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收费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转轨,我国公共收入体系日益规范和完善,一方面我们通过税制改革构建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税收体系,另一方面以分税制方式就公共收入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了较为合理的划分。但是,我国公共收入体系依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其中,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行为是完善政府公共收入体系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政府体制改革 公共产品 公共收费
公共收费是指为维持特定社会产品的生产或弥补特定社会公共服务的成本费用而向特定受益者征收相应收入的一种机制。
一、公共收费的决定
实际上,产品或服务由谁来具体生产或经营与最终产品或服务的处置权力垄断并不一定有必然联系,而且这决定着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第一、市场机制自身进行的外异性内部化——准公共产品的私人提供。尽管准公共产品是具有外部性的产品,这使得市场直接提供该类产品缺乏足够的效率,但并不意味着某些准公共产品不能够通过市场自身调节以内在化其外部效应。按照科斯定理,如果交易成本为零,那么市场对社会资源的配置能够自动实现帕累托最优。根据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论,如果交易成本小于产权鉴定或产权调整的费用,那么通过市场自身内部化准公共产品的外异性也是有效率的,也是能够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第二、政府干预与公共收费机制得以实行的条件。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其随着外溢性范围的扩大而急剧增加,在私人市场上产权的重新鉴定或产权的重新调整就不会发生,那么外部性就会仍然存在,资源的配置效率仍然较低。
在存在外部效应的场合,政府进行干预的唯一理由仅在于它消除一种外部效应所需的成本,不仅小于确立或调整私人产权的交易成本,而且小于干预后所获得的社会收益时方才可行,这意味着有可能在私人市场自行内在化外部性与政府干预之间,存在着某些“不值得消除的外溢性“的空白地带。
二、公共收费的经济影响
(一)公共收费再公平和效率方面的考虑
消费者对准公共产品比纯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显示更为强烈、更为真是。这种需求偏好的强化不仅为市场介入准公共产品的生产或消费提供了基础,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再某些场合,公共收费所遵循的公平原则更优于税收的公平原则。优越性往往意味着存在的合理性和不可替代性。
采取公共收费的方式生产和提供准公共产品能够通过增加供给能力来减少凭票供应或排队等候的效率损失。
(二)公共收费的收入效应
公共收费的收入效应既体现在对正外部性的矫正过程中,也体现在对负外部性的矫正过程中。不过,对负外部性的矫正,如惩罚性收费或拥挤性收费,更注重对不经济行为的规则,收费收入只是公共收费机制的派生性效应。如交通违规给他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外部性危害,虽然惩罚性收费能够起到组织收入的作用,但管制当局和社会公众仍然希望尽可能避免出现类似行为,而不着意追求据此形成的收入的增长。
三、我国公共收费的规范化
(一)公共收费应用要求
1、公共收费若运用得当,可以成为一项良好的财政收入手段。然而,公共收费的内在局限性,又决定了其在财政收入体系中的地位,只能是一个辅助性的作用。目前各国都将公共收费作为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但与税收相比,公共收费所占比重仍较低,一般仅占10%左右,且主要集中于地方一级财政。
2. 公共收费适用范围应有所限制。具体而言,公共收费主要适用于那些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可排他性,同时又具有消费的弱外部性和弱再分配性的公共服务。
3、收费标准制定应以边际成本原则为主,但需兼顾其他要求。根据价格应与边际成本相等的经济效率原则,公共服务定价标准也应以边际成本为限。
(二)建立规范合理的收费管理体制
1、定期鉴定公共收费范围
从我国收费现状来看,首先有必要将那些名“费”实“税”的收费项目改为税收形式征收,以规范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其次,对于那些消费特征不符合收费要求,但从政府职能角度来看又必须存在的收费项目,应逐步改由一般性税收收入融资,不再用收费方式解决行政经费不足或用以改善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2. 合理确定各项收费标准
(1) 对于目前那些收费标准过高的收费项目,应根据不同收费项目性质相应调低收费标准。
(2) 对于那些收费标准过低的收费项目,如城市垃圾、污水处理,供水,公交等,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应注意与工资、补贴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协调一致,
3. 改进公共收费资金管理模式,变“专款专用”制为“统收统支”制
从世界各国情况来看,对于公共收费的管理方式主要有“专款专用”制与“统收统支”制两种。具体采取何种形式,各国做法并不一致。在我国目前许多收费项目的征收方式具有强制性的情况下,收费资金规模是否仍是交费者公共需求的真实反映值得质疑。此外,专款专用还造成了如下一些弊病,鉴于我国国情,我国目前公共收费资金的管理模式宜采用“统收统支”制,以强化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防止乱收费问题的进一步蔓延。
总的来说,我国公共收费的规范化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能的转轨,不断地调整政府和市场的运作便捷,将政府能够有效提供的部分公共服务项目采取公共收费的方式进行,以充分发挥 对社会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就后者而言,由于我国市场的培育和完善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因此决定了公共收费的规范化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参考文献:
[1]赵全厚,《论公共收费》,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2]陈共主编,《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蒋洪主编,《财政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上海社科院出版社2000年版.
[4]刘金焕等,《财政学原理》,《财政学案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