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誓词推荐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推荐的禁毒宣誓词,欢迎大家阅读。
禁毒宣誓词:
我是中华民族的儿女,不忘耻辱,坚决与毒魔作斗争,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保证不吸毒、不贩毒、不制毒、不种毒,积极检举吸贩毒行为,自觉抵御毒品的侵蚀,积极投身于禁毒斗争行列,我将履行禁毒誓言,为国家禁毒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宣誓人:
禁毒宣誓词:
我们庄严宣誓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与毒品坚决作斗争!从我做起,以抵制毒品为荣,以吸毒贩毒为耻!牢记历史使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宣誓人:
禁毒宣誓词:
我是中华民族的儿女,不忘“东亚病夫”耻辱,自觉抵御毒品的侵蚀,坚决与毒魔作斗争,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我保证:终身不吸毒、不贩毒、不制毒、不种毒,积极投身于禁毒斗争行列,为国家禁毒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禁毒宣誓词:
我们庄严宣誓: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与毒品坚决作斗争!从我做起,以抵制毒品为荣,以吸毒贩毒为耻!牢记历史使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禁毒宣誓词:
我志愿成为中国禁毒志愿者一员:
“追求灿烂生命”是我的目标;“参与禁毒,人人有责”是我的号令;“要行动!快行动!再行动!”是我的宗旨。我将时刻牢记历史教训,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以尽忠人民为职责;敢于斗争,勤于行动,善于关爱,乐于奉献;在身边立足,从点滴入手,坚持不懈地为禁毒工作努力,为净化人类的生活做出贡献。我宣誓:捍卫我们的未来!
禁毒宣誓词: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与毒品作坚决斗争。从我做起,以抵制毒品为荣、以吸毒贩毒为耻,牢记历史使命,终身不吸毒,做一个健康快乐的人”!
延伸阅读:禁毒工作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把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禁毒(prohibition against drugs)
吸毒为世界许多国家严重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吸毒造成了超越国界的社会犯罪增加和个人人格沦丧等严重后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重视。1909年2月、1912年1月、1924年11月和1925年 2月份特别召开了上海国际禁烟会议海牙国际禁烟会议和第一第二次日内瓦国际禁烟会议,签订了《海牙禁烟公约》和《日内瓦禁烟公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70~80年代以来,戒毒和反毒品走私斗争在国际范围内全面展开。历史记忆
中国历史上深受鸦片烟毒之害。清雍正五年(1727),英印殖民政府、东印度公司和鸦片走私商陆续向中国倾销鸦片。道光十九年(1839),输入中国的鸦片达 4万箱。中国每年因吸毒耗费的白银外流约 500万两。鸦片烟毒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国防、人民健康和家庭生活深受破坏和摧残。道光十八年,清政府再次下令禁烟,并派湖广总督林则徐到广东查办。次年 3月到达广州的林则徐严厉禁烟,掀起了著名的收缴鸦片、虎门销烟的禁烟行动,但却遭到帝国主义的反对和干涉。鸦片战争以后禁令从未实施。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经宣布禁烟禁毒,也没有禁绝。一些官吏保护贩毒活动,供给飞机、轮船和武装,为贩毒犯走私运毒提供方便,以致烟毒泛滥成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