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曾是美国人的精神偶像吗
明清时期的中国人难以想象,十七八世纪欧洲启蒙运动中那些杰出的思想家们,很大程度上是试图按心目中理想的“中国”的模式来改造欧洲,那么你想了解更多吗?接下来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中国是否曾是美国人的精神偶像的详细信息,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中国曾是美国人的精神偶像吗
在1784年“中国皇后”号商船首航广州之前,中美这两个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国家,还没有什么直接交往。
对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国民来说,万里之外、远隔重洋的中华上国,理应是“流淌着牛奶与蜜之地”,是巨大的财富源泉,陌生、神秘而又令人向往。这实际上反映了当时包括北美在内的大西洋两岸整个基督教世界对中国的印象。
“我们才需要中国来的传教士”
明清时期的中国人难以想象,十七八世纪欧洲启蒙运动中那些杰出的思想家们,很大程度上是试图按心目中理想的“中国”的模式来改造欧洲。
早在1669年,英国学者约翰·韦伯就说过,中文是一种基本的世界语。17世纪来华的西班牙教士闵明我曾盛赞中国,说那是“世界上最高贵的地方,宇宙的中心点,在所有阳光得以照射,万物得以存活之处,那是最荣耀的帝国”。法国重农学派领袖魁奈号称“西方孔夫子”,他出版了《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一书,认为中国皇帝虽然实行绝对专制,却又在自然规律的限度内,中国政府是欧洲应该效仿的典范。启蒙运动“三剑客”之一的伏尔泰,于1756年出版《道德论》一书,前两章都在极力赞美中国文明,推崇其最高成就是“道德和法律”。
还有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他简直把“中国模式”捧上了天,不仅高度赞美中国人基于儒家伦理的道德优越性,还“力言中国在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实际上都比欧洲高明”,“较之他们,我们才在入门阶段,甚至尚未完全脱离野蛮时期”,“这一代的欧洲人一直想证明,即使没有宗教,自然法则也可以为人类的制度奠定基础,中国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圆满答案”。因此,他主张欧洲该做的事,是向中国开放门户,以吸收足以壮大欧洲社会的养分。莱布尼茨还说过一句名言:“我们才需要中国来的传教士。”
简而言之,当时的“中国模式”给欧洲人的启发是:世俗社会也能实现良好治理,“中国”及“中国人”成了欧洲人自我批评、推进革新的一种镜像。
当代法国学者、《费加罗报》著名评论家居伊·索尔芒曾总结道:“中国在18世纪哲学、政治和经济的重大主题构思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治政府、自然神论、开明君主论、知识分子的作用、重农学说,所有这些都来自中国或者说都因中国而合法化。”
他甚至认为,对当年的欧洲人而言,儒家哲学“因其理性主义特征和民主的倾向被欢呼为来自另一世界具有革命性的福音”。
学习“中国”好榜样
两三百年前吹遍欧洲的“中国风”,也越过大西洋吹到了北美。独立战争前后的北美移民社会,还没有脱离母国的文化脐带,心理上总是觉得低人一等,对伦敦乃至欧洲传来的时尚及思想潮流,自然亦步亦趋。
当代美国学者莱曼·斯莱克声称:“在19世纪,中国对美国的影响就广度来说要比美国对中国的影响大得多。”其实,自18世纪中期起的百余年间,美国对中国的影响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而来自中国(至少是想象中的“中国”)之思想与风尚,却不同程度地影响过这个新兴国家的发展进程。
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不少是中国文化的崇拜者。以多才多艺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为例,此公是自然神论者,以诸多美德集于一身而为后世美国人所称道,他高度反感教堂里布道宣传的宗教律条,而对实践中积累的道德伦理原则赞誉有加,这种世俗化倾向,据说就来自中国思想。
早在1738年,富兰克林曾在他主办的周报《宾西法尼亚公报》上,发表《孔子的伦理》一文,向北美移民介绍东方智慧。他还常常引用中国的例子和格言为依据,阐发其道德主张。1788年,他甚至虚构了一篇《中国书简》,向人介绍他所理解的“中国”。
不光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美国第二任总统)、托马斯·潘恩(英裔美国激进民主思想家)、托马斯·杰斐逊(《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等,也都对中国青睐有加,或把中国视为世俗社会的榜样,或从中国寻找建立农业共和国的灵感。在诸多北美精英人士看来,中国乃是农业繁荣、个人自由、政府开明和社会公正的典范。
1787年6月21日《纽黑文公报》上刊载的一篇文章说:“把你们的目光转向中国人生活的亚洲大陆的东端,在那里你会看到一种令人着迷的关于幸福的思想,这一思想全世界都可以分享,这个帝国的法律可以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典范。这个伟大的国家是在农业的萌佑下凝聚在一起的,是建立在自由和理性基础之上的,无论文明国家和野蛮国家拥有的优势它都拥有。”
尽管文章充满对“中国”的描述有点过分理想化,但来自“中国”的这盏明灯,无疑曾照亮过刚刚步入启蒙时代的美国人的心灵。
只是19世纪中晚期以来,中华帝国的子民们因军事、外交及经济上的节节败退,导致文化自信心逐渐丧失,只好处处以西方为师,已经不再记得,自己也曾是美国人的精神偶像了。
美国的早期文明
在四万多年前,印第安人的祖先经由北美洲到中美洲和南美洲;当哥伦布到达他认为的新大陆时,居住在美洲的印第安人,约有3000万。而居住在今天美国、加拿大地区的印第安人约有150万人;这些土著人种的构成,无论从遗传、语言、社会等方面来看,都有很大的差异;据估计,15世纪时在格兰德河以北至少存在着 400种互不关联、各具特色的文化形态,有着多种多样的人体类型和语系。大约10000年前,又有另一批亚洲人,移居到北美北部,即后来的爱斯基摩人。而最早到美洲的白种人大概是维京人,他们是一群喜好冒险的捕鱼人,有人认为他们在1000年前曾到过北美东海岸。
中国曾是美国人的精神偶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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