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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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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稿3篇

  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的不断深化,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已经成了各行各业普遍遵循的准则。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稿,希望能帮到你。

  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稿篇一

  做学法知法守法执法的公务员,关键之处落在“守”与“执”

  法是什么,法是我们公务员心里的一杆秤,只有我们心里有法,才不会犯法,否则,你就是把法律法规倒背如流,又能怎样?老百姓的心中也有一杆秤,那是衡量我们公务员功过是非的一杆秤。你如果能过了这两杆秤,就是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所以说,公务员学法用法,不是靠嘴,而是要落到实处,落在“守”和“执”字,尤其是对于与法律息息相关的部门或具有执法权力的机关,要做到自律严执。

  一是因为法律的执行作为普遍意义上的守法,具有示范引导作用。正如只有政府诚信,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诚信风气一样,公务员守法,是全社会成员守法的基础。

  二是公务员的守法外延要远远大于普通公民。比较一下公民和法律的关系同公务员和法律的关系之间的差别,我们就可以看到,对国家公务员的守法标准,显然是要远远高于普通公民的。普通公民只是在履行法定义务上,才有守法的要求。而公务员不但要遵守关于公民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还要严格依照关于国家权力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来办事。

  三是公务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更要做到坚持原则,恪守章程。对于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履行的义务,没有推诿的权利,当然,也丝毫没有仅仅凭着自己良好愿望无法律依据地办事的权力,才有资格成为一名法治型的公务员,促进国家的法治建设。

  做学法知法守法执法的公务员,重点内容落在“情”与“理”

  很奇怪,学法知法守法执法,怎么能掺乎进“情”和“理”,那不是与严格执法,按章办事背道而驰吗?其实不然,这里所说的“情”并非是指人情世故,而是指在执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种方式方法,即在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办事的同时,以饱满的热忱和积极的态度,主动对群众做好政策解释服务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具体到工作中,就是要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融会贯通,落到实处。譬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接待各类咨询的人群,实事求是地说,有确实不懂政策需要解释或寻求帮扶的,也有无理取闹的。我们在接待的过程中,坚持的观点是:对咨询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对寻求帮助的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对无理取闹的也要坚持以诚待人,按章办事。前不久,有一名群众,不符合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和就业援助的各类范围,但我们科室同志在接待他时,仔细耐心地给他解释了相关政策,并据其实际情况帮他一起分析形势,提出可供参考的建设性意见。最后,他心服口服地说:你们这样的解释方式和服务态度,起码让我感觉到是暖人心的,可以信赖的。

  作为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务员,要真正把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中,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为国执法、为民执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处理各种矛盾中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稿篇二

  公安厅设在市东方红广场的西口,我家住在市东方红广场的东口。我每天上下班都要穿过两道斑马线。因为我长得像“公务员”,打扮得也像“公务员”,常从此过马路的人们,基本上都“认识”了我。长得像,那是鼻梁上架副眼镜;打扮像,那是我在机关常有处理不完的文字材料,总习惯把它们装在简易文件袋里,随身提来提去。我常提醒自己:走路规范一点,你是公务员,是有警察身份的公务员!日子久了,过马路时就听到身边行人对话:“这人从不闯红灯”、“嗯,素质还不赖”、“干部耍嘴皮子那不管用,用行动说话,百姓服。”

  路人的评议,令我脸上大放光彩。其实还不止这些,在东口值勤的交警和秩序督导员也渐渐“认识”了我。他们常与我打招呼:“您好,上班去啊”、“噢,您下班啦”……我们之间的热火劲,令许多路人猜疑。其实我从来不炫耀我的身份,也没必要向这些辛苦在一线的同志摆“机关架子”,他们最讨厌的就是懂法不守法、执法又损法,把特权写在脸上、把蛮横裹在身上的耍派头的“上级”,干什么事都想让基层的同志提供个方便,“法”由此在这些人居高临下的身份中而失色。我鄙视这样的人,更不愿做这样的人。

  过马路看似极其平常的事情,但要把斑马线作为规矩、把红绿灯作为习惯、把交通警作为挚爱却并不容易。我心中绷着“自己是特殊公务员”这样一根弦,每遇过马路,身上就有一种约束自己的意识:别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老百姓,要用自己的双腿“量法”,用自己的脚印“写法”,用自己的行为“扬法”。尽管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却清楚自己是什么人;尽管没有人专门监督我,我却用公务员应该成为公众眼里的标杆这样一个硬指标比照自己。小事面前看品质,红绿灯下识法德,斑马线上验素质。过马路养成“绿灯行红灯停”的习惯,习惯使自己的行为自愿自觉。不管过马路时车少车多、人稠人稀,自己都坚持看灯迈步,从不投机。有时夜里出行,前不见车影,后不见行人,但红绿灯依然变幻,自己也就照旧依规而行。

  很多时候,我像模像样地往斑马线前一站,或走或停,都有许多人参照着。只要有我从此过,秩序督导员的哨子就会歇下来,手中的小旗便也垂下来,因为我就是规范,我就是引领者,比他们吆喝管用。上了斑马线,正走着,灯变了,我就打个手势,让身边的行人跟我一起小跑几步。有人不理解,问:“半路上变灯,这不怪我们啊,跑什么?”我的回答是:“在人车抢道的问题上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前,我们不妨增强一下自我保护意识,趁车还未动,我们先到达彼岸,这不好吗?为何非要感受人车交混之苦呢?为何非要体验人车相撞之险呢?”有时候,绿灯亮了,行人动了,而右拐弯的车辆却一路不减速地冲过来。尽管本市出台了“斑马线上车让行人”的规定,但自觉执行的机动车太少。有规不循,有法不依,那不是摆设?一些时候,我挺身上前,很严肃地打一个停车手势。车在斑马线前停下来,行人高兴,可司机一脸的疑惑:这人是谁?我向司机礼笑:“让一让不是挺好吗?互相抢,等发生了不愉快,对大家都没有什么好处!”

  斑马线很短,但遵章守法的路很长。有相当一部分人,脑子里还没有守法安全意识。过马路,要么不走人行道,要么和灯抢,要么人车争道。其实经常不守规矩不循法理的人,细究起来,并没有什么特急之事要办,也不是一点不了解法律,他就是习惯使然,没有被危险绊倒,便感受不到“法”对自己的好,就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对于这样的人,身为公务员,是有责任现身说法、用自己遵法守规的行为来影响和带动他们改过立新。

  我上班和回家的路很短,但丈量责任的尺度很长。这种责任就是学法要执法、要用法来带动社会所有人来维护法律赋予我们的义务。我坚信,从我做起,从过斑马线这件小事做起,文明社会就会距我们愈加的近。

  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我是王益司法局的毕琳,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韩非子有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大家是否想过,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也许,你拥有了自由,可是,你的自由却是建立在侵犯别人的利益至上。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只能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是生活息息相关的,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他的束缚,我们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情,也都离不开他的帮助。有了法律,社会才有了和平,有了法律,社会才有了秩序。一旦法律缺失,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中,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

  而公务员作为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更是应该用自己的行为规范来给广大群众做出榜样。《论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试想,作为公务员的我们,尚且不知学法用法,那法律的制定又有何用,我们又如何能在群众面前做到以身作则。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所以培养我们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法律,还要懂得合理的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正如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刘备在教育刘禅是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学法用法,从我做起”,知易行难,他要求我们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更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任何一件小事,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是否铭记在心呢?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进而去影响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正如濮存昕在公益广告中所说的那样“让我们人人都成为一盏灯,去照亮身边的人。”通过我们一传十、十传百的努力,我相信,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国家成为一个人人遵纪守法的国家。学法守法,需要的是我们所有人的努力,需要的是我们每个人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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