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民本主义说
论中国民本主义说
民本主义是指站在民众立场上,维护民众利益、反映民众意志的思想主张,即以民为本位,把民看作国家根本。中共十六大提出要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为此,我们研究中国传统民本理想和借鉴国外具有普遍价值的民本做法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一些古史传说,我们了解到远古时期的中国先民生活在没有阶级、没有压迫、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人人平等,都能自由表达意见,形成了由全体氏族或部落成员共同决定一切大事的习惯。如尧立“谤木”,以鼓励人们提出批评和建议;推行禅让制,选贤能之人作为大家的首领……这些都洋溢着民主精神气息,是由当时极端落后低下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
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步入了文明时代,即阶级社会到来,原始民主便不复存在,普遍平等遂成为理想。尽管如此,一些统治者和思想家仍在寻梦追梦:商王盘庚强调“重我民”,敬爱民众,顺承民意;周公提出“保民”概念,认为统治者需体察民情,把民众之苦痛看成是自己之苦痛而加以重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发生重大变革,奴隶主和新兴地主为维护统治都需争取民众支持,利用民众力量壮大自己、打击对手,人民在反抗压迫的政治斗争以及人与自然对抗中显示出了巨大的力量,这一切都促使民本思想大放异彩。如孔子强调统治者要爱惜民力,取信于民,主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以及“有教无类”;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以“国人”的意见作为评判决断国事的根本依据,认为“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君权的获得要依赖天命和民心两方面,又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认为社会上一切不仁不义不正行为的根源在于君主;《荀子》中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老子提倡顺乎自然,主张统治者“无为而治”,少一点欲望;墨子主张“兼爱”,消除亲疏贵贱的分别,同等地去爱所有的人,又提倡“尚贤”,反对任人唯亲。这些带有民主色彩的见解在当时奴隶社会付诸实践的可能性极小,但在一定历史时期,特别是在社会稳定以后,使统治者有所警惕,重视“民”的作用,利于缓和阶级矛盾、推动社会发展;同时因强调君民相互依存,君主应重视民意、顺应民心,君主用贤人行仁政的理想政治追求为我们后世留下了珍贵的思想遗产。
秦统一后,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创立,确立了皇权至尊地位,以刑杀为威,视百姓如草芥;西汉大儒董仲舒大肆宣扬“君权神授”,认为天是万物主宰,天子受命于天,所以人民和诸侯都要服从天子统治,强调“君为臣纲”等信条,适应汉武帝加强君权和中央集权需要而倍受推崇;两宋时期儒家学者“二程”认为“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朱熹强调“存天理,灭人欲”,极力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忽视了人们的正当私欲。至此,先秦儒家道家等思想被后世儒家大师不断改造加工,整容换骨,已是面目全非,其固有的民主精神和蕴含的民主意味沦丧、蜕变为愚弄百姓的把戏和专制君主的权术。就是以“明主”著称的唐太宗也认为:“民之生也,犹铄金在炉,方圆厚薄,陋熔制耳!是故世之善恶,俗之薄厚,皆在于君。”他从骨子里流露出对民众不屑一顾听任当权者摆布,无论“存百姓”语录唱多少遍也无实质性民主可言,其宗旨都是捍卫专制主义王权,将天下视为李氏宗族的私产。当然这跟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密切相关,我们要具备历史的眼光,不能苛求古人。
随着历史的发展,到了明末清初,资金本主义萌芽和商品经济发展,市民阶层队伍壮大,传统农业社会出现危机,反映到思想文化领域即是早期启蒙思潮悄然滋长。如黄宗羲揭露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主思想,主张以“天下之法”取代皇帝的“一家之法”,认为“天下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应该“公其是非于学校”,把学校作为议政机关,通过加强法治来限制君权,保证人民的基本权制;顾炎武认为“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独治也,独治之则刑繁矣,众治之而刑措矣”,反对君主专制的“独治”,主张吸收更多地主阶级分子参政的“众治”。他们迎合时代要求,发扬民本传统的积极因素,提出了具有近代意义的民权观念,起到了民主启蒙作用,对我国后来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产生过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没有超越“君主”这一思想范畴,是对君主政治下君民关系的认识。
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在西方文明猛烈冲击下发生了急剧变化,先进的中国人睁眼看世界,艰苦地反思和探索救亡图存、改造国家之道,重新审视传统民本思想,同时学习借鉴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和制度,中国资产阶级形成了自己的民权思想。如维新派康有为强调当时中国应该通过资产阶级改良,由据乱世的君主专制进入升平世的君主立宪制;梁启超的民权思想更加激进,他把张扬民权和批判封建专制紧密结合,认为“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源”,揭露了君权神授的荒谬性和君权至尊的不合理性,还把伸民权与广民智联系起来;革命派陈天华宣传主权在民思想,打比方说“国家譬如一只船,皇帝是一个舵工,官府是船上水手……倘若舵工水手不能办事,东家一定要把他们换了,另用一班人,这才算尽了国民的责任”;黄兴指出“盖国家者,非一人独有之国家,乃人民共有之国家,以人民为国家主人,起而担负国家之重任”;孙中山以天下为公、世界大同作为自己的理想,主张“由平民革命,建国民政府”,在此政权下,“凡为国民皆平等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这些思想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君主制,形成了“主权在民”的认识,反映了广大民众反对封建主义、争取民主自由权利的愿望,对推动近代社会进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就社会现实情况看,依旧是统治者的独裁专制,“民主”仍是我们仁人志士学者们期盼和追求的理想。
灾难深重的中国在悲痛中继续摸索前行,1921年,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诞生,继承了中外历史上民本主义的有益成份,创造性地提高出了自己的民本思想,把劳苦大众的社会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使之真正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并付诸实践。如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三三制”原则;共和国成立后,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十五大提出在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逐步完善民主政治化的各种制度,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证,建立健全平等社会的机制,缩短城乡之间、贫富之间的差距;之后又提出积极发展社会事业,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问题,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和谐社会。这一切都体了现党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领群众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综上所述,中国民本主义内涵与实践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的,不断被注入新的内容。中共作为执政党,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并以此为基点处理一切国家事务,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这样,我们的党和政府才能赢得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支持和拥护,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才能蒸蒸日上,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