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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当警察的父亲是禽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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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当警察的父亲是禽兽

  他的目的就是以妈妈不配合不答应他的要求为由头,拒绝对我的看护和治疗。

  他以我的生命和健康为筹码,来博取他的个人利益!

  家里有一栋位于市中心的四层房子,他和妈妈各两层。他住楼下的两层装修好的楼中楼,妈妈是楼上的两层毛坯房。

  因为爸爸老说没钱看病,妈妈就要他把房子腾出来让给我,变现看病。爸爸则提出把栋这房子四层一起卖掉给我治病,谁也别用,给我专款专用。表面上好像很公道,是为我好,但实质是他有自己的小算盘,这是栋价值近百万的房子,而我换肾并不需要这么多钱。

  妈妈提出卖房子可以,但是要先卖他的,如果钱不够她可以想办法凑或是再卖她的,但是爸爸不同意。

  他的真正目的是一旦房子全部卖掉他可以掌控钱,因为他是监护人,他有权利支配。这样他又洗劫了妈妈,又得了钱财,到时候看病的主动权在他手里,万一我死了剩下的都是他的,真可谓一举多得。

  善于利用他人对事情认识的盲点和误区,来达到他的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他对外宣称,我的病是绝症,治了也白治。大多数人对肾病的认识不清楚,肾病不是绝症,但他到处对人家说我的病治不好,治了也是白治白花钱,病情已经到无药可医的地步,好达到他心安理得放弃对我治疗不被人谴责的目的。

  社会上得肾病的人大有人在,尿毒症也不是绝症,可以通过换肾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大家只要上网查查就知道,这个病情只要养护、治疗得当及时,完全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可是如果不去积极治疗,就会走向死亡!

  退一万步讲,即便是绝症,也不能放弃对我的治疗和照顾啊!

  为了救我,妈妈到处奔波借钱,在我最危急的时候,是妈妈单位为我借钱并捐款4万余元帮我渡过危险期,可是爸爸不但不领情,反而倒打一耙诬蔑妈妈说她拿捐款钱占为己用,在今年5月份还指使名叫贺*的女子到微信上散布谣言,编造妈妈把单位捐款6万元放入了自己的口袋的谎言。也只有他这种卑鄙无耻的人才干得出这种事。

  四、以前爸爸在外面老是哭穷说他没钱,可是他有钱也不给我看病,还把捐款钱据为己有。为了掩人耳目,只是买透析用水,对外说是给我看了病。腹膜透析虽然暂时代替肾脏功能,但也有副作用,那就是会大量地带走蛋白质和维生素,电解质紊乱,腹膜炎等,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换肾。那个恶毒的女人说,让我多活两三年,要看着我去死。他们一直指望我去死,他们就好占有房产。

  2014年3月25日,上栗公安分局为我捐款4万3千余元,交给爸爸保管,爸爸在我面前从不提起,我是一个月以后才得到消息。

  4月25号晚上,我打电话给爸爸商量去看病和换肾配型的事情,爸爸在电话里拒绝带我去看病,拒绝带我去做肾移植配型,拒绝把捐款的钱给我,也拒绝拿生活费给我。他以各种理由拒绝我的要求,我身体不好又受到他的言语刺激,伤心难过得哭起来,全身动不了,手脚麻木,出冷汗心里很难过,我告诉爸爸要他来要叫120,爸爸在电话里骂我不准我叫,救护车来了他在家门口避而不见,要他来办理手续也不来。

  都是妈妈半夜赶来帮我办理了住院手续,妈妈身上只有四百元交了三百央求医生收下我,爸爸直到第三天才在单位领导的压力下勉强来交了500元。我在医院住院一个星期都不见他人影,医生说账上没钱开不了药无法治疗,无奈之下我只好出院,爸爸才来结账。这就是我以前看病的缩影。

  他就是用这种卡钱的手法,让我看病看得不痛不痒,不尴不尬,似看非看。以前都是妈妈想法子垫付,可是现在妈妈为我看病已经是负债累累了,都在外面租房子住,也无力负担我了。

  五、我处境艰难,环境是如此险恶!

  我是个重病人,不但得不到应有的照顾,甚至连正常人的生活都没有!

  在我住院期间,从一开始到现在,爸爸没拿过生活费给我,都是妈妈在照顾我,支付我的各种费用,而这些费用不少于看病的费用。

  在家里养病,他也不给生活费。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他上班的东源派出所里要生活费,在他办公室,他看见旁边没人,不但不给,反而对我们恶语相向,一拳冲过去打妈妈头部,把妈妈头发都扯散了,他还恶人先告状告到我妈妈单位领导那里。所长做他思想工作他不听,只好自己掏钱出来让我们回家。后来都是通过单位领导调解勉强拿了几次。

  我一个人在家,他一个星期回家一次或二次,回来了也不管我,就是知道我没吃饭也不管我,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不安排人照顾,也不给我半毛钱。我要他去买桶水喝他都拒绝,说喝自来水,水烧开了一样能喝。

  为了掩人耳目,婆婆勉强中午给我送一顿简陋的饭菜就不理我了,有时候她不来我就饿着,我一天只有一顿饭吃。因为我是尿毒症胃口不好,经常呕吐或吃不下,婆婆和爸爸还指责我娇气,挑剔饭菜。妈妈来送饭,爸爸凶她,还要打她,不准她进门,妈妈只有偷偷地来看我,给我送吃的。隔壁的姆姆看我可怜,有时候主动来照顾我给我送饭。

  为了赶我出去但又不好明的赶,爸爸故意把那个恶女人带回家,找茬和我起冲突,她打烂楼上楼下的物品,弄坏我的古筝,爸爸在旁边看着她打,不制止她,还帮她一起凶我。我锁门躲到自己房间,那个女的就用脚使劲踹我的房门,打烂我的卧室门和无菌室的门,对我厉声叫骂,冲到我房间企图打我,爸爸在旁边担心事情弄太严重了,就拉开了她。

  我无法在家里住下去。我几次去报警,开始的时候110会来,但爸爸很快想办法摆平,到后来我打110都迟迟不来人,警察来了也不给我做笔录,事后过了几天都无人来过问,我拖着病弱的身体去凤凰派出所,再三要求才勉强给我做了一个。我住在家里提心吊胆,非常害怕,没一点安全感。

  凤凰派出所民警说了,我这个事情他还够不上遗弃罪,这是家庭内部纠纷,他们管不着也不会管,不会立案,也不会对爸爸处理,有要求去法院。

  妈妈去有关部门求救,开始的时候大家很同情,但爸爸很善于做背后的工作,到后来人家就会说“这是你们家务事,清官难断家务事,有事去上法院。”

  他刻意逼我去法院,可是我重病在身,身心极度虚弱,哪有这个体力和精力去法院打官司,他在当地法院很熟,我哪里打的赢。

  我母亲咨询了有关法律人士,律师说我病了爸爸不拿钱,法律也不能强制他拿,因为现行法律滞后,没有这个规定。生活费也要不到,因为他每天给你吃饭了呀,虽然饭菜不能保证质和量,也没饿死你呀。

  还有人说,法律不是万能的,打官司对我弊大于利。除非我跟随妈妈生活,才能讨要生活费和医药费。而这正是爸爸所要达到的真正目的!

  他钻了法律的漏洞,他抛弃道德和良知,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爸爸逼我去法院的目的,就是企图赶我走,这样他占到了房子又可以把我从家里赶走,还不用花什么钱来负担我!他利用法律的不健全来甩掉我这个包袱!

  作为一个人民警察,作为人父,他不仅不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还如此处心积虑来逼迫自己的亲生女儿!

  小时候,我很爱我的爸爸,相信爸爸也曾爱我,但自从我生病以后,变得陌生了,他变得如此冷漠如此可怕!难道金钱和房子真的比我的生命和健康还重要吗?!

  小时候,我以有个警察的父亲为荣,因为他是国家和社会正义良知的象征。现在因为父亲,心中的警察形象已泯灭,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病魔的手把我一步步推向死亡,我给他取了个名字“禽兽”。

  我知道,作为女儿,应该孝顺父母。我不知道,我这样揭露父亲,到底对不对?我只知道,他看到这篇贴子时,一定会大怒,然后会想法报复我和我的母亲。

  我是个离死不远的人,已经不怕他了,只是可怜我的母亲。我真心希望他能改好,做个好父亲做个好警察,不要沾污了头上的那颗国徽。

  我才十九岁,对生活还有很多向往,但是我知道,这样下去我离死不远了,我希望我能去天堂,能遇到一个爱我的爸爸,并祝愿天下的小孩都有一个充满爱的家庭。

  如果有人想核实情况,请联系我:1370799****

  叶*孜

  2014-8-27

  下一页:江西派出所长女儿重病住寺庙(新闻全文,附当事双方、律师观点)

  江西派出所长女儿重病住寺庙

  8月27日,天涯论坛出现了一篇帖子《我有一个当警察的父亲,但我叫他禽兽》。在文中,帖主小叶控诉父亲折磨、抛弃患病的自己,使之有家不能回。

  这名19岁的江西萍乡女孩已经在寺庙住了近一个月。每天,她靠念经和给寺庙帮忙来换取免费食宿。

  她不是没有家。她的家在萍乡市中心一栋四层的楼中楼里,父亲叶某长期任上栗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的副所长和指导员,她从小衣食无忧。

  生活在2012年2月发生了重大转折,闹了多年的父母终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规定,她跟父亲生活,父亲负担她所有费用直到她能独立生活为止。

  然而,当她3个月后患上急性肾炎并引发过敏性紫癜肾炎之后,父亲却坚持:“孩子不是我一个人的,父母都应该负责,生活费和医药费我只能出一部分。”

  对此,母亲潘女士说,“如果我有能力负担,我义不容辞,我对女儿是毫无保留的。但是为了给她治病,我四处借钱,已经山穷水尽了。”

  借住寺庙

  “金轮寺在哪里?我不知道她住寺庙,她没跟我说。”8月27日,父亲对小叶搬进寺庙还不知情。

  她是在8月1日搬进萍乡市金轮寺的。“在庙里,最主要是解决了我每天的吃饭问题。我念经,帮点小忙,就可以在这里免费吃饭,来庙里敬香的阿姨和住在庙里的阿姨也会帮忙照顾我。而且,我需要无菌病房,庙里能给我一个单独的房间,妈妈租的房太小了。”小叶的声音带着病弱与无力。

  家里四层的楼房中,父亲住的是楼下装修好的两层,楼上母亲的两层是为了离婚分割财产而临时加建的,因为不久后小叶就患病,母亲说因为孩子看病花光了装修款,房子始终是毛坯房。于是,母亲只好在外面租房住,平时在萍乡市房管局上班。小叶住进寺庙后,她每周都会抽时间来庙里看望女儿。

  父亲在2012年离婚后很快再婚,一周才回这个“旧家”一两次,平时小叶一个人在家。自从那年5月她患病卧床之后,日常生活就没了着落。

  “女儿在生活上基本被遗弃了。每天中午,她婆婆给她送一顿饭,都是她吃什么就送什么。但是,病人在饮食上是要讲究营养搭配的。我去送饭,她爸爸就不准我进门,说这是他家。”潘女士说,有一次女儿告诉她,想让爸爸买一桶矿泉水都遭到拒绝,说自来水烧开了一样能喝。

  偶尔,父亲会把继母带回家中,水火不容的双方冲突不断,甚至持刀相对。小叶只好拨打110求助。“到后来,我打110,警察都迟迟不来,来了也不给我做笔录,事后过了几天都无人过问。我住在家里提心吊胆,非常害怕,没一点安全感。”无奈之下,小叶搬进了金轮寺。

  至今,她一天需要做2到3次透析,一个月一千多的医药费由父亲负担,但是生活费依然没有着落。

  家庭战火

  “爸爸在离婚之后,对我的态度变化好大。”在小叶的印象中,噩梦因父母离婚开始。

  离婚协议书规定,父亲要负担小叶的读书、生活、治病等一切费用,直到她能独立生活为止。“她父亲工作比我好,孩子跟着父亲会有靠。”于是,母亲在财产分割上作了让步。

  小叶称,她是被父亲叫去打扫他新装修的房子时,沾染了装修毒气,加上打扫时被昆虫叮咬,而患上急性肾炎的,“这是医生诊断的结果。”她认为,她患病是因为父亲,但父亲没有尽到责任,甚至因为给她治病的态度非常消极,致使她小病拖成了大病,急性拖成了慢性。

  在本地医院治疗了一个多月,小叶的病情不但没好转反而恶化了,出现了急性肾衰的表现。她恳求父亲把她转到大医院,父亲没有理会;而母亲想尽办法,甚至求助于公安分局领导从中斡旋,总算把女儿带到南京住院治疗。

  离婚时,父母算是和平分手;但围绕小叶治病的冲突,纷争在越来越相互敌视的家人间不断上演。潘女士说,有一次,发现女儿吃野生灵芝对治病有良好效果,便和她父亲商量购买一些,但他因为价格太贵不同意,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对方使用警察专业的擒拿手法殴打自己,致其盆骨骨裂。

  “从2007年闹离婚,到2012年,家庭战火不断,在这种环境下,我女儿中考竟然考了600多分,考上了重点高中萍乡一中。可他爸爸为了省钱,不让她上一中,而让她上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有学费减免政策的二中。”因此夫妻俩又争执不下,无奈之下,潘女士让孩子进入了比二中教学质量和集体素质好一些的三中重点班。

  在母亲眼中,女儿非常好学,“她有时早上4、5点爬起来读书,住院期间书都不离身。她的成绩长期是全校前十名,考二本根本没有问题。女儿很想读大学,可是有一天她对我说:妈妈,我可能永远只能读到高二了……我前面的路,都不敢走了。”说到这里,母亲已泣不成声。

  谁来抚养?

  考虑到女儿的未来,潘女士希望家中的两套房子都给女儿,“一为养病,一为养命。”

  按她的计划,先把前夫的两层房子卖掉,给女儿换肾,剩下两层留给女儿生活用。“我这一辈子的愿望,就是把女儿的病治好,即使真的治不好,也保住她的命,让她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生活得愉快一些。我过几年就要退休了,女儿的路还长,恋爱、结婚、就业都成问题,要不要留一点东西给她?”

  然而,这一建议没有获得前夫的同意,他说房子要卖就全部卖掉,“专款专用”。小叶母亲的顾虑在于,女儿换肾并不需要这么多钱,余款将由作为监护人的前夫掌控,即使小叶已经成年,可能也拿不到这笔钱。

  “我上有老下有小,有一个家要养。”小叶患病一年之后,小叶父亲和后母的儿子出生。而小叶母女在这一点上也颇有微词:父亲曾经在离婚前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在患病后,因担心家庭负担太重,女儿曾请求父亲不要再生孩子。“你生孩子没关系,但你总不能有了儿子就不养女儿吧?”潘女士抱怨,她对前夫最大的不满,一是不愿意给女儿治病,二是“生活上的遗弃”。

  上栗县公安分局的唐政委多次接待过小叶和母亲,帮助协调双方关系。“今年上半年,她妈妈找到我们,让我们出面。我就代表组织,联系她妈妈所在的房管局领导,一起开了协调会。在会上,她爸爸说,90%的治疗费都是他出的。”

  唐政委曾劝说潘女士,和前夫按照五五或者四六的比例,一起分担小叶的费用,她没有同意。唐也表示,双方各执一词,外人束手无策。

  对此,在帖子中,小叶写道:“妈妈为我已经负债累累近10万了,并且还一直照顾我,负担我的生活费用,她拿着不高的工资一边要负担我,一边自己也要生活还在租房住,已经山穷水尽了拿不出钱了。”

  而在小叶的印象中,“爸爸的工资一个月3、4千,还在乡下买了土地和房子,拆迁后有一块宅基地和拆迁款。”父亲有钱,却不愿意为她治病,每次都要单位领导、亲朋好友苦口婆心做工作,甚至因为嫌医药费贵,而指责医生、闹着要她出院。而母亲拿着一个月2000块钱的工资,为了给她治病,已经负债累累。

  依父亲的计算,小叶母亲根本没有花费多少钱。“就拿去年去南京军区总医院来说,我出了16万治疗费,但是只拿到5万的收据,报销2万5。而她妈妈拿了19万的收据,报了8万多。到现在为止,为了她治病,我总共花了20多万。”

  2014年3月,父亲所在的上栗公安分局为小叶捐款4万3千余元,小叶一个月以后才通过亲戚得知此事,她认为父亲私吞了属于她的捐款。父亲反问:“她的医药费都是我付的,这个钱难道应该给她吗?”

  当谈到女儿现在还不能独立生活时,父亲反问道:“她现在已经成年了,如果她病到60岁,我就要养她到60岁吗?”

  对于小叶的抚养问题,父亲提倡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孩子不是我一个人的,父母都应该负责,生活费和医药费我只能出一部分。我相信法院判决一定会支持我。”

  律师观点

  佛山市王学堂律师:

  离婚后无论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父母双方都有义务救助孩子。法官会调查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如果母亲一方经济条件相对困难,那么由父亲负责主要部分、甚至全部,法理上都是可以的。小叶自己或者通过当地的法律援助律师起诉父亲,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廖翠娟律师:

  父亲应该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对女孩的责任,并且孩子因为给父亲打扫房子得病,父亲更加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由于目前病不等人,我觉得可以按父亲意见卖全栋房子,房子卖了救命比较好,剩余款项用于补充女孩以后生活。病真治好了,女孩可以工作,可以养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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