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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方面论文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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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方面论文免费

  公共政策是公共机构治理社会和公共事务的指导方针,它确定了管理活动的目标和方向。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公共政策方面论文免费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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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政策方面论文免费篇1

  谈取消木地板消费税的影响与政策建议

  1.1释义

  2006年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明确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实木指接地板加征5%的消费税。

  实木地板又名原木地板,是指天然木材经烘干、加工后形成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指接地板是由一定数量相同的树种、相同截面尺寸的长短不一木料,沿着纵向指接长料,加工而成的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是由不同树种的板材交错层压而成。这三种产品的共同点是在生产过程要消耗大量的木材资源。木地板消费税是对木地板企业在木地板生产加工环节征收的税费,而不是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支付额外的税费。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特殊性的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性的对一些特殊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且我国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式,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

  1.2地板消费税征收的背景及目的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直接关系到全球生态环境、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业的崛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国内对木地板的需求大幅上升。生产和使用木质地板客观上消耗了大量木材资源,我国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森林覆盖率不断降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生存环境受到威胁。

  伴随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为了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源,世界各国对天然林采取禁伐、限伐措施。按照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就是国家保护森林资源,引导木材合理消费的一种方法,反映了我国政府对森林与环保问题的重视。开征消费税后,一是可以调节消费结构,通过调节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影响消费活动的方向和内容,进而调节整个社会消费结构;二是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同时增强国人的环保意识,提高民众树立更加环保的木材消费观。征税将促使厂家与消费者更加珍视实木地板的生产与消费,从而提高木材使用率,减少浪费。

  1.3消费税征收现状

  地板消费税实行9年来,对于保护濒危树种、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发挥了作用,对抑制纯实木地板消费也有一些效果。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木地板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进口木材及速生林地的开发使用,继续征收木地板消费税,对保护环境已失去了应有作用,并对资源综合利用和木地板行业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且受近几年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企业生产成本持续升高,国外贸易壁垒的阻碍,地板行业发展速度降缓,地板企业已经到了生死边缘。

  2木地板消费税对木地板企业的影响

  2.1我国地板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木地板行业起步晚、基础差,但是发展迅速,在不到30 年的时间内开拓了多种类、多规格的多元化产品格局,建立了从生产、销售到配套铺装的服务体系,并形成了一定企业规模的产业集群,整个行业已进入稳步发展的成熟阶段。同时,由于木材资源紧缺、市场竞争不规范、企业创新能力弱,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控,出口贸易壁垒等因素影响,我国木地板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2.2目前地板企业的发展困境

  2.2.1国内市场需求不旺,行业产品销量总体下滑

  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2014年房地产业持续低迷,成交额持续走低。连众人期盼的金九银十效应都明显减弱很多,品牌艰难维系,企业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2014年地板销量约为3.88亿元,同比下降2.8%,实木地板及强化地板销量下降5%以上,地板行业整体呈现出疲软的态势,企业不同程度的减产或停产再一次对地板行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

  2.2.2高企的税负严重阻碍了行业发展,造成不公平竞争

  木地板企业在生产中要承受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其他各种税赋,对企业来讲压力很大,这样就会促使一部分企业不规范,容易在行业当中犯错。降低木材企业的税负,公平税收环境,规范企业纳税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2.3企业税费过高,产不敷出,生产经营举步维艰

  国际市场疲软,国内商品房调控,导致地板行业销量下滑,出现了局部产能过剩、低价竞争的情况。而国内木地板企业生产过程中,劳动力、水、电等生产成本大幅上涨,运输物流成本也居高不下,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各种税费也有增无减,致使业内出现大量企业减产、停产,甚至老板跑路等现象,大量工人待岗。

  2.2.4国外技术和贸易壁垒导致国内木地板出口受阻

  我国木地板出口的主要国家是美国和欧洲,每年木地板出口量一直保持在1亿平方米左右,占木地板产量的1/4。木地板上承载着很多“所谓”的知识产权,由于我们在地板产品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相对较少,出口相关产品需要购买国外知识产权,在与外国企业的出口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现在中国地板企业的出口竞争,除了成本原因以外,还有非关税的贸易壁垒。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及《欧盟木材法规》的强制实施,俄罗斯、东盟等相关木材贸易和保护法案的出台,全球材种资源的认证成本越来越高,以及针对中国地板企业的“双反”调查,使我国木地板出口量大幅下滑,负增长率高达1724%。由于出口受阻,许多企业转向内销,致使国内市场竞争更为激烈。   2.3我国木地板生产已向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发展

  我国多年开展森林保护工程以来,实木地板原料基本均为从国外进口,对于出口实木地板成品的企业来讲,只起到来料加工的功能。从木材原料看,实木地板原料主要来自于进口木材,而实木复合地板、强化木地板原料主要来源于人工林木材、次小薪材、枝桠材等,均属于资源综合利用型产品,尤其实木复合地板基材也一部分是秸秆人造板材。木地板的生产对木材资源的损耗已经到了微乎其微的地步。

  3取消木地板消费税的政策建议

  3.1实木地板消费税应尽快取消

  征收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节约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我国现在的木材消耗主要依靠进口和速生木材。速生林25年就可以利用,杨树甚至10年左右就可以利用。速生林在我国迅速发展,很多木材加工企业都有自己的林地,甚至在国外开发了自用林地。通过技术的进步,未来的速生林实木地板产业化成必然趋势,速生木材促进了木材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将会更好的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

  自我国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国内优质、珍贵木材供应量急剧下降,实木地板原料很大一部分从国外进口。大量进口木材,间接保护了我国的森林资源,对于国内的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不应再征收5%的消费税,而对于实木地板成品的出口企业来讲,国内只起到来料加工的作用,消费发生在国外的部分产品,也不应再征收消费税。

  3.2实木复合地板、实木指接地板消费税,应享受国家补贴或退税政策

  实木复合地板是环保、可持续发展的产品。国际上对木材的综合利用、科学利用或加工利用有一个基本定律:如果对天然林的利用小于30%,基本上就属于科学、合理的利用。拿木地板行业来说,实木复合类就符合这一环保要求。实木复合地板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三层复合,一类是多层复合。15毫米厚的为三层复合,表层4毫米为天然林材种,中间层和底层均为速生林木材;多层一般为12~15毫米结构,目前普遍利用的表层只有06~2毫米,所占比重也都小于30%。从国际上对资源的环保绿色、科学利用的角度来讲,复合木地板是环保产品,其资源的使用是合理,不破环环境的,生产过程也不污染环境,产品的消费利用对环境无害,产品废弃以后,还可以被再生利用,这都符合现代环保可循环利用的理念。

  实木复合地板基材为人工速生林木材,同为综合利用产品,中、高密度纤维板能享受国家退税政策,实木复合地板基材亦应享受。大力推广实木复合地板的消费,有利于保护稀有木材资源。

  实木指接地板主要生产原料为短小木材及木材加工边角料,属于典型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产品生产不仅能减少原木消耗,还可提高木材资源利用率。因此指接地板不但不应征税,而且应该进行相应补贴。

  3.3尽快研究制订地板行业木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

  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加快绿色城市建设,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强力推进建筑工业化。木材与木制品是唯一可再生的绿色建筑材料,国家应积极鼓励其发展,近期也是取消木地板行业消费税是最佳时期。为保护森林资源,应采取差别征税的方式,对使用次生材、速生材、边角料等非原木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实木复合地板、指接实木地板,按照低税率征税或者免税或者在其他税目中退税,以鼓励企业使用原木替代品。同时,也使征收税率与征税对象所耗用的自然资源(木材)相适应,回归消费税的本意与宗旨。

  4结论

  伴随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战略措施的稳步落实,建议对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取消消费税,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对使用次生材、速生材、边角料等非原木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实木复合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应免征消费税或在其他税目中退税。这样可以扩大木地板消费,减少瓷砖等不可再生资源消耗,对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可以助推木地板企业走出困境,释放活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更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国外双反调查、国家房地产限购等一系列不利因素的挑战。

  公共政策方面论文免费篇2

  试论列宁新经济政策对实现中国梦的现实启示

  新经济政策是列宁在总结苏俄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在总结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尝试失败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苏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是对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初步探索,深刻揭示了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为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借鉴。邓小平曾积极评价了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他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新经济政策是20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苏俄具体实际相结合,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成功范例,对我国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一、新经济政策的提出及背景

  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首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苏维埃政权,苏维埃政权面临的重要任务本应该是如何使俄国从资本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然而,苏维埃政权此时却处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联合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叛乱的严峻形势之下,在这内忧外患的特殊时期,苏维埃政府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跨越论,实施了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在农业方面,实行余粮收集制;在流通领域,实行国内贸易国有化,全国消费品由国家和合作社组织供应,取代私人贸易;在工业方面,实行高度集中的国有化;在社会劳动方面,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苏俄人民的积极性,有效地在较短时间内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战胜帝国主义国家的联合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势力的进攻,保卫苏维埃政权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它对社会生产力,尤其是对农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如果继续推行这一政策,它将会严重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苏俄经济崩溃瓦解,造成经济危机;农民因利益受到极大“剥削”而发生暴动;工人不满和士兵叛乱等危急情况也会出现,从而对苏维埃政权产生极大的威胁。

  面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带来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列宁经过深刻的反思认识到“‘战时共产主义’是战争和经济破坏迫使我们实行的。它不是而且也不能是一项适应无产阶级经济任务的政策。它是一种临时的办法。”同时,列宁开始重新认识俄国的具体国情,结合实际,制定新的经济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新经济政策就诞生了。

  二、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

  列宁在1922年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采取新的途径来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己经绝对必要了……我们现在还没有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真正途径,而探寻这一途径的唯一方法,就是实行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是列宁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的探索和实践,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的大胆尝试。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用新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激发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力

  余粮收集制是战时共产主义时期为适应当时国内外战争形势需要而采取的一项粮食政策,主要是由国家强制性地、无偿地从农民手中收缴除农民必需生活供给之外的全部余粮,然后由国家直接分配给革命战争前线的士兵及其他居民。

  它在革命胜利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它的消极作用也随之越发明显,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1921年3月,俄共十大通过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决议》,决议指出:“为了保证农民在比较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经济资源的基础上正确和安心地进行经营,为了巩固农民经济和提高其生产率,以及为了确切地规定农民所应担负的国家义务,应当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这种国家收购粮食、原料和饲料的方法。” 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是新经济政策的开端和主要标志。粮食税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

  国家资本主义在新经济政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22年11月,列宁在回答《曼彻斯特卫报》记者问题时,谈到新经济政策的真正实质,他指出,一条是准许小生产有贸易自由,一条是运用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系列原则。列宁结合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深刻阐明了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内涵、性质、作用和形式。根据俄国新经济政策时期社会经济的具体情况,列宁提出了租让制、合作制、代购代销制、租借制四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既要利用资本主义的资本和技术设备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又要发展小农经济,使小农经济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过渡到社会大生产。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资本主义不仅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有利于无产阶级对小生产者和资本主义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得无产阶级最终消灭资产阶级,从而为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服务。

  (三)利用市场、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商业和自由贸易,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列宁指出:“商业正是我们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我们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如果我们现在能紧紧抓住这个环节,那么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一定能够掌握整个链条。否则我们就掌握不了整个链条,建不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 同时,他还特别强调:“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所作的退却是不够的,必须再退却,再向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这充分说明列宁已经深刻认识到利用市场、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商业,加强自由贸易的重要性。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必须通过商品经济、货币关系,利用市场,发展自由贸易,进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极大地活跃市场,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的融合与快速发展。    (四)实行按劳分配制度,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

  战时共产主义时期,鉴于经济遭受到战争的严重破坏,物资匮乏,不得不普遍实行义务劳动制度,采用实物形式的平均分配制度。这一分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的苏俄社会经济状况,快速而有效地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战胜帝国主义国家的联合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势力的进攻,保卫革命胜利果实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它的消极作用也随之显现,而且越演越烈,引起了劳动者的普遍不满,挫伤了其积极性,造成劳动生产率低下。面对这样的严峻形势,列宁经过反思,在1918年夏,第一部苏维埃宪法果断地宣布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度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这充分肯定了按劳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这样就提高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劳动生产率得到极大地提高。

  三、新经济政策对实现中国梦的现实启示

  在1922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列宁高度评价了新经济政策的意义,认为“实行‘新经济政策’是找到了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唯一办法”。新经济政策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过渡理论,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对我国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和现实启示。

  (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新经济政策是列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解决苏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问题的集中体现。列宁在俄国社会主义发展和建设的过程中,虽然超越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过渡理论和未来社会的设想,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恢复和发展了当时俄国的国民经济,巩固了苏维埃政权。但他却始终没有脱离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方向,始终坚持和运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在今天,我国正处在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改革开放的攻坚克难的重要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以及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更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实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发展和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列宁曾经说过:“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类型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正基于此,列宁根据当时苏俄的具体国情,总结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经验教训,果断地实行新经济政策,大力促进了苏俄社会主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从而保卫和巩固了无产阶级政权。目前,我国仍将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没有该变。这就要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立足于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三)坚持群众路线,践行群众观点,以人为本,重视三农问题

  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是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坚持群众路线,践行群众观点,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重视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三农问题,就是要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最迫切和最关注的现实问题,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发展,促发展,让人民共享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伟大成果。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的伟大成就,都是同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密不可分的。邓小平曾特别强调:“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能不能好起来。”江泽民同志也曾有针对性地指出:“沿海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农业的比重相对小一些,但农业的基础地位没变,也不能变。越是二、三产业发展快,越需要牢固的农业基础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农问题,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大局,关系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面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新课题、新任务,我们党必须制定更多的惠民利民政策来解决三农问题,使农业得到加强、农村得到发展、农民得到实惠,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要条件。

  (四)坚持对外开放政策,全面深化改革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邓小平曾指出:“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使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今我们处于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中,更应该充分吸收和利用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可以用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而且应当加以利用。同时,还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拓宽经济发展空间,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是一场伟大的改革。恩格斯曾指出:“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同时,社会主义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议,预示着中国将处于一个空前改革的时代。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更好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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