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理论:楷书繁体简化来源再梳理(2)
有些字是在繁体字的基础上,保留繁体字的轮廓另造简体的,如“龙、鱼、马、鸟、当、卢”等字。这些轮廓字有的是草书楷化来的,有的是减省原字某些笔画的结果。
有些字是通过变更造字方法来创造的。有的是以新造简化会意字代替繁复的形声字,例如“竈”之作“灶”,“淚”之作“泪”;有的是以新造简化会意字代替繁复的会意字,例如:“塵”之作“尘”,“筆”之作“笔”;有的是以简体的形声字代替繁复的会意字,例如:“竄”之作“窜”;有的是以简体的形声字代替繁复的形声字,例如:“護”之作“护”,“驚”之作“惊”;等等。
这类的简化字有:帮(幫)宝(寶)尘(塵)等共26个,占5.2%。
7.恢复古体。现行简化字有的采用古已有之的本字,有的或用其古文,或用其或体,或用其奇字。我们将其统称为“恢复古体”。
现行简化字有的比其繁体字的历史还要久远,与其说它们是繁体字的简化,不如说繁体字是它们的繁化。象“云、气、从、舍、卷、凭、与、启”等字都是古已有之的本字。而那些古文、或体、奇字,它们与相应的繁体字形体虽殊,而音义无别,古代通用,今用其简体。例如,“礼”为“禮”之古文,“达”为“達”之或体,“迩”为“邇”之古文,“无”这“無”之奇字,等等。
这类的简化字有:碍(礙)表(錶)蚕(蠶)等共53个,占10.5%。
8.先简化可作偏旁用的字,然后用简化偏旁或单字适当类推。如:签(簽) 蜡(蠟)联(聯)猎(獵)扑(撲)悬(懸)爱(愛)罢(罷)备(備)贝(貝)见(見)页(頁)鱼(魚)惩(懲)戋(戔)。用这种方法简化的汉字共15个,占3%。
简化偏旁和部分简化字可以类推,类推扩大了简化面。例如门(門)、讠(言)、饣(食)、几(幾)等都是偏旁的简化,相应地类推出“闪闷计订饥饮机矶”等简化字。在整个简化工作中,这项作用最大,因为用类推的办法,简化一个偏旁,就可以简化数十数百个繁体字。1964年5月文字改革委员会编的《简化字总表》共收简化字2238个(因“签”“须”两字重见,实为2236个),它从146个简化偏旁,类推出1754个简化字,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上述的8种办法只是一些简单的概括,有的字还很难包括到这9种办法中去。如“麗”简化为“丽”,除了以部分代替整体外,笔画也稍有变化,头顶上面两短横已连为一长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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