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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影《刮痧》看中西方思维方式差异论文

时间: 谢桦657 分享

  刮痧是中医治疗的方法之一,具有很丰富的临床实践性。神农尝百草的故事生动地说明中医理论重体验,轻理论;重经验总结,轻演绎推理;重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方法,轻指导实践的科学理论。而西方的哲学思想是实践论,西方的医学建立在科学哲学的思想基础之上。西方的医学注重生理学、病理学、解剖学的研究,倾向于运用化验、透视、切片等先进的科学验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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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影《刮痧》看中西方思维方式差异

  一、“伦理型”与“认知型”

  “伦理型”是指中国的传统文化侧重反映人伦―政治的社会关系。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要的社会根基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其中“孝”是最基本的原则。这种道德信念延伸到社会组织中,衍生出“君为臣纲”,孝道转化为治国之道。所以,判断人的标准往往比较注重身份、地位、伦理、道德。

  “认知型”是指西方人所提倡的人文主义,主张个性解放,认为个体是自由的,注重以自我为中心。判断人的标准为注重个人的行为、表现,注重个人奋斗,注重个人成就。

  东方思维具有“伦理型”特点,因为中国半封闭的大陆型地理环境、小农经济和春秋战国的社会现实哺育了儒家思想。儒家学说建立在血缘宗法关系基础之上,其思维的中心在于伦常治道,在于确立和论证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有序。古代君主为了唯护君臣关系向来是推崇儒家学说,古代先哲以政治、伦理为视觉焦点,以维护封建宗法制的伦理道德为评判标准,重伦理纲常,重道德修养。

  西方思维具有“认知型”特点,因为西方哲学家把人看作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人应与大自然和睦相处。西方智者们分析自然构造,寻求物质元素,重视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把自然科学看作是战胜自然的一种工具。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西方人从物质的内在结构说明其种种属性,从而产生以实验为基础的逐层深入的逻辑分析方法和种种推断、证明、解释的思维形式,造就了无数的科学理论和体系,形成了西方科学认知型的思维。

  在电影《刮痧》中大同替父承认刮痧一事反映了中美不同的思维方式。电影中大同为了不影响父亲办绿卡而说是自己给儿子刮痧,并且没有因为刮痧事件而责备父亲,反而设法隐瞒。这种行为体现了中国的儒家文化,儒家文化重视伦理纲常,父亲在子女心中有绝对的权威,子女孝顺父母,在中国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当爷爷得知自己给孙子刮痧引起了麻烦时,独自一人找到大同的老板昆兰,用手语和图画向其说明是自己给丹尼斯刮痧的,而不是大同。昆兰无法理解大同为什么要说谎,大同的妻子简宁一语道破:“因为我们是中国人”。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深受群体取向价值观的影响,思维上整体优先,以群体的和谐、利益为重,注重亲情和人情,父慈子孝。

  二、“整体性”与“分析性”

  “整体性”是指中国人处理事情时善于运用整体性的思维方式。中国人的整体性思维注重用定性分析的方法,靠主体的主观经验和感受进行分析论证。注重宏观调控,定性把握,横向联系,群体共存,经验积累。

  “分析性”是指西方人在处理事情时倾向于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依据严密的分析和逻辑进行分析论证。注重微观分解,定量分析,理论思辨纵向深入,个体独立,科学实验。

  在电影《刮痧》中对于刮痧是中医疗法还是虐待儿童的争论反映了中美不同的思维方式。代表东方思维的中国文化依赖传统经验及形象的思维方式,而西方思维模式注重推理实证,讲究理性与论证。在《刮疹》中,许大同在法庭上试图对刮疹进行解释:“这是一种传统的中医疗法,中医认为,人体的七经八脉,就像无数条小溪流向江河。人的身体是一个复杂的生命网络,气在全身流动,气沉丹田。”

  大同认为刮痧是中医治病的方式,通过刮痧所造成背部的刮痕是身体有疾病的表现。而法官等其他西方人只相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相信在背部进行刮痧能治疗肚子痛,而背部的刮痕正说明这是一种虐待行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正是源于中西方医学来源于不同的思想基础。中医学基本是建立在庄子的哲学基础之上,《庄子?齐物论》中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这是一种把人和自然看作是“天人一气”、“万物一体”的宏观宇宙观。

  刮痧是中医治疗的方法之一,具有很丰富的临床实践性。神农尝百草的故事生动地说明中医理论重体验,轻理论;重经验总结,轻演绎推理;重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方法,轻指导实践的科学理论。而西方的哲学思想是实践论,西方的医学建立在科学哲学的思想基础之上。西方的医学注重生理学、病理学、解剖学的研究,倾向于运用化验、透视、切片等先进的科学验证手段。用西医的理论来解释中医的理论是解释不清的,因为其思想根源和理论基础是大相径庭的。影片中爷爷不禁自问:“刮疹在中国几千年了,到了美国怎么就说不清楚了呢?”这体现了中医的治病理念是崇尚“整体和谐”而西医则注重运用科学的、分析的、实证的方法。

  三、“意向性”与“对象性”

  “意向性”是指中国人在处理事情时,总是会把情考虑在其中,亲情、友情、爱情等等,以情作为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理是定的而人情是活的,善于经世致用的中国人总是能在处理繁杂的事务中运用好“情”。

  “对象性”是指西方人受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影响,提倡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平等,以人为中心,所以形成了西方人反对以情感作为评判事物的标准,而是以科学认知为基础,以事实作为判断事物的标准,排除主观因素而强调客观因素。

  在电影《刮痧》中昆兰在法庭上没有应大同的要求做证一事反映了中美不同的思维方式。在电影中,大同请他的朋友昆兰在法庭上替他做证,即使昆兰是出版法方面的律师而非家庭法方面的律师,大同依然坚持让昆兰替自己辩护,按照中国人的观点,为朋友就得“两肋插刀”,但是当昆兰看过丹尼斯背上的瘀痕后义无反顾地站到了证人席上,昆兰选择让证据说话,并没有因为大同是自己的朋友而徇私枉法。

  大同认为昆兰背叛了自己,他愤而辞职,与昆兰分道扬镳。在中国,主体意向性思维从主体的需要和实用出发,以人的伦理规范和审美情趣为标准,以主体意向统摄客体对象,以价值选择优先于真假问题,寓事实与判断于价值判断之中。正是这种价值判断型思维,而非事实判断型思维,具有明显的主观性和意向性。中国人认为法律只适用于陌生人之间,家人和朋友之间进行交往时一般只注重情理,至于法律法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遵守。而在西方处理一切事物的标准就是要符合法律法规,所以人们在交往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这也就不难理解昆兰为什么拒绝为大同做证了。

  中国儒家传统以“人情”为依归,人们在人情的相互往来中实现了物质、精神和情感方面的共享。而西方人往往是理智超越情感,公事公办是他们的基本原则,即使对家人和朋友也要做到依法办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西方人不讲人情,没有亲情和友情,在电影中昆兰亲自去唐人街的中医馆尝试了刮痧后在法庭上为大同做证,以自己身上看似像伤痕的刮痧痕迹为证据向法官证明了大同的清白,这不仅体现了昆兰与大同之间的真挚友情,亦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在美国一切都以证据为依据,这种做法在中国人看来可能不近人情,但却从侧面证明了美国是一个讲求证据的法制国家。

  四、“后馈性”与“前瞻性”

  “后馈性”是指中国人具有“唯圣”、“唯书”、“唯上”的传统思维方式。中国人崇古敬老的传统表现在学术上重经史、社会上崇祖先、心理上怀古旧和思想上好常恶变,求稳怕乱。中国人善于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从过去了解现在并推知未来,因而偏向于注重时间而非空间。

  “前瞻性”是指西方人具有崇尚民主、自由、科学和理性思维的传统。西方人不断探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对未来的发展善于提出预测和预言,进而运用预见、理性和科学信念,面对未来,不断提出假设、理论和方法,不断探索、开拓和创新。

  在电影《刮痧》中大同当着老板昆兰打儿子这件事反映了中美不同的思维方式。在大同打了儿子丹尼斯以后,大同的父亲说道“当面教子,背后教妻”。这句话出自《朱子家训》:堂前教子,枕边教妻,对症下药,量体裁衣。

  后来(清)吴獬著的《一法通》也有提到:堂前教子,枕边训妻。所以爷爷对于大同打孙子这件事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因为这是经历几千年从老祖宗那儿流传下来的,是权威,是圣言。这正体现了中国人“向后看,立足于过去”的后馈性思维特征。而昆兰不能接受大同所谓的因为给他面子而打了丹尼斯的说法,文艺复兴以后,西方人不再时兴以圣贤之言作为论据,较少引用前人的名言。西方人注重“唯真”、“唯实”、“唯理”、“唯法”。所以昆兰认为丹尼斯与保罗打架是孩子们自己的事情,与大人无关,所以他不能理解大同的做法。

  随着全球经济化、一体化,中西方的交流愈来愈频繁。在交流的过程中由于思维方式的差异,文化冲突油然而生,文化融合也不可避免。从冲突到融合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用宽容的态度和真诚的心去感受文化的差异,彼此尊重信任,随着深入的交流互动,我想因文化差异而引发的冲突会越来越少,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也会越来越融洽。电影的最后大同教丹尼斯讲中文正暗示着中西文化正在走向融合,文化冲突也会逐渐被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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