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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的形式与政治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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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一的形式与政治论文篇二

  政治形式主义的根源及根治

  摘 要:形式主义是中国政治活动中屡禁不绝的一种不良风气。形式主义风行,不仅虚耗行政成本,减弱行政实效,而且还会腐蚀人的意志,僵化思维,乃至于窒息一个民族的创造活力,危害之大,有目共睹。形式主义之所以屡禁不绝,在于人们没有找到其真实根源,故而无法从根本上遏制并铲除之。以哲学方式探究形式主义的根源,可知体制制度与形式主义互为因果,而二者均受制于一个更根本的东西,即民族的存在方式以及由此而来的民族文化精神。根治形式主义,不能单纯寄希望于制度的改进,还需要彻底改变思维方式,从根本上关注一个民族的存在方式及精神方向。

  关键词:政治形式主义;根源;根治;民族文化精神;思维方式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4)09-0032-04

  作者简介:刘 崧(1979-),男,贵州黎平人,复旦大学哲学硕士,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讲师,主要从事哲学研究。

  形式主义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个是美学的含义,一个是政治的含义。本文的论述只限于后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中,形式主义排在首位,可见其危害非同小可。形式主义风行,不仅虚耗行政成本,减弱行政实效,而且还会腐蚀人的意志,僵化思维,磨损想象力和创造力,以至于窒息一个民族的创造活力。而谈及形式主义却有一个怪现象:一方面是人们对形式主义深恶痛绝,恨不得斩草除根而后快;另一方面却是无论怎样反对,形式主义却屡禁不止,依然大行其道。这个现象值得人们深思,它至少说明,人们并未找到形式主义的真正根源,因而无法在现实中彻底铲除形式主义。要想有效而彻底地铲除形式主义,必须探究其根源,对症下药,找到根治之方。

  一、形式主义的现实“合理性”

  显然,在中国,形式主义之所以长期存在,就是因为形式主义有其存在的理由,说明它在中国具备了一种现实性,而现实性在其展开过程中是一种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有其内在的根据,这就是其存在的理由(合理性)。换句话说,形式主义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它在中国有市场。当它不再有市场时也就不再具备合理性和现实性,就必然灭亡。从目前来看,形式主义的现实性依然存在。探究这种现实性的深层根源,才能找到根除形式主义的根本出路。

  形式主义是一个名词,在实际表现中却是一种“行动”,一种行为范式。作为一种行为范式,它有观念(理论)上的根据。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1]形式主义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大行其道,就是因为它能够满足某种需要;形式主义越风行,说明它越能满足这种需要。这是一种什么需要呢?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探究一下什么是需要。简言之,需要就是欲望或利益。也就是说,形式主义之所以大行其道,屡禁不绝,就是因为它往往行之有效,能够给人们带来实际的利益和好处。欲望和利益是人类社会前进的基本法则,没有哪个人的行为会完全脱离欲望和利益的驱动。形式主义的泛滥正说明它能够带来满足和利益,它背后的逻辑是利益驱动。比如,搞形式主义可以应对检查,可以提升形象,甚至获得提拔。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好处。这些好处的获得只需要弄虚作假,做些表面工夫,而不需要真抓实干,当事者何乐而不为呢?

  这是一种什么意义的需要呢?这里不妨设想一下形式主义的运行模式。形式主义一般涉及一种“应对”,尤其是“下”对“上”的应对,表现为下级对上级的“回应”。诸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逼下应;上倡下迎;上行下效,等等。就是说,形式主义往往建立在上下级关系中。当然,这不是说同级之间就绝对没有形式主义。只要具备“现实性”,形式主义就必然存在,就表现为一种“必然性”。

  二、形式主义的体制制度根源

  从制度层面上看,形式主义运行的体制制度环境是层级关系中的下级对上级负责制。如果实行问责的话,责任主要在上级还是下级呢?答曰:主要在上级。但是要认识到,上下级只是相对而言,“上级”本身也受制于整个体制制度环境,也常常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所以,应该把形式主义归咎于整个体制制度环境;只是在实际问责中,应把主要责任归在上级。如果上级不看重形式而看重内容并且具备看穿假面具的洞察力,那么下级就不敢以形式主义应对上级。问题在于,当形式主义成为一种风气,成为一种行为范式,它势必固化为一种风俗,甚至变成一种规则,久而久之酿成人们的群体无意识,大家都在奉行,而个人的洞察力会被制度整体蒙蔽和融化,独木难支,反抗乏力,这时候整个环境纵容形式主义,使得形式主义成为一种常态。

  具体而言,形式主义与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互为因果关系。当前我国正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于经济改革的步伐。一些上级部门不深入实地了解情况,主观地下达各种指标任务,下级干部为了自己或本地区的利益,本能地以形式主义应对之。可以说,形式主义直接来源于上一级部门落后的领导方式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观察方式。问题在于,上一级部门也要应对自己的上一级,于是也以形式主义应对,如是逐层递推,以致整个体制制度环境都笼罩在形式主义之中,单个人或单层级的反抗毫无效力,甚至还可能被淘汰出局。

  社会存在决定人的意识观念。既有这般的体制制度现实,人的意识观念必然与之相适应,即便是被迫相适应。从法理上说,权力必须来自权利,权力才能真正代表权利;权利必须制衡权力,权力才能真正服从权利。但在中国,一方面,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人们的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还亟待提高。虽说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但在实际的政治运行中,体制中人只习惯于对上一级负责――这既是职业选择,更是生存法则;另一方面,中国当前的体制格局也还无法提供充足的渠道,让公民诉诸个人权利和监督公权力运行。这些都是导致形式主义滋长的制度土壤。可以说,在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体制环境中,必然促使人们更加注重对形式的追求。一方面,由于缺乏制度的有效约束,由于形式是内容的外包装,人们对形式的注重有一种客观必要;另一方面,不透明的制度也加剧了信息的不对称,从而催生形式主义的需求和供给。总体而言,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体制制度,其实质是一种“自欺―欺人―被欺”的运行格局,在整体的制度大网中,每一分子都有“自欺―欺人―被欺”的义务。只要是局内人,这一义务就不可避免。谁不服从这一张网所必然要求的义务,谁就要被淘汰出局。   不过,如果有了完美的制度,是不是就能够彻底解决形式主义的问题了呢?也未必。制度不是万能的,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制度上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天真。常言道:制度再完美,只能约束君子,不能管束小人。单方面把希望仅仅寄托在制度上,不具备充分的现实性。因为制度促使形式主义成为一种风气,久而久之风气凝固为一种风俗;反过来,这种风俗也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来维护。须知,风俗本身就是一种力量,一种固化的令人身不由己的力量,当某种制度与风俗不相适应时,必然会遭到来自风俗的阻抗力,也就是说,制度与风俗之间是相互呼应、共属一体的。

  那么,在制度与形式主义之间,是制度决定了形式主义,还是形式主义决定了制度,或者二者相互决定?如果二者之间存在这种相互决定的关系,那么就要追问:制度与形式主义之间之所以存在这种呼应(相互作用),是否还有一个更深的根据?如果有,这个根据是什么?追问到这里,必须转入哲学的思维方式,方能彻底澄清问题。

  三、形式主义的哲学根源

  追溯历史,可以发现,形式主义在中国并非今日才有,亦非最近才有,而是古已有之,于今为烈罢了。探究形式主义的根源,除了体制制度的原因,还有更深层更根本的原因,要追溯到一个文明的开端去。这个任务只有诉诸哲学的方式解决。

  所谓哲学的方式,也就是要抓住问题之根本的方式。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有这样一段论述:“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1]探究形式主义之根源,如果止于现行体制制度,或者止于风俗习惯,或者止于二者及其相互作用,那么我们就还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我们离第一事实还差一步。用黑格尔的话说,当我们用因果关系(互相作用)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时,我们只是走到了真理的门口。

  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曾详细论述“互相作用”:“互相作用无疑地是由因果关系直接发展出来的真理,也可说是它正站在概念的门口。但也正因为如此,为了要获得概念式的认识,我们却不应满足于相互关系的应用。”[2]事实上,相互作用(因果关系)是科学的思维方式,不是哲学的思维方式。科学通过探究因果关系为我们提供一种描述世界的范式,但它并不能解释世界本身的奥秘。“‘科学’试图对全部现象创造出一个共同的语言符号,目的是为了测算,以致能够掌握自然。这种符号语言把观察到的全部‘规则’统筹在一起,但什么也没有解释出来,只是一种最短的事态描述。”[3]叔本华也指出“相互作用”只在自然科学范围内有效。他认为,自然科学无非是形态学和事因学:前者考察不变的形式,后者按形式转变的规律而考察变迁中的物质。[4]二者所用的思维都是因果思维。问题在于:一切形态学和事因学的说明不管多么硕果累累,均无益于哲学问题的解决。科学的方式之所以不能解决哲学问题,是因为,因果链条本身是无穷无尽的,它在自身限度内无法触及问题的根本。正因此,叔本华指出,物理学的极限之处,正是哲学的地盘。

  当我们把形式主义的根源上升到哲学层面来解决,我们就不能止步于因果思维,而要向前跨出决定性的一步,才能步入真理的殿堂。黑格尔认为,相互关系不但不等于概念,而且它本身首先必须得到概念的理解。这就是说,相互关系中的两个方面不可让它们作为直接给予的东西,而必须……确认它们为一较高的第三者的两个环节,而这较高的第三者即是概念。[2]

  如果我们把形式主义视为中国人的一种风俗,那么,当我们把这种风俗归因于体制制度,这当然是不错的,但这样还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也就是说,我们不过是以因果思维找到了两个互为因果的环节,即形式主义与体制制度。可是,这两个环节本身却受制于一个更高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中国人的概念,即中国人的文化精神。

  四、民族文化精神是形式主义的深层根源

  形式主义作为一种风俗,与体制制度一起构成民族精神的两个环节。此间道理并不玄奥,然而人们惯常的思维却鲜有触及。对个人而言,个人的生命就是一个精神的生命。就民族而言,一个民族的生命就是一个普遍的精神生命。这也是一个民族成其为民族的根据。没有一个普遍的精神生命,一个民族就不是一个民族,而只是散乱的群体集合。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必然诉诸某种共同的观念,这种观念是这个民族长期实践的真实反映。一个民族的观念也就是这个民族的方向与态度。这个观念就是这个民族的“文化形态”之根。[5]当我们询问一个民族的文化之根,就是在以哲学的方式把握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和文化意识。这种把握不是通过因果关系,而是通过概念来把握。

  那么,中国人的文化精神是什么?任何一个文明都有一个决定性的开端,并留在这个开端所奠定的文化精神的遗脉之中。在中国,这个决定性的开端就是“人文化成”的精神。所谓“人文化成”,就是“文化”的最源始的意义,其出处见《易经》贲卦卦辞:“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6]“人文化成”原本是一个动词,并且作为一个动词,文化最根本的意义就是人的存在,以及基于人的存在而来的教化过程。只是到后来,文化才逐渐演化并固化为一个名词,这恰恰反映出思维方式的历史性转变。那么,决定中国文化开端的那一个“人文化成”是什么呢?简单说,就是周文。何谓周文?简言之,即:传子不传弟,尊尊多礼文。[5]周朝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文化奠基的意义,到了孔子时代,始对这个文化做出精准的定位,由此规划了中华文明的总方向和总态度。孔子的定位,其实质就是给周文一个哲学意义的形式,使之呼应特定的内容,用以维持文明长久永续的发展。牟宗三先生说:形式者心之所创发。就现实而运用之,因而创发形式以成就而贞定之。是以形式者运用现实之型范也。现实之局,非形式不定,非形式不久。刘勰《文心雕龙・论仪礼》云:“礼以立本,据事制范。”此言甚善。故形式者成事之体,定局之本也。[5]   形式本身是人性的一种需要。任何事物都有其特定的形式。不同的民族其实就是基于不同的生活形式而“人文化成”不同的民族。孔子一生倡导“复周礼”,正是对形式的呼唤。但孔子呼唤的形式(“礼”)是有内容作为根据的,这个内容就是“仁”。“仁”是“礼”的内容,“礼”是“仁”的形式。如果没有“仁”作为内在根据,表现于外的“礼”就成了空洞之物。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意思是说,一个人没有仁爱之心,礼仪有什么用?一个人没有仁爱之心,礼乐又有什么用?孔子之所以发出这样的质问,可以想见,当时的情况已经是人心不古,出现了各种各样只有形式而没有内容的虚伪礼仪。这种没有实际内容的礼仪,正是名副其实的形式主义。

  就缺乏实际内容而言,形式主义在现代和古代并无不同。但是,现代的形式主义又加入了现代意味,并与现代因素捆绑在一起。这是一种什么意味和因素呢?撇开对“现代”的各种解说不谈,这里只就与形式主义最相关者而言,这就是知识论路向以及与此相关的科学实证主义的泛滥。

  所谓知识论路向,在此主要是与生存论(亦名存在论、本体论)路向相区别而言。知识论路向与科学的兴起相关,二者的思维方式是一致的。简单来说,知识论路向的性质是概念的、逻辑的和反思的,而生存论路向的原则却要求自身达于前概念的、前逻辑的和前反思的。[7]为了说明这一点,就以“文化”为例。如前所述,在最源始的意义上,文化是指“人文化成”,那是一个人文教化的动态过程;而现代意义的“文化”则变成了一个凝固的概念。在这一转化中,文化最源始的意义(动态)丢失了,而变成了一种理解社会历史的范式,形成“政治―经济―文化”的解释模式。

  知识论路向奠基于由笛卡尔正式确立的主客对立的二元思维模式。这也是近代科学的理论根基。科学(包括技术)基于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这种认识采取概念的逻辑的范式,其本质是一种化质归量。化质归量,关注于框架和数据,举例说,好比面对一条河流,科学家关注的是这条河流的基本构成,诸如河床的结构、宽度、深度,河水的成分、流量,沙石的矿物成分等等,由此获得对河流的知识。然而,这种化质归量的方式,无论如何努力,无论获得多少数据,科学家也不能知道“流动”本身――而这才是决定河流成其为河流的东西。那使河流成其为河流的“流动”本身,只有跳出知识论,以存在论(本体论)的方式才能获得。体现在社会生活中,整个现代社会就是基于各种范式组织起来的一个庞大系统。尤其是官僚体制越顽固的地方,工业化(技术化)程度越高的地方,对范式的依赖就越强。这是势所必然。前者是体制使然,后者是效率使然。比如,一个人的文凭是一个人学历的形式证明。在追求效益的现代社会,要尽快获得对一个人学历的了解,最好的方式就是文凭,这原本无可厚非。可是,凡事物极必反,过度强调文凭,唯文凭马首是瞻,而不注重文凭背后的事实,就可能导致形式主义。文凭高并不等于能力高,名气大并不等于能耐大。但是,现代社会的范式要求把文凭作为一种不可替代的形式纳入其中。当然,范式本身并不一定导致形式主义,但须知它本身就是一种形式,当内容缺席的时候,它就是形式主义。

  与科学主义化质归量的思维方式相应,形式主义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特别注重视觉效果。与视觉主义倾向直接相应的,就是中国人的面子观。“面子”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人的一大民族精神奇葩,其源头大概就在于华夏文明自古已然的礼义文化,“面子”即由礼义文化异化而来。美国人阿瑟・史密斯(中文名:明恩溥)在《中国人气质》一书中列举了中国人20多条最突出的特征,其中第一条就是“面子”。史密斯说:“在中国,‘面子’这个词,不简单地指人的脸,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的集合名词,其中包含的意义,比我们所能描述或者可能领悟的含义还要多。”史密斯进而把中国人好面子与做戏本能联系起来,并提高到思维方式的程度来看待:“对于中国人来说,永远不是事实问题,而总是形式问题。如果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讲了一番漂亮话,做戏的要求就满足了。我们并不进入幕后,因为那样将破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好戏。……一旦正确领悟这个问题,就会发现‘面子’正是打开中国人许多最重要特性这把暗锁的钥匙。”[8]史密斯所观察和描绘的中国人是一百多年前的中国人;如今中国的社会现实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但是作为一种民族文化精神的“面子”观念依然顽固,依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只不过具体表现形式有些变化罢了。

  可以说,面子观念是中国人倾向于形式主义的精神根源。在现代条件下,由于现代社会与科学技术捆绑式共同发展,科学主义思维支配了人们的头脑,人们又养成一种信赖数据、数量、名目、品牌等等的倾向。人们倾向于以形式来评定内容,通过形式来衡量内容,这些形式可谓五花八门,难以尽述。

  社会运行与科学范式捆绑在一起,必然要求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度化本身并无坏处,问题在于,当规范化制度化并不切中现实(必然性),就很可能适得其反,极易沦为民族精神的牺牲品,而流于形式主义。这里所谓现实,不仅是指社会经济现实,也是指制度现实、风俗现实,而且根本上是指民族文化精神的最高现实(必然性)。我们在现实中可以看到很多流于形式的规范和制度,写在纸上堂而皇之,在现实执行中却如一纸空文。须知,真正引导我们生活的法则,除了制度与风俗(风气),最强大最根本的还是贯穿并流淌于每个人血液里的民族文化精神。当我们嘴上痛骂形式主义的时候,我们要痛切地自觉到:我们血液里正在流淌着的“面子”观念正是形式主义的精神温床。

  五、根治形式主义需要彻底转变思维方式

  前面引用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那一段论述,其中有一句“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形式主义之所以屡禁不绝,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做到彻底,没有抓住事物的根本。事物的根本是什么呢?在那句话后面,马克思接着说:“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马克思没有接着追问下去。不过,从马克思后来思想发展的路向来看,我们可以得知,所谓人本身就是指人的现实存在过程。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论述了意识与存在的关系:“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很显然,在马克思看来,意识不是与存在不同的另一个东西,而就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换言之,意识与存在就是一回事。而人的存在就是人的现实生活过程。把这两层关系归总,可以这样说:意识就是存在,而存在就是现实生活过程,所以一言以蔽之:意识就是现实生活过程。在这里,马克思把意识与存在的对立、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彻底消除了,而达到了一本论(存在论)的境界。马克思认识到,主体与客体、存在与思维、意识与对象等等对立在知识论路向上是根本无法解除的,因为这些对立恰恰是知识(科学)得以成立的前提预设。

  所以,根治形式主义,必须超越知识论的二元思维模式,而达到超出主客对立的本体论的思维境界,直接面向事情本身。这个事情本身,用马克思的话,就是现实生活过程(对人而言),用海德格尔的话,就是存在过程(对一切事物而言)。唯一真实的只是存在(动词),正是这个存在(现实生活过程)把万事万物统一起来,正如是“流动”把一条河流统一起来一样。现实生活过程就是第一位的事实,终极的事实。那什么叫“生活”呢?列农说过一句深有意味的话:“生活就是在你忙于制定计划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这句话真可以算是形式主义者的漫画像。形式主义者大都忙于制定各种规划,总结各种要点,罗列各种数据,而忘掉了最重要的东西――现实生活过程本身。在现实生活过程中,没有谁是形式主义者。一个人在日常的吃喝拉撒中,绝不是形式主义者。只有当一个人撇开现实生活本身,投入“计划”,投入“框架”,投入“演戏”的时候,才可能是形式主义者。

  根治形式主义,需要破除贴标签的思维方式,破除名词本身包含的偏见。尼采说:“名词中隐藏着偏见。”[9]这是因为,“事物的名称使人们执拗于事物的持续性。”[10]好比“树”这个名词,人们一看到“树”,思维就静止在“树”上。事实上,偌大宇宙没有任何一棵纯粹静止的“树”,也没有任何一棵能够脱离泥土、水分、空气、阳光而孤立存在的“树”。“树”作为名词隐藏着偏见,是因为“树”这个名词容易让我们忽略掉泥土、水分、空气、阳光等等因素,也容易让我们以为“树”是凝固不动的。此外,名词还让我们倾向于去寻求一个对应物,而很多时候并没有这样的对应物。

  根治形式主义,需要从根本上关注一个民族的存在方式,并深入研究基于存在方式而来的民族文化精神。中国人自古以来的“面子”观念根深蒂固,其流弊是过分看重形式,而忽视事实。我们更应该关注一个人怎样表现他的生命,更应该关注一个民族怎样表现他们的生命。我们要把眼光关注于一个民族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就决定了一个民族的“人文化成”(文化),就决定了一个民族的普遍精神和普遍作风,就决定了一个民族之所以是这个民族而不是别的民族。一种制度的建立,只有触及一个民族怎样表现其生命,并切中这种“表现”,这种制度才算是切中现实的,否则,就可能流于形式主义。

  根治形式主义,需要从根本上改变领导观念和行政方式,破除搞运动的行政沿袭。这是因为,人们的存在方式并未因此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民族的精神轨迹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向,搞运动并不能触动一个民族的存在和精神。一阵风吹过之后,一切照旧。凡是不能触动现实生活本身的运动,都不可避免要沦为形式主义。总之,改变作风不仅需要制度,还必须从改变世风人心着手。从个人作风,到社会风气,到整个世风,都需要改变。而这些改变取决于存在(动态),取决于在世(动态),取决于每一个人每一个民族的现实生活过程。

  改变世界从改变思维开始。如果人人都具有洞穿形式主义的思想境界,如果制度和风俗不让形式主义容身,久而久之我们的民族文化精神必定朝着远离形式主义的方向发展,那么,可以想见,终有一天形式主义就要失去其“合理性”,失去其“现实性”。当形式主义失去了现实合理性,它也就必然要迎来被宣判死刑的一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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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德]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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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M].石冲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146.

  [5]牟宗三.历史哲学[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10.

  [6]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74.

  [7]吴晓明.超感性世界的神话学及其末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03.

  [8][美]明恩溥.中国人气质[M].张梦阳,王丽娟,译.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2010∶1-2.

  [9][德]尼采.善与恶的彼岸[M].梁余晶,王娟,任晓晋,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10][德]尼采.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M].周国平,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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