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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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是近30年的事情,因此对服务贸易的研究在整个经济学领域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贸易论文,供大家参考。
服务贸易论文范文一:中俄服务贸易合作论文
一、中俄服务贸易合作概况
(一)旅游业
近年来中俄两国旅游合作持续升温,2012年两国互办“旅游年”,丰富精彩的活动项目吸引了大量游客,旅游合作成为双边服务贸易合作中发展较迅速的行业之一。2013年我国公民赴俄罗斯人数达91.5万,其中游客数量达37.23万,同比增长8.4%,以不到1万人次的差距仅次于德国成为俄第二大旅游客源国。2013年俄公民来华人数218.63万,其中游客数量达108.85万,虽然与2012年相比略有下降,但是从总体来看比2008年增长了25%,俄罗斯跃居中国第三大旅游客源国。
(二)运输业
随着中俄双边贸易总量以及出入境人员数量的持续增长,两国在运输合作上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中俄间最主要的运输方式为陆路运输,国际铁路联运通道建设顺利推进,进一步扩大两国铁路客货运量、跨境公路大桥建设项目也在实施中。航空运输领域,中俄起草了民航运输协定,来往于两国各城市的航线和班次数增多,航班网络结构进一步完善,使旅客的转机之苦得到缓解。
(三)劳务和工程承包
根据俄罗斯的统计,中国在俄罗斯境内的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莫斯科、西伯利亚和远东等地区,总量相对稳定,基本保持在10万~20万人左右。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的特性和俄罗斯劳务市场的巨大需求形成互补,两国合作领域主要包括承包建筑、农业、森林采伐、能源等,赴俄罗斯的中国劳务人员主要从事矿产与森林资源开采、木材加工、建筑及农业种植。
(四)教育
目前为止,中国在俄罗斯的留学生人数达2.5万,俄方在我国各个大学深造的学生人数达1.5万。2013年8月举办的中俄教育合作分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研究通过了“中俄10万人留学计划”方案,根据此方案,中俄双方互派留学生的人数将继续扩大。中俄两国在教育方面交往频繁、合作广泛。除互派留学生外,两国还进行语言文化的相互学习并在办学合作方面积极创新。在全球汉语热的大环境下,俄罗斯开设汉语专业的高校超过了100所,圣彼得堡大学等16所高校创办了孔子学院,新西伯利亚大学等3所高校开设了孔子课堂。
(五)通信业
中国与俄罗斯于2004年签署了“亚欧光缆”(TEA)项目合作协议,于2005年9月确定进行互联网流量交换项目,并于2007年7月首次达成了国际互联网互联协议,直联网络高速开通。这些具有建设性的合作项目缩短了中俄之间的信息传输时间,优化了中俄互联网流量传输性能,两国用户进行网络互相访问的质量大大提高。同时,两国通过中俄定期会晤委员会中俄通信与信息技术分委会这一重要机制,定期开展信息通信领域的双边交流。
二、中俄服务贸易合作发展潜力
(一)合作基础坚实
中俄两国有着漫长的边境线,特别是作为我国重要沿边省份的黑龙江省,边境线长2981公里,拥有25个国家一类口岸和15个边境口岸,与俄罗斯山水相依、口岸相连。这为两国深入开展运输、旅游等服务贸易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自1992年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中俄关于经济贸易关系的协定》至今已超过20年。两国“地缘优势”、“能源供需结构性互补”以及两国逐渐形成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为中俄服务贸易合作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经济内涵和政治保障。
(二)市场需求强大
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说明我国服务出口贸易有着充足的上升空间而且服务进口贸易需求较大。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方面,俄罗斯充足的能源储量和中国近60%的石油对外依存度使两国能源运输合作潜力巨大。俄罗斯出台了《2025年前远东和贝加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其中涉及能源开发、建设基础设计等多项内容。如正在建设的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通往大乌苏里岛俄罗斯部分的公路大桥、横跨东博斯普鲁斯海峡与俄罗斯岛的桥梁等,对中俄两国的运输、旅游、工程承包等服务贸易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合作领域不断拓宽
中俄两国的服务贸易结构相似,都是以传统服务贸易作为发展的重点。中国的运输、旅游服务是前两大服务贸易逆差行业,而且两个行业服务贸易额占服务贸易总额的近60%。旅游、建筑、运输在俄罗斯的服务贸易中也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此外,中俄服务贸易合作的领域也大多集中在传统服务行业,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合作如信息服务、金融、保险、计算机等有所涉及。这也说明中俄两国在进一步拓宽服务贸易合作领域方面具有巨大潜力,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合作的前景广阔。
(四)俄加入世贸组织的推动
俄罗斯于2011年11月10日正式加入了世贸组织,俄罗斯的市场开放程度将大大提高。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以及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相关承诺,俄罗斯对金融、保险、旅游、运输等诸多服务行业的管制将渐渐放开,而且外商在俄罗斯服务行业的经营、投资等行为也会按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执行。在此基础上,中俄两国在金融、旅游、运输等领域的投资合作都会迎来更多机遇,服务贸易合作将进一步深化。
三、深化中俄服务贸易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挖掘传统服务贸易合作潜力
2013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的11.6%,俄罗斯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17.8%。两国的货物贸易仍占主导地位,服务贸易规模相对较小。而且,中俄开展服务贸易的主要对象仍是美国和欧盟,两国双边服务贸易合作规模偏小,这与两国不断扩大的经贸合作需求不相适应。在巩固现有合作的基础上,中俄两国应充分认识到扩大服务贸易规模的重要性,继续深入挖掘传统服务贸易合作的增长点,以传统服务贸易合作的发展带动双边服务贸易合作的整体发展。
(二)优化双边贸易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中俄两国在发展传统服务贸易合作的同时,应注重优化双边服务贸易结构,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进一步深化金融、信息、科技等领域合作。目前俄罗斯十分重视知识密集型产品出口,我国可通过技术贸易引进俄方的高新技术,在拓展服务贸易合作领域的同时推动我国科技水平提高。鼓励并支持两国境内银行、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对方国家开办分支机构,提供跨境金融服务,积极研究创办中俄合资银行。同时,重点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服务贸易方式,搭建双边电子商务平台,推进服务贸易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大力发展教育合作,培养服务贸易专业人才
专业化复合型人才是中俄两国服务贸易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的有力助推器。虽然两国在教育领域的合作已取得一些成绩,但是我国对俄服务贸易方面的专业人才短缺,对中俄服务贸易合作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很大阻碍。因此,中俄两国在扩大互派留学生人数的基础上,应重点提高留学生的知识、技能水平,培养对中俄贸易合作有建设性作用的复合型人才,适当引进俄罗斯服务贸易、市场营销、法律等领域的实用性人才。我国应重视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作用,在开设俄语专业的同时开设有关俄罗斯金融、贸易、法律等课程,并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实践机会。
(四)加强政府间交流合作,提高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
充分利用中俄定期会晤机制,商议开发新的服务贸易合作项目;积极推动两国服务贸易方面的政策制定,规范贸易秩序,进一步放开服务贸易管制;加强基于世贸组织规则的双边谈判,力促俄方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便利化程度,为中国企业和投资者给与国民待遇,减少不合理的贸易限制。
服务贸易论文范文二:小议旅游服务贸易发展路径
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一直在积极地进行中,到目前为止,三国共举办了五届旅游部长会议。通过会议,三国展开了丰富多彩的官方、民间交流活动,三国密切合作,努力消除制约旅游发展的不利因素。从2006年开始,中日韩三国共举行了五次教育旅游论坛,围绕新时期的教育旅游发展前景、教育旅游交流的发展趋势和教育旅游接待的现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东盟与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安排,建立了东盟与中日韩三国旅游合作的基本框架,东盟与中日韩三国在旅游合作上达到了许多共识。中日韩三国在“10+3”区域合作安排下展开间接的合作,以旅游部长会议达成的共识为指导性蓝本,以教育旅游论坛为辅助,以民间活动为补充。但是,三国的合作主要在交流层面,在务实层面的合作还需加强。
制约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原因分析
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是一直都没有形成全方位的合作,更多地表现在双边层面上,并且不稳定。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既有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利益的不一致,也有缺乏共同的旅游法律基础和有效的合作机构,还有各自的原因,诸多因素制约了东北亚多方位的旅游服务贸易合作。
(一)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不平衡
从经济的发展关系来看,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日本属于发达国家,韩国属于新兴工业国家。首先,经济发展不平衡不直接构成经济合作的障碍,若不存在共赢的经济合作方式,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就无从谈起了;其次,经济发展水平也决定了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目前世界旅游服务贸易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旅游市场、旅游产品、旅游需求等也显示出多元化的趋势。而三国的旅游多元化程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而使三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停留在最基本层面上,很难向深度合作发展。以人均GDP为例,日本最多,韩国次之,中国处于较低层次。其中,2008年日本的人均GDP是中国人均GDP的10倍。这样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
(二)利益在多方位上不一致
中日、中韩在双边贸易上得到很大的发展,旅游服务贸易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多边的旅游服务贸易合作方面,虽然三国的共识在不断地增多,但是由于历史政治的因素,特别是日本对待历史的认识上很难让中韩两国接受。还有领土争端的问题,如日韩的独岛之争,升温的中日钓鱼岛问题,中韩的东海大陆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进程。
(三)旅游法制化程度不同
日本的旅游法律建设起步很早,法律体系最健全,涉及面最广,针对性最强,法制化程度最高。日本的旅游业曾推动了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韩国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认识到旅游发展对一国贸易的重要性,到现在也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不仅有旅游各个领域的具体的相关法律,也有规范整个旅游业的基本法,旅游的法制化不断增强。而中国的旅游法律建设起步很晚,直到1985年,才有了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从那时起开始重视旅游,开始了旅游业的法律建设。所以,三国旅游的法制化程度不同,属于发展的不同阶段,三国不易形成共同的旅游法律基础,阻碍了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
(四)缺少区域调节机构
严格意义上的区域旅游合作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具有正式的官方国际区域旅游合作组织;二是具有正式的官方签署的区域旅游合作文件。虽然三国在10+3的框架下展开了与东盟国家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建立了东亚旅游协会组织,但是合作要不就是间接的,要不就是没有实质和务实性的(如一些旅游部长级会议,各种与旅游相关的论坛等),或者是已存在的组织在区域旅游合作方面没有发挥作用,造成了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缺少调节机构,不易形成区域旅游的交流和沟通机制。
(五)三国各自存在的制约因素
1.中国旅游服务贸易区域旅游目标的定位缺失。中国国内旅游市场价格的竞争激烈,在出入境旅游方面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导致了旅游服务质量的下降,旅游产品的单一,参与性的下降,形成了恶性循环,区域旅游目标的错误定位。此外,中国旅游目的地整体上缺乏长期而有计划的宣传、策划和准确的旅游目标的定位,给海外的游客带来了印象上的混乱。
2.日本旅游实务及技术阻碍其他两国的出境旅游。日本针对中国内地居民的旅游入境手续非常复杂,没有彻底实施中、韩两国赴日旅游签证的便利化政策。尽管2005年7月,日本政府就已经把团体旅游签证范围扩大到了中国全境。但同时设置了新的障碍,对中国内地居民赴日旅游实行了严格的旅游签证核销制度,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旅游服务贸易限制。
3.韩国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低不能满足中日两国旅游需求。韩国对中日入境旅游接待方面重视不够,在汉语、日语导游,餐饮质量和数量都远不能满足中日游客的需要。另外,韩国的旅游费用偏高,使大多数中国内地居民望而却步,而且在韩国的旅游活动还比较单一,很难让中日游客逗留期延长。制约中日韩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因素是错综复杂的,但主要的原因都是来自于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共同存在的问题及各自存在的问题。从以上原因分析来看,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互补性强,有合作,但是合作不足、不深。
促进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对策
提高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水平的对策需要从很多方面综合考虑。本文的思路是以三国的政府为主导,推动区域旅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订。在该协议的框架下,统一各国利益,建立共同旅游服务贸易市场,开发空间旅游产品,形成区域旅游路线,深化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
(一)以政府为主导适当提高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的开放度
以政府为主导指的是以三国为主导,“应该适当地提高旅游的开放程度,在现有的会议机制的基础上,逐渐地推动双边旅游服务贸易协定的签订,然后最终实现区域旅游服务贸易协定的签订”,建立开发、务实的政策框架和共享的信息体系。在发展出境旅游、入境旅游方面,根据各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中日韩三国应成立东北亚区域旅游合作中介组织,这个组织应该可以吸收旅游行业协会以及有实力旅行社为会员,并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便于交流。包容性增长即为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包容性增长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它涉及平等与公平的问题,包括可衡量的标准和更多的无形因素。本文中的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的包容性增长是指三国政府加强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日韩两国协助中国尽快地完善旅游服务贸易的法律,形成区域旅游服务贸易的基础;增加对彼此旅游业的投资,加强旅游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使三国共享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二)建立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市场
在建立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政策框架,协调各方利益的同时,应加强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市场的制度建设,放弃地方保护主义,清除各种旅游服务贸易的壁垒,逐步统一旅游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标准,建立一个完善的区域旅游服务贸易市场。有选择、有计划地培养并逐步建立一个完善的区域旅游要素市场体系。其中关键的环节就是实现各种生产要素在三国的自由流动,只有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人员以及旅游者的流动才能真正带动旅游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这就要求三国政府要尽最大的努力,继续推行各种便利措施,凭借三国公民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籍本)申请出境旅游,如果审核通过,发给申请人一张区域旅游通行证,彻底简化出入境手续,建立一个共同旅游市场。
(三)开发三国主要城市旅游产品形成具有特色的中日韩旅游路线
“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市场为导向,按照旅游产品‘地域结构合理化’、产品‘形态多元化’、‘产品结构优化’的三大要求,对中日韩旅游产品进行系统开发,通过旅游线路的整体设计,整体推出,逐步形成在国际旅游市场上有相当影响力的、颇具区域特色的、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旅游产品群”,形成中日韩旅游路线。选择三国主体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相融合。三国的旅游合作不可能在空间上全面展开,只能在各个国家选择旅游具有一定基础的旅游城市,作为实质性推动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主体,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中国可以选择北京、上海作为代表城市;日本可以选择东京、名古屋;韩国可以选择首尔,釜山;开展城市点对点的旅游,形成中日韩城市旅游路线。
推动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必须要拓宽旅游服务种类,开展多方位旅游。开展以三国农村为基础的“绿色旅游”,可以有效地吸引一大批旅游者的特色旅游。随着三国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术旅游就是以此为基础开发的旅游项目,在旅游的同时进行学术的交流。随着中日韩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商业会展的定期举行,这些都为商务旅游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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