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变法的背景
张居正变法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在政治、经济、国防等各方面进行的改革,那么张居正变法的背景你知道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张居正变法的背景,欢迎大家阅读。
张居正变法的背景
明中期社会矛盾进一步发展,嘉靖中期以后政府财政长年亏空,变本加厉催征搜刮的结果,非但不能改变“匮乏之极”困境,反而愈发激化阶级矛盾,陷入“神运鬼输,亦难为谋”,濒于崩溃的深刻危机之中。倘不采取有效措施补救,“元末之事可为殷鉴”,除非“得磊落奇伟之士,大破常格,扫除廓清,不足以弭天下之患”。张居正改革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地主阶级改革派力图缓和矛盾变法自救的产物。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县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次年上《陈六事疏》,提出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六条改革方案,未被采纳。隆庆六年,穆宗病故,继位的神宗仅只10岁,内廷由慈圣皇太后主政,外廷由高拱为首辅。
不久张居正结纳宦官冯保,排斥高拱,当上了内阁首辅。张居正遂以首辅的身份“任法独断,操持一切”,毅然在全国范围发起一场力挽狂澜的变法革新运动。使明王朝的统治一度出现中兴的景象。
张居正改革的内容
1、整顿吏治整顿吏治既是改革本身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关系到整个变法革新能否启动并取得成功的前提。
张居正认为“致理之遣,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核吏治”,明确把“核吏治”当作“安民”、“治理”的前提。他一开始就围绕“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等方面,大刀阔斧进行整顿,以刷新振举“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从委徇,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以委曲迁就谓之善处”的颓风。惟有加强集权,重诏令,振纪纲,方能“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革新法令才能畅行无阻。
张居正强调治理天下须“悬法于众”,以法理政,坚持“刑赏予夺,秉持公道”,以振扬风纪,使天下信服。厉行整顿“严其约束”的结果,使得“九围之人,兢兢辑志;慢肆之吏,凛凛奉法”。提高行政效率、朝令夕行,也是整顿吏治的重要内容。为了建立有效的考核考绩制度。
张居正于万历元年(1573年)创设颁行考成法,考成法的精神是“立限考事”,“以事责人”。即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发文簿,分别留部作底本、送六科备注、交内阁查考。据其道途远近、事情缓急,“定程限,立文簿,月终注销。抚按稽迟者,部院举之;部院容隐欺蔽者,六科举之;六科不觉察,则阁臣举之。月有考,岁有稽”。“误者抵罪”使每件公事落到实处。
明初定制,六部和六科均绕过内阁直接向皇帝负责,张居正行考成法加强了内阁事权,由内阁通过六科、都察院控制六部,而各省抚按则听命于六部。最终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都由内阁控制,从而加强中央集权,使内阁成为变法的中枢。从内阁——六科——六部——察地方藩、臬等司及私按两官;再以两司察州、县官。层层督察,从而形成一个从内阁到地方官逐级督察的严密的考核考绩制度。为排除宦官干政,他还专门告诫冯保“裁抑其党,毋与六部事”,从组织机构上保证新法畅通。这种由三个机构互相监督定期审核各级官僚政绩施行赏罚的做法,有力地提高了办事功效。
张居正整顿吏治,务求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傅维麟《明书》所赞扬的,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所有官员,百事惟谨,使政风大变,由于行政效率提高,地方官皆按期定税,缓解了最吃紧的财政困难。张居正称:“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
2、(边防新政)整饬边疆“外示羁縻,内修守备”,是张居正推行边防新政的指导方针。
“内修守备”的重点是,加强北边防务,提高军事抗衡能力。为此相继起用在东南抗倭立大功的谭纶、戚继光、王祟古、方逢时、李成梁等著名边将,主持蓟镇、宣府、大同、山西和辽东边务。并在积极操练兵马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同时,大力加固增设城防,修筑明长城。
明长城不但在重点设防地段用砖石砌筑,内填泥土石块,十分坚固;而且形制结构也更趋完备合理。戚继光于蓟镇边垣创建1300余座空心敌台,“下发火炮,外击敌贼,贼矢不能及,敌骑不敢近”。为提高长城防御体系的整体实力,又于战略要地加修双城乃至多道城墙,增修辽东边墙,加强对侧翼、纵深和外围间隙地带的防御。
隆庆年间,张居正虽然不是首辅,但他实际上主持了北方边务。除了奏请任命有功之臣担任北边守将之外,针对明朝自永乐以后,军政方面主管官员都由科举出身的文人担任,而且边防军政受到由都察院派出的巡抚、巡关御史以及监军宦官的监督和制约。
这种做法对于控制军队、防止割据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也降低和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尤其是监察官员制肘太多,使带兵的武将无所作用。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必须赋予军事将领“专断”的权力。于是张居正奏请穆宗赋予边将更多主动权,大大提高了战守能力。
张居正在加强战守力量的同时,又积极寻求改善蒙汉关系。张居正的“外示羁糜”,是在“内修守备”的前提下,力争改善汉蒙关系,积极加强友好往来。隆庆四年(1570年)冬,俺答汗爱孙巴噶奈济因家庭纠纷,愤而出走降明。宣大总督王崇古和大同巡抚方逢时力主安抚优待,以此为契机改善明朝与蒙古各部的关系。
张居正立即指示厚礼接待,并抓住时机,利用鞑靼部的矛盾,力促俺答改弦更张,实现议和。俺答在“约诸部入寇”未能得利,军事上无法取胜,而经济上又迫切需要换取农耕区产品以补自身单一经济不足的情况下,被迫“使来请命”,乞封议和。隆庆五年明廷诏封俺答为顺义王,分别授予俺答属下65人都督、指挥等官职。双方还议定开放多处互市市场,最终达成“隆庆和议”。
张居正的边防新政取得巨大成功,从此“戎马无南牧之儆,边氓无杀戮之残”,每年“所省征调费不啻百万”,长城沿线出现了“六十年来,塞上物阜民安,商贾辐辏,无异于中原”的兴旺景象。万历初年,张居正为首辅,更加强了“内修守备”的工作。一方面他以“积钱谷、修险隘、练兵马、整器械、开屯田、理盐法、收塞马、散叛党”八事督课边臣,务必使边防军事落之实处,行之有效;另一方面,知人善任,大胆任用堪当一面的将领全权处理边防事务。在张居正执政及其以后的二三十年间,北边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3、兴修水利:明朝的财赋供应地主要在江南,南粮北运,以漕运为便。
但是,自正统以后,黄河屡屡溃决,给漕运带来了很大困难。隆庆万历之际,由于黄河溃决,运道堵塞,曾经恢复过海运,但以失败告终。海运失败,运河又成为必治之道。在万历初年,黄河年年泛滥,淮扬间湖堤溃毁,运道难通。由于黄河的长期泛滥,水势分流,黄河故道泥沙沉积,尤其是入海口,水流不畅。因此,黄河入海问题成为最关切的问题。如何疏浚入海河道,有两种意见。
张居正采纳了季训的意见,用一年半时间,修筑黄河到淮河的堤坝,有效地抑制了黄河泛滥,使漕运畅通,同时,使多年的弃地复变为良田。潘季训的治河办法,对其后数百年的江工都具有深刻影响。
4、清丈土地:嘉靖、隆庆时期,边疆军费消耗巨大,皇室贵族又奢侈浪费,造成明朝多年来财政入不敷出、国库空虚的局面。
张居正当政后,首先是裁减冗官冗费,尽量压缩政府开支。对皇室的奢费,也据理力争,尽量控制。张居正在整顿财政方面,大力贯彻量入为出、节省开支的原则,对缓解财政危机有一定作用。但是,节流只是一种补救措施,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还要开源。重点是整顿赋役。
5、经济改革:推行一条鞭法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
明中叶由于土地兼并、隐漏,人口逃亡流失,户田二籍混乱失真,“豪民有田无粮,穷民摊派受病”,朝廷控制的田亩、人丁日益短缩,财源祜竭,所谓“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针对这种弊端,张居正于万历六年(1578年)或八年对“天下田亩通行丈量”,总计田数7013976顷,比明初还少100余万顷。
主要目的是复旧额。较弘治时期多出300万顷。其中虽有部分因官吏改用小弓丈量以增加田额的虚报浮夸之处,但也确实清查出相当一部分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清丈使“小民实被实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所以遭到反对。但有利于改变赋役不均状况,使得“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既易采纳,而小民如获更生”。
张居正改革失败原因
张居正改革推进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对当时积贫积弱的明朝有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新政实行的时间较短,改革初见成效时,便被统治阶级喊停了。
张居正改革失败的原因可分为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根本原因就是,张居正推行的改革触犯了统治阶层的根本利益。张居正推行的税收政策为一条鞭法,收取税收时,按每户的人头来收取,即是摊丁入亩。这样一来,张居正在缓解农民和土地的矛盾之时,贵族阶层他们便失去很多从中谋利的机会。当张居正的改革正在施行时,眼看自己的利益逐渐被剥夺了,他们便召集贵族阶层对张居正的新政实行阻挡,张居正的新政便夭折了。
张居正改革失败的直接原因就是,明朝的财政已经积贫积弱很久了。在嘉靖和隆庆年间已是如此,张居正的改革需要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除此之外,明朝不仅在经济上有严重的亏损问题,军事和政治上等各个方面都是如此。明朝的官兵很多,每年老百姓要交更多的税来供养这些官兵,国家在粮食存储方面也大大不如从前。加上,明朝廷拥护张居正推行改革只有冯保和李太后,加上朝廷中,保守派的声音盖过了以张居正为首的改革派,在张居正改革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阻碍,导致新政在施行过程中,难度很大。
当新政初见成效时,皇帝迫于对权贵阶层低头,中断了张居正改革,最终改革失败。
张居正变法的背景相关文章:
1.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变法的背景
上一篇:张居正变法与王安石变法的不同
下一篇:商鞅变法的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