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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企业战略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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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企业战略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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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浅析

  [摘要]关联企业转移定价是企业的战略性行为,但也是企业逃税避税和操纵财务报告、转移资金的常用手段。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规范主要包括税务调整和信息披露。正常交易原则是税务调整的基本原则,但调整的方法有多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用。为了使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认识企业的关联方交易,从而评价企业的机会和风险,应当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关联交方易转移定价的详细情况。

  [关键词]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税务调整;信息披露

  转移定价问题最先引起注意的是跨国公司的出现,导致税收的国际分配问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企业集团的不断增多,转移定价已不仅仅是一个国际税收问题。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来粉饰财务报表、转移上市公司资金和利润,已成为证券市场上人所瞩目的现象。本文拟对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动机、影响、调整和信息披露问题作简要的探讨。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规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具体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受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所谓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业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有:购销商品或其他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融资、担保和抵押、管理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仇议等。

  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将可能影响关联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在非关联方之间可能不会发生,即使发生,关联方之间交易可能不会按与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金额进行。因为企业与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一般是按照公允市价进行,但是由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经营决策有着重大的影响,因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的定价较为灵活,往往高于或低于公允市价。根据美国学者对164家美国跨国公司的调查表明,在内部交易中采取正常交易价格的只占35%.关联方交易行为的不确定性和交易价格的非市场性、多样性,使其定价政策成为交易的核心内容。

  二、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动机

  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主要包括关联方之间货物和劳务购销活动的转移定价,贷款利息、无形资产、租赁资产的转移定价及资产、股权的转移定价。从理论上来讲,企业转移定价制定的方法主要有以市价为基础和以成本为基础两种。但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往往根据其战略需要进行调整。因此,关联方交易的实际转移价格往往与理论价格有差异。在有些情况下,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甚至与其成本或市价相差甚远。

  关联方转移定价主要有以下目的:

  1.减轻税负。利用关联方转移定价避税,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另一方面是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我国在税制改革以后,国内企业之间税率差别变小了,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税务政策仍有差异,如特区的企业与一般地区企业的税率、高新技术企业与一般企业在税率和免税优惠上,仍存在相当大的差别。企业集团经常通过在关联企业间人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调节各关联企业的成本和利润,以达到减轻其税负,使各关联企业的共同体获取最大利润的目的。

  2.调节利润以树立新建公司在当时的形象。关联企业间的母公司为使其控股的新建公司占有市场,往往通过低价向新建公司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或劳务,而高价购买其产品的做法,提高新建公司的利润率和竞争力,使其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往往以低廉的价格通过关联交易将优质资产转移到上市公司,以增强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改善其财务状况。

  3.将企业资产和利润转移到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家属所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从而达到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目的。

  4.出于证券市场的压力,粉饰会计报表,蒙骗会计报表使用者。通过转让定价,可使与其有关的上市公司利润虚增,蒙蔽投资人,使投资人高估其获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5.转移资金。许多国家在国内资金和外汇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大都采取一些限制资金转移的措施,此时,跨国公司往往通过转移定价以高价向处于该国的子公司发运货物或提供劳务等方法,实现资金的转移。国内企业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也经常为了转移资金而以非公允价格进行交易。

  6.规避风险。跨国公司通过转移价格,可将利润转出,以躲避东道国政治风险,降低预期的外汇风险,减少通货膨胀损失。对于国内企业而言,通过关联交方易转移定价可实现产业结构转移与优化。

  7.基于内部考核与激励的转移定价。现代责任会计中为了考核各个利润中心的业绩,往往通过制定内部转移定价,来考核各中心的盈利能力。

  三、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影响

  一定的关联交易,可以降低交易费用,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实现行业结构优化,因此,关联交易有其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关联交易与市场公允价格之间的差异导致不同形式的利润转移,过分偏离市场价格的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势必对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利益产生影响。主要表现在:

  1.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进行税负转移,减少企业总体税负,造成国家税收收入损失。

  2.上市公司通过转移定价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为了取得配股资格、避免被ST、PT摘牌下市,实现预定的盈利指标,以及其他经济和政治的原因,每到年末,关联交易便大大增加。上市公司往往通过不正当的关联交易,虚增公司的利润。盈余信息是财务报表的重心,是投资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大量的非正常关联交易,使得投资者无法区分高质量的公司和低质量的“柠檬”,从而导致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3.非正常定价的关联交易可能使上市公司成为控股股东的提款机,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当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至母公司或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如低价向上市公司收购产品再以市场价格出售以获取差价、向上市公司高价提供原料、无偿或低于正常利率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向上市公司高价转让低质量资产等。这实际上是吮吸了上市公司的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侵蚀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4.非正常定价的关联交易有悖于公平交易原则。一些关联企业利用转移定价展开不正当竞争,垄断市场,干扰市场交易秩序。

  5.一些外资企业的外商投资者可能利用转移定价低价向其国外公司销售商品或原材料,或者高价从其国外公司进口原材料或机器设备等,来转移在我国赚取的盈利,达到少交或不交所得税的目的。这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家利益。

  四、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税务调整与规范

  理论上,关联方交易是企业通过与关联方发生资产或债权债务的转移,达到企业预期目的的一种自主性企业行为,是不可避免的,转移定价是企业自身的战略行为,不应予以干涉。但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对国家税收、投资者和其他企业的利益都有着较大影响,如果没有一个游戏规则,将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证券市场和整个社会的效率。因此,有必要对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进行调整与规范。

  1.国外对关联方转移定价的规范

  判别转移价格是否合理,必须有一个标准,美国倡导的“正常交易准则”目前已被各国广泛接受。依据此原则,在确认跨国公司某一项转移价格是否合理时,税务部门将参照同类产品在相似的销售条件下,由相互独立的买卖双方交易时形成的价格为标准价,将二者进行比较,得出结论。如果转移价格超越了“正常交易准则”确定的标准,税务部门有权实施“转移价格审计”,调整并重新分配该公司的利润、扣除额及其他收入项目,按照调整后的数额确定纳税人的真实应税所得额,强制其交纳税款及罚款。为了评价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是否符合“正常交易准则”,美国税法中规定了三种计算交易价格的方法:(1)可比不受控制定价法。该法要求母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子公司的价格应与同种货物由独立的买卖双方交易时的价格相一致,并将交易所得同与其经营活动相类似的独立企业的获利相比较,得出可比利润的上下限。此法最能体现“正常交易准则”的要求。但是在质量、数量、商标、品牌甚至市场的经济水平的差别等方面,直接对比并非易事。(2)转售定价法。此法将从事交易的母、子公司视为相互独立的供销双方,它要求供应方的转移价格相当于销售方转售给第三方的价格减去合理的销售毛利。合理的销售毛利是指转售者获得的毛利要与市场上同类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毛利相一致。(3)成本加成定价法。此法是在生产者或销售商的实际成本上加毛利来确定转移价格的方法,毛利的确定须参照执行同种职能的独立公司所享有的毛利水平。当无法取得可比价格或无法取得可参照信息时,税务部门将利用“利润分配法”来评估转移价格。此法将跨国公司的整体利润按各成员所占用的资产、履行的职责及承担的风险比例进行分配,通过考察各成员的利润间接评估转移价格的合理性。跨国公司有权依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种订价策略,一旦选定,就必须严格按该法的具体规定转移价格,并前后期一致。跨国公司可与税务部门事先达成“预订价格协议”,明确转移价格的方法,然后依协议行事。这样,跨国公司可按规定,在一定时期内避免税务部门的转移价格审计。

  0ECD1996年最新指南规定,符合正常交易原则的认定方法有五种,即可比非受控定价法(CUP)、转售定价法(RPM)、成本加成定价法(CPM)、交易净利润率法(TNMM)和利润分割法(PSM)。前三种是传统交易法,是确定关联企业之间交易是否正常的直接方法,但由于交易的商品质量、生产时间、地点、条件等因素的不同,要确定一个使纳税双方及不同征税机关都接受的正常交易价格并非易事,因此0ECD规定,在上述三种方法无法实施时,可采用后两种方法,以利润为基础,通过比较具体交易项目的利润,推断转移价格是否合理,从而将应税所得调整到合理正常。

  2.我国对转移定价的调整与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购销活动,其调整顺序是:(1)按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2)按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价格所应取得的利润水平;(3)按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4)按其他合理的方法。这里的前三种方法与国外类似。但是,我国对于其他合理方法,并无相应的具体规定,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往往采用核定利润率调整,其结果往往有违正常交易原则。对于调整次序,0ECD1979年开始制定转让定价指南时就不赞成对各种方法规定机械的顺序,而鼓励灵活实用地选择合适的调整方法。1995年,0ECD再次重申了这一点,只不过指出,只有在传统交易法不适用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交易利润法(包括交易净利润率法、利润分割法)。美国1992年也宣布取消对使用次序的规定,只要求对方法的选择应列出相应的理由以证明其符合最优法规定。因此,对于人为地规定调整方法的选择次序,并无依据,只要符合正常交易原则,就可以采用。同时,我国对转移定价调整方法的规定也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笔者认为,应借鉴0ECD关于转移定价调整的规定,对调整方法作出详细规范,并引进交易利润法,以便在无法取得可比市场交易价格时通过比较利润推断转移价格是否合理。同时,为了节省调整成本,可扩大采用目前国外较为普遍的预约定价协议制度,即企业向税务机关事先报告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方法,经认可后作为计征所得税的依据。对于转移定价方法的选择,应规定企业保持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五、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信息披露

  对关联万交易的转移定价进行调整,往往是税务机关进行的,其目的在于防止企业利用转移定价逃税避税,但是,转移定价影响的不仅仅是税收,尤其对上市公司而言,财务粉饰和转移资金的考虑往往要超过避税的考虑。因此,会计也应对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进行充分的反映,以便信息使用者能够正确评价企业关联方交易及其影响,鉴别企业真正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思路,一是在会计报表中用公允市价重新计量,即按照不存在关联关系时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二是在财务报告中详尽披露关联方交易的信息。由于许多交易具有不可比性,对各种交易按照公允市价重新计量几乎是不可能的,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主要是反映经济事项,而不应重新对交易进行定价。因此,对于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比较可行的是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转移定价的要素。事实上,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准则制定机构和证券监管机构也是这么做的。如加拿大,企业不但要披露关联交易所使用的计量基础,而且应鼓励披露有关交易价格如何决定的信息,以帮助使用者评估该企业关联交易的影响。对于以账面价值计量的交易,应揭示其账面价值与交易价值的差异。英国FRS指南也认为,理解财务报表所必要的关联交易的其他要素,包括了对重要资产转移金额与正常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的说明。而香港联交所则要求发行H股的上市公司,若发生非国家政策或计划规定的、与关联方的交易,如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原材料、水电等,不单要有足够的披露,更要公司能确认这样的安排是否符合企业的利益。

  我国1997年发布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要求在发生关联方交易时,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要披露的交易要素包括: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定价政策。准则《指南》对定价政策的解释是:“指关联方之间进行交易时确定交易价格的原则,例如,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否与非关联方价格相一致。如果关联方交易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也应当披露是如何进行交易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价格与交易对象的账面价值或其市场通行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且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董事会应对定价依据等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准确性予以适当关注,并恰当地表示审计意见。《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交易,若对于某一关联方,报告期内累计交易总额高于3 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或占本期净利润的10%以上的,须披露详细情况。如果发生的交易属不同类型,应按以下要求分别披露:(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方交易,至少应披露以下内容: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结算方式及关联方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可以获得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的,应披露市场参考价格,实际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2)资产、股权转让关联方交易,至少应披露: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转让价格、结算方式及获得的转让收益,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3)公司与关联方(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应披露形成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4)其他重大关联方交易。同时规定,监事会应对关联方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应该说,这些要求还是较为严格的。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关联方转移定价的披露存在较多问题:很多公司没有披露交易金额或定价政策,对关联方交易定价的确定依据或未作说明,或说明的定价方式各式各样,缺乏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往往只列示“按协议价格”、“按市场价格”或“评估价”、“优惠价”、“成本价”,没有具体说明制定价格的方法和基础,只有少数企业披露优惠的具体比例、成本加成比例。实际上,正常市价、批发价、合同价、协议价、计划价格等方法,是概念模糊的提法,并未明确其与市价的关系,披露所能传递的信息十分有限,信息使用者往往无法对关联交易作出判断。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上市公司在年底为了取得配股权等目的,便借助关联交易来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更加好看,也就是进行盈余操纵,因此,在监管不严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对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便故意三缄其口,以掩盖企业的真实情况。二是部分企业担心过分的披露会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为转移定价的披露会涉及到企业的成本、销售价格等,这些往往是企业的商业秘密,一旦为竞争对手知晓,可能造成企业的竞争逆势,因此企业往往不愿主动披露详细的转移价格信息。三是目前会计准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还很不完善,缺乏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如《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要求披露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但是,无论是准则还是指南都缺乏具体的细节,没有要求企业披露决定该定价政策的基本因素及其与市价的可比性,从而将模糊性带人披露中,成为监管规范的一个漏洞,致使一些上市公司在具体操作中无所适从,而另一些上市公司则据以逃避披露监管。事实上,转移定价是关联方交易中的核心问题,因此,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尤其应侧重披露转移定价信息。

  笔者认为,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财务操纵,必须要加强对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信息披露的监管。首先,应当在准则或证监会披露规则中对转移定价的披露做出详细而可行的规定,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基本要素,包括转移定价制定的方法、成本或者(可比)市价、再售价格、净利润率或毛利率、选择该方法的理由、与公平市价的差异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信息,并提供由独立财务顾问签发的关于交易是否公平的声明。对于涉及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并可能导致竞争逆势的信息,在进行成本效益权衡后,认为披露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可以向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披露豁免。但如果关联方交易显失公平且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则不得豁免。对于重大的交易的详细信息报证交所。其次,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处罚力度,对于故意隐瞒重大关联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证券监管机构应给予严厉的处罚,并可鼓励投资者对其提出诉讼,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第三,应当加强注册会计师对关联交易的审计,确定企业是否在财务报告中充分公允地披露了关联交易的基本要素,尤其是转移价格,审查企业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公平原则,看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来转入或转出利润、操纵利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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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利润库分析法在企业战略管理中的应用

  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及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使全球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如何寻找并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如何为顾客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企业价值的增长,已经成为企业管理者所面对的首要问题。

  美国哈佛大学的迈克尔。波特教授于1985年提出了价值链管理的思想,经过近20年众多成功的大企业的实践证明,价值链理论是研究竞争优势的有效工具。从已有的研究表明,价值链理论引入企业的战略管理中可以帮助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的决策支持系统,帮助管理者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竞争优势及劣势,从而优化企业的战略决策。然而,由于目前大部分的价值链的研究仅限于定性研究,要进行深入的量化研究还十分困难,因此在具体运用时往往因为模型及数据的缺乏而显得可操作性不强。近几年来,一种基于定量分析视角的价值链分析法已日趋成熟,这就是利润库分析法。

  一、利润库的概念

  利润库(profit pools)是指行业价值链各链结点所产生的利润总和。运用利润库分析法的目的是研究行业总利润在价值链各节点的分布情况,并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企业不论处于行业价值链的某一链节,还是跨越若干链节,均应从利润库的分布情况出发,并结合自身在行业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及拥有的利润库份额,研究行业价值链中其他有利可图的价值活动,寻找发展的机会,作出放弃或开发其他链节的决策。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和预测行业利润库的变迁,确定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

  美国汽车制造业于1996年产生了约1.1万亿美元的收入及440亿的利润。该行业的价值链包括:汽车制造、销售、汽油零售、保险、售后服务及租赁等链节。通过利润库分析法可以看出该行业的收入与利润的收入是不均衡的,汽车制造及销售链节产生了总收入的60%,然而其拥有的利润却不足行业利润库的5%;而汽车租赁却仅以约0.8%的总收入拥有了超过20%的利润库份额。透过对价值链各节点利润库分布的分析,美国三大汽车制造商纷纷跨越其自身所处的节点,为顾客提供汽车金融产品(包括汽车保险、担保、租赁等)。福特公司在过去的10年中将近一半的利润是来源于为顾客提供汽车金融产品,而其收入仅占其公司总收入的20%不到。

  在考虑外部客观经济环境变化而可能导致行业利润库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以较小的市场份额占有相对较大的利润库份额,以较快的行动为控制即将由于行业变迁而产生的新的利润库做准备,这就是利润库的基本管理思想。

  二、利润库分析法的优点

  传统的价值链管理思想立足于企业内部的管理运作,要求企业通过实施低成本及差异化的生产战略来树立企业的竞争优势。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思想也有其局限性:过于注重企业的管理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而忽视了长期利益驱动下增加成本可能会产生更多的价值;过于强调通过增加收入额及市场份额来增加企业的价值,忽略了总收入及市场占有率的增加并不必然导致利润的增加,将扩大市场占有率与扩大收益的关系本末倒置;过于关注企业在其自身核心业务的运作,只限于对其所参与的链节进行分析,而忽略了从行业价值链的角度来看待其所处的地位及所拥有的利润库份额,未能将本应纳入其分析体系的相关业务及实体进行全面的分析;过于注重资源在价值链上的纵向流动来谋求利润,而忽视了价值链的复杂多变性而对行业的利润结构产生的不确定性。

  利润库分析法从战略观点出发,研究如何创造并拥有更多未来的利润,认为企业收入额的扩大及成本的压低并不是战略性因素,企业的战略目的应是拥有更多利润库份额,因此企业应从利润的分布来看待行业的价值链中现有或潜在的有利可图的价值活动。利润库分析法不局限于对企业内部价值链的管理,而是从了解所处行业的全景山发,决定最佳的资源配置,以实现对利润库最大限额的控制,这是利润库分析法的出发点。

  利润库分析法重视价值链的复杂性、动态性及不确定性的影响,同时考虑资源在行业价值链上的流动所产生的竞争态势的变化及对行业利润库结构的影响,使价值链管理思想可操作性更强。利润库分析法既强调对现有行业价值链中占有最恰当链节点,更强调通过对行业客观运行状况加以考察,在复杂的系统中尽可能掌握更多的有用信息,超越现有,准确预见未来市场利润分布之所在,为即将发生的经济环境的变化早做准备,为未来竞争创造优势。

  三、利润库分析法在战略管理中的运用

  1.企业资产重组的决策。传统的财务管理及管理会计理论在进行企业间的债务重组决策时,往往过于强调采用过去的财务及非财务指标作为决策依据来对重组后的新企业的盈利能力加以预测,从而进行决策。这样的并购决策往往会忽视由于企业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而引起价值链上利润分布的变化,从而导致决策的滞后性,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会产生潜在的价值危机。利润库分析法认为,资产重组应能使企业在经过资源的重新配置和整合后产生出“1+1>2”的效果, 因此重组的关键是要随时反馈行业利润库的变动,并采取相应的重组措施,不使重要的利润库旁落。

  传统上,美国医药业的大部分利润来源于两种经济活动:研制新药并保证医生开出处方使用新药。对新药品的专利权保护避免了价格战的发生,同时保险公司承担了病人大部分的药品费用而使病人对药品的价格不敏感,医生可自由选择开给病人的药品品牌。该行业独特的结构使药品制造商只需对医生实施一定的营销策略便可保证拥有丰厚的利润。因此,医药品制造商的利润远远高于医药分销商,即使最大的药品分销商也由于对市场缺乏影响力而难以威胁制药商的利润份额。进入20世纪90年代,医疗改革的出现导致该行业的利润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医药销售管理商(PBMs)进入该行业,为了给病人控制成本,会建议医生开出一些具有同等效用的平价药品来代替高价药品; PBMs对选择药品的影响及向病人直接提供关于购买药品的信息,直接威胁到医药业原有的利润库结构。如果PBMs能成功地控制药品成本,利润就将从制造环节流向销售环节。美国的医药巨头LILLY公司预感到了潜在的利润库结构的变化,不惜花费巨资并购行业中的药品分销企业,从而保证不因利润库结构的变化而威胁到企业将来利润库的占有份额。但LILLY在并购当时的市场分析认为,以40亿美元的价格购入一个仅产生年收入1.5亿美元的企业是不明智的,并因此导致公司的市值发生了约20亿美元的减值。但在事后通过利润库分析法认为,LILLY 将来所获得的收益必将远远大于企业现在所发生的并购成本。

  企业在资产重组决策时,运用利润库分析法进行研究,必须清楚其目的在于保持或增加利润库的份额。企业若能保持拥有相当的利润库份额,就能影响到利润在其竞争对手之间的分布,随时掌握主动权,无论经济环境如何变化,都可立于不败之地。同样,由于无力进行重组来扩大其利润库份额的企业,亦可以通过一定方法在本企业内部减少不产生价值的环节,或减少行业价值链在自身可能运行的环节,或在自身业务的基础上扩大部分经营范围,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库份额。例如,婚车租赁公司可提供随租其他婚礼用品等业务,来扩大婚车租赁链节利润库份额。

  2.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的选择。现代企业间日益激烈的竞争要求企业必须立足于为顾客创造价值,才能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只有通过市场及时反馈的信息来了解顾客所需,并在保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努力降低自身成本,才能真正做到为顾客创造价值。商业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及时获得市场反馈的信息及企业经营成本的高低。尤其对处于竞争激烈、缺乏利润的价值链节点的企业,运用利润库分析法,能够对现有顾客群体进行细分,寻找最具盈利潜力的顾客群,并为之创造价值。美国的戴尔公司竞争于计算机行业中最缺乏利润的硬件生产业环节,但其以利润库管理作为其指导思想,采取了以下措施,(1 )采用不同于行业内标准模式的直销手段,消除了公司与消费者间的流通环节,从而拥有了部分本应属于分销商的利润,扩大了其利润库份额,同时也以较低的售价真正实现了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目的,保证了公司价值得以不断增长。(2)通过直销的手段直接与顾客沟通,通过对顾客群体的细分,将业务侧重于最具盈利潜力的顾客群,即通过对本环节利润库来源的分析,将资源集中投放于最能产生利润的顾客群,从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及效果。例如,其尽量避免那些期望可获得免费服务的入门级顾客,尽力吸引本身具备一定计算机基础技能的顾客,因为对这部分顾客可以不需要作大量的普及性宣传,只需进行一些必要的宣传即可达到预期的效果,无形中节省了大量的营销费用。通过以上措施,戴尔公司不仅取得了9%的税前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数的 3倍),而且企业的规模也得以不断地扩大。

  3.企业内部价值链的调整与优化策略。企业内部价值链是指企业从供应商端口获得原料到最终向顾客端口输出产品的一系列价值运动过程。相对与整个行业的价值链,其实际上是行业价值链某一节点的扩展而抽象形成的企业的内部的价值链。企业内部的各个环节不断发生成本耗费,但成本发生的前提必须是能够创造价值。因此,在内部价值链优化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对内部价值链各环节的成本与价值进行考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作业环节,从而降低成本。通过对内部价值链的调整与优化来达到降低成本及提高价值的目的,可使企业在相同的行业价值链节点上拥有更多的利润库份额,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的价值。丰田汽车公司采用适时生产制的生产方式来对其自身的生产流程进行改造,通过削减企业的存货等不产生价值的内部环节,大大地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同时也有效地扩大了企业的规模及其拥有的利润库份额。

  4.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核心竞争力是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的基础,是将技能、资源的运作机制有机融合的企业自组织能力。在传统经济时代,企业战略思维的基本模式是以数量赶超及产值规模扩张为主。在这种思维模式下,企业大多盲目贪大求快,从资产规模、员工数量、产销量、产值等方面追求企业规模,这种战略思维模式的弊端不言而喻。新经济的崛起无论是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模式还是对人的生存和思维方式都产生了有力的冲击。企业传统的战略思维正逐渐转化为关注竞争优势及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利润库分析法并不是要求企业以短期的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通过对利润库的分布结构及变迁情况来研究行业的前景,指导企业培育有实质意义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达到企业的战略目标-在将来占有最大份额的利润库。利润库分析法提示企业不应以市场竞争结果的“第一”、“最大”为目标,而是要通过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保持及加强企业的竞争优势,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库份额。计算机行业中利润最丰厚的环节在于软件及微处理器生产。微软与英特尔公司多年来能够始终在该领域独领风骚,其原因正是由于其自身通过不断地创新及改进产品,以较高的技术及雄厚的资源作为进入门槛,将众多的竞争者拒之门外。

  在人类文明高速发展的今天,实践一再证明仅依靠传统的管理思想是难以适应客观形势的要求的。新的形势要求企业必须大胆创新,大胆引进新的管理思想。利润库分析法作为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管理思想,克服了传统价值链管理方法只重视企业内部自身运作的局限,将企业与外部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以考察,通过对价值链的动态化处理,把企业的战略决策建立在对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动之上。利润库管理虽然将企业置身于虚拟的管理空间中,但由于能够紧紧抓住利润这一重点,使企业的有效管理目标转化为通过掌握利润库来实现企业的增值,令虚拟的管理形式得以具体化,在具体的数字分析中实现企业的战略管理目标。随着利润库分析法的引入,我们必须打破传统的“收入最大化”、“规模最大化”的观念,用利润库分析法来为企业寻求自身的行业定位,以掌握未来的利润源泉作为战略管理的目标,才能使企业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冯巧根:《21世纪管理会计发展展望》, 《外国经济与管理》,2001年第2期。

  (2)迈克尔。波特:《竞争优势》,华夏出版社,1997年。

  (3 )刘明:《利润库-战略管理新视点》, 《经济论坛》,2000年第11期。

  (4)夏宽云:《企业家如何构建利润库》,《价值工程》, 1999年第6期。

  (5)Orit Gadiesh and Jalnes L. Gilbert:《Profit Pools: Afresh look at strategy》,《Harvard Business Review 》May-June1998, P139-147.(6)Orit Gadiesh and James L. Gilbert:《How to maP yourindLlstry‘s Profit Pools》,《Harvard Business Review 》May-June 1998, P14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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