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论文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基本建立起多层次保障的基本框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越来越广,纳入保险范围内的参保人员也越来越多。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论文范文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摘要]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新世纪人类发展的主要特征。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正视市场经济中养老保险的新需求,直面新旧养老保险制度的矛盾冲突及诸多现实问题,借鉴和研究国外先进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构筑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对养老保险的新要求,已是理论和实务界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养老保险 制度 模式 建议
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1、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51-1981)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1951年2月,国家政务院颁布了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1953年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改意见的决定》,1955年国家出台实施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规定》,195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规定将企业和机关事业两个相对独立的养老保险办法进行了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了。1966-1977年间(十年动乱期间),建国初期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处于停滞、倒退的阶段。“”结束后,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得到恢复。197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退休制度得到了恢复。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在当时保证了社会的安定,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生活,但其特点也使其在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时面临巨大挑战。
2、社会统筹阶段(1981-1991)
这个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逐步提高,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个企业内部自保的传统养老保险制度所隐含的企业间负担的不均衡以及退休人员保障与所在企业经营风险相关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严重缺陷。为此,从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了由“传统制度”向“社会统筹”变迁的过程。
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国有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直接冲击了企业自保下的企业之间负担轻重不一的矛盾。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退休费社会化统筹机制开始在国有企业试点推广。
3、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和实施阶段(1991-)
随着经济的发展,面对社会统筹的种种弊端,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文件明确:三方负担――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三个层次――责任的重新定位: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企业、个人三者责任开始了重新定位,从而产生养老保险的三个层次,即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针对各地养老保险改革出现的混乱局面,国家于1996年开始研究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于1997年7月,由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明确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是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一模式,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为基本模式的补充。
20世纪末,我国已初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规定了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从国家到地方均有专门的机构管理,并且基本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模式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模式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探索和实践,目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模式已经确立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实践模式。从原来的现收现付制逐步过渡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对我国基本国情特点的深刻认识,借鉴国际上社会保险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把社会统筹的长处与个人账户的优势结合起来,创造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实质就是把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把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结合起来,把保障基本生活与鼓励勤奋劳动结合起来。该模式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随着该模式在我国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必将对世界养老保险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绩效评价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绩效
第一,基本上建成适应我国国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实现了由“国家包揽费用”向“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分担养老保险费用;形成了费用合理负担和基金稳定筹集的新机制,从而减轻了国家、企业负担,增强了职工的投保、缴费、积累等自我保障意识。第二,对养老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在较大范围内实现了社会互济,体现了分散风险和均衡负担的“大数原则”。第三,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其中个人账户体现的是劳动者的贡献大小相联系的效率原则,而社会统筹部分则是贯彻了公平原则,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利,这样把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第四,根据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格局,而国家只确立基本保险,企业发展补充保险,个人办理储蓄保险,换言之国家只承担基本保障即“有限责任”,这样可以避免陷入“高福利”的泥沼中。第五,在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实施上由“现收现付制模式”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转变。第六,基本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第七,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养老保险储蓄基金管理得到重视。
2、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第一,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不稳定,养老保险缺乏充足可靠的资金保障。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是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国家扮演担保的角色。但由于受经济条件限制,企业和个人有时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不稳定,整个养老保险体系得不到保障。第二,存在较大隐性债务,形成“空账”运行规模大。我国当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其形成原因主要是已经退休的老职工和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过去都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以致造成了这部分个人账户的空账;同时目前我国用社会统筹部分来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也根本不能满足,所以最直接便利的办法就是捌5用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这样就使使我国养老保
险基金的债务不断增加,进而使已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所有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全部或部分变成了空账。第三,现行的退休制度滞后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我国现行退休制度没有形成激励机制,也没有把人力资本发挥到最大限度,落后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退休年龄偏低,且男女性别在退休年龄上差距太大。第四,养老金替代率水平不适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养老金的替代率是国际通用的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养老金替代率的水平高低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水平的高低,即养老保险基金替代率越高,养老保险金的支出水平就越高。我国当前已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替代率为80%,有时甚至高达90%以上,这个水平远高于40%-60%的国际水平。因而我国养老保险金支付压力大,不适合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第五,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形式单一,缺乏增值的有效途径。第六,我国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还比较小,但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不能够一下子把全部的人都纳入养老保险的范围。第七,社会保险的法制建设落后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要求。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受制于特定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受制于其他相关的法律配套。而目前由于我国社会保险法律体系还没有完善建立起来,与社会的发展步伐还有一定的距离。这样就制约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四、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
1、多渠道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养老金保值增值的能力
通过建立起有效的法律制度来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使养老保险基金得到有效的管理和运营,使养老保险基金得到有效的运用,安全的进入市场,使其得到真正的保值增值,把养老保险基金做大,做实。
2、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
第一,从国有资产或土地地租收入中划出一块转入养老保险基金。第二,通过增加税种或提高税率途径来筹资解决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第三,适度地利用财政支出来填补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第四,发行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融资债券。第五,发售社会福利彩票筹集资金偿还养老保险基金的隐性债务。第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使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得到有效管理。
3、解决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
第一,加强管理,划分清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实行个人账户专管体系和社会统筹专管体系,从而避免社会统筹向个人账户“借”的风险。第二,通过法律制度来建立专门的基金管理部门来负责个人账户管理,使其基金得到有效的管理和营运,确保其保值增值。第三,国家应建立有效的制度来明确责任,对“老人”养老保险基金进行财政补贴,使养老保险金能够按时发放。第四,国家应在不同的适宜时间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补充,发展个人储蓄与补充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发展机制,使个人账户制度得到有效的施行。
4、改革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
第一,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提高退休年龄还可以在减少退休人口的同时相应地增加在职人口的数量,从而可以降低赡养比率。有研究表明,中国目前的退休年龄如果各提高5岁的话,当前退休人口会减少1000万,在支付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养老金的支出可以减少1/3。第二,建立激励相容的养老金给付机制。把退休时间和待遇之间紧密联系起来,根据不同的退休时间调节养老金的给付,体现公平与效率结合。第三,推行弹性退休制度。弹n生退休制度是指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退休收入具有某种弹性的、较为灵活的退休制度。弹性退休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发挥人力资本,且有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压力。
5、解决养老金替代率高的问题
第一,逐步降低“老人”养老金替代率,适时上调“中人”“新人”中低收入者的养老金替代率。通过养老金替代率的调整,将使养老保险收支状况得以改善。第二,加强财政补助力度。养老金替代率自动调整所需要的成本原则上由社会统筹账户承担,但是这可能引起社会统筹账户出现缺口。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由国家财政建立专门基金,进行转移支付,从而改善了养老金收支平衡。
6、提高我国养老基金运营效率
第一,拓宽养老基金投资渠道,在保障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增值;第二,允许养老保险基金在保障安全性、流动陛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增值前提下境外投资;第三,鼓励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基础设施与大型建设项目,这样即有利于支持国民经济建设,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
7、逐步把我国所有人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并在养老保险发展过程中建立起不同的养老保险体系,以适应我国不同的人口群体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来看,我们首先要完善城市养老保险体系,然后发展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使城市养老保险体系和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协调共同发展,这样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就会覆盖全国,所有人都得到保障,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得到完善和顺利发展。促进经济有效的发展。
8、强化社会保险法制建设
建立成一套适合于我国国情并有利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法律体系。使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有法可依,并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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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论文范文二: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综述
社会保障改革和发展的一举一动,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社会保障中的养老保障改革,更是关系到老年保障问题。首先回顾重新审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改革,分析其利弊得失,进而为以后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决策依据。
从 1951 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我国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从“部分国家统筹型”向“企业保险”直至“社会保险”转变的制度变迁过程,并逐渐形成了统筹面广、层次多、部分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具体来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建构建:新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53年1月,政务院又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改意见的决定》, 1956年《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范围扩大到13个产业和部门。至此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各行各业的国营企业和一部分大集体企业初步建成,当时的养老保险特点是职工退休条件较低而退休金工资替代率较高。
养老保险退化为企业自保和退休机制的停顿:1966年~1977年,建国初期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的阶段,特别是企业间转移支付机制的撤消使我国的养老保险退化为了单个企业间内部的养老保险或企业劳保。这种相互分割的单个企业内部自保的养老保险模式留下了企业间负担不均衡,退休人员生活保障与所在的单个企业经营风险相关的弊端。但由于制度覆盖范围内的经济组织,要不本身就是各级政府机构(机关事业),要不就是各级政府的附属部门(国有及大集体企业),都不具有独立的经济职能或经济责任,背后其实是政府承诺的政府托底保障责任。因此,即便是这种退化在一个个相互独立的单位内部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还是比较好地实施了下去。
退休机制的回复和向多种经济成分的延伸:改革开放后,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了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而当时一批50年代就业的职工陆续达到退休年龄,退休离休和退职人员与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由1979年的6:100上升到1991年的16.7:100,这12年来退职、退休、离职人数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2.3%,而同期在职职工年平均增长只有3.1%,这大大加重了企业或在职职工的负担。所以在当时养老保险制度完全由企业负担的现收现付模式下,不仅企业间养老负担苦乐不均,老企业负担过重,留利水平大大下降;新企业负担轻,各方面发展较为顺利,而且各企业几乎没有任何资金积累,职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得不到保障,产生了新老企业竞争条件的不公和新老职工的矛盾,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开始逐渐暴露出其体制弊端。
退休费社会统筹的推进和个人缴费机制的引进:80年代初,一些地方开始自行进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1984 年以后,在各地政府和劳动部门的推动下,全国范围内也开始进行积极的试点工作,从而拉开了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序幕。统筹的目的就是要变“企业保险”为社会保险,以减轻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推出: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扩大统筹范围,建立养老保险的三支柱模式,即:政府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政府基本养老保险中提出了引入个人缴费机制,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的基本原则。1993年,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颁布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又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之后,各地区正式开始建立“统账结合”制度的试点。1994年,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改革试点开始全面推开。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1997年,这种“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形式已逐渐被广大群众所接受,人们开始关心自己的个人账户,积极缴费并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费,从而提高了养老保险金的收缴率,取得了一定的积极的效果。于是,国务院于1997年7月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归纳了今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六项目标,即“广覆盖,多层次,四统一,两结合,两对应,两分开”,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入制度统一阶段。2000年底,在辽宁省、黑龙江和吉林三省进行了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05年12月,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其重点一是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把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作为重点;二是改革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现阶段我国老龄化的加剧无疑对于处于改革进程之中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就养老保险制度自身而言,赡养率的不断提高,要么使工资替代率下降,要么使缴费率提高,在养老保险金刚性的条件下,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的后果是缴费率的提高。从经济增长和养老保险的关系上看,人口老龄化给经济增长带来的不利影响,最终会反映在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上。在人口老龄化不可避免的大趋势下,需要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继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以及加大对研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资,以应对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养老保险的带来的冲击。
参考文献:
[1]高书生:《社会保障改革何去何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2]国际体改委国外经济体制司、分配体制司:《弗里德曼等外国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几点意见》,载《中国劳动》,1987(7).
[3]冯建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回顾与思考,载《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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