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医保新规
2023年1月1日医保新规一览
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1月1日医保新规,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分享一下哟!
2023年异地就医新政策
【1】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范围扩大
改前有四类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异地常驻人员;异地医务人员转诊。
变更后分为两类:第一类跨省常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异地常驻人员;第二类跨省临时医务人员包括转诊到外地就医的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应急救援人员;其他跨省临时医务人员。
【2】跨省异地就医不同人员备案有效期不同
跨省常住居民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就诊次数不限。
原则上,跨省临时医务人员的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在有效期内,他们可以在医疗场所多次就诊,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无需一次就诊备案。
【3】跨省异地就医更便捷
备案渠道进一步拓宽;异地就医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你可以凭一个代码去异地看病。
【4】明确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
跨省临时就医的报销标准可低于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水平。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不降低10个百分点,非急诊、非转诊其他跨省临时就诊支付比例不降低20个百分点。
【5】支持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待遇
为满足跨省长期居民因探亲等原因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实际需求,允许跨省长期居民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同时享受待遇。
在跨省常住居民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享受参保地医疗保险直接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6】因急诊来不及备案可直接结算
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异地急诊人员视为已备案,无需另行提供备案材料,按参保地相关待遇标准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7】可以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无法办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在跨省出院结算前,从入院之日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自费出院的,可以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申请手工报销。
【8】将无第三方责任外的外伤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符合诊疗场所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医疗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被保险人签约《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可直接在就医地刷卡结算费用,无需申请自费报销。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均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如何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选定点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持卡(码)就医
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应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最高奖20万元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奖励办法》提到,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