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入分配类型、差距及其政策取向
从宏观上看,一个国家的个人收入分配的状况可以表现为三种类型:一是铁饼型,二是尖帽型,三是橄榄型。
铁饼型收入分配类型的特征是中间的最高收入人群和边沿的最低收入人群没有什么差别。这样的分配类型,其可能的有利之处是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平等程度高,大家在收入水平上没有多少可攀比的;其不利之处是每个人的经济贡献不能够显示出来,人们在收入水平上铁板一块,不能做到奖勤罚懒、优绩优薪。所以,铁饼型收入分配不能适用于发展中经济和市场经济社会。
尖帽型收入分配类型的特征是社会上很少数人的收入水平远远处于平均水平之上,而有少部分人的收入处于平均水平左右,但是大多数人的收入大大低于平均水平,仅仅是处于贫困线和温饱水平之间。因此,宏观经济分析上使用的人均收入指标在这一分配类型中,无法反映大多数人的收入状况。尖帽型收入分配的优点是能够在短期内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局面,鼓励冒尖和竞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其缺陷是形成贫富分化,或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大多数人陷入生活不能随着经济增长而改善的发展陷阱,社会不稳定,经济无法持续的发展。因此,尖帽型收入分配只能适用于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刚刚转轨过来的初期阶段。就是说,它只能适用于一个很短的历史时期,当社会上大多数人具备了关于基本人权、公平竞争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时候,尖帽型收入分配的负面作用就可能会超过其正面作用。
橄榄型收入分配类型在现代经济学中被研究得最多。橄榄型收入分配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模式。不过需要注意,“橄榄型”常常存在一个误解,即这个“橄榄”被躺着看,认为分配状况是左边和右边都小,只有不左不右的中产阶级的收入大;但是,正确的视角是把它立着看。橄榄型收入分配的特征是腰圆膀大、小头小尾,即最富有的人口较少,社会的大部分成员的收入处于中等水平,构成人数最为众多的中产阶级,而最贫穷的边沿人口也占很少数。所以,与铁饼型收入分配相比,橄榄型分配的优势是有一定收入差距,便于人们之间展开竞争;但与尖帽型收入分配相比,橄榄型的收入分配差距又没有那么大,处于收入底层的人口较少,便于实施社会救济和保障社会稳定。
那么,中国目前的收入分配状况相当于什么类型呢?由于中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多重转型时期,其中包括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从农业主体经济向工业化经济的转型、从乡村经济向城市化经济的转型、从封闭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的转型、从区域严重不平衡经济向各区域同时进行大开发经济的转型、从二元结构经济向新型现代化经济的转型、从经济活动包揽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等等,这些转型所形成的各种因素中有推动各阶层人群的收入都得到提高的因素,但是影响更大和更普遍的效应是促使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以合理或不合理的方式扩大。例如,不同经济成分员工的收入差距的扩大,同一工作岗位在不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新兴和传统产业就业者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在岗位者与下岗失业者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等等。另一方面,经济的多方面转型也意味着原有规范(包括法律、法规、纪律、公德、个人道德等方面的规范)的破坏和个人获取“不义之财”的空间的扩大。行贿受贿、侵吞国有资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三乱 ”现象、逃税漏税、走私贩私等等非法“创收”手段的泛滥,又使得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扩大。以上这些因素造成的差距扩大,虽然也有不可避免的部分,属于建立新体制过渡时期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但是总体上是不合理和不合法的。因此,虽然经过第一阶段的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的人均收入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 800美元的底线,整个社会从总体上看也初步达到小康水平,但是,中国的收入分配状况远远没有达到既有公平竞争又有稳定保障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状况,而是处于尖帽型收入分配阶段。一系列的数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在中国的全部居民储蓄存款中,最富有的20%的人群拥有全部存款量的 80%,而其余80%的人口才拥有存款的20%。另据有关学者两年前的估计,中国拥有100万元以上财产的居民有100万人左右;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1%。显然,这里的100万~130万最富有人口构成了中国尖帽型收入分配的帽尖部分。占另外少数人口的帽身部分,无疑就是城市广大的工薪阶层和农村少数的先富农民。这些人口约占总人口的35%左右,即4.5亿人。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02年中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3元,仅不足“帽尖阶层”10万元的8%。在占中国总人口64%即8.3亿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水平人口和少数城市贫困人口中,2002年的农村人均现金收入只有2476元,在城市的受贫困救济人口平均水平只有 2400元左右。这些作为“帽沿阶层”的人们的低收入,仅相当于“帽身阶层”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32%,并且不足“帽尖阶层”收入水平的3%。在这些低收入人群中,还包括在他们中间处于最低收入水平的农村贫困人口。据温家宝在十届人大记者招待会上透露的数据,以年人均625元收入的贫困线标准统计,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为3千万左右;但以825元的贫困线标准统计,农村的贫困人口将会增加到9千万。无疑,所有这些64%左右的低收入人口构成了中国收入分配中最广大的“帽沿阶层”。于是,由帽尖、帽身和帽沿三个阶层就构成了中国完整的尖帽型收入分配格局。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尖帽型收入分配状况的缺陷是容易形成贫富分化,或收入分配两极分化,使大多数人陷入生活不能随着经济增长而同步改善的“发展陷阱”,造成社会不稳定,其结果很可能是经济无法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不仅如此,从发展的眼光来看,中国收入分配中更为严重的问题是,中国尖帽型收入分配分化的格局还在加剧。据统计,100万最富裕人口的财富每年以15%左右的速度增长,而中间阶层的收入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低收入阶层人口的收入仅以4%~5%左右的速度增长,农村和城镇的贫困线上人口因病或失业等原因不仅收入无增长,还出现负增长的返贫现象。所以,中国收入分配上所面临的紧迫问题是,如何纠正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以基尼系数衡量的收入差距已经从改革初期的0.3左右扩大到最近的0.45),以及尖帽型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恶化的状况?换言之,在中国经济已经在1/4世纪中实行了改革开放并且取得了平均经济增长速度9%左右的巨大成果的今天,如何实现中国收入分配模式由尖帽型向橄榄型的转变,以为中国建立和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奠定坚实的分配制度基础,以保证中国经济今后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就成为目前中国收入分配理论和政策上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从政府政策设计的角度来看,为了实现中国收入分配模式的转型,至少需要做到如下几点。
第一,重新设定中国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体系。尽管中国的宏观经济目标体系从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了大幅度调整,在中共十六大还特意从十五大强调的“总量平衡、抑制通胀、结构优化、经济增长”的目标体系转变到更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国际收支平衡”的目标体系。但是,由于中国作为一个内部异质性巨大并且面临多重经济结构转型的大国,就不能放任收入分配问题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自然”解决,而必须把收入分配的转型纳入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其实,目前中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已经明显影响了宏观经济其他目标的实现。如当前比较严重的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占人口大多数的低收入阶层的收入远远滞后于经济增长速度的结果。因此,在新确立的中国宏观经济目标体系中,还应该加上“收入分配协调”这一目标。在近期,可以考虑将“收入分配协调”的目标值确定在:把尖帽型收入分配中的上层与中层的收入差距调控在10倍的范围以内(而不是现在的12.5倍),把中层与下层的收入差距调控在2倍的范围内(而不是现在的3倍),把下层与上层的收入差距调控在20倍的范围以内(而不是现在的33倍)。在全国居民收入差距的调控目标中,可以考虑将基尼系数确定在0.4的范围以内。
第二,实行“兼顾两头、带动中间”的收入分配政策。随着法律体系和依法治国社会机制的逐步完善,人们收入获得渠道的灰色地带正在快速消失,高收入中的劳动和非劳动收入的合法性和非法性的界限日益清晰。这样,社会对于因为实施企业创新、创业活动或其他正当经济活动而得到的高收入,在进行了依法监管和依法征税以后,就应该大力鼓励和依法保护。特别是对于企业家所获得的正当高收入不能实行歧视性政策,以防止中国企业创新力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进一步减弱,防止经济中国民收入扩大的带动力的削弱。另一方面,对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现在可以也需要改变传统的“勒紧裤带搞建设”的积累机制,通过积极的扶持政策让这些人群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把对于他们的净税收为正转变为净转移支付为正。特别是在知识、信息、技术、市场进入、信贷、税费等等方面给予他们在创业上的扶持,尽快扩大他们的创收能力。对于中间收入阶层,需要引导他们积极面向和逐步熟悉世界市场的竞争,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关于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知识,提高竞争力,以能够持续地充当经济发展、收入增长和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
第三,建立以创业促进就业的新型教育和社会机制。目前,人们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许多人就业的困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机会主要靠市场活动主体去创造,而不能依靠政府来直接提供。但是,现行的中国教育和社会运行机制,偏重于鼓励人们去因循和被动接受现实的工作安排,而不是去寻找和创造工作机会。中国本来是一个从农村到城市都非常缺乏受正规教育人才的国家,高中和大学毕业生在成人中的比例只有美国的25%和9%左右,但是近年来,中国社会上却出现了高中毕业生在农村失业(所谓“种植比不上老子,养殖比不上嫂子”)和大学毕业生在城市失业的怪现象。一位西方学者说过,市场经济就是要求每一个人都具备一定的企业家创新能力。从经济的角度看,中国教育的动手能力和素质教育差的缺陷,其实就是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差的缺陷。如果中国不打破旧的教育格局而建立新型教育机制,教育和就业之间的联系就建立不起来,教育培养出来的人就很可能适应不了市场经济,也就找不到足够的就业机会。这些人没有工作收入,新的收入分配上的“脑体例挂”现象可能又会出现了。当然,除了教育因素以外,创业还必需具备一定的社会氛围和政府鼓励条件。所幸的是,不利的情况已经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正在采取措施迅速改善。
第四,建立适度的社会保障体系。调查显示,约2/3的贫困人口以及绝大部分的返贫人口,其贫困的原因是由于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长期患病造成的。这就需要建立医疗上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不仅要为城市和农村的居民提供基本的看病和治病的设施和人员方面的条件,而且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健康防病知识普及体系。以此,可以大幅度防止贫困人口的产生。除此以外,考虑到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老年职工普遍缺乏自我养老积累的特殊国情,养老上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必须进一步的建立和健全,以防退休职工陷入贫困状态。还有,因为各种原因而产生的失业人口日益增多,也需要失业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一定的时期内为失业者提供救济和扶持,以便失业者渡过没有工资收入的艰难时期,早日回到就业大军之中。另外,还有因病、残、智障等等原因而陷入贫困的人群,也需要社会保障体系的救助。中国的经济发展实践告诉我们,没有新的社会保障体系来承接旧体制下的“企业保障”、“家庭保障”以及“土地保障”的功能,就不但损害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进程,而且会给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带来极大的隐患。不过,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社会保障实践经验表明,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福利水平也不能太高,不仅要与国民经济一定发展阶段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而且要在制度上尽可能明确社会保障体系中个人所具有的权利和责任,以防止社会保障资金的滥用和浪费。所以,在收入分配格局上,中国需要建立的是一个适度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加大经济社会城市化的步伐,尽早实现中国经济的基本城市化。中国目前的城市化比率为32%左右,离80%的基本城市化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回过头看,中国在迈向现代化的经济发展道路上,曾经走过一段徘徊的路。人们一度认为,中国的经济现代化可以走城市经济、农村经济和乡镇企业经济的“三元经济”道路,甚至是走城市国有经济、城市民营经济、农村经济和乡镇企业经济的“四元经济”道路,而不是走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般采用的从农村传统经济部门向城市现代经济部门大规模转移的“二元经济”道路。现在看来,所谓的“ 三元经济”和“四元经济”的道路,并非真正的中国特色,它们反而延缓了中国经济打破二元结构的落后格局,最终走向经济的一体化和现代化的进程。由于城市化具有为人们提供新型的就业机会以及全面改善人们的收入状况和生活质量的综合效应,城市化成为所有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这一段弯路,也是中国收入分配的尖帽型格局不断恶化而不是逐步好转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通过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实行农业产业化、土地入股、城镇建设和移民安置等等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中国城市化的实施,争取在不太长的时期内实现基本的城市化,是改善中国收入分配状况的又一个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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