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
一是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其改变了过去将会计科目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大类的划分方法,会计要素更明确、平衡关系更清晰,能较真实地反映医院的经济活动、也更方便中外医院进行会计交流。
二是明确了医院收支性质,建立了“大收入、大支出”概念,指出医院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医院的所有收入均是事业性收入,相应的支出均为事业性支出。
三是确定了医院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范围,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进行分别核算。四是取消了奖励基金与事业发展基金的提取,规定了成本的列支范围,直接增减事业基金,使医院资金使用更具有灵活性。五是核算与管理更加科学,简化了药品出入库核算手续,将药品折扣直接打入药品进销差价,当药品售出时才将折扣记作收入,避免了药品收入的虚假性。
然而,随着经济的进步和环境的不断改变,医院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有用性、会计核算的谨慎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与重要性要求不断加强。事实上,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还存在问题,导致上述会计信息要求无法实现:
(1)固定资产核算方面。首先,固定资产核算未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无法对资产的新旧程度进行准确把握,不能真实反映医院的实际净资产。其次,医院会计制度未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减值准备,也不能按重置价值调整账面价值,这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市场重置价值发生严重背离。其中特别是电子设备,由于其技术含量高、更新快,客观上存在着因市价大幅度下跌而产生无形损耗或因未来经济效益创造能力降低而发生固定资产减值的可能。如果对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加确认,必将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这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2)接受外部投资核算方面。医疗机构的筹资渠道已趋向多元化,但由于医院会计制度下未设置接受投资的会计核算科目,也未对该类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相应规定,以致医院在收到投资时所作会计处理不一致;在按协议分派投资所得时,不是作收入冲减,就是作支出增加。这样的会计处理混淆了投资与债权的不同性质,混淆了医院资本金与投资人权益的数量界线,人为调节了营业收支,违反了分派红利不得税前列支的规定,不但可能使医院会计信息丧失可比性,还将直接导致医院会计信息失真。
(3)成本核算不准确。管理费用分摊不合理,管理费用所包括的范围较广,除医院管理部门费用外,还包括为医疗、药剂、管理等部门服务的辅助部门费用及借款利息费用等。管理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医疗服务成本、药品销售成本和制剂产品成本,最终将影响到收支节余和净资产。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简单地将管理费用按人员比例在医疗成本与药品成本中进行分摊,并不能准确反映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
(4)成本费用核算约束力不强。目前,医院的成本项目标准不一,不仅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且可能使行业间的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成本开支范围,也使医院支出具有较大随意性,可能会导致产生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行为,使医疗收费价格的测算和制定丧失客观和公平。
在此,笔者提出如下完善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的对策:
第一,完善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期间费用中的“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存款利息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为适应医院成本核算和医院负债经营现状,规范期间费用核算范围,客观反映债务资金的利息负担情况,正确分析资金的利用效益,笔者建议把原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在“其他收入”中核算的存款利息收入纳入统一设置的“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第二,建立科学的期末资产会计核算计价方法。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核算所处环境作出合理判断,在不能准确判断时,要求其采取谨慎性原则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基于企业会计经验及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医院应对存货类资产采取成本与净现值孰低法提取存货跌价损失;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占医院资产比重较大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应对市场风险,避免资产实减虚增。
第三,对各种设备及时入账并计提折旧。医院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将影响到医院的固定资产、负债及收支节余。部分医疗器械公司为进行促销,往往让医院先使用其设备后再签订合同,约定在设备使用期内分期付款或使用一段时间后再付款。因此,从开始使用设备到最终付款期间,由于合同不能及时报财务转作固定资产而计提折旧,因而增加了受益科室的收入而未增加相应成本,造成受益科室盈利虚高,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因此,在购入设备时,医院采购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及相关手续通报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及时入账并对相关设备计提折旧,以反映医院真实的财务状况。
第四,审计医院的成本。应对医院成本进行审计核查,主要是审查医院成本核算是否坚持了历史成本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核算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审查医院成本是否是医院实际发生的经济资源消耗,只有建立在实际发生基础上的费用,才能保证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可比性原则要求医院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一致性原则要求医院进行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能随意更改会计核算方法;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收入、费用的确认应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标准;分别核算原则要求审查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是否分别设置了相关账户,是否进行了分别核算,只有严格区分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支出的界限,才能正确计算医院当期损益,正确反映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实际耗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