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方面论文参考例文
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国际投资已成为各经济体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方式,国家间的投资活动日益活跃。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际投资方面论文参考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国际投资方面论文参考例文篇1
浅析国际投资仲裁的公共利益问题
[摘要]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国际投资争端经常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问题,维护正常的国际交往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离不开合理的国际投资仲裁。但是由于国际投资仲裁存在很多的缺陷,要想有效维护公共利益需要具体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国际投资仲裁;公共利益;东道国
一、国际投资对东道国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伴随着国际投资的迅猛发展,国际投资自由化对公共利益的危害也日益显露。投资者为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会不惜牺牲公共利益。大量的跨国投资带给东道国的是资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和劳动力的剥削。但是为了吸引外资,发展中国家往往只能修改本国立法牺牲国家主权或公共利益或者在部分双边及区域性投资条约上对发达国家作出不同程度的妥协。这些条约有关投资的规定所建构的国际投资法律体制的目的是“单向的”,即保护外国投资者及其财产权益。投资东道国在现有国际投资法律体制中的义务也集中体现为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上,跨国投资者进入东道国往往会享受到更优惠的待遇、更多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东道国公共利益的损害。种种因素使公共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二、国际投资仲裁忽视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国际投资者遇到纠纷往往选择国际仲裁,以期保障自身利益,但是社会制度应保障各种利益关系的实现,国际投资仲裁制度同样如此。实现公共利益是人类存在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国际投资仲裁制度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但在国际投资仲裁中存在着忽视公共利益的缺陷。
(一)国际投资仲裁调整的是私人间的财产纠纷,仲裁庭的管辖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仲裁员在裁决时往往只考虑授权当事人的利益,有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思维
对广大的公共利益很少考虑。晚近的国际投资仲裁实践突出地反映了仲裁庭过分偏向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倾向。可以“公正”地说,国际投资仲裁庭是“投资者友好型”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它们经常明确地宣称投资条约的惟一任务和目的就是保护外国投资者。这些被称为“非投资国际义务”的公共利益投资者一般不会主动适用,因为会弱化他们的优势法律地位,而仲裁庭也往往不会去适用。
(二)国际投资仲裁来源于一般的国际商事仲裁,要求仲裁程序和仲裁文书都不公开,仲裁的保密性使公众无法对仲裁庭活动进行监督,公众也无法监督其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
但是国际投资仲裁裁决结果对公共利益影响巨大,虽然国际投资仲裁庭只能裁定东道国就其违反条约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而无权责令东道国改变其行为,无权直接改变东道国国内体制,但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后果实际上足以有效阻止东道国继续维持其受到指责的管制措施。东道国的国内体制也会因国际投资仲裁庭的裁决而变更。这就更加需要仲裁程序有透明性,使公众监督与其利益相关的仲裁实践,维护公共利益。
(三)国际投资仲裁管辖的强制性使东道国在公共利益保护方面易受外国投资者的挑战
国际投资法律实践与理论普遍认为,东道国政府在国际投资条约中承诺将争端提交国际仲裁的行为,构成“要约”;投资争端发生时,外国投资者提出仲裁申请,即是“承诺”,双方形成了提交仲裁的合意。东道国政府在条约中做出的“妥协”,使国际投资仲裁成为无需特别同意的仲裁,具有了强制性特点。因此,东道国在订立条约时必须考虑到外国投资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能及可能的赔偿请求数额,仲裁庭的裁决结果会是什么,如果败诉支付损害赔偿对公共利益损害程度有多大。本国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不仅需要国际仲裁考虑东道国公共利益,本国政府在制定投资协定时更需考虑公共利益保护。
(四)国际投资法中给予外国投资者不断增强的“权利话语”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对东道国主权权力的过分限制和对公共利益的忽视
美国学者玛丽・安・格伦顿指出,权利的绝对化修辞导致了对权利及权利人的社会维度的忽略、责任话语的缺失,使得个人利益凌驾于公益之上。利益平衡是法的基本价值――公平和正义的内在要求,换言之,法的最高任务就是平衡利益。又由于不具有必须的专业知识,仲裁员在仲裁中经常没有适当地考虑投资东道国外资管制措施所维护的错综复杂的公共利益事项。导致国际仲裁对公共利益的忽视。
三、国际投资仲裁维护公共利益的措施
公共利益涉及国际投资仲裁的每一环节,要想维护公共利益需对国际投资仲裁的具体环节进行改善。
(一)限制管辖权,对涉及环境、劳工权益等的“重大安全利益”事项排除于国际投资仲裁庭的管辖范围外
加拿大著名的国际贸易与环境法专家霍瓦德・曼曾经指出,虽然促进投资和确保市场准入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投资条约中单方面给予私人投资者以救济权而规避东道国国内法律体系的管辖是非常危险的。相比于政府需要综合考虑贸易和投资的多种影响不一样,贸易商和投资者总是在追求自己的私利而置其他利益需求于不顾。对于因公共利益保护而排除在国际仲裁庭外的案件,东道国国内法对其进行管辖。那么如何有效限制管辖,哪些事项排除于国际仲裁庭法律应采取列举加概括的方式明确。
问题在于公共利益的抽象性、模糊性和各国对其的界定不同带来了适用上的不确定性,仲裁员对其也就有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也会有所变化。对公共利益进行绝对明确的界定似乎不可能,但是对其相对明确的界定还是很有可能也很有必要。第一,国际强行法规则是体现和维护全人类的公共利益的,国际强行法规则无疑可以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直接适用,而且应具有优先于投资条约规定的地位。第二,在不涉及国际强行法规则的情况下,在《联合国宪章》下的义务优先于其他国际条约义务,包括国家的投资条约义务。第三,逐渐形成的“整体性国际义务优先于互惠性国际义务”的规则。第四,不同的国际公共利益应协调解决。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可以参照上面四种方式,以期平衡投资者的利益与东道国的公共利益。
(二)增强仲裁程序的透明度,确保裁决的实体公正
尽管仲裁有保密性的特点,这也是投资者选择仲裁的原因之一,但是不能一概的强调保密性而完全忽视透明度,对于特殊的案情要做到保密性与透明度的权衡。目前国际社会的大趋势也是“接受公众利益凌驾在仲裁保密之上。”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特殊争端,可公开庭审,如《ICSID规则2006》的规定,除非任何一当事方反对,仲裁庭与IDSID秘书处磋商后,可以允许非争端当事方出席全部或部分庭审,并为此作出适当的后勤安排。仲裁庭应制定适当程序对此类案件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予以保护。而在非争端当事方被允许参加庭审前,仲裁庭须取得当事方的同意。对于裁决的公开,《ICSID规则2006》也有相关规定,尽管未经当事方同意,裁决不能被公开,但ICSID秘书处应迅速公开仲裁庭所适用的法律之摘要。类似的规定在更多的国际投资仲裁应被使用。
(三)允许第三方参与,对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案情允许第三方提供法律、社会及公共利益的意见,第三方不同于当事方无直接利害关系,其意见更中立、更符合公共利益
但是第三方身份应确定,并且设置一系列实体和程序上的规定来规范第三方的参与。如第三方一般是争端解决机构以及争端当事方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包括国际组织中的其他成员方政府、相关的专家以及专业性非政府组织,例如环境组织、劳工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组织等。第三方参与必须说明其成员情况、法律地位、组织宗旨和资金来源,对其是否与当事方和第三人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做出说明。提交和接受第三方报告时应当透明,仲裁庭和第三方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第三方参与争端和它提出的报告为争端当事人各方所充分知悉等。
(四)设立仲裁上诉监督机构
在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案件中,如果东道国败诉,不但保护公共利益的管理措施将可能被取消,而且国家还要向外国投资者偿付巨额损害赔偿,影响到东道国百姓的生计,影响到东道国行使立法、行政及司法主权,影响到东道国为其国民谋福利的能力。传统的一裁终局,对于这些案件来说显然不能为其提供足够的保障。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应设立类似于上诉机构的专门监督机构。通过增设上诉机制,一方面,可以加强东道国在投资者一东道国仲裁中的控制力,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安全阀”的作用。一旦仲裁庭对投资规则的适用发生错误,东道国仍然可以通过上诉制度以防止仲裁庭滥用自由裁量权。
四、结语
国际投资仲裁机构对东道国的公共利益、环境、公共健康等的保护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际投资仲裁规则和国际投资条约、协定的修改,发达国家投资立场的改变,表明国际投资仲裁对公共利益的漠视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对国际投资仲裁制度进行改革完善,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已是大势所趋。
国际投资方面论文参考例文篇2
浅析国际投资的贸易效应
一、引言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 社会 经济面貌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变化。其中有两个重要支点:国际贸易和引进外资。逢此之际,有必要对已经走过的历程作一阶段性的 总结 ,以求踏上更加光明的旅途。
对于 国际经济 往来而言,无疑是先有国际贸易,尔后引发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包括出口和进口,往返 运输 需要增加交易 成本 、中介费用和时差间隔,由此引发资本输出动机,即把资本直接投入到商品需求国家,就地生产就地销售。资本输出又引发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由此出现 跨国公司 和国际金融。这是 市场 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尽管是国际贸易引发国际投资,但国际投资作为一个后来者却起来了主宰国际贸易的作用。21世纪是知识经济世纪,也是金融世纪,资本运营已成为现代经济活动的神经中枢。
当今世界经济格局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全球化。一国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终究要突破国界走向世界,经济发展已无边界。经济全球化也并非始于今日,早在19世纪中叶就已经开始了。现在不过是“在更高层次回到1941年以前时代的经济全球化趋势”。“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科学技术达到了高发达水平的结果:人类发展到今天,在世界范围内选择低成本生产和低成本交易已经成为可能。”[1]
早在100多年前,马克思就对国际贸易、国际分工和国际投资作过描述。“由于机器和蒸汽的 应用,分工的规模已使大 工业 脱离了本国基地,完全依赖于世界市场、国际交换和国际分工。”[2]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强调了生产社会化必然要求国际分工、合作、交流的思想。“随着资产阶级的发展,随着自由贸易和世界市场的确定,随着工业生产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的一致化,各国人民之间的 民族 孤立性和对立性日益消失下去。”[3]
在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国际分工和国际协作日益活跃,资本、技术、 人力 、信息等生产要素愈益跨越国家、民族的界限,在全球范围内自由、全面、大量、综合地流动和配置,特别是世界贸易 组织的覆盖面日益扩大,已使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规模出现空前的扩散效应和乘数效应。
二、国际投资引致生产要素跨国移动
单纯的国际贸易,主要是商品的跨国移动,只有国际投资,才有可能形成生产要素直接的和大量的跨国移动。在土地、资本、劳动三种生产要素中,除土地之外,资本和劳动都能在国际之间自由流动。
国际投资,即国际间的资本转移,指的是货币资本和贷款资金从一国流向他国。任何国家或地区要发展经济,必须积累资本。积累资本一种方法是国内储蓄,由储蓄转化为投资;另一种方法就是吸引外资,包括国际贷款和外商直接投资。在经济不发达国家,由于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储蓄能力受到限制,资本积累紧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外来商品能形成入超现象,国内资本积累才有可能不减少当前消费。但是,入超国家又必须清偿入超商品的资金。由于资本积累不足,只有依赖外国贷款。而能否得到外国贷款,又取决于两国利率之间的差异,即 债务 国的利息必须高于债权国的利息。所以,国际投资的驱动因素是各国之间利率的差异。至于外商直接投资,则取决于生产成本、市场需求、预期回报率、投资 环境 和相关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
国际间的劳动要素的转移,主要取决于劳动价格,即取决于平均工资水平,比如某种类型的劳动在美国的工资率高于墨西哥,就成为墨西哥人跨越国界的经济动机。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工资偏低,移民倾向尤甚。其次,劳动要素转移还取决于劳动者拥有的数量。在一个劳动资源相对过剩的国家,很容易引发向劳动资源稀缺的国家移民的动因。当然,国际投资也会引起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劳动要素转移,但毕竟属于少量,而且大多是伴随着技术引进,随同设备和资金的技术人员配套转移。而且,这种转移大多带有临时性质。一旦投资项目完成,随行技术人员又会回归本土。
国际投资实现生产要素转移的微观载体是跨国企业。投资的始初动机是以谋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生产和经营。建立跨国企业伊始是资本运营,购进设备和技术,又实现了物质生产要素的转移,招聘经营人员和企业员工,又实现了劳动要素转移。可见,国际投资是生产要素跨国移动的第一推动力,跨国企业的规模和数量是鉴定生产要素移动的基本尺度。
生产要素跨国移动有两大效应:
(一)促进世界生产效率并提高实际收入水平
如果资本在美国的边际生产率低,在资本稀少的中国边际生产率高,若美国的资本流向中国,全世界的产值就会获得提高,最终超于均衡。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不断增加,就是这个原因。
实际上,直接投资并不只是一种资本移动。有时,投资方“完全是在东道国借取创办企业的金 融资 本,只是加上它的商标牌号、经营准则,以及较少属于有形资产的一些其他资产而已。这个子公司一旦成为获利的企业,它就通过内部利润再投资和新借入资金来发展了,同时还把一部分利润上缴给那个很难看出其进行了投资的母公司”。[4]这种情况虽然鲜见,但仍会使双方感受其益,最重要的是促进了世界生产效率。
劳动要素的跨国移动也是如此。例如某种类型的服务业美国每天能赚15美元,而在意大利每天只能赚3美元;于是某一劳动者移居美国,每天升值到15美元,若移居意大利每天下降到3美元。这样移动的结果,致使意大利劳动的边际生产率自然趋向提高,而美国而相对下降。不过只要有差别,双方就会产生移民的经济动机,从而使实际收入水平提升。
(二)使生产要素稀少性相对差异减轻
由于资本和劳动被吸引到相对稀少的地区,随着跨国移动,相对稀少性在国际间就会减弱。印度相对过剩的劳动者迁往美国,就会降低美国劳动稀少程度,同时降低印度劳动的丰富程度。资本从相反的方向移动,将减轻资本在美国相对丰富的程度,同时降低资本在印度相对稀少的程度。
萨缪尔森写道:“物品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部分影响,就好像使生产要素在国际间自由流动一样,衣服从欧洲流向美国、食品从美国流向欧洲趋于使每一国家的特别充足的生产要素不像过去那样充足,并使每一国家的特别稀少的生产要素不像过去那样稀少。”[5]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自由移动,会使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趋于均衡。
三、国际 投资 促使 国际贸易 立体扩散
国际投资直接推进的是中间产品的贸易,间接推动的是最终产品的贸易。一般说的国际贸易,指的是最终产品的贸易,即商品贸易。
国际投资实现的生产要素移动虽然减轻了商品的稀少性,从而减少了国际贸易的机会,可是从另一种意义上说,新生产场所的开辟和建立,又创造了新的贸易园地。假设有一个资本贫乏的国家,从外国进引长期贷款,用以 发展本国产业。某些制造品(例如纺织品、塑料之类)原先输入本国 市场 ,现在国内也可以像外国一样廉价生产,故而不需要再输入此类商品。不过由于本国发展生产的结果提高了收入,消费数量与结构已经变化,因而创造了新的需求。所以从现象上看,进口商品减少了,但国内市场却因生产要素的移动而扩大了。因此,一方面贸易关系是国际借贷的产物,即生产要素移动创造了新的商品需求;另一方面,国际贸易又能借助推广市场及刺激资源更有效的利用,因而能创造投资机会,不仅吸引了本国的投资者,也吸引了国外的投资者。新的投资者的出现,又扩大了市场的商品需求。这就是国际投资引发的贸易创造。
投资和贸易的不同之处在于:贸易是一种递增效应,投资则是一种乘数效应。按一般惯例估算,投资效应是贸易效应的5倍。尽管投资有风险,但风险越大,欲念越大,经营者依然会选择投资。只有投资,才能使国际贸易实现立体扩散。
我们不防借助一组数据来说明这个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1978~2007年,共签订投资协议项目464801个, 合同 金额9428.77亿美元,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4997.60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协议项目数从1980年的470个上升到2007年的4万多个,增长了近90倍,年均增长率为25.05%;合同外投资从1983年的17.32亿美元上升到2005年的1千多亿美元,增长了近70倍,年均增长率为23.35%;实际使用外商投资从1983年的6.36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535.05亿美元,增长了84.13倍,年均增长率为24.81%。中国已连续10年位居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首位。[6]
外商在华投资对双边贸易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可以从我国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额来印证这个问题。
(一)我国的进出口总额的增长
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从1983年的436.16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1万多亿美元,增长了19.52倍,年均增长率为16.02%。其中,出口贸易从1983年的222.26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5千多亿美元,增长了19.72倍,年均增长率为15.95%。我国出口总额在世界所占的比重同期也上升了5.86%,进口总额上升5.32%。出口总额排名由第17位上升到第3位。
(二)外商在华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的增长
外商在华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额从1980年的0.42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5千多亿美元,增长了11244.17倍,年均增长率为50.01%,其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上升55.48%。其中,外商在华投资企业的出口总额同期增长30042.63倍,年均增长率为56.56%,其占我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上升54.82%;进口总额增长了68213倍,年均增长率为62.24%,其占我国进口总额的比重上升56.18%。可见,外商在华投资企业的对外贸易积极地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7]
国际 经济 学 的传统观念认为,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有互相抵消作用。国际投资引发的生产要素移动减轻了生产要素的稀少性。生产要素跨国移动数量越大,国际贸易的动机与赚取的利润也就越少。极言之,生产要素的相对稀少性的悬殊情况可能因国际投资完全消除,那么,引起国际贸易的原因也不复存在。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国际投资或是国际贸易,都不可能消除各国之间要素和商品的相对稀少性状态,所以两种功能得以并存,并会逐步扩大。
其实恰恰相反,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更多地表现为互补作用。国际投资能够创造和扩大国际贸易,国际贸易也可以创造国际直接投资。这种关系分为四种情况:(1)投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对本国出口贸易具有促进作用,如设备、技术和 软件可跟随资本;(2)本投资国的出口贸易对本国的直接投资具有促进作用,如通过贸易出口可以引发直接投资就地销售跨国企业的产品;(3)投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可以促进东道国的进口贸易,东道国引进了外资,相应地就会进口生产要素及技术软件;(4)东道国的进口贸易会促进投资国的直接投资,既然有了进口贸易,就会致使投资国实行直接投资,以创造更简便、更有利的贸易机会。
根据国际贸易的 实践 经验,建立各种经济共同体撤销关税壁垒,实现自由贸易,更能实现比较利益。由此获得的经济利益,西方经济学称之为“贸易创造”。但是,这种情况只适用于经济一体化 组织内部,对外却设置一个共同的关税壁垒,可能导致“贸易转向”。当经济共同体的外围国家较低 成本 的供给来源代替了共同体内较高成本的来源,即会出现“贸易转向”,即转向低成本的外围国家。[8]令人遗憾的是,这种机会并不显见,太多的机会往往会消失在经济共同体内。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后,这种情况更为显著,国际贸易在WTO之内,成员国更多地表现为“贸易创造”。未进入世贸组织的国家积极 申请 入围,其中原因就在于要享受组织内的“国民待遇”。它们需要的是直接的“贸易创造”,而不是消极等待“转移转向”。
伴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不断扩大,“贸易创造”的功效会逐步消失,因为外围国家越来越少。如果所有国家都加入WTO,“贸易创造”就会完全消失。随之而来的将是“资本创造”,或称“投资创造”。国际投资力度的增强,会实现更为广阔的贸易空间。国际投资引发的贸易效应必将大大超越单纯国际贸易的效应。
四、国际 投资 推进传统贸易方式改变
世界 经济 早期的 历史 格局,国际投资主要是发达国家对殖民地国家和落后国家的投资,俗称资本输出。这种投资虽然有资本入侵的含义,但在客观上却推进了 国际贸易 的 发展,从而也推动了传统贸易方式的改变。
(一)促进出口商品换代升级
从出口商品的结构,可以反映出一国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亦即资源性产品为主。资源只有经过开发和利用,才能成为商品,才能实现商品流通。“所以,对于人类,所谓‘资源’,是 社会 经济结构和人类素质的函数。对应不同的经营方式和开发手段,资源的含义不同。”[9]对于多种经营、综合利用、深度加工和专业化、商品化生产的立体开发方式,就可以构成发展的良好基础;而对于倒山种地、单一经营、自给自足的平面垦殖生产方式,那就只能陷入“低水平陷阱”,那就只能是“富饶的贫困”。
资源开发固然要靠人的智力,但智力必须凝聚为技术,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依靠自身经营的积累,社会也会有进步,但那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世界竞争的格局下,很可能会出现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经济全球化和世界 市场 的开放,无疑会缩短这个历程。国际投资、技术引进,会不断使资源性产品升级,增加科学技术含量,从而使商品换代升级。
(二)从“进口替代”到“出口替代”
发展中国家的开放经济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基本的内向经济,但又是有进出口贸易;二是外向经济,有大量的进出口贸易。与之相适应,发展中国家的进出口战略也可分为两种:“进口替代”和“出口替代”。
进口替代,指的是过去以进口 工业 制成品为主,现在改为本国工业制成品代替同类进口商品,为此,这些国家需要在国内建立面向国内市场的工业,以减少对国外市场的依赖。但进口替代需要进口用于发展本国工业品的设备和某些原料,因此又需要出口初级产品以换取外汇,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在这种情况下,进口替代往往以初级产品的出口作为前提。
出口替代,指的是过去以出口初级产品为主,现在改为以本国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代替初级产品的出口。为此,这些国家应在国内建立起面向国外市场为主的工业部门,并要使这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
当代经济发展理论普遍认为,进口替代是较低级的出口模式,出口替代是较高级的出口模式。
新加坡和韩国是两个比较成功的实现“出口替代”的典型例证。
新加坡1965年宣布独立,当时只有橡胶园,地势坎坷不平。没有什么基础。通过引进外资和引进技术,使本国经济在短期内改变了面貌。当时,新加坡政府积极支持和鼓励工业界实现生产自动化,重点放在推广和使用机器人上。新加坡自造的第一名“烧焊工”机器人于1983年诞生,另一台“喷漆工”机器人也相继问世。新加坡推行了电脑 教育 “五年 计划”,使20%的中学生成为电脑俱乐部成员。20世纪80年代新加坡开始出口 电子 计算机 ,驶向国际市场的惊涛骇浪。
韩国在过去30年里,利用美、日等发达国家改变经济结构的机会,将外国资本、技术同国内的廉价劳动力结合起来,20世纪60年代发展了轻纺工业。70年代又突出发展了重化工业,用出口推动了经济发展,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地区一跃成为新兴工业化地区。韩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实行“科技兴国”方针。为了跟上新技术革命的步伐,韩国制定了“1984-2000年科技 发展战略 ”,提出两项主要任务:一是开发尖端技术,将产业结构改造为“发达国家型”产业结构;二是根本上解决粮食、能源、 环境 污染、疾病、住宅、城市过密等问题。韩国的学者、实业家、官员都认为21世纪将成为“太平洋世纪”,强调“不要错过时机”,要积极地迎接“太平洋时代”。
(三)从“单向投资”到“双向投资”
单纯的国际贸易,很容易因袭原有的方式。只有通过国际投资的冲击,才能推进贸易方式的改变。
国际投资的始初行为是资本过剩的发达国家向资本稀少的落后国家的单向投资,落后国家在很长时期内几乎没有什么对外投资能力。但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一样,基本上属于双边行为,落后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冲出国界,走向对外投资的行列。从单向投资转向双向投资,是世界历史的巨大进步。
我们试以中国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大量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大量外资企业落户中国,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因此,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把视角转向海外市场。可以肯定地说,寻求市场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直接动机。
1979年8月13日,国务院提出“出国办企业”的经济改革措施,第一次把发展对外直接投资作为国家政策,从而拉开了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序幕。
中国对外投资包括三种类型:(1)为支持进出口贸易而进行的投资;(2)为支援第三世界国家而进行的投资;(3)为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而进行的投资。
1990年,我国已开办801个世界境外企业,分布在93个国家和地区。在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和港澳地区就集中了我国非贸易性企业的2/3。
1999年,我国境外投资扩展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相对集中于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排在前10位的是独联体国家、美国、港澳地区、泰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德国。截止200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分布在全球已达149个国家和地区,投资存量已达5百多亿美元。[10]
中国对外投资在发展中国家虽然不是首开先例,但其雄健的脚步却有后发夺人之势。尽管我国目前对外投资的比重还比较微少,风险投资领域尚未涉足,但这却是一个光辉的起点。可以肯定,中国对外投资终究要跃居世界前列,并将对国际贸易发生更为积极的影响。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必将成为我国步入世界经济舞台的“双子星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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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慧芳,跨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研究[M] 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