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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产品期货交易论文

时间: 秋梅1032 分享

关于农产品期货交易论文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中国的经济基础,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农产品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等功能,在中国期货市场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农产品期货交易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农产品期货交易论文篇1

  浅析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效率低下的原因

  【摘要】中国农产品期货交易从1993年至今,经历了一个从快速膨胀到迅速萎缩的过程。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效率的低下,又是什么原因致使中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不能如设计者们预期的那样稳步发展呢?本文为此做出了解释。

  【关键词】农产品;期货交易所;效率低下

  从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成立至今,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但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效率一直低下,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大有萎缩的趋势,究其根源,探索出以下几点:

  一、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市场

  农产品现货市场是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的基础。然而,我国的现状是:作为能够使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健康运行的现货市场基础还不充分,具体表现为大宗的现货农产品没有真正市场化。

  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投机者。到处充斥着自私自利的角逐、勾结与竞争,进而具有助长投机的作用。

  现行期货市场的期货品种几乎全部都是小品种,但是小品种的突出特点是现货市场供给量有限,使保值者难以进入。因此特别容易成为投机者炒作的对象,使投机者处于无市场约束的状态。

  农产品期货交易所供给大于需求,是目前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和农产品期货经纪公司行为不规范的根本经济原因。这主要表现为多家农产品期货交易所重复交易为数不多的几个小品种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品种,加之入市交易者主要是农产品期货投机者。在这种情况下,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和农产品期货经纪公司要生存下去,就必然导致助长过度投机,而经常处于过度投机的市场就一定是一个失去平衡和不健全的市场。

  二、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交易信息

  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完全流动导致有些竞价者无法做出正确的竞价分析,从而导致错误的买卖的出现。这与农产品的现货市场有很大的不同,也是导致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效率底下的原因之一。

  三、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方式和交易成本

  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建立之初,由于我国竞价者对公开叫价不太适应,就直接采用了电子化撮合的交易方式,这在当时是非常先进的。我国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都实行了电子化交易,但同时保留了现场交易席位。现场交易席位的保留,这实质上是增大了运行成本。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对农产品期货公司的收费较高,农产品期货公司又把手续费转嫁到投资者身上。比起以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经过不断的改革发展,交易成本已经大幅下降,但和国外的电子化交易方式相比,我国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成本还是非常高的。

  在部分农产品期货品种上推出了指定交易商制度。做市商通过在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上连续双向报价来活跃市场,保证市场价格的连续和有序,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增强市场运行的效率。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认为,金融市场微观结构因素可以影响投资者参与交易的积极性,从而改变市场上的有效供给和需求,并最终影响期货市场价格的发现。2001年,国内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尝试引进国外的做市商制度,但是没有获得证监会的批准,后来将原来的做市商方案修改后推出了指定交易商制度。但由于目前我国仍然不允许期货公司开展自营业务,使得指定交易商制度缺乏制度基础,从而逐渐走向异化,成为农产品期货公司争取交易所高额佣金返回的一种工具。指定交易商制度具有中国特色,指定交易商负有完成交易量和持仓量的任务,但是又不提供双向报价。在一些不活跃的交易品种上,指定交易商占据了大部分持仓和交易量,有可能会削弱其它投资者的交易兴趣,从而无法实现增加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现在所采取的交易方式为现场交易席位与电子化交易方式并存。由于还具有很强的中国特色,导致农产品期货交易所交易成本的提高,从而导致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效率低下。

  四、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交易体制和法规

  农产品期货市场主体行为还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由于中国现行体制还是“二元化”和“过渡性”的,传统体制在发挥作用,甚至起主导作用,使市场主体的投资行为无法得到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的有效约束,从而反复出现市场主体的短期行为,不断诱发市场主体的投机和过度投机。

  农产品期货市场本身尚无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进行规范。即中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是在既无法规又无条件的情况下,首先从部门和地方开始,并用行政审批的办法搞起来的。后来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一系列“规定”、“办法”和“通知”,几乎都是在市场出了问题以后发出的“准法规”,并且是由多部门分别制定和颁布,容易出现“规则漏洞”,被投机者利用造成过度投机。

  目前,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组织,也不是股份公司制组织,而是一种行政特征明显的“行政会员性组织”,行政系统通过任命总经理等手段“控制”了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日常运作。这种非市场化的会员制模糊了农产品期货交易所自身的市场性质和政府性质之间的分工。由于农产品期货交易所担负了不该担负的行政职能,从而削弱了农产品期货交易所自身的市场功能,如产品创新、市场服务和交易制度完善、一线监管等功能,使市场本身的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同国外交易所相比,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市场缺乏竞争,交易所产品结构单一,创新能力明显不足。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农产品期货交易不仅不能发挥其自身的功能,反而只能成为投机的场所,恶性炒作等事件的发生就难以避免,这又必将促使政府采取措施加以清理、调整和整顿,从而导致农产品期货交易的萎缩,农产品效率低下。

  参考文献:

  [1]肖湘雄,高志杰.影响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效率的因素和对策[J].2008(7).

  [2]张瑞清,高先中.略论农产品期货交易[J].1992(9).

  [3]乔娟,边彩霞.中国农产品期货交易不断萎缩的原因探析[J].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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