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写作论文参考
音乐学写作论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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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写作论文参考篇1
浅谈花儿音乐的人类学写作
为山歌体裁之代表的花儿是一种主要流行于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四省区部分地区的口头文学艺术形式,它的演唱性和音乐性尤为民族音乐学者所广泛关注。在20世纪中后期的花儿音乐学研究可以粗分出两类音乐学的文本,一类是花儿音乐的本体分析,一类是花儿音乐的文化阐释。而这两种分类也恰恰代表了当时中国民歌研究乃至整个民族音乐学学术路径的现状,是两种不同治学理念下所形成的不同文本风格。
在对这些研究成果的量化统计中显而易见的是作为国内音乐学学术传统的、以形态学为中心的音乐本体分析占据了主导地位,作为文化现象和社会现象而存在的音乐民族志的意义思辨则位居边缘,这一方面反映了国内学术意识的取向和学术方法的操守已然对民族音乐学学科的发展进程造成了影响,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以音乐人类学为方法论指导的民族志领域有着极大的开拓可能和必须。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的萧璇博士的新作《国家视野下的民间音乐――花儿音乐的人类学研究》(以下简称“萧作”)是近年来音乐人类学写作范式的一个样本。文章共分七个章节,从初入林县的田野纪实入手,逐步进入到“花儿”音乐的呈现方式及音乐行为、“花儿”的社会功能,在此基础上以文献梳理和参与式观察的方式分析了历史上不同阶段,“国家”作为中介是如何作用和整合了花儿的演唱场合及生存状态的,并以音乐形态自身反应的敏感性来印证国家影响下的花儿变迁。作者在写作中对音乐形态分析的篇幅进行了合理的控制和运用,而更多着墨于音乐文化行为和历史的整体性、解释性和社会性书写。因此,该书是一本兼具民族志描述与人类学阐释特征及功能的音乐文化读本。该书在写作中实现了以下几方面的突破。
一
花儿研究是国内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重镇之一。从1925年袁复礼撰写的花儿短文《甘肃的歌谣――话儿》作为国内花儿研究的肇始至今,花儿研究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学术成果,对于花儿的研究从名称、流派、渊源、族属、流行和传播以及内容、艺术表现、音乐特点、曲令类型、花儿会、花儿歌手等具体微观组成有了较为广泛的铺陈和涉猎。
面对这块民间知识生产的“熟地”,“萧作”大胆质疑:以往注重文本历史考证、辨证清源的研究路径,凭借文化干预者的地位、权力和信任所定义的花儿文化所提供的标准化知识,究竟是学者主观参与的“事件”还是还原了的历史的“真实”?正如作者在本书的导论中涉及“研究缘起和问题提出”所指出的:
笔者欲探寻随着20世纪“民族国家”观念的兴起,花儿文化传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花儿这一本来并不统一且各地称异的民歌进入“国家”视野,经历了怎样的“想象”并逐步成为“民族国家”意识的“再造物”乃至“国家”的文化工具?①
在这一视角下,作者借助诸如林县的人、事、物、境的活态描写,再现文化依存的场域,引导国家话语与民间应激、历史样态与当代格局、传统走向与变革趋势之间的因果互动,从而形成“地方性知识”,使花儿音乐的研究从悬置的学理状态归位于社会文化系统之中,从而使读者看到国家体制、地方机制、民间建制的多方共谋和博弈、妥协和争议,继而理解歌词的改良、曲调的变化以及演唱风格的异化等看似音乐表征的改变所体现的社会意义的涵化而不只是学术概念的迁移。
这种“见微而知著”的人类学视角使读者能够获得双向的观察向度,一方面从民间音乐的现代性建构中理解中国社会的族群、民间宗教、社区组织、文化申遗、经济国家化等层面;另一方面移除遮蔽在民间音乐上的国家意识形态部分,将民间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文化表达核心从中剥离出来。
二
进入21世纪,随着音乐人类学理论以一种更新学术范式的姿态为民族音乐学研究打开了新的界面,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尝试将传统的形态分析与人类学理论合流,将深描与阐释相结合,置微观个案于宏观视域之下,在实践性的基础上追踪理论形成的根源与脉络,以此对音乐现象的终极意义进行社会科学层面的反思。
有学者曾将当代音乐人类学的不同理论方法总结归纳为:一、着重研究人类的音乐行为而非作品,即“强调人创造音乐的过程、而不强调成品”;二、研究的主要目标是使用音乐的人及其音乐生活,而传统的对音乐本身的分析则“降到了较低的层次”;三、更感兴趣的是外因,试图通过外因来解释音乐的内因。②上述方法在“萧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应用和体现。
例如,作者在第一章节的“田野纪实”中记录了2007年二郎山花儿会的现场,她的笔触跟随当地刘姓农民在庙会上的行踪游走。作者没有评论歌者的演唱和作品,而只是顺遂文化持有人的步伐,观察其如何进行摆摊、对歌、祭拜等音乐行为、社会行为和所处的自然风物、生活场景,力图在平面叙事中还原对音乐具有特殊功能作用的自然环境和文化语境。又如,作者在全书中一直贯穿着文化持有人的口述与访谈,作为人类学田野考察的定性研究方法之一,对这条由讲述者的生活、情感、认知、体验变化所构成的话语线索的分析意义远甚于案头工作中的音乐文本分析,因为前者是后者的源头。如其在“导论”第四部分“研究方法和论文结构”中所呈:
笔者的研究由以往“微型社区音乐调查”转为以“地区行政区划调查”和“音乐民族志调查”相结合的“地区行政区划音乐民族志研究”,主要采用的是人类学田野考察的定性研究方法,包括深入访谈、口述史、话语分析、参与观察方法。③
再如,作者专门辟出章节(第四章)对作为林县民间信仰的“湫神崇拜”进行历史性的观察与考证。看似与音乐无关的资料整合,实质却与音乐及音乐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这种关联不是显性而间接的,而是隐性而决定性的,甚至是“音乐之所以”的来源解释。
三
在上述研究视角与方法的指引下,“萧作”具有以下写作特征:
1.学科主旨突出。
人类学学科最核心的关注就是通过人类行为对人类整体性和特殊性进行理论阐释,音乐人类学亦然。当代音乐人类学主张着重研究人类的音乐行为而非音乐作品,也即经由音乐文化持有人的音乐来认识其人及其文化。在“萧作”中,读者获得更多的是有关花儿音乐语境的文化体验,这种体验由作者对文化持有人在文化行为过程中的举手投足、言谈举止、生活细节以及周遭境域的记录中得来,音乐本体不再孤立静态地存在,而是声音符号意义与文化特征意义动态共生。作者在行文中将音乐归位至原发的音声环境,强调“人对音乐的创造过程”,并对过程中的诸多逻辑环节进行阐释,可以说,这是对音乐人类学之“音乐作为文化”的学术目的强化体现。
2.论述方式细化。
以“深描”为特点的音乐民族志写作方式发展至今,已由20世纪40年代的“以比较方法为主”,经过六七十年代的“描述性方法”,进入到现下趋向性的“描述、阐释和比较相结合的方法”。“阐释”是人类学家撰写文本的主要叙述方式,其方法意义在于注重对文化符号的破译及对文化行为的深向度描写。“萧作”中,深描和阐释方法主要运用于对花儿音乐行为背后诸文化诱因的挖掘之中。例如,在书中第六章“书写花儿地方文化”的“结语”部分,作者通过深描和阐释分别对文化精英之知识分子阶层的形成、构成、传统、现状进行历史性分析和社会性分析,阐明了以“士”为代表的社会阶层对民间音乐的功能作用和建构影响。
3.研究模式运用。
梅利亚姆主张的“概念、行为、音声”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备受关注的音乐人类学理论,通过这种结构在音乐文化中的分析实践得以解释诸多音乐文化现象,“萧作”的写作在思想框架上基本沿袭这种模式,辅以功能性思考作为内部填充,“历史构成、社会维护和个体经验”的三维模式是其基本的叙事逻辑。另外,一般性的人类学田野模式也贯穿其中。例如,文化持有人的话语与口头访谈是一个具有重要方法论意义的文本部分。正如格尔茨所说,研究被研究者的语言、行为,理解被研究者的声音、信仰以感悟他们的“自我”概念世界。这种方式被比之为“(对别人的)阐释的阐释”④。作者在大量采用并对比了文化持有人在音乐行为变化前后的话语,并通过话语所体现的价值观变迁去探寻、证实对花儿音乐活动、文化变异之理解的依据。
4.研究范围交叉。
早期的音乐人类学研究主要集中于共时性向度,近年则更提倡共时与历时的结合,共时为研究对象提供空间层面的宏观比较,历时则为研究对象提供深层话语支撑。“萧作”中,历时性与共时性互为补充,以“高�仪式”引证国家祭祀的历史渊源、或以“岷州宝卷”和“湫神崇拜”典故民间信仰之发轫,借助史料与遗存对共时研究的论据进行逻辑补证,反之共时研究又对历史事件进行功能价值的个案述评。两者结合下的人类学研究才能形成相对完整的文化意义链条。
5.研究过程完整。
现代音乐人类学的基本研究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实地考察、案头梳理、社科目标,“萧作”体现了这一过程的完整性。作者多次进入田野采风,既有“自上而下”的国家立场,也有“自下而上”的民间视角,作为中间者、参与者、观察者和研究者,其写作是多重视域、场域体验的合成,其著作是田野体验与文献文本结合的多层解读体,两者对应、佐证,才能完成这种解读所要指涉的社会科学背景下的音乐文化本体综合,进而对其进行宏观与微观的纯学理考量和跨文化思考。
综上所述,萧璇对花儿音乐的写作实质上是一种文化写作,是以音乐本体为角度,透过对其中历史构成、社会组织的体察,将对音乐文化起到支配和决定性作用的关结从中剥离,以期阐释音乐行为乃至社会行为的涵义与缘由。由此可见,音乐人类学的写作目的之一即是使读者了解并体察存在于人类文化行为内隐层中的“核心价值诉求”这一根本制约力量。
“国家视野”是社会意义截面的高端位置,它一方面指涉文化行为中的“国家在场”,即国家及所属对民间文化进程的动态参与和介入,一方面指代社会分层中的“权力向度”,即国家对民间文化有意识的构建和管控,它意味着对国家文化理念与制度如何作用于本土传统文化进行具有政治学和社会学实质的反思。而从民族音乐学学科层面而言,“国家视野”的文化语义给我们带来更宽泛的学术思维空间和角度。这种纬度的拓展有别于历史研究层面的纵深,不同于音乐形态层面的单一,也相异于音乐美学层面的思辨,它的意义在于不仅使音乐学内部学科之间边界的切分不至于壁垒森严,也使音乐学与人文、社会学科之间不成为隔绝的“孤岛”。
因此,无论“音乐作为文化”的人类学写作是将最终落脚于音乐之外的文化,还是通过文化回归音乐自身,它都将改变人们对音乐的感知和认识,并加深对音乐文化功能的体验。
①萧璇《国家视野下的民间音乐――花儿音乐的人类学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
②洛秦编《音乐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导论》第四章“音乐民族志写作”(杨民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年版,第101页。
③同①,第31页。
④同②,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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