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关于三鹿论文
三鹿奶粉事件是指很多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其奶粉中被发现化工原料三聚氰胺。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诚信关于三鹿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企业诚信关于三鹿论文篇1
由“三鹿”事件论企业社会责任
【摘要】 从毒奶粉导致的“大头娃娃”到沸沸扬扬的三鹿奶粉事件,中国的奶制品市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带给国人们难以抚平的伤痛。我们从中看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社会责任问题,更清楚的意识到这种责任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文章从近期的“三鹿”事件入手,从企业的质量文化、危机管理、封闭式供应链管理等角度嵌入式分析社会责任问题。
【关键词】 “三鹿”事件 企业质量文化 危机管理 封闭式供应链管理 企业社会责任
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富国论》中写到,企业基本的社会责任就是有效配置社会资源,通过向社会提供产品和劳务以使企业利润最大化。企业社会责任(Corp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一种可以选择的责任,企业可以选择履行也可以选择不做,对企业的绩效没有直接的影响。其实,在20世纪30年代哈佛大学的多德教授就第一次提出了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环境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的理念。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企业和社会的关系问题,企业和社会间存在着一种基本协定和基本合约,如果企业组织得不到社会认可,它是无法长期生存发展下去的。
一、“三鹿”事件回顾
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调查,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7月中旬,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立即上报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质检总局紧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专项检查,有22家企业69批次产品检测出不同含量的三聚氰胺,占这些企业的20.18%,占总批次的14.05%(见表1)。
二、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1、加强企业的质量文化建设
企业的质量文化是指企业和社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自然形成的一系列有关质量问题的意识,规范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思维方式以及风俗习惯。其核心内容是质量理念,质量价值观,质量道德观,质量行为准则。一个拥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必会拥有丰富的企业质量文化。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有将产品投入社会,自发的进行相应的价值交换,以此来维持企业的持续发展。因此,我们看到那些能够立足于不败之林的总是那些产品质量好,充分满足顾客需求的企业。可以说,企业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主要是产品质量的竞争,而企业的文化则集中表现为企业的质量文化,它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
现在质量管理的理念和设计基础都来源于ISO体系,也就是产品的质量主要靠组织的有效性。回溯本次“三鹿”事件,采购部门和质检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小概率事件背后都有深层次的原因”,它的实质是三鹿企业背后的质量文化问题,原材料的选择,供应商的资质,以及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问题完全可以上升到质量文化的角度去考虑。其实,一个企业的质量管理从原料的验收到质量的出厂都有一套可行的制度,主要是看企业是否可以执行好,但是由于企业对社会责任的疏忽,致使在企业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夭折在质量文化的管理上。
2、重视危机管理
所谓危机管理(Crisis Management)是为了应对突发的危机事件,抗拒灾难性事变,以使损害降至最低点而提前建立的防范、处理体系和采取的措施。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危机的发生并不仅仅是一个偶然事件,危机发生之后必然会集结着利益谋取、媒体监督、舆论谴责、情绪对抗等冲突。危机是否能够成功化解,危机管理是否有效关键是要找到危机的核心所在,以强烈的责任感去化解危机。普林休斯顿大学的诺曼・R・奥古斯丁教授认为,如果处理处理得当,危机完全可以转变为“契机”。
“三鹿”事件爆发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危机管理决策,一是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响应,成立事件领导小组;二是开展医疗救治,所有费用由财政承担;三是对奶粉市场治理整顿,对市场上所有婴幼儿奶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尽快查明奶粉污染原因,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这一系列有效的危机管理方法使这次食品安全危机的损失减少到了最小程度。无论如何补救,销售量下降已成必然,然而只有做出果断有效的危机管理决策杜绝此种事件再次发生,才能真正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决心。
3、加强封闭式供应链管理
封闭供应链首先在2006年由南开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提出,是指对供应链的成员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的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跟踪,封闭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关系相对稳定。封闭的供应链强调系统的稳定性、执行标准的统一性、成员的门槛性和监督的严格性。由于在现在企业供应链运行上都会或多或少的出现很多漏洞,如成员加入供应链的标准,成员的信用度,产品的质检等等,都会导
致供应链的安全问题无法保障。所以加强封闭式供应链的管理可以提高企业市场管理秩序,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利益,是对社会责任的一种具体体现。这次乳品事件的供应链问题是最有争议的热点,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其实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从供应链源头的奶站到中间商贩的奶站再到生产和流通环节都存在着安全隐患,三鹿这条宽而长的供应链是没有保障的。奶源的来源多而杂,过多的奶源供应商是其很难保证奶源的品质一致性和灵活监控性,从而使部分奸商有机可趁。
同时,为了谋求利益最大化,不择手段的追求市场份额,压低成本,破坏了企业和上游的供应链关系。最后乳品供应链的技术集成化和标准化水平较低,使产品的检测、包装等方面缺陷众多。可见,我们需要加强企业封闭供应链的管理,建立一个在政府严格监督和企业信用结合的封闭式供应链以提高乳品安全和供应链自身竞争力。
三、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
1、提高媒体的影响力
我们可以看到在早期新闻报道中,很多媒体都规避了舆论风险,只是闪烁其词的指出“某品牌奶粉”,将公众的知情权置之脑后。当结石事件越加严重之时,社会的焦虑便由问题奶粉转移到媒体身上,由于立场和利益关系的差别,媒体和公众之间缺少理解和沟通,但这不该成为媒体躲避社会责任的借口。随着信息时代的进步,通讯工具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的获得越来越全球化,实时化。
企业越来越倾向于借助媒体宣传企业的形象和文化,此举将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无形的市场价值和知名度。媒体不仅是信息的传播者,还承担着社会的监督者的角色,互联网专家黄相如认为,按信息传播学来说,媒体的权利主要包括信息采集权和信息发布权,从信息的收集,筛选到信息的过滤,公开,期间都体现着权利对其的主导作用,因而媒体权利就成为一种可供开发和利用的资源。在这种发展趋势下,企业们必须注重自己的形象,媒体和舆论的压力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逐渐增强。
2、强化法律法规意识
法律法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各个市场主体稳步快速和谐发展的强制性手段,如果没有法律法规这一强制、权威的天平,不仅不会实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还可能使企业的基本利益受到损害。而这些法律法规往往是由很多的标准或者是伦理道德随着公众意愿的不断推进而演变成的,但是我们说,未来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形成的标准可能会比法律本身还要具有约束力。
“三鹿”事件发生后,9月底,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大奶牛良种补贴力度,支持建设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等8项扶持奶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际上,维护奶业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奶农的利益也是乳品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相信这次事件后,越来越多的成长中的中国企业会感受到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现实的需要”。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已经在保障公共利益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中小企业促进法》中第8条规定不得“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9条规定“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可见,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道德范畴,更是一种法律要求。
四、结束语
企业在使利益与效益,生存和进步可持续发展之时,承担社会责任使企业更具有竞争力。其实,企业社会责任背后真正的推动者来自于消费者,在欧美国家,很多企业最初都是迫于消费者的压力来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才会有更大的发展,必须将责任贯穿于整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让企业的社会责任成为一个和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互动的过程。企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要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作为社会公众的我们,更应树立新的价值观和保持良好的心态,既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理性看待企业的行为。作为政府来说,在保护公众利益的同时,还应采取相应的鼓励性措施来激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比如慈善捐助活动。当“三鹿”事件尘埃落定,我们应以此为鉴,让它成为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契机和推进器,加速和谐社会的建设,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1] 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企业政府与社会[M].华夏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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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关于三鹿论文篇2
从“三鹿毒奶粉”事件看我国企业诚信缺失与治理对策
[摘 要]我国一些企业诚信缺失主要表现为: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商业欺诈行为屡见不鲜、企业偷漏税以及发布虚假信息等,严重损害了企业及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人们认识产生偏差与混乱、公司治理不健全、失信成本偏低等;提出了构建全新的社会及企业诚信文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规范政府行为等治理对策。
[关键词]我国;企业;诚信缺失;诚信文化
2008年9月,由媒体率先曝光而后真相大白的“三鹿毒奶粉”事件震惊全国,甚至惊愕世界。仅仅初步统计,三鹿有毒奶粉就造成了3名婴幼儿死亡,多达3万多名婴幼儿身体受到损害。在随后进一步的检测中发现:含三聚氰胺的奶制品生产企业多达20多家,其中不乏享有免检待遇的著名品牌,如伊利、蒙牛、光明等。婴幼儿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饮用的奶制品竟含有毒成分。人们不禁要问:不法商人的良心何在?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诚信何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为何失职?在这里,本文就我国企业的诚信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我国企业诚信缺失现状
(一)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伪劣商品随处可见,充斥着市场的每个角落。假冒伪劣商品种类之全、数量之大,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而隐秘的假货经济体系,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甚至危及消费者的生命与健康。如2001年11月的“河源毒猪肉”事件、随后的南京冠生园的“黑心月饼”事件、2004年4月震惊全国的阜阳特大劣质奶粉事件,乃至于去年发生的“三鹿毒奶粉”事件。所有这些事件无不反映出不法商人和失信厂家利欲熏心,不仅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昧着良心做生意,甚至到了“谋财害命”的地步。由此可见,人们的日常生活也被一种诚信危机所笼罩,
(二)企业之间商业信用日益萎缩、商业欺诈行为屡见不鲜。
其一,目前,我国企业之间相互违约、不履行合同、相互欠债、赖账等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企业之间“三角债”频频发生。不仅造成企业正常现金流转的困难,甚至导致一部分企业因债务危机而破产。由于缺乏诚信,我国商业信用日益萎缩,合同交易只占经济交易总量的30%,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其二,企业的商业欺诈行为屡见不鲜,具体表现为:商家虚假促销、利用合同诈骗、民间融资诈骗、假冒外资诈骗等。与以往相比,商家的欺诈手法愈来愈高明、愈来愈隐蔽。
(三)一些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银企关系陷入信用危机。
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是合作与服务的关系,双方真诚合作可以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然而,一些企业在与银行交往过程中却缺乏诚信,在发展顺利时,高估自己的企业价值,以求从金融机构获取高额的贷款额度。在遇到危机时,那些失信企业则通过不规范破产、承包、租赁、多头开户等方法,千方百计逃避债务,致使多家银行出现了大量的不良资产,给银行以及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四)企业发布虚假会计信息,误导投资者、扰乱市场秩序。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诚信问题。据2004年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信息质量公告显示,在全国抽查的157家企业中,有152家企业存在虚报利润现象,占被抽查企业的98.7%。2001年的有关调查显示。88%的调查对象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持不信任态度。“琼民源”、“银广厦”、“郑百文”等,均是失信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造成股价大幅波动、扰乱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
(五)偷税、漏税、骗税等屡禁不止,企业失信于国家。
据推算,我国每年由于走私、骗取出口退税等不法经济活动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约为1000亿左右。个人所得税主要由工薪阶层承缴。据测算,我国高收入群体每年漏缴个人所得税的总额约在1000亿元以上。两项合计,国家每年损失约在2000亿元以上。
二、我国企业诚实缺失所带来的危害性
(一)诚信缺失影响企业信用的发展,增加了交易成本。
由于企业间缺乏诚信,正常的信用观念遭到破坏,信用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也被极大地削弱,企业间赊销、预付等交易方式难以正常进行。目前,企业间的交易方式更多地采用现金交易,相互不授予信用;有的企业甚至采用以货易货的交易方式,严重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信用缺失,也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营运成本和投资风险,提高了投资预期的不确定性,使企业的投资活动更趋于谨慎和收缩。
(二)诚信缺失将使企业品牌建设更加困难。
品牌是企业的“名片”,代表企业的形象、品质和信誉。企业品牌建设应以诚实为基础,否则品牌可能成为空中楼阁。优秀的品牌都是靠良好的诚信记录堆积起来的,如海尔、同仁堂等。未来企业间竞争就是品牌的竞争、诚信的较量。同时,已经知名的品牌一旦失信于消费者,也将被市场无情地�弃。在这次毒奶粉事件中,三鹿品牌已被市场无情地�弃,蒙牛、伊利、光明等著名品牌则遭到严重打击,其股价遭“腰斩”,损失惨重。
(三)企业诚信缺失有损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立。
其一,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开始逐步迈出了短缺经济时代,市场也进入了买方市场阶段。要保持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扩大内需是必然的政策选择。然而,由于企业诚信缺失,市场上到处充斥着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行为防不胜防,消费者购物、消费时缺乏安全感,消费欲望被压抑。由此,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率居高不下,国内需求不旺,经济发展对外依赖度偏高,经济结构也不尽合理,整体经济未能健康持续发展。其二,多年以来,国家医疗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教育体制改革等,由于缺乏信用制度的支持,政策实施的难度较大,实施效果也不甚理想,从而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立。
(四)企业诚信缺失有损中国商品形象,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我国对外经济交往。
在对外经济交往中,有的企业以次充好,甚至将假冒伪劣商品卖到国外,损害国外消费者利益,败坏中国企业的声誉,损害中国商品的形象。
(五)企业诚信缺失有可能造成社会道德的沦丧。
从社会而言,企业诚信缺失为整个社会树立了“坏孩子”的榜样。若不能有效根治此行为,失信难免会突破企业的边界而向社会蔓延,从而导致社会道德的沦丧,危及社会的稳定。
三、我国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
(一)市场经济挑战传统道德,人们认识产生偏差与混乱。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诚信价值观受到市场经济的严重冲击,人们的认识出现了一定的偏差与混乱,主要表现为:
第一,把企业仅仅看成一个经济实体,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忽视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孰不知,企业一旦变成了纯粹的“经济动物”,则有可能沦为“社会的公害”,“三鹿毒奶粉”事件则是一个明证。
第二,片面理解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忽视其同时也是道德经济与信用经济。事实上,法制要获得持久的生命力,需要寻求一种更高级的实现形式,而道德自律则成为法制秩序的最高形式。
第三,传统的诚信文化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传统的诚信文化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以及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相适应的,其局限性表现为:诚信虽然也有目的性的一面,但更多是一种手段,而且有等差之别。如,首信于君主,是为忠;次信于家父,是为孝;再信于夫妻兄弟姐妹亲戚朋友,是为义;对陌生人遵循什么规则,则较少涉及,几近空白。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许多企业形成了自己的减信标准,那就是对特殊客户诚信多,对一般客户诚信少;在特殊时期诚信多,在一般时期诚信少。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企业诚信文化建设落后。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长期发展积累形成的内在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形象,并决定企业发展的深度与广度。企业文化的建设依赖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股权结构“一股独大”、内部控制问题严重、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乏力、缺乏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目标模式选择模糊等问题,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诚信文化建设,进而影响到企业诚信机制的有效运作,
(三)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和企业信用档案尚未有效地建立。
我国作为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需要建立一套健全的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和相应的企业信用档案。然而,目前我国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尚未有效地建立起来,仅在上海、广州、北京等地开展了对企业信用的评估,但是,各地的信用评估仅在本地有效,而在其他地区则无效。另外,我国的信用评估也存在着整体水平不高、市场规模偏小,信息不完整、评估机构相互无序竞争等问题。
(四)社会道德水准下滑,“劣币驱逐良币”。
企业的诚信是社会道德在企业经营中的表现。如果整个社会存在严重的信用危机,社会道德水准下滑,那么,企业的诚信度也必然下降。不可否认,我国社会目前的道德水平下滑严重,管理人员素质低下、执法人员收受贿赂、财务人员徇私舞弊等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地方政府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与销售也采取不作为的态度,任其发展。这些不诚信的社会风气一旦形成,就会出现诚信企业被不诚实企业所排挤的现象,即所谓“劣币驱逐良币”。
(五)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企业失信成本偏低。
当前,我国一些企业之所以不讲诚信,与失信成本过低密切相关。当失信成本小于失信收益、失信行为有利可图时,企业经营者有可能选择甚至主动选择失信行为,失信现象就会大量发生。反之,当失信成本大于失信收益时,企业经营者就会尽量避免失信行为,从而促进诚信环境的好转。从现实状况来看,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对失信行为的制裁和惩罚力度有限,这在客观上也纵容了企业的不守信行为。
表现在:其一,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与信用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只是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规范诚信守法。相关法律适应性较差,不能驾驭信用问题多变的情况,给企业失信提供可乘之机。其二,相关法律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以补偿性罚款为主,企业失信仍有利可图。其三,有关部门执法不力,有的地方政府有意偏袒本地企业,企业失信之风得以蔓延并危害全社会。
四、治理我国企业诚信缺失的对策
(一)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全新的社会诚信文化。
在构造我国新型的诚信文化过程中,我们应做好以下几点,第一,继续大力宣传与发扬我国传统诚信文化观优秀成分,如诚信已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大力提高国民的诚信素质与增强国民诚信意识。同时,要抛弃传统诚信文化中的不合理部分,如诚信的等差之别,构建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的人人平等的社会诚信文化。第二,我们应以更开阔的心胸,广泛吸纳西方诚信文化中的先进内容,信仰是一种文化的核心要素,一个人是否诚实守信直接取决于其信仰。第三,要重视和宣传企业应承担的社会道德责任,企业既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更应是一个社会道德的承载体,它在创造我国新型的社会诚信文化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建企业诚信文化。
针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完善。第一,考虑到我国是一个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盛行以儒家思想为核心价值的传统文化,短时间以内又难以具备英美公司治理模式所要求的外部市场条件,因此,目标模式的选择应趋向于以内部控制为主的日德共同治理模式。同时,由于商业银行是国有控股公司的最大债权人,应允许商业银行持股于客户企业,建立主银行相机治理机制。第二,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机制。第三,完善市场体系,为建立有效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而创造条件。第四,健全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创造企业诚信文化,首先,企业主要经营者应起表率作用,确定牢固的诚信观念,且身体力行,其次,要加强对普通员工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再次,企业应通过一定的传播方式,将企业的诚信文化展现给社会,树立良好的信誉度。
(三)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企业失信行为的成本。
首先,要完善信用立法。如国家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出层次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和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和个人的各种信用行为。尤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失信的法律边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将给予何种形式和何种程度的制裁?通过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迫使企业诚信守法。
其次,要修改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失信的惩罚措施,将补偿性的处罚改为惩罚性的处罚。新法规应加大惩罚的力度,使失信者不但无利可图,反而祸及终身,甚至倾家荡产。第三,要治理、整顿我国的司法、执法队伍,形成良好的保障信用实现的制度环境。
(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与完善包括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状况的采集和提供、信用监督在内的,且覆盖社会个人、企业和政府信用有机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的优势,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企业的诚信程度、信用等级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供社会各界进行查询。企业诚信档案将迫使企业接受社会监督,自觉坚持诚信经营。
(五)规范政府行为,树立政府诚信形象。
规范政府的行为,能够提供一个稳定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人们形成稳定的预期。首先,政府要带头讲信用,言行一致,做诚实守信的模范。其次,应处理好立法、行政、司法和大众传媒的关系,加强立法、行政、司法的相互制衡,让大众传媒成为一种独立的民间舆论监督工具,并监督政府的工作。第三,应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加速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由高高在上的领导机关转变为向社会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工具,并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