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业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广州创业政策法规
各级人民的政府不断完善制订各类帮扶自主创业的政策法规,以此鼓励自主创业,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自主创业持续升温,那么,广州市创业政策法规有哪些呢?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广州创业政策法规,方便大家学习了解。
广州创业政策法规
(一)国家、省、市创业政策法规
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都会从某一种程度上鼓励和扶持大家自主创业,促使创业促进就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自主创业持续升温,各级人民的政府不断完善制订各类帮扶自主创业的政策法规,以此鼓励自主创业。
1.国家创业政策法规
近年来,切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政策法规,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以及支持和鼓励新办企业、高技术企业及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等。这些政策法规当中,从某一层面上都鼓励帮扶自主创业行为,如《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就是专门贯彻落实党的17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要求的。
2.广东省创业政策法规
同样,广东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大省,从细的层面上贯彻落实中央政府有关鼓励创业的工作部署,以此促进我省就业工作的发展。如《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广东省人民的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34号)等等。
3.广州市创业政策法规
广州,经济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蕴藏着无限的商机。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青年尤其是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因此,越来越多的青年(大学生)选择创业之路。作为社会的主要群体,青年在创业当中充当着主力军的作用。但是,鉴于现在的青年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创业成功率远低于5%,因此本手册以响应政府政策要求为向导,整理收集广州市各类帮扶青年创业服务的政策法规,从知识层面上提升广州市民对创业政策的认知率,积极促进创业政策的有效落实,鼓励和支持更多创业人员成功创业。相关政策具体整理如下:
(1)创业扶持政策
①创业扶持补贴
项目简介:
A. 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可享受每户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B. 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开展经营,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根据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C. 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创业者自主创业后吸纳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吸纳3-5人1000元/户,6-10人2000元/户,10人以上3000元/户。
适用对象:
A. 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B. 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C. 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D. 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受理单位:创业者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就业办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9〕2号)
②免费创业培训
项目简介: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免费提供1次SIYB培训和1次职业技能培训。(SIYB为国际劳工组织研发的一系列创业培训课程。)
适用对象:
A. 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B. 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C. 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D. 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受理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户籍所在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9〕2号)
③海外留学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项目简介: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市政府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扶持海外高层人才创业。对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且其项目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给予最多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市、区(县级市)政府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
咨询渠道: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http://www.gzscse.gov.cn)。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09〕50号)
(2)税收优惠政策
①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项目简介: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渠道: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http://www.gzpi.gov.cn/gzbys, 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9楼,85598396)申领;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领。
适用对象:
A.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B. 本市户籍零就业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C. 本市户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D.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受理单位:广州市税务部门
可详询广州市国家税务局(http://www.gd-n-tax.gov.cn)、广州市地税局(http://www.gzds.gov.cn)。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1〕12号)。
②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项目简介: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本条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包括:
A.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B.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C. 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该类企业是指20世纪70、80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D.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广州市《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办法》。
适用对象:A. 商贸企业;B. 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C.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受理单位: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http://www.gd-n-tax.gov.cn)、广州市地税局(http://www.gzds.gov.cn)。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1〕12号)。
(3)创业减免收费政策
①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项目简介: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等有关行政性收费。
上述行政性收费包括:
A. 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B. 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自2011年2月起市国税部门按上级机关规定将新开业免征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范围扩大至所有新开业户);
C. 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D. 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E.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F. 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广东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安部门收取的治安联防费、文化部门收取的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按规定的免收期予以免收)。
适用对象:A. 登记失业人员;B. 残疾人;C. 退役士兵;D. 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咨询渠道:
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http://www.gd-n-tax.gov.cn)
广州市卫生局(http://www.gzmed.gov.cn)
广州市民政局(http://www.gzmz.gov.cn)
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gzlss.gov.cn)
政策依据:《转发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穗财综〔2008〕106号)
②创业工商优惠政策
项目简介:
A. 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经营或独资企业登记,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只需3万元即可登记;如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可为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B. 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按有关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以及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办理。
咨询渠道: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09〕50号)
(4)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2年,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和<广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程序>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60号)中明确了广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类扶持补贴范围和标准,进一步鼓励我市青年大学生积极创业,科学创业。
①自主创业补贴
A. 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5000元。
B.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高校毕业生。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C. 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创业企业。
补贴标准: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依实际招用人数和所签劳动合同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D. 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创业企业。
补贴标准: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a. 吸纳3-5人,补贴标准为1000元/户;
b. 吸纳6-10人,补贴标准为2000元/户;
c. 吸纳11人以上(含11人),补贴标准为3000元/户。
E. 场地租用补贴
补贴对象:2010年1月1日后在本市创业且毕业2年内或毕业当年度进入经本市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给予每年1000-5000元场地租用补贴,根据租赁合同的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a. 实际租赁面积为100 m2及以下的给予每户1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b. 实际租赁面积为101—500m2的给予每户3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c. 实际租赁面积为501m2及以上的给予每户5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F. 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内或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到本市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或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或创业模拟实训及职业能力鉴定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按《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10〕2223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G. 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被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企业吸纳,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岗位补贴,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国家有哪些鼓励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服务
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创业教育,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积极推广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提高创业能力。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要根据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髙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国务院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出台了哪些新政策
一是从事个体经营的'税费减免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这一政策一方面明确了髙校毕业生可以在创业地申请贷款,同时还将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以前最多只能贷款5万元),并明确从事微利项目的,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
大学生如何申请创业扶持政策
如何找到扶持政策
1、一般而言,各省市区均配套有相关扶持政策,尤其各级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财政、科学技术以及各地共青团委员会的官方的网站上,可查阅到最新政策
2、关注以上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官方微信或微博,能第一时间获取政策信息
3、积极参与孵化器、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定期举行的政策宣讲会
4、参加创业大赛获取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资源。比如“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四届大赛获奖项目共计376个,其中235个项目已正式注册创办公司、走向市场,共有5个项目的产值规模超过1000万元,最高的一个项目规模已达到5亿元。
哪些团队更容易获得扶持
1、大学生创业团队: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
2、招用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团队:比如深圳按录用人数(要求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给予创业补贴,以带动就业。对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3、发展初具规模更容易达到条件:比如政府小额担保贷款需要查看6个月以上的公司流水,这需要公司运行了一段时间;深圳对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0元初创补贴;成功获得融资的企业;税收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
4、已被评定级别的企业:比如广州市天河区对电子商务创业公司首次被认定为市级或以上电子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5、“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
6、获得相关发明专利的企业。
如何提高申请成功率
1、要耐心研读政策,对政府规范申请流程给予理解,尤其留意文件中的关键信息
2、如无精力,可以尝试聘请有经验的第三方公司
3、公司运营中注意文件规范和存档,以备申请所需
4、设置专门对接政府扶持政策的岗位,以便专注政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