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战略论文定稿
企业战略论文定稿
企业在建立一套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合且又行之有效的竞争情报系统时,不得不将企业所处发展阶段的企业战略,不同阶段企业有着不同的发展战略,不同的发展战略也就决定了构建企业竞争情报系统的方式的不同。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企业战略论文定稿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企业战略论文定稿篇1
论连锁企业的品牌特征、作用与战略
摘要:主要探讨了连锁企业品牌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分析了连锁企业品牌的主要作用,并对连锁企业品牌的策略体系进行了构建,以期为连锁企业品牌经营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运作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连锁企业;品牌;特征;作用;策略
经营和管理是连锁企业运作的两个层次。前者注重投入和产出,突出连锁企业资源的利用率;后者注重连锁企业发展过程各个环节的有序递进。经营战略是连锁企业基于特定的经营目标,在系统分析连锁企业内外环境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出的全局性的战略决策。品牌战略是连锁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品牌战略将有助于连锁企业把握市场变化和竞争对手动态,为顾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制定和执行营销决策,塑造连锁企业的品牌和社会形象,实现专业化、标准化、商业化的专业管理。本文结合连锁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根据企业品牌理论的基本内容,分析了连锁企业品牌的概念内涵和基本特征,研究了连锁企业品牌的主要作用,并提出了实施连锁企业品牌的策略体系,以期为连锁企业品牌经营管理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一、连锁企业品牌概念与特征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品牌的理解也不断发生变化,从最初将品牌视为一个标识到复杂的生态系统,深刻反映了人们对品牌认识的不断深化。1955年,Gardner和Levy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产品与品牌》一文,拉开了人们对品牌的研究序幕。(1)品牌是标识。品牌最初被视为区分产品类别的符号,用以说明产品的归属或制造者,无论是对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品牌没有促销作用和附加价值。对品牌的研究没有形成规模。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在1960年对品牌进行定义,认为品牌是用以识别一个或一组产品的名称、术语、象征等及其组合,以和其他竞争者的产品劳务区别。
(2)品牌是形象和认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人们逐渐认识到品牌不仅是区分标识,还是更丰富的形象内涵,人们对于品牌的理解由单一产品载体向形象和关系等多元载体转变。20世纪50年代,大卫·奥格威首次提出品牌形象理论,将品牌内涵描述为:“品牌是一种错综复杂的象征,它是品牌属性、名称、包装、历史声誉、广告方式的无形的总和。”1978年Levy教授指出,品牌是存在于人们心智中的图像和概念的群集,是关于品牌知识和对品牌主要态度的总和。(3)品牌是资产和关系。20世纪80年代后期,欧美兴起大规模并购的浪潮,很多收购价高于被收购企业的净资产的数倍,很多企业不仅把品牌看做标识,更将其视为企业的资产,重视品牌带来的价值。(4)品牌是生命体和生态系统。美国著名品牌专家Lynn将品牌描述成复杂的生物,迈克尔·穆恩等提出品牌具有生命性质,世界营销管理大师菲利普·科特勒认为,品牌是有生命力和灵魂的,在市场中,具有无限的灵性。
连锁企业品牌是指连锁企业拥有的具有生命周期和活力的商品、服务等的标志性无形资产。其表象为注册商业标记,内涵为品牌拥有连锁企业及其商品的属性及活力。连锁企业品牌的知名度越高,其影响力就越大。连锁企业品牌要实现持续发展,就必须采取正确的品牌战略。连锁企业可以借助品牌来树立有别于其他企业的形象,有助于确立连锁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影响。连锁企业品牌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信誉度和巨大的社会经济价值。知名品牌通常市场评价较高、口碑好、处于行业领军位置、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产品质量过硬、服务到位等特点,所以能够带来较高的社会经济价值。(2)具有全球性经营的特征和较高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著名品牌一般以世界市场为舞台,利用众多国家资源,在很多国家进行投资,开展经济活动。例如,耐克在世界很多国家都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3)品牌文化和产品文化具有高度的国际融合性。
著名品牌获得认可就会引导消费,影响消费行为,培育健康文化。例如,麦当劳连锁快餐,用统一的产品、形象、理念、服务,向世界众多的国家的消费者传播“清洁、方便、美味、家庭氛围”等消费文化。(4)品牌具有持续生存和发展力。品牌拥有顾客以后,其市场可能会出现经久不衰的现象。例如,可口可乐配方历经数变,经营得法,品牌个性得以持续保存。
二、连锁企业品牌的作用表现
连锁企业品牌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作为象征、符号和信号的集合体,品牌不仅代表人们对商品的认识,也反映了人们的社会地位、文化、教育水平、社会角色、生活方式、价值观、情感与个性等。品牌强化、传播和扩散了人们的这些理念、心理和情感,给了消费者一种归属,给消费者带来了自信与满足,消费者也通过品牌判断商品价值作出选择。(2)影响连锁企业营销策略。品牌有助于树立商品形象,提高商品市场占有率;有助于推广商品设计师的创意和理念,使得更多的人理解和了解商品的功能;有助于细分目标市场,提高商品的针对性和目标性;有助于商品的合理定位,明确商品的发展方向。(3)激发消费者的生活情感。消费群体通过品牌在众多商品中识别、选择自己喜欢的商品,简化了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节约了消费者的购买时间。当消费者认可、认定适合自己的品牌时,就会在情感上产生一种依托,进而激发消费者的生活情感。(4)促进商品价值链的延伸发展。品牌运作是一个涉及诸多主体的有机过程,既需要品牌经营管理者能动性的发挥,也需要供应商、内部员工、消费者、传播媒体、流通渠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品牌流通、消费和运作的过程,就是商品经济和社会价值链的延伸发展过程,也是涉及主体价值实现的过程。
三、连锁企业品牌的实施措施
品牌需要经营,只有通过经营品牌才能从无形资产转变为有形资产、从小变大,由弱到强,尤其在品牌竞争国际化、集中化和激烈化的背景下,实现价值的持续发展,就需要制定品牌经营战略。按照邓汝春等人的理解,品牌经营战略主要包括品牌发展战略、品牌引进战略、品牌强化战略、品牌延伸战略和品牌再生战略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合力,共同决定连锁企业品牌的整体效应。
1.品牌发展战略。品牌发展就是品牌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发展过程,其过程可以划分为品牌的形成期、发展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逐渐递进,构成品牌发展的动态过程。不同的发展时期,品牌具有不同的表现特征。品牌发展战略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1)良好的品牌力。品牌力就是消费者对某一品牌所持有的品牌形象。任何连锁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之前,都需要从品牌活力和品牌优势两个放卖弄合理评价品牌力。(2)发展资本的支持。品牌扩张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资本作为支持。(3)保持品牌发展速度。品牌与连锁之间存在紧密关系。没有品牌的连锁就没有根基。连锁企业要实现战略扩展,就需要借助品牌的影响力。
然而,连锁企业却不能够在品牌建设方面急于求成,否则会给企业带来产品质量的下降。因此,一方面要有建设品牌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注重品牌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要保持品牌建设的速度,不能急于求成,要按照品牌建设规律,稳步推进,扎实开展。
2.品牌引进战略。就是指国内连锁引进国际品牌,这种方式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其优点表现在:品牌知名度高,有助于提高企业形象;学习创造和管理品牌的经营理念;掌握品牌的流行趋势,提高市场判断力;吸引消费者,扩展市场;资本投入较小,风险较小;避开价格竞争。其缺点表现在:商品再追加的可能性低;易于偏重于某一类型商品;需要承担最低商品量;
受品牌拥有者的影响较大;缺少宣传、促销活动等自主权。
3.品牌强化战略。企业形象是很难用量化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直接决定和影响企业形象,因此就需要通过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来提高企业形象,然而,仅仅依靠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是不能够完全树立起企业形象,还需要通过增强品牌的效应来实现企业持续发展。尤其是在品牌有一定活力还没有取得消费者认同时,连锁企业需要广泛开展建立品牌形象的一系列活动。例如广告宣传、公共关系、社会营销等。
4.品牌延伸战略。品牌得到消费者认同后,可能会面临营销活力衰退,就需要有计划地引入新产品,提高品牌的活力。
一个连锁企业要长期占据市场份额,只进行一种产品生产,只进行一种服务或只采取一种经营方式不可能达到目标,必须要采取多元化的经营、生产和服务方式。品牌延伸战略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品牌的优势效应如果得到合理利用就可以推出新的产品,进而减少新产品入市的费用;能够增加品牌所依附产品的系列;能够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能够提升品牌的内在价值,提升品牌的整体形象。
5.品牌再生战略。品牌缺乏活力时,就需要采取强化措施以预防品牌持续衰退,即品牌再生。具体而言,就是要:(1)品牌的重新定位。改变人们对品牌的认识或者转移品牌的目标市场。重新定位的原因包括连锁企业或产品的形象不佳、模糊、不鲜明;品牌地位受到威胁;消费者偏好变化;战略转移;
新目标客户的出现等。(2)创新策略。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开展营销活动,提供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产品。(3)品牌宣传推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品牌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品牌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增强品牌的竞争力。(4)设计新形象。对于品牌进行合理组合,充分利用社会经济环境中的新因素,增加品牌的内涵,重新确立和梳理品牌的形象。(5)延伸产品或服务。就是延长产品链,丰富产品种类,增加服务的类别。
企业战略论文定稿篇2
试论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策略
【摘 要】避税,是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主要策略之一。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投资的不断增加,转移定价问题也显得越来越突出。如何针对避税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是我们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跨国公司;转移定价;避税;策略
一、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的成因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集中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各国税负的差异。
从跨国公司的主观战略意图上讲,它的税负策略,就是要通过各种途径尽力减轻全公司的总税负。而客观存在的各国税负的差异。恰恰是跨国公司形成转移定价的土壤。由于各国政治制度的不同,决定了各国税负政策、税收制度、税种的差异。具体来讲:(1)税率的差异。如在征收公司所得税时,有的国家按比例征收,税率最高可达50%,低者可为15%。有的国家则实行超额累进税率,高可达70%,低可至35%。(2)征收方式的差异。各国在征收进口税时,可采用各种方式计征,如从量税、从价税、选择税。(3)税基的差异。如各国税务机关对所得税基即应税所得有不同的计算方法。
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各种扣除项目不统一。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税基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所得税负的高与低。此外,各国在税法有效实施与管理水平上也有一定的差异。第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蓬勃发展。这种内部贸易与人为的转移定价相互依存。跨国公司的国内贸易,对提高公司对市场的适应力,突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降低公司的贸易成本,提高公司的技术保护能力,充分利用公司的生产、销售能力,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等等,都具有一定的作用。第三,多个独立的价格市场的存在。当跨国公司所面对的不是单一的价格市场而是多个或数十个相互间具有独立性且价格需求弹性不同的价格市场时,转移定价就应运而生。从理论上讲,跨国公司可以利用相互分割的价格市场,利用需要弹性的差异,借助于不同国家实施差别定价,以增加跨国公司的整体利润。
转移定价的动因,基本是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动因之一:窥避税负。
1·减少或窥避所得税。跨国公司的子公司遍布在世界各地,各子公司要向东道国上交所得税。各国和各地区的税法和税率不同,同样的利润总额在不同的所得税条件下所交纳的税额不等。公司可以选择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上交所得税,此时上交的所得税最少,从而减少或窥避公司整体的所得税税负。高税国一方的子公司对低税国一方的子公司降低售价和收费标准;反过来,低税国一方的子公司对高税国一方的子公司提供高售价和收费标准,把一部分应该在高税国实现并交纳的利润,转移到低税国。高税国减少的税收收入一部分转移为低税国的税收收入。另一部分直接增加了整个公司的税后所得,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在实际过程中,如果是两个税率相近(特别是高税)的国家的子公司或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通常是通过一个避税地区或低税国迂回进行,使转移定价大显身手。跨国公司在避税区内设立“皮包公司”是这种途径的典型形式。所谓“皮包公司”,又称“基地公司”,它不从事任何生产活动,而是作为中间过提供相互发货清单的方式(并不一定是货物的实际转移),在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母子公司之间进商,通行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跨国公司海外利润的“贮存器”,跨国公司把利润存放在这里,以待日后进一步调整。这样,既可以减轻东道国课征的税负又可以绕过母国对跨国公司征收的差额税。
2·减低或躲避预提税。按照国际惯例,世界各国对跨国公司在本国境内取得的消极收入如股息、利息、租金等要征收预提税。一般对毛所得征税是不作任何扣附,预提税率在20%左右。跨国公司可以把这些所得利用转移定价加以转化,来回避预提税。采取子公司以低价提供产品的办法将利润转移到母公司,代替利息、租金股息或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或调整子公司分摊的总的管理成本费用支付,从而达到躲避预提税征收的目的。例如母公司收取子公司的股息500万美元结算,把股息收转为业务收入。回避150万美元的所得预提税。这种方式的转移定价又有可能使公司的营业税有所增加,公司以权衡损失合理运用。
3·减轻或消除关税负担,关税是流转税种的特殊形式,关税征收会提高商品销售价格。但因为关税多数为以价计征和比例税率,即以进口价值额为基础,这就为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避税提供了方便。例如设在高关税国家的子公司,以偏低的转移价格发货,即可达到不纳关税的目的。当然还应清楚,海关有权对价格与价值不符的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一般是根据国际市场上同类物品的年均零售价来决定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3年以内仍可追征关税。通过转移价格也可多得退税,减轻公司的纳税总额,许多国家为鼓励出口,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减少别国的经济优势,一般都减轻本国产品的国内税务负担,也是为了避免双重课税,往往对出口产品进行补贴和退税。补贴一般要受到制约。但出口退税是常规做法。避税额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基础,抬高出口商品的价值可以获得较多的退税。
动因之二:策略经营。
1·避开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的各种矛盾和冲突。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当地企业、消费者以及当地劳工之间,往往存在着不同利润及目标的矛盾冲突。通过转移定价可以避免矛盾和冲突,保持和扩大公司自身的利益,为其全球目标服务。一般而言,跨国公司利润过高一般会造成以下问题:(1)在跨国公司开办的独资企业里,如果子公司帐面的利润大大超过水平,就会引起东道国的监审,东道国政府可能要求重新谈判跨国公司进入的条件,分享其利。跨国公司为避免重新谈判,通过转移定价的调转,把盈利悄悄转移到国外。而只宣布较低的公司利润。(2)在跨国公司与当地合资企业里,如果跨国公司的投资所占的比例较高,跨国公司一般希望扩大合资企业的资产额,减少其利润额,从而减少交纳所得税和分红造成的损失,为此,转移定价的调整首先降低合资企业的利润率,但如果东道国的投资比例大,按投资比例分红的原则,跨国公司获利较小,一般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在50%以内,当然分得利润也仅在一半以内,因此,跨国公司不希望东道国多分红,也不愿意将更多的利润留在合资企业内,而往往是尽量在最终利润形成之前,通过转移定价提前获得利润,减少合资企业的总收入,造成虚亏实盈,同时又减少税负以对付当地劳工增加工资和改善福利的要求。(3)子公司的过高利润会引起东道国员工的不满,会要求跨国公司增加工资和福利开支,在民族倾向较重的情况下,还会影响职工的工作效率,甚至会有分享企业盈利的要求,墨西哥规定,合资企业应从盈余中拨出10%用以改善职工生活,运用转移定价降低公司的帐面利润可避免这些纠纷。
2·发动市场竞争,挤入或控制市场,逃避反倾销法。在没有反倾销法的国家,跨国公司可以低价向在该国的子公司出售原料、燃料和半成品,提供低息贷款等,由该国子公司生产并以低价出售。因产品的最终工序是在没有反倾销法国家内完成的,因而不属于倾销范围,这就使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在某国市场占有优势,并在竞争占优势。
3·扩大市场占有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支持子公司争夺市场。跨国公司为了扩展业务,开拓国外市场,可能遇到激烈的竞争。这时总公司以战略目标出发,采取转移定价变相对子公司注入资金,以增强其竞争能力。例如,可以向子公司低价供应原材料、半成品、劳务、低息贷款、较低的技术使用费,使子公司的成本大为降低,负担大大减少,然后集中力量与子公司所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对手进行竞争。除此之外,母公司还可以高价购子公司的产品,特别是新建子公司的产品,变相注入资金,供子公司扩大生产,争夺更高的市场有率,对新建的子公司特别是股份化的子公司,使用这种方式支持子公司扩大和占领市场,提高信誉,便于发行股票以取得信贷支持等方面具有更为突出的效果。因为股份公司的竞争力与企业的资信水平、股票价格升降、信贷融资等方面紧密联系,采取转移定价变相注入资金,可以使子公司显出光明的前途和较高的利润水平,除有一定的创业收入外,也为子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打上了坚实的基础。
4·有效转移投向。跨国公司在国外的投资方向一般取决于该行业或产业的利润率。当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利润水平不高而且又缺乏发展潜力时,可以采取转移价格抽调资金,一方面加速失去发展潜力的66子公司的换产或破产,另一方面重新选择利润较高且发展潜力较大的行业和地区进行投资。例如,当子公司的产品处于衰退期时,可以采取各种形式的“高进低出”转移价格,来加速子公司的停产转移。
5·合理配置资金。由于跨国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和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便产生了与所拥有的有限资本资源的矛盾。跨国公司的最高决策者必须从最经济的角度思考资金在全球的的合理配置。提高跨国公司的资金防御能力。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在公司内部各子公司间统筹调度资金的方法有三:(1)针对东道国对子公司资本抽回的种种限制,跨国公司可通过转移定价,提前抽回国外直接投资或利润。如采取高价策略即提高卖给子公司产品的价格。(2)针对东道国没有对贷款和利息汇回限制,跨国公司可通过转移价格,采取高息贷款方式向子公司提供资金,收取高额的利息,以此在短期内将资本调回本国。母公司所收取的高利息,实质上是分享了海外子公司的利润,使东道国造成了税收的流失。(3)针对因生产科研及管理而产生的费用需集中开支,跨国公司可采用转移定价的办法调拨公司内部各子公司的资本进行摊派。因为跨国公司生产科研技术和管理集中于母公司,母公司的总支出数额大,母公司要求各子公司分担一定数额的费用,但东道国对此有不接受的倾向,故跨国公司采取转移定价便于有效地把各子公司的费用调拨出来。
动因之三:避免风险。
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分布在世界各地,其生产经营要受东道国的制约,最终的权力掌握在东道国政府手中。子公司的最终所得能否收回并汇回母公司,关键取决于东道国政府的许可。东道国政府的民族倾向、政治稳定因素、税法的制约和执行、价格控制和外汇管制等,对跨国公司来说都是风险。
1·减轻或避免政治风险。当子公司所在国政治不稳,存在着政权更迭因素,对更迭后新政权的政治倾向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对子公司财产安全问题缺乏信心,以至于意料到子公司的财产面临被东道国没收或国有化的危险时,便可以利用转移定价。母公司要设法尽快从子公司中抽回成本和利润,在风险来临之前让子公司名存实亡,全部财产或大部分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子公司或母公司存放。母公司压低子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用极低的价格进行结算,大量调出产品;或给子公司定出更高的进口产品价格,索取高昂的服务费,将资本调出该国,使子公司陷入财政危机,表现为赤字状态,从而耗空子公司历史积蓄,达到从该东道国转移或调回资本的目的。
2·减少或逃避价格管制。东道国政府往往为保护本国市场价格的稳定及消费者的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采用严格的价格管制政策,以阻止跨国公司产品在价格方面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但跨国公司仍可以利用转移定价摆脱东道国的管制,并非直接与其相抵触而可能遭到惩处。当东道国限制跨国公司以倾销价格在东道国市场销售时,母公司可以改直接行销策略为在当地设立子公司直接生产策略,采取较低的转移价格,将原料、设备等供给子公司,从而降低子公司产成品的帐面成本,使子公司仍能低价在东道国市场销售,同时又不被列入“倾销”加以处罚。相反,当东道国政府限制跨国公司高价在东道国市场上销售商品谋取暴利时,母公司可以以较高的供应价格供给子公司原料等,收取较高的管理费和劳务费,增大子公司帐面上的成本核算。这时子公司可依据帐面成本仍能在东道国市场上以高价出售产品。因此对东道国来讲,由于要鼓励外国资本的直接投资,对子公司产品以高价或低价出售一般也只能不予管理。
3·减少或避免外汇汇率变动风险。关于外汇汇率变动风险的避免,跨国公司有不少手段和措施。而转移定价的使用则更为通常。如某子公司在国外的利润必须到年底结算后才能汇回母公司,但预期子公司所在国货币会发生贬值,这时母公司在向其子公司发货时就采用高的转移定价,提前转移出子公司的利润,以避免东道国货币贬值造成的损失。通过转移定价,外汇汇率风险的损失可能就仅仅是会计帐面上的转移项目,或者是子公司的国际收支变成母国货币的转移,而并非是外汇管理领域里的实际行为。总之,跨国公司可以求助于操纵转移定价,“提前或错后”付款,以减少因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此外,跨国公司还可以让子公司用指定的某国货币进行转移定价核算,使汇率变动的风险由使用非指定国货币的相应企业承担,从而达到避免外汇汇率变动风险的目的。
4·减轻或避免外汇管制和资金管制。通常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为了保持外汇收支的平衡,对外国公司的利润汇出在时间或数量上加以限制。如果东道国政府外汇管制过严,或子公司保留利润过高时,总公司就会调高转移价格,以提高产品成本,降低子公司的利润以便间接地回收利润。同时,国外子公司还可用低的转移价格卖给国内母公司商品和劳务,国内母公司就可以用较少外汇买到较多的商品和劳务。
从而逃避外汇管制。在实行资金管制的国家,跨国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资金,避免投资风险,可利用高的转移定价向该国子公司发货,或利用高利贷款,将资金由子公司调出,达到逃避东道国资金管制风险的目的。
二、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管制的国际惯例及我国的对策
跨国公司从其全球战略出发,运用转移定价策略,以达到其不同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转移定价策略的运用不会产生任何矛盾,由于转移定价策略负效应的存在,各国政府都在加强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的管制。目前国际上备受推崇而且广为流行的交易定价原则是正常交易原则。该原则要求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应象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一样,不包含有意安排的因素在内。也就是说,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是正常交易价格的特色。把正常交易原则及正常交易价格作为衡量跨国公司内部交易价格是否合理的尺度,在理论上是行得通的,但在实践中却往往是与之背离的。因此,转移定价所涉及的有关方面应采取措施,予以管制。母国政府规定以独立、公平交易下的价格为标准,防止跨国公司逃避税收;东道国政府,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在实践中已经不断加强了管理和限制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运用的能力,制订了一整套措施,如比较定价原则、调整税收系统、加强海关监督作用、加强对合资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国际市场行情的了解等等。为了限制转移定价策略的运用,控制跨国公司转移定价,联合国意在进行国际协调,协同控制转移定价,现已初步确定的转移定价控制机制的主要思路是“独立竞争原则”。联合国关于跨国公司行为法则第33条规定:“跨国公司在进行内部交易时,不应使用那些不依靠相应市场价格的价格政策……”。对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母国政府主要用“独立竞争交易原则”,即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作为两个相互独立的企业进行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
目前,我国经济生活存在着一个特点:外资企业亏损面广、涉外税收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企业的发展速度。据报道,全国“三资”企业亏损面约占50%,尽管外资企业亏损的原因很多,但运用转移定价策略避税造成企业亏损却是一个主要原因。其转移定价的方式主要有:“高进低出”控制购销权、转移利润、境外逃避、外商虚报、高报境外劳务费以避税、有形资产的转让定价、提高设备订价、增加折旧扣除等等。这就出现了外资企业实亏,而外商实盈的现象。为此。我国必须建立起完善的转移定价控制机制。其基本思路是:(1)尽快颁布“管制转移定价实施细则”。通过这一“细则”的制定。要清楚地明确税务机关的权利,包括稳定利润、价格、数量等真实性的权利,罚款的权利,核查的程序,时间的限制,纳税人的责任都有明确规定,以便使税务机关用专门的税法条款开展控制转移定价的工作。(2)建立起完善的“比较定价”机制。
我国有关部门应尽快地建立起各种主要产品一系列的交易价格和利润率进行比较,如果发现某一跨国公司子公司的进口价或出口价过高、过低,不能达到该行业的平均率,税务部门可以按“正常价格”补缴税款。
(3)加强对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监管。要了解和掌握内部贸易比率高的跨国公司的情况和资料;并对这类跨国公司的动作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确定其公司内部商品交易的程序、标准化程度;同时,根据企业全球经营情况及有关的产业投资政策,对其各分支机构进行较为深入的考查,以掌握更多的有关资料。这样有利于我们对跨国公司内部全局的监管。(4)逐步缩小国际税率的差异,减少跨国公司运用转移定价的诱因。(5)加强对外资企业的审计和监督工作。即在海关、税务、工商、审计等几个环节之间同时加强监管。
只有多方面的监管,才能真正对转移定价进行有效地控制。(6)慎重地签订外资企业合同,使中方能处于主动的地位。此外,还应建立起有效的价格、税务、商品信息网络,及时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