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的兵役制度
兵役制度是征兵制,但它带有鲜明的等级色彩,周天子和诸侯的亲兵(“虎贲”)是从“王族”或“公族”中征集的。下面是有周朝的兵役制度,欢迎参阅。
周朝的兵役制度
周代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这在兵役制度中同样得到体现。一方面是不同兵种的军士由不同阶层的人充任,即周天子和诸侯的“虎贲”兵(亲兵、警卫兵)是从“王族”或“公族”中征集,属于贵族子弟兵;军队的主力——“甲士”“徒兵”是从“国人”和“庶人”(自由民和农业奴隶)中征集;为军队服务的厮徒则是由从事皂、隶、牧、圉等其他行业劳动的卑贱奴隶中征集。就各级建制单位的长官而言,亦有等级之分。旅以上的军官都是从奴隶主贵族、卿大夫中选拔,《周礼?夏官?司马》:“军将皆命卿”、“师帅皆中大夫”、“旅帅皆下大夫”;而“伍、两、卒”的长官,则多由介于贵族与自由民之间的“士”中选拔,如“卒长皆上士”、“两司马皆中士”等。另一方面是实行“正卒”、“羡卒”两级兵役制度。《周礼?地官?小司徒》说:“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贾公彦疏云:“一家兄弟虽多,除一人为正卒,正卒之外其余皆为羡卒”。可见“正卒”是准备服现役的“卒”,一家仅出一人。据《孟子?滕文公》谓每家出一人称“正夫”,其受役则称“正徒”,受兵则称“正卒”。而“羡卒”则是一家之中“正卒”以外的成年男子,他们与正卒一道于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参加田猎和捕捉盗贼,但不服现役,只是在“国有大敌”时才被调用,因此他们实际上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预备役人员。“羡卒”又称“余子”,《周礼?地官?小司徒》载:“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余子”,关于“余子”概念的内涵,有论者认为“余子,卿大夫之子”(郑玄注),又有认为“弱龄未壮为余子”(成玄英《庄子?秋水》疏),但从《周礼》文中把“民”和“余子”相对加以叙述以及有“大故”方“致余子”来看,“余子”即是“羡卒”,对此清代著名学者王引之、孙诒让等论辩甚为详明,见王引之《经文述闻》卷八和孙诒让《周礼正义》卷二十中的有关论述。
另外,从“小司徒”的职掌看,“小司徒”掌万民,不可能致卿大夫之子,因此《周礼?地官?小司徒》中所致的“余子”肯定不是“卿大夫之子”。
综上所述,“余子”是“羡卒”的又一称呼,是指民家一家之中“正卒”之外的成年子弟。
西周服兵役有年龄和身高两个标准。如《周礼?地官?乡大夫》所说“国中七尺以及六十”,即身长“七尺”以上,年龄在“六十”岁以下的国人均要接受军事训练。这里未言及最低年龄,是因为周代衡量人主要依据身高。如《秦简?仓律》载:“隶臣,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隶妾,舂高不盈六尺二寸,皆为小”,《论语?泰伯》载:“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又《荀子?仲尼》说:“仲尼之门,五尺之竖子,言羞于五伯”,这些材料在谈论人时都只言身长,以身长论长幼。直到秦始皇十六年才“初令男子老年”(《史记?秦始皇本纪》)。至于《乡大夫》中的“六十”是不难理解的,因为人的身长自成年直至老死,变化不大,而体能则不断衰退,所以对服役人员的最高年龄作一个规定是合情合理的。
西周的军事制度
周王室保持了庞大的军旅。这种军旅,用于宿卫宗周的有六师,称为“西六师”;在成周镇慑东方诸侯的有八师,称为“成周八师”。共十四师,达三万五千人。分封的诸侯国,都有一定的武装力量。大国一般不超过三军,小国也有一军。
诸侯国的军队,周王都能调遣,实际上也属于整个周王朝武装力量的一部分。
西周的军队,名义上是由周王直接指挥和调遣,重大的征伐,周王常亲自率兵出征。如果周王不亲自出征,则指派重要的卿士统率中军,作为全军的指挥者。
军队的组成,以战车为单位,一辆战车谓之一乘。各级军官,由地位与之相应的贵族担任。最基层的甲士,则由最低级的贵族和平民充任。奴隶则在军队中服杂役。军队是西周国家政权的又一根重要支柱,它肩负对内镇压异己、守卫疆土,对外征伐和扩张的职能。西周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与商代一样仍然称师,西周金文和《诗经》等文献中屡有提及。
《周礼·地官·司徒》云:“五人为伍,五伍为两,五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按此,在师之下尚有旅、卒、两、伍等编制单位。与此相应的军事将领按《尚书·牧誓》所说有师氏、亚、旅、千夫长、百夫长等。郭沫若先生在《周官质疑》一文中说:“师氏见于彝铭者乃武职,在王之近侧,是则师氏之名取诸师戍也”。
西周军队的统帅是周王,他经常率领军队亲自出征,《诗·大雅。棫朴》:“周王于迈,六师及之”的诗句以及屡见于史书的昭王南征的事迹即其例子。西周军队的各种主要军官亦往往由周王任命。伯懋父敦铭文记载:“东夷大反,王命伯懋父以西六师、殷八师征东夷”,是周王任命伯懋父为西六师和殷八师的统帅。师克盨铭云:“则唯乃先祖考有爵于周邦,干害王身作爪牙……今女更乃祖考奡可左右虎臣”,是周王任命禁卫部队统帅的例子。
武器
西周时期的战争主要是车战,与车配合的有徒兵。兵器种类比商代显著增多,出现了多种多样的戈、戟类兵器。据《诗·皇矣》,早在周文王伐崇时,已使用了钩援、临冲等攻城工具。战争规模日趋扩大,不仅周及其诸侯,一些少数民族也有较强的军力。如西周晚期多友鼎所载,周派军与狁交战,一个战役俘获兵车超过一百二十七辆,可见狁有着庞大的车战队伍。
西周晚期的军事制度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政治制度也总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条件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变革。前面我们根据古文献记载结合金文所论述的西周军事制度反映的主要是西周前期的情况。而当周朝历史发展到中后期,具体地说自懿王时开始“王室遂衰,诗人作刺”(《史记?周本纪》),至夷王时国势更加削弱。《后汉书?西羌传》引《古本竹书纪年》谓:“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获马千匹。”《虢季子白盘》铭文亦载:“虢季子白作宝盘,丕显子白,■武于戎工,径■四方。搏伐ǎ狁,于洛阳之阳,折首五百,执讯五十,是以先行。”可见戎狄交侵十分严重。到周厉王时情势更有甚于此,《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后汉书?西羌传》载:“厉王无道,戎狄寇掠,乃入犬丘,杀秦仲之族,王命伐戎。”《后汉书?东夷传》载:“厉王无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可见由于厉王的暴政,导致内忧外患相互交织,尤其是淮夷寇周一役,直逼宗周,周朝统治岌岌可危,厉王迫于形势最后动用了“西六师”和“成周八师”两大军队的兵力及卫武公的军队全力反攻,方才勉强度过难关保住大局(据《禹鼎》铭文)。总之,在厉王前由于积弱之势已成,加之厉王的“无道”,东南与西北,淮夷和戎狄相继侵扰,战争规模不断扩大,周王室 14 师的兵力竞难于应付,周王朝的统治面临严重危机。在此情况下,周厉王进行了一次较大的社会政治制度改革,即《国语?周语下》所说的“厉始革典”,而军事制度的改革则是这场政治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周厉王的军事改革奠定了西周晚期和春秋时军事制度的基础。
从当时的政治军事形势看,周厉王要安内御外,最迫切解决的就是军事力量不足的问题,因此其改革的目的在于扩充军备。从《诗经》、《左传》、《周礼》等有关记载可知,厉王扩军的内容主要是扩大和改革军队编制形式。《周礼?夏官?司马》记之甚详,其谓:“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以此与西周初相比,很明显地看到,在“师”级建制单位之上,增设了“军”级单位,每军辖五师,而在编制形式上,也由原来的以十进制为基础的“三进制”变成了“五进制”,即从师、旅皆由“左、中、右”三部分组成,变成了“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各编制单位的官长也由“什长”、“百夫长”、“千夫长”、“师氏”(师长)变成了“伍长”、“两司马”、“卒长”、“旅帅”、“师帅”等。
随着王室军的扩大,与“王六军”相适应,诸侯“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的制度也就应运而生,从中还可知,改革后的诸侯军队在规模上仍受限制,其管理体制亦仍与西周初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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