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论文大全>毕业论文>金融证券论文>金融研究>

网络金融论文发表

时间: 秋梅1032 分享

  网络金融兴起于2012年,发展到2015年今天已经进入发展的高潮。在此期间,对网络金融的讨论持续热闹。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网络金融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络金融论文发表篇1

  浅谈网络金融管理

  【摘要】在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金融正蓬勃兴起并且发展壮大,为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余额宝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其相应的管理问题也成为了当下一个热门的话题。文章主要以余额宝为例对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管理特点、存在的缺陷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网络金融 管理 余额宝

  网络金融颠覆了传统的金融模式,方便快捷、受众广成为其名副其实的标签,尤其是余额宝等网络金融理财方式早已深入日常生活,深受人们喜爱。然而网络金融自身的发展还不够完善,尤其是管理中的一些缺陷容易造成风险。本文旨在通过对网络金融管理进行一个综合性的分析,进而为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一、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及管理特点

  (一)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

  网络金融是金融服务与网络技术紧密结合的产物,前者是根本,后者是实现前者的有效路径和手段,互联网的发展为金融服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在上个世纪的发展中,传统金融行业不断朝着现代化目标进步创新,力求突破,最终取得了较大的进展,金融服务开始能够通过网络化、电子化的方式来进行提供。而在本世纪初网络金融才真正发展壮大,尤其是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金融形式,比如余额宝等,更是开创了一个新的网络金融时代。对于网络金融发挥的作用,央行在近几年的一些政策报告中也做出了肯定,在今后大的政策环境支持下,网络金融的发展潜力仍是无可限量。余额宝的出现是对传统金融理财服务的一个突破。余额宝借助网络的便利,不仅能实现简单快捷的操作,而且门槛低,能吸引更多客户资源,此外还能得到较高的收益,在未来的发展中会更加普及和完善。

  (二)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络金融的管理特点

  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形式不同,在管理方面也就具有不同的特点。下文中将通过对余额宝运营主体、流程步骤及风险控制这三个方面的分析来了解网络金融的管理特点。

  余额宝的运营主体主要是指支付宝用户、基金公司以及支付宝公司。其中基金公司通过推出基金产品成为基金的销售者,吸纳用户支付宝中的余额有助于自身基金销售渠道和规模的扩大;支付宝用户将余额转入余额宝的行为实际是在购买基金,而用户自身能借此达到获取收益的目的;此外,进行基金销售和购买的平台是由支付宝公司提供的,支付宝公司便可借此获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由此,余额宝在经过一系列的资金运转和市场对接之后就能实现三大运营主体的互利共赢。

  就余额宝的操作步骤来说,主要通过网络运营实现了资金转入、确认、消费和转出几个重要环节,是一套比较标准明确的流程。比如余额宝资金的转入既可以来自支付宝账户也来自银行卡,但是不同的转入方式在转入的资金额度方面会有所限制;而基金公司在确认已转入的资金后便开始计算收益,并将每日收益反馈到用户的账户中;余额宝也可以用于进行消费支出,这实际就是基金公司对相应基金进行的实时转出和赎回;此外,余额宝内的资金随时可以转出但不会享受当日的收益,并且基金公司会实时进行基金扣减。

  余额宝虽然总的来说属于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风险仍然是有的并且需要严加注意。在对风险进行控制时要从不同方面着手,比如加大客户核准力度来降低市场风险,支付宝公司也需通过相应的技术安排来减少监管的风险,而基金公司面对大量的数据处理是也需要加强技术支持,促使相应数据能得到有效处理,进而较好地管控流动性风险[1]。

  二、网络金融管理存在的缺陷及应对措施

  (一)网络金融的监管目前还缺乏一个相对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网络金融发展到现在还算是一件比较新鲜的事情,而现行的金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适用于这一新生事物,从而造成网络金融管理的漏洞,不能有效约束某些不法行为。比如余额宝自推出以来就少有对其风险进行普及和警示,如若余额宝发生亏损倒闭的情况,众多支付宝用户必然会与其产生诸多法律上的纠纷,而现今的监管层面并没有适用于解决这类问题的法律法规。

  因此,完善网络金融管理,确保一个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十分有必要,这是国家对网络金融实施有效监管的根本依据。就目前的情况来讲,还需大力发展相关立法,以国内实际情况为基础,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起一套切合实际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网络金融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难以真正进行有效监管

  正是因为目前对网络金融进行监管的主体不够明确,所以在实际监管方面的仍处于一种真空状态,同时也使得网络金融难以实现真正的合法化。就拿余额宝来讲,其本身并不具备合规性,虽然目前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看似对余额宝的发展没有太大影响,但长此以往必然不利于其健康发展。

  因而明确网络金融的监管主体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要成功构建一个有效的监管体系,就必然要熟悉网络金融的运行模式并进一步区分监管的范围、对象及主体,尤其是明确作为监管主体的部门的职责,推动相关部门监管功能的转变。此外,还应注重各监管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和信息公开,避免出现监管不到位以及重复监管的情况。

  (三)网络金融管理上还缺乏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

  与提供传统金融服务不同,网络金融服务的提供是通过网络来实现的,这本身就在安全性上打了一定的折扣,再加上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就会导致更大的风险,影响资金运转的安全性。比如余额宝用户在某一特殊时间段同时进行大量消费,就会造成资金的大量流动,如果基金公司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资金不到位就很容易导致信用危机产生。

  因此,在加强网络金融管理的同时也要注重加强信用建设。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技术,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监测和预警,增强应急处理技能。此外,也要严格打击发布虚假信息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网络金融的发展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一个重大突破,使得现如今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快捷高效。因而对网络金融进行有效监管有助于降低风险,保障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这也就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在不断创新的基础上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从而为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洋,陈静娜.浅析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及对策――以余额宝为例[J].特区经济,2015,(3).

  网络金融论文发表篇2

  试论我国网络金融监管现状

  摘 要:金融业在云技术、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的基础上,开拓了新的经营领域――互联网金融。但随着金融对互联网技术的日益依赖,金融信息的信息安全和业务安全成了业界和全社会日益质疑的重点。本文在分析当前金融监管的现状和难点的基础上,给出了如何加强监管的措施对策。

  关键词:网络金融;金融监管

  随着2013年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对社会的影响已愈来愈明显。其中金融行业早已浸淫信息技术已久,由此衍生出网络金融在这个趋势中发展愈加迅速。如以支付宝为首的各种宝宝的热捧,都显示出,与传统金融相对应,网络金融主要进入的是三个领域: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其中网上银行在网络金融中处于主体的地位,而网上证券的风险成因与类型与网上银行相似。因此下文讨论网络金融的监管问题时,主要是以网上银行行业为例。

  一、我国网络金融监管难点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金融服务业的效率提高,同时也增加了金融服务的风险以及监管的难度。从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这一对矛盾统一体来看,金融创新总是走在金融监管的前面,金融监管总是滞后于金融创新。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而金融创新总是先高的那个。而我国的特殊国情,如金融监管法规不健全,信息化产业发展迅速等特点,使得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和创新的差距就更为巨大。因此,我国网络金融的监管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计算机技术的系统性问题造成监管难点

  网络金融的两个基石,一个是计算机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和大数据处理技术;另一个是金融服务现代化。而计算机技术的系统性问题一直为业内人士所诟病。由于计算机系统是一个整体,在硬件层级中,任何一个配件的故障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如网络金融十分依赖的数据信息服务器,硬盘长期运行造成的损坏,CPU过热造成的停机等都会造成整个服务系统的瘫痪,甚至信息(数据)的丢失。虽然各个金融企业通过增加备份硬盘、镜像系统,改善机房环境等措施降低故障发生的概率,但仍无法杜绝故障,随着系统运行时间的增加,故障必然会发生。另一方面,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网络安全问题造成的风险,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安装木马等方式盗取客户甚至服务器信息,利用这些信息转移资金,发布虚假信息来赚取利润。最后,由于网络技术为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方便,因此网络金融的服务的连接范围和速度迅速提高,甚至扩大到整个国际市场。而监管方却无法与境外监管机构进行操作协调和信息共享,造成了监管上的困难和漏洞。

  (二)网络金融创新造成金融监管的进一步滞后

  网络技术的发展加快了金融服务创新的步伐,使得本来滞后于金融创新的金融监管进一步滞后。这种滞后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使得监管部门措手不及,制定合理有效的新型措施;另外传统金融监管部门在网络金融的新兴领域的监管合法性也受到了一定的质疑。同时,由于我国网络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处于起步阶段。比如对网上交易的规定,直到2014年5月才有了7天无条件退货等规定。而在此之前,网上交易都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加快网络金融的法规建设,制定一系列既符合客观情况,又具有前瞻性的监管法律法规,为网络金融活动和监管提供法律依据,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

  二、我国网络金融监管对策

  我国网络金融活动存在了许多技术上和法律上的难点和漏洞,但网络金融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力正在迅速扩大,金融监管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技术革命。如何做到在网络金融领域分类管理,公开监管的原则,在网络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今天,对网络金融活动实施强而有力、行之有效的保障。确保网络金融对原有金融秩序的冲击不会造成负面影响,维护银行业的正常业务的开展和公平竞争,确保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推行。具体来说,网络金融的监管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金融监管法规建设

  网络金融安全是网络金融活动得以健康规范发展的前提和保证,而网络金融法律体系是保证国家队网络金融进行监管的保障。虽然网络金融具有虚拟化、实时性等特征,但有关部门仍需认真调研各项具体方案,如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个人隐私的保护措施等。而且,还需在此之外让法律与社会欢迎的发展相匹配,不能让法律由保护社会发展变为阻碍社会发展。为促进网络金融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开发

  所谓安全虽然是相对的,也就是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技术和系统。但不代表网络金融行业可以不在安全技术上加大投入力度。因为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黑客技术也在日新月异,所以,与之对应的安全技术的研发也要加大力度。同时,与之配套的安全措施要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其他保密制度、维护制度、备份制度等制度也需进一步加强。

  (三)借鉴欧美经验,建立非现场监管为主的监管体系

  网络金融的发展中一大特征就是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使得交易对象种类繁多,跨多个领域,难以像传统金融领域那样有明确的交易对象,同时,交易的时期较短,速度较快,对这个领域的监管已无法像传统金融领域那样进行现场检查。但同时,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也为金融监管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如一些欧美国家已建立了较完备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所谓非现场监管是按照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全面、持续地收集、监测和分析被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针对被监管机构的主要风险隐患制定监管计划,并结合被监管机构风险水平的高低和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程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一系列分类监管措施的周而复始的过程。而我国监管机构一直没有重视非现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在以后的工作中需得到加强。

  (四)加强监管领域的国际合作

  网络金融的发展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近十年来,网络金融活动的跨国性越来越强。这就要求各国的金融监管当局要加强合作,而好的合作方式就需要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在此基础上,全面开放技术信息和交易准则,确保跨国网络金融交易既安全又高效。

  参考文献:

  [1] 史厚福.金融监管导论[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4.

  [2] 马思萍.网络金融风险及监管模式分析[J].现代金融,2006(6).

  [3] 翟建耀.网络金融给农行带来的挑战与研究对策[J].农村金融研究,2013 (3).

猜你喜欢:

网络金融论文发表

网络金融兴起于2012年,发展到2015年今天已经进入发展的高潮。在此期间,对网络金融的讨论持续热闹。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网络金融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络金融论文发表篇1 浅谈网络金融管理 【摘要】在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文章

  • 网络金融方面论文
    网络金融方面论文

    网络金融是传统金融模式和现代网络通信技术有机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金融形式,它打破了传统金融服务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传统金融运

  • 网络金融论文
    网络金融论文

    随着网络金融的兴起,中小银行面临这更大的挑战,也面临了更多的机遇。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网络金融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 网络金融系毕业论文
    网络金融系毕业论文

    随着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传统金融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以电子支付、网络交易为特征的网络金融运行模式迅速崛起并逐步被市场所接受。下文

  • 金融论文本科生范文
    金融论文本科生范文

    金融专业作为最近几年开设的专业,兼具理论强、适用性强等特点。这某种程度上决定了金融专业教育必须兼顾理论和实践。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

319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