室与中职、应用技术大学和研究型大学通力合作,向公众、雇主、雇员和求职者提供培训课程、学徒项目、职业发展和培训资助等相关服务。
设立“技术中心”,扩大校企合作。1999年,荷兰行业职业教育协会、企业、地方政府、就业服务机构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和应用技术大学等多方合作,在全国设立14个技术中心,其主要任务是:在研究机构、企业界和第三方之间开展技术推广;共享高技术设备及其他资源;促进技术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结对子。
参考文献:
[1]Netherlands,VET in Europe-Country Report[EB/OL].
职业教育概述论文相关文章:
1.职业教育论文
4.职业教育发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