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的毕业论文
农村经济的毕业论文
我国属于农业大国,农村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农村经济,希望通过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进步。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农村经济的毕业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农村经济的毕业论文篇1
浅谈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
摘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效益化的有效组织形式,近年来在勐海县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其组织管理建设尤其是内部运行机制方面存在较大问题。为此,提出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制度建设;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明晰组织产权,增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权益保障;健全内部制度,推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平稳运行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对策
1发展现状
勐海县自2005年成立第一家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以来,各种合作组织如雨后春笋,特别是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法》颁布实施后更是迅猛发展,覆盖全县11个乡(镇)85个村委会,截至2014年8月全县已登记注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450个,总注册资金达4.41亿元,共计成员28330人。合作内容涉及种植、养殖及相关加工销售等业务。农村合作组织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地解决了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等基层大农业方面的难题。
2存在问题
2.1组织管理不规范
目前勐海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成立只需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就可以,但备案制度较混乱,有的在农业部门备案,有的在供销部门备案,有的在乡镇财政部门备案,有的在林业部门备案,还有的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不在任何部门备案,存在多头管理和管理不全的现象,使县委、县政府无法掌握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2.2总体实力较弱
多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处于合作的初级阶段,规模较小,多由一个种养大户或种养能手牵头组成,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整体经营规模不大,除个别合作社社员达几百人之外,其他合作社的人员基本在几十人至一百多人之间,致使合作社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2.3内部运作机制不规范
虽然勐海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速度较快,但“重创建、轻管理”,功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较严重。如一些合作社为了得到国家补助资金,成立了徒有虚名的合作社;由于市场监管缺失,有些合作社存在着打着农业合作社的牌子,进行违规代开或虚开发票,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偏离了创社宗旨,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财务会计核算不透明、不及时、不准确,财务上不能如实地反映出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大部分合作社对社员不进行利润二次分配,缺乏合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4科技支撑乏力
勐海县多数合作社生产、加工的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产品科技含量低,品质不高,市场竞争力弱。受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影响,很多合作社对发展加工、销售高附加值产品信心不足。
2.5闯市场能力弱
由于农民合作社市场信息及品牌意识不够强,制约着市场的开拓和合作社的发展。农民合作社不缺乏产品的种植及供给,缺乏的是市场的拓展及营销,其主要原因还是生产者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对接不准所致。由于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的市场服务不到位,不同程度的存在市场恶意竞争,合作社生产的产品无法及时打入市场或造成生产过剩,给合作社及社员带来损失。
2.6对资产管护意识低
大量农业基础建设项目在建成后得不到合理规范的管护,其原因在于合作社对财政扶持项目形成的资产管护意识低,认为不是自己投入的东西,坏了政府会帮助修缮或能重新申报建设等错误认识还广泛存在。此外,缺乏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确保农产品质优价廉的意识,让社员放心、安心、省心的氛围还不浓厚,社员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合作意识不强,有利则合,无利则散,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致使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较弱。
3对策建议
3.1加强组织管理
建议今后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通过县农委办审批备案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以方便管理
3.2强化宣传培训
农业部门应通过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各种形式,着力抓好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培训,使他们及时了解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了解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理论知识、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合作思想、合作原则、财务管理等知识;供销部门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市场拓展、农产品营销等技能培训,引导培养和发展一批熟悉农村政策、善于经营管理、乐于奉献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
3.3加强业务指导
县农委办要根据全县合作社发展情况,分类别、分行业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探索专家或龙头企业单点联系挂钩帮扶制,根据合作社类型、发展层次和建设水平,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加强分类指导。对发展良好的示范社,指导其树立现代经营理念,着力打造自主品牌;对已具备一定规范发展条件的合作社,指导其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密切利益联结关系,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对略有差距的合作社,指导其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组织运行。
3.4强化动态管理
1)大力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认真总结推广依法办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标杆和样板,营造规范办社、比学赶超、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2)着力打破合作社的终身制。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首先通过严格财务月报表上报、信用登记备案情况的审查;其次结合项目申报加强对合作社运行的考察;最后是根据审查、考察情况对合作社名单进行相应调整,或给予一定观察期进行整改,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名录,让真正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技术改造、自建研发等方面得到更多扶持,通过优胜劣汰的办法,提高合作社规范运行的积极性。3)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是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对保障合作社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要严格按照《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合作社示范章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员个人账户,定期公开财务报表,接受成员监督,形成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增强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合作社高效率高质量的健康发展。对利用工作之便进行偷税漏税的合作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强化政策扶持
1)充分发挥扶持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联动协调,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扶持,精准发力,侧重于对示范型、骨干型、品牌化、规范化的农村合作组织实施重点扶持,尤其对潜力大、前景好的合作社,起步阶段要合力帮助解决其发展面临的土地、用电、信息、技术等困难,为合作社发展开通绿色通道。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根据县财力的不断发展,逐步加大安排专项扶持发展的资金量。2)强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现有的涉农税收优惠进行宣传、指导,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和优惠。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的措施办法,科学量化并分配财政补助项目所形成的财产份额给社员,建立发挥财政项目资金扶持作用的长效机制。3)加强对合作社的信贷支持。提供各种无息、低息贷款(红色信贷),帮助农村合作组织解决启动资金、购置设备等环节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强合作社的信用文化培育,引导守法经营,大力培育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观念和诚信氛围,规范开展对经营主体的信用评定工作,将信用评定结果与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贷款授信结合起来。
3.6强化土地规范流转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建立流转数据库,积极引导各村集体充分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田等集体土地资源,按照“自愿有偿、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签订合同和备案”的原则,采取反租、转包、转让和互换等形式,由村集体统筹进行有序适度流转,实现统一收包、统一经营,为进一步扩大集约化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提供基础。
3.7加大科技投入
1)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由农业部门牵头加强乡、村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有效服务。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正确引导,大力发展绿色通道,强化各种农资和商品流通的便民利民化建设,保证乡、村两级网点不脱销、不断档,优化服务。
2)着力推进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积极鼓励农民合作社建立网站、短信平台,利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生产经营、技术培训、财务社务管理,探索开发电子商务,增强掌握市场信息的灵敏度,努力实现财务会计电算化、社务管理数字化、产品营销网络化,切实拓宽业务渠道,提升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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