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毕业论文例文
期货毕业论文例文
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衍生产品,股指期货自其诞生之日起,就保持着快速的发展,股指期货市场也逐渐成为一个完善的金融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期货毕业论文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期货毕业论文例文篇1
浅谈金融期货的必要性与现实性
摘要:本文对我国发展金融期货的必要性和现实性进行分析,指出当前我国发展金融期货所面临的障碍,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期货;股指期货;外汇期货;利率期货
一、我国发展金融期货的必要性
发展金融期货有利于释放风险,防止风险积累,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资本市场产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为投资者开辟更多的投资渠道等多方面有重要意义。金融期货的缺失之弊端逐渐显现,推出的必要性日益突出。
(一)全球前20大经济体中,唯中国大陆未推出金融期货。
国内人士认为,金融期货的特点是国际化比较强,本土市场不做,境外市场就做,金融资产定价权会被境外市场所抢夺。如目前芝加哥已开始操作、香港市场也正在研究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期货,新加坡也于2006年9月率先推出我国A股指数期货——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对我们金融期货的推出是一种推动。
(二)对外贸易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市场参与主体必须规避风险。
我国无论在外债还是在外汇储备上,都有长足的发展,如果没有套期保值机制,外债外汇储备风险受制于国际资本市场,损失变得不可避免。同时,愈来愈多的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将面临更大的价格风险、国际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的风险,这使我国市场参与主体规避风险产生内在需求。
(三)融资方式多元化需要避险工具。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融资呈现证券化趋势,在证券市场体系中,市场行为将风险和不确定性转嫁给投机者,这些投机者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并获取利差,使市场机制进一步深化,金融期货市场避险功能得到强化。我国加入WTO后,外国金融机构开始逐步渗入,资本市场必然会出现金融创新潮,证券化融资激增。然而,如果证券化融资缺乏一个成熟、发展的资本市场,特别是能规避风险的金融期货市场,来使外资的投资具有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那么一切都无从做起,一切都是空谈。
(四)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性要求规避金融风险的工具。
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下的资产价格,由于受各国利率、汇率等因素影响,其波动幅度明显增大,这就使市场风险增加,由此产生了避险的要求。在西方发达国家及许多新兴市场国家的资本市场上,都有成熟的金融期货市场,而我国资本市场却没有这种规避系统性风险的工具。因此,有必要建立金融期货市场,发挥其规避市场风险和价格发现功能,稳定资产价格,减少经济的不确定因素。
二、我国发展金融期货的可行性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期货,尤其金融期货的发展,积极推进金融期货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建设。目前,期货市场与以往发展金融期货的情况已大有不同,期货市场运行平稳,规模不断扩大,风险管理和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品种创新步伐不断加快,市场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发展金融期货的环境和条件已日益成熟。
(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壮大,需要加快发展金融期货的步伐。
近年来,我国金融体系、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业监管体系逐渐完备,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质量明显提高。来华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和投资参股的外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不仅吸引了资金,更引进了国外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技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呈现全球化、自由化、电子化的发展倾向,我国应加快金融期货新品种上市的步伐,使中国期货市场能够为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并成为在国际市场上有举足轻重影响的报价市场。
(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金融期货发展取得进展。
中国政府已为推行金融期货做了大量准备工作,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后对期货合约、业务规则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技术系统测试和仿真交易,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等,设立了会员准入、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限仓制度、结算担保金、风险准备金六大风险控制系统,以规避金融期货交易所内部及金融期货市场存在的诸多风险,为金融期货的发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快速发展的现货市场为恢复和发展国债期货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利率市场化是国债期货产生的必要条件。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在改革中不断前进,时至今日,虽然利率还没有完全放开,但在相当大程度上,我国的贷款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国债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已达到美国当年推出国债期货时的利率市场化水平。另外,国债现货规模直接制约国债期货交易的规模,由于我国近年来持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债发行额及占其GDP的比重稳步上升,国债的品种也趋于多样化,国债的投资者涵盖了广泛的投资群体,机构投资者特有的专业理财能力以及对国债收益率的套期保值需求为国债期货的推出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三、我国目前推出金融期货的障碍
(一)我国推出金融期货的法律制度仍需完善。
中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务院对1999年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全面修订后出台的、着眼于中国期货业规范发展的一个全新的期货“新规”。新条例对期货公司业务和期货公司监管所涉及的各项基础制度做出明确规定,提出许多新的要求,并从法律层面对发展金融期货作了明确定位,为金融期货的推出清除了制度性“路障”。尽管如此,目前包括金融期货在内的衍生品立法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界和实务界对衍生品的基础法律理论研究还很薄弱;目前,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中强调风险防范的禁止性法律规范居多,而鼓励衍生品发展和创新的授权性法律规范较少等等。
(二)法律监管理念应有所转变。
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包括金融当局监管、交易所内部监管和行业自律,构筑这一监管体系的目的是为金融期货交易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环境,促进金融期货交易的有序进行。
(三)参与者关系仍未解决。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公司制,这是在我国内地首家采用此种方式,此前成立的交易所组织均采用会员制。通过公司化改制,期货交易所将改善自己的定价机制、激励机制、治理结构、决策效率、融资效率、股权结构和基础技术设施。因此,公司化改制后的期货交易所决策更加迅速、筹资渠道更加广泛、所有权结构将更加分散。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批准17家期货公司为会员单位,分别为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交易会员,对于金融经纪行业与证券公司未来如何参与到金融期货业务中来,以及如何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保证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制衡及金融期货公司重大战略决策的科学性,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四、对我国推出金融期货的建议
(一)金融期货的推出应遵循循序渐进的方针。
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抓住时机,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对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保持股改成果,为推出金融期货市场做好积极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国金融期货交易业务可区分不同种类,有先有后地逐步推出,在推出的前期可以对经纪人、机构投资者的参与资格做一定限制,这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渐进式改革的要求,也符合资本市场目前的客观条件。股指期货是推出金融期货的首选品种。
股指期货市场建立在发达的证券现货市场基础上,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证券市场已形成了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架构,有接近国际水准的高效率的交易、清算体系。券商、机构投资者和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另一方面,我国股票市场的容量和规模也有了飞速增长,为股指期货开展提供了市场规模、投资主体、套期保值需求及良好市场环境的保障。包括沪深300指数、上证180指数等也已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同。
由于我国具有金融衍生产品的后发优势,所以股指期货在我国拥有美好的发展前景。在推出股指期货之后,到底是先开展国债期货交易,还是先进行人民币汇率期货的交易,这取决于我国利率市场化进展状况以及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的步伐。我国汇率改革正在逐步推进,2005年7月21日,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度,2006年1月3日,汇率中间价形成方式进一步调整为通过向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形成当日汇率中间价,反映了市场在决定人民币汇率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提高。
由于我国目前汇率改革走在利率改革的前面,因此,以当前市场化程度而论,股指期货之后应该是汇率期货。另外,我国外债数量大、期限长,对外债务不仅面临着利率风险,也面临着巨大的汇率风险,这也为我们发展外汇期货带来巨大市场潜力。
(二)制定金融期货的相关法规不容怠慢。
金融期货的推出伴随着期货立法的改进,而期货法律法规的完善又促进了金融期货的发展。因此,立法决策者应该集中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资源,同时,应该认识到,衍生产品带来的风险是系统性风险。应从立法角度确定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的非证券特性。同时,考虑到其可能涉及的证券特性,从而合理划分不同监管部门、层级应担负的责任。在此基础上,还应协调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完善民事法律执行程序来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震慑可能发生的市场操纵行为。要在深入研究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具体操作规程,使金融期货一经推出就有一个健全完善的法律平台。
(三)注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投资主体的发展。
由于我国金融业采用分业经营模式,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允许交叉经营业务,这使得我国当前即使推出金融期货,也面临着交易机构主体缺失的问题。因此,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机构投资者、调整投资主体结构的关键在于尽快调整现行的法规、政策,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准入规则。
期货毕业论文例文篇2
试析黄金期货市场的有效性
【摘要】黄金因为其兼有货币、商品和金融三大属性的特征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自黄金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填补了我国长期缺乏金融期货的空白。管理层与市场各参与主体对黄金期货给予很高的期望与关注,因此研究上海黄金期货市场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运用游程检验、ADF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与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市场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上海黄金期货市场尚未达到有效,并且黄金现货价格单向引导期货价格,我国黄金期货市场还有待改善。
【关键词】黄金期货有效市场游程检验ADF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
一、引言
1、选题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粮食、能源和工业原材料等的价格风险愈来愈大,需要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分散渠道;再者,中国日益融入到国际市场体系中,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和更激烈的竞争,因此一个具备套期保值和平抑价格波动等功能的有效黄金期货市场是非常必要的。黄金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价格发现等功能的发挥依赖于期货市场的有效性,因此对于黄金期货市场有效性问题的研究日益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任务,这一研究对于中国政府、生产者或是市场参与者都至关重要。
2、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本文选取2008年7月至2009年2月的黄金期货价格数据对期货市场的有效性进行实证检验。
游程检验主要分析黄金期货价格是否存在趋势性,而协整检验是绝对意义上的有效性检验,若两检验均通过,则表明我国黄金期货市场是有效的。根据这一思路,本文的具体章节安排如下:第一章为绪论,概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第二章是理论部分,简单概括了有效市场理论的发展与内涵;第三章说明了本文检验方法选择以及模型框架构筑,并根据近两年黄金期货市场的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四章是对分析结果的总结。
二、有效市场理论的发展与内涵
1、有效市场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发展历史市场有效性理论的产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
最早的有效市场理论的研究产生于证券市场,而真正研究市场有效性问题是从研究随机游走行为开始的。法国经济学家巴歇利埃最早运用统计方法研究股票价格与收益问题,并率先论述和检验了随机游走模型。其后,萨缪尔森和曼德伯鲁特经过严格论证,认为:若信息流动不受阻碍,且不存在交易成本,那么证券市场次日的价格变化将只反映次日的消息,且不与今日价格变动相关。
此外,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经济学界就单一证券价格和市场平均证券价格波动状态进行研究时,发现证券价格随机波动的状态与价格全面反映证券市场信息传播状况相吻合。有效市场理论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和尤金?法玛于1965年正式提出。法玛对有效市场理论进行了全面阐述,并提出了一个被普遍接受的有效市场定义:在一个证券市场中,如果证券价格完全反映了所有可获得的相关信息,每一种证券的价格和其内在投资价值相一致,并能够根据新的信息进行完全和迅速的调整,那么就称这样的市场为有效市场。
法玛在提出有效市场的概念性表述后,为使其经济含义能得到实证检验,又引入理性投资和竞争均衡的思想,建立了一系列数理模型用于描述有效市场命题。如关于市场有效性的未来价格概率密度函数、公平博弈模型以及随机游走模型等。考虑到证券市场的自身缺陷,1978年詹森提出了一个更具现实意义的市场有效性定义:即市场有效性是指根据某一信息集做出的决策,不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经济利润。
2、有效市场理论的内涵早期的有效市场理论主要研究证券价格对有关信息反应的速度及敏感程度。
法玛认为,在一个有效的证券市场中信息完全反映在价格之中,证券价格既充分地反映了该证券的基本因素和风险因素,也表现了该证券的预期收益,其即时市场价格是该证券真实价值的最优估计。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与证券市场结构的相似性,有效市场理论同样适用于黄金期货市场。
在有效的黄金期货市场当中,黄金期货投资者无法通过利用某一信息集合来形成买卖决策赚取超过正常水平的利润。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就是指没有人能持续获得超额收益。有效市场是黄金期货市场成熟的标志,也是黄金期货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目标。有效市场理论的经济学含义是:期货市场能够对连续的、不可预期的信息流做出迅速、合理的反应,期货价格曲线上的任一点的价格都最真实、最准确地反映了该期货在该时点的全部信息,每个期货的内在价值均通过其市场价格得到合理体现,市场各交易者的边际投资收益率趋于一致,投资者收益率与市场平均收益率之间只能存在较小的随机差,且其差异范围通常包含在交易费用之中。由此可见,有效市场体现了“竞争均衡”这一经济学中的理想状态。
三、我国黄金期货市场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1、数据的选取与处理与起步较早的铜、铝期货不同,上海黄金期货于2008年1月9日才正式上市,可供做实证分析的数据相对较少。本文采用文华财经软件提供的沪金指数的收盘价格作为上海黄金期货的收盘价格,主要原因是沪金指数反映的是黄金期货市场价格“重心”的变化趋势,是根据每个品种的持仓量和成交量权重,做出的反映整个市场走势的指数,并且更加客观与科学,具有良好的连续性。
黄金现货数据采用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收业务每日收盘价。主要原因是其与上海黄金期货一样,交割成色均为99.95%的黄金,并且是国内目前交易量最大的黄金交易,其价格具有代表性,再者其的延期交割性可以与沪金指数完全匹配符合协整检验理论的要求,方便实证分析。时间跨度为2008年7月31日至2009年2月2日共128个交易数据。本文应用Eviews5.0软件对上述数据进行实证检验。
2、实证过程及结果分析
(1)游程检验结果及分析用“1”和“2”分别表示黄金期货价格的上涨△P>0与下跌△P<0,观察连续128天价格变化符号的序列,相同符号连续出现称作一个游程。此游程检验的目的是在显著性水平α=0.05的条件下检验零假设是否成立,零假设为H0:黄金期货价格涨跌是随机的,不存在明显的趋势性。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由检验结果可知,概率值P=0.651,大于给定的显著性水平α=0.05,所以接受零假设。因此,游程检验通过,表明黄金期货价格波动序列符合随机性假设,黄金期货价格涨跌不存在明显的趋势性。
(2)ADF检验结果单位根检验包括对原序列和差分序列的单位根检验,用以判断是几阶单整。零假设为H0:价格序列存在单位根,即序列不平稳。表2给出了黄金现货和黄金期货原序列单位根检验结果;表3给出了一阶差分序列单位根检验结果。由检验结果可知,黄金期、现货价格原序列滞后零阶的ADF统计量均大于5%的显著性水平,所以接受零假设,原序列存在单位根,不平稳。对序列进行一阶差分后,滞后零阶的ADF统计量均小于5%的显著性水平,拒绝零假设,差分序列平稳。因此,两种商品的期现货价格均为一阶单整,满足协整的先决条件,可对其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
(3)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及分析本文采用Johansen和Juselius建立的最大似然估计法来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使用协整方法检验我国黄金期货市场有效性时,涉及现货价格PT和期货价格PF之间的协整关系。
如果PT和PF是同阶单整的,且两者的线性组合(给定合适的参数α,β),即:UT=PT-α-βPF是平稳的,则称序列PT和PF存在协整关系。PT和PF之间具有协整关系是有效市场假说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有效市场假说要求PF是PT的无偏估计量,这意味着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有相同的走势。但是,两者之间仅仅存在协整关系还不能保证市场有效,市场有效还要求方程中的α=0、β=1;否则,即使两者的运动轨迹相近,PF还是不能成为PT的无偏估计。因此,市场有效性检验应该包含对协整关系的检验和对参数约束条件的检验。协整要求序列之间是同阶单整的,本文已经通过单位根检验证明黄金期货价格序列和现货价格序列都服从一阶单整。因此,我们再对其是否存在协整关系进行检验。
以检验水平为α=0.05判断,因为迹统计量有72.95>15.49,8.02>3.84;最大特征值统计量检验有64.93>14.26,8.02>3.84,所以拒绝原假设H0,得出结论为:沪金指数与Au(T+D)价格序列存在协整关系。但是,显示约束参数β=-0.0325,α=1.666,不符合有效市场假说中的参数约束条件:α=0、β=1,因此认为黄金期货市场存在非有效因素。
四、结论
上海黄金期货市场上的黄金期货价格涨跌不存在明显的趋势性;同时,上海黄金期货市场满足市场有效性的第一个条件,即与黄金现货市场可协整条件;因此,存在非常弱的证据表明该市场有效,但不满足重要的协整方程的无偏估计条件与协整向量约束条件,所以综合考虑,本文认为上海黄金市场是非有效的。
我国黄金期货市场非有效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上海黄金期货成立时间不长,期初投机过度,并且其交易主要参考发展相对成熟的现货市场价格来进行的。所以,相关部门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培育市场,健全市场,活跃市场,促进我国黄金市场的积极健康发展,使黄金期货市场在整个金融市场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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