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论文范例(2)
公共艺术论文范例篇2
论公共艺术中公共性的实现
公共艺术,在当代中国的艺术界发展尚属初级阶段,其理论体系在很多方面都近乎空白的情形。然而实践总是走在理论的前面。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和政治的逐步开放和改革,以及国际文化艺术的引进与交流,使得公共艺术在当代中国发展较快的城市及地区,取得了一些先行实践的成效。随着中国各大主要城市基础建设及其规模的扩展,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增加,商业、文化娱乐产业的壮大和发展,使得城市社会中市场经济和城市文化生活的逐步繁荣,成为中国当代公共艺术及其文化观念发展的直接动力和现实意义。在这种背景下,公共艺术与城市大众的关系也越来越亲密,当公共艺术开始影响人们生活娱乐时,公共艺术中公共性的实现便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文章试图从公共艺术的公共性概念入手,以公共艺术中公共性的实现为研究对象,对公共艺术如何实现其公共性进行思考与探索。
“公共”与“公共性”内涵
汉语体系的“公共”一词含有“公有”性,表示“公有的”“公用的”之意。从西方古代历史文化去考察,“公共”一词派生于希腊词pubes(public),相当于maturity(成熟、完备),是具备公共精神和公共意识的公民成熟可以参加公共事务的标志。
而“公共性”的内涵在西方学界有不同的理解。汉娜・阿伦特指出,“公共性”最一般的含义是公开性,它首先意味着,在公共领域中展现的任何东西都可为人所见、所闻,具有可能最广泛的公共性。对于我们来说,展现――可为我们,亦即可为他人所见所闻之物――构成了存在。 尤尔根・哈贝马斯认为,“公共性”是自由主义经济模式下,“公共领域”的一种国家制度组织原则或源自于公众的批判原则。 理查德・桑内特在“公共”与“私人”这两个概念发展变化的历史框架当中考察“公共性”,“公共性”是社会交往行为和人们“公共”观念认识中所体现出的某种具体内涵。
可见,公共艺术区别与其他传统艺术最本质的差别,就是其“公共”的含义。
公共艺术的公共性概念
“公共艺术”概念的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可以说是公共艺术的前奏阶段。当时,美国人在他们自己的小镇、村庄、学校,甚至是自己的房间里作画,但都是朴素和人性的日常生活。当时“公共艺术”主要是指社会生活的公共性,而不是从艺术作品的性质定义公共性,也正是因为这种“公共性”使得公共日常生活艺术得到发展。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城市建设的提高,推进了城市雕塑和公共艺术的发展。在这种城市建设的思潮下,20世纪70年代的欧洲,掀起了从传统以人物为主的城市雕塑向以现代主义时期以来的公共艺术方向发展。在中国“公共艺术”的概念大约开始于20世纪的90年代。首先开始了国内建筑师、规划师、环境设计师及雕塑家等对于公共艺术的实践,实践经验总结出公共艺术不是停留在传统艺术、或是美化环境的思维中,而是应该寻找一种途径去创造以公共性为核心的公共艺术实践方式。
公共性是公共艺术的基本观念之一,也是公共艺术使用评估标准之一。公共性的提出,在促使公共空间的权利秩序发生变化的同时,也将同时唤醒公共空间的参与意识,提升公众关于公共艺术的素养。公众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水平,决定了公共艺术的实现程度和成熟程度。因此,在中国,公共艺术的概念是有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对公众权利的尊重和实现;另一方面,是对公众文化艺术普及的一个重要手段。公共艺术在中国的实现也是对中国公众启蒙的完成。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性还是区别公共艺术与城市雕塑的一个重要标准。城市雕塑和公共艺术这两个概念既不是并行的关系,也不是从属的关系,它们两者只是存在着某种交叉,即,有的城市雕塑因为它们具备了公共性,同时也可以称作是公共艺术。而公共艺术是一个内涵和表现形式更加宽泛的概念,城市雕塑对于公共艺术而言,只是它众多的可能方式中的一种,即公共艺术可以借助城市雕塑的方式实现它的公共性。
公共艺术中公共性的实现
公共艺术是民主时代的大众圣餐,是现代文明时代对空间人性化人文化追求的公共诉求,是对人的审美日常性和休谟时代所期待的趣味培养的最高时代礼遇。因此,它绝对不是自然而然生长出来的,它是社会的必然需要,但是也需要创造甚至需要卓绝的创造才可能实现当代城市空间形象的人类至高的智慧实践。
1.公共艺术中公共性实现的主体
公共艺术,就是指公共的艺术,而非私人的艺术,也可以说这种艺术必须包含着公共的目的,它的空间环境就必然是公共环境,而非私人庭院,它是为公共大众所服务的。由此可见,公共艺术作品的创作者要想要其作品具有“公共性”的意义,就必须与公众建立联系,让公共艺术作品形成创作者与公众的交流互动。这样,设计师和艺术家与社会公众便成为公共艺术中公共性的实现的先决条件。
公共艺术作品的创作是由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完成,所以,任何一件公共艺术作品都有它的独特性。这是公共艺术创新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公共艺术中公共性实现的难点。公共艺术的创作者不仅仅需要强调自己的特殊洞察力和创作能力,更需要考虑社会公众的指导和参与。
社会公众是公共艺术的参与者和享用者,也是公共艺术创作的重要主体。公众参与其中,也有权利鉴赏并行驶话语权。以公众参与为主体的公共艺术能够突出公众的主体地位,是塑造以人为本的生存化的空间的方式之一。为了推进城市多元化与特色化的公共空间环境,必须勇于创新,但同时也必须把社会公众参与考虑到创作中。公共艺术无论从什么意义上说,都是社会文化或人类精英文化在空间环境中的实践,是城市管理者和城市拥有者共同参与的实践成果。因此,公众参与是公共艺术性质中不可或缺的一方面,也是公共艺术中公共性实现过程的必要环节。
2.公共艺术中公共性实现的公共环境
公共艺术与纯艺术最大的不同在于空间制约因素的不同,后者不受公共环境的影响,如莫奈的名画《印象・日出》置放于哪个展示空间都丝毫不会影响它作为世界名画的风采。然而,公共艺术与公共环境却是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对于每一位从事公共艺术工作的设计师和艺术家来说,都必须考虑城市、自然、人文环境的和谐与统一的要求。所以,在公共艺术创作中,公共环境是其存在的根本前提,是公共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什么样的公共环境,就会有符合这个公共环境的公共艺术作品,它们以什么样的形式、功能、主旨呈现都是受公共环境的影响。四川成都的活水公园,由于它是一座城市的综合性环境教育公园,且园内有一个庞大的水处理工程系统,因此园内的公共艺术作品,都是围绕这个公共环境的独特性而设计创作。如园内的水流雕塑(见图1)的设计,就是集教育、观赏、游戏为一体,使人们在走近自然、融入自然的过程中,充分体验到大自然的美妙与神奇。这种公共艺术中公共性的实现便是受公共环境的影响。
3.公共艺术的公共性接受
关于公共艺术作品的好坏标准难以论述,从定义上说,可以提出例如“以人为本”“与空间环境相融合”等等要求,但是什么样的形式可以满足这些要求,不同群体的答案可能完全不同。就像如同美的讨论,永远不可能有一个固定的标准。
如果一件公共艺术作品从反对到认同,大多数是一个历史演化的过程,比如法国巴黎的埃菲尔铁塔(见图2)。它建于1887―1889年间,在设计构想被提出的时候,就遭到了巴黎市民甚至是文化精英的批评和反对。当时文化人士认为它如同一个巨大的黑色的工厂烟囱,甚至认为这根由钢铁铆接起来的丑陋的柱子将会给这座有着数百年气息的古城投下令人厌恶的影子。尽管当初有这样的非议,经过历史的变迁,如今的埃菲尔铁塔被全世界视为人类的创造力和科技成就的象征,是法国和巴黎的重要标志。它也是世界上接受度最高的公共艺术。
又如贝聿铭设计的法国巴黎卢浮宫玻璃金字塔,在设计之初,大多数巴黎人都反对建造玻璃金字塔,人们认为这样的设计既毁了卢浮宫又毁了金字塔,人们不想把这座具有八百年历史的古迹变成艺术大市场,而贝聿铭却希望“让人类最杰出的作品给最多的人来欣赏”,同时他相信一座透明金字塔可以通过反映周围那座建筑物褐色的石头而对旧皇宫沉重的存在表示足够的敬意。现如今,人们发现玻璃金字塔在广场的衬托下成为重要的观赏点。玻璃金字塔也成为最为争议但却最为公共性的雕塑式建筑作品之一。
结语
公共艺术创作的前提必须是以尊重公众的意愿为基础,公众是公共空间中首先有资格参与并享用公共艺术的群体,如果一件公共艺术品不能实现其公共性,它就失去了存在于公共环境空间的意义。公共艺术的创作者不但要意识到空间环境的公共性,还要在创作思维上形成公共的开放性,不断创作出公众接受的语言形式,更重要的是公共艺术家必须与公共社会建立联系,使作品能更好的传达出社会的公共价值,并做到最好的公共性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