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完善中小企业财务治理目标
浅析如何完善中小企业财务治理目标
一、中小企业财务治理目标与大中型企业的对比分析
随着20世纪90年代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企业治理理论的发展,企业已不仅仅是股东的企业,而是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合约。凡是向企业提供了资源;承担着企业经营风险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集团等,共同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都应该分享企业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因此,企业的治理机制也不能仅仅局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主要目标就是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而不仅仅是股东的责任和权利,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企业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最终保证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制度安排,形成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财务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保证企业财务在安全制衡、协调工作的状态下,高效率地正常运转。
相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中小企业具有规模小、数量多、生产经营灵活多变、更多的依赖产品的获利能力求得生存,管理水平不高等特点,这决定了中小企业财务治理目标的特殊性:追求盈利的倾向明显,实在的利润是生存的保证;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决策、计划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大;财务在成长期,中小企业所积累的核心知识和能力开始为企业获得竟争优势,产品的供应渠道比较通畅,目标客户群趋于稳定,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需要向外部筹措资金,吸收职业经理人员,企业产权权能开始分解,企业这时的财务治理目标应开始考虑除原始产权主体以外的其他派生产权主体的利益,为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吸引所需的资金和人才,以获得持久、稳定的利润,兼顾利润的质量。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当开始注重社会效益,履行与企业地位相对称的社会责任,以通过相关行为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从而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持续增长的利润。从长远角度看,企业盈利的最大化与社会责任是相统一的,而且与初创期不同,此时的企业已具备物质能力来履行社会责任。
在中小企业步入成熟期后,企业的组织管理已基本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已经建立,产权权能进一步分解,形成了“所有权一法人财产权一经营权”模式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在此制度下,不同的产权权能和不同的产权主体相对应,各个产权主体通过不同产权权能的行使,形成了相互之间的权利、利益和责任明确的产权关系,财务知识和技能在前而积累的基础上也已达到最高水平。风险,经营风险高。目前关于中小企业财务目标的讨论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利润最大化;二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认为中小企业财务目标应是利润最大化的理由是:中小企业在经济圈中扮演着最为活跃的角色,而临激烈的竟争,只有持续的获利才能使之避免淘汰;“利润最大化”目标简单、明确目操作性强。认为中小企业财务目标应是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理由是:考虑了企业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将收益和风险相挂钩,避免企业财务决策短期化行为;考虑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盈利性与社会责任相统一,有利于调动各方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奋斗一,促进其快速发展。
二、中小企业应有的财务治理导向机制
财务治理导向机制也称财务治理目标机制,是指与企业目标相一致的引领企业财务活动和确定财务安排的方向。建立明确的财务治理导向机制,为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安排和具体的财务管理活动提供参考,只有明确了目标,才能决定如何实现目标。目前,将中小企业的财务治理目标简单的归结为利润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观点都太片面。一方面未能考虑企业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决策短期行为;另一方面未能考虑中小企业不同阶段的产权变化。在中小企业创业阶段,所有者与经营者大都是集于业主一身,资本与劳动合为一体,产权关系简单,财务治理的主体(业主)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成为必然。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要吸收外部资金,此时企业就成为一个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股东、债权人、经理层和雇员等。如果试图通过损伤一方利益而另一方获利,结果都将导致矛盾冲突如职工罢工、债权人拒绝提供贷款、股东抛售所持股份等,这些都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中小企业产权制度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扩大、经营范围的拓展,会逐渐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障碍,从而导致产权结构的变迁。因此,企业的财务治理目标也应该随着产权制度的变迁而作出动态的选择。
在创业期,中小企业“产权合一”,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当严重,风险等级也很高,此时的中小企山业主及其家庭成员、亲属等成员构成,财务关系简单,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财务治理目标可能更具可操作性和导向性。但这里的“利润最大化”应当是长期持续的利润最大化,绝不是短期的利润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