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郡县制度的介绍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那么你了解古代郡县制度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介绍古代郡县制度,希望能帮助到你。
古代郡县制度的介绍
郡县制是指古代帝王为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势力膨胀对中央造成威胁而推行的一种区别于周朝分封制的地方行政制度。它基本上横贯了中国整个封建时期,我国现在使用的行政区划制度就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演变而产生的。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由战国时期的商鞅正式提出,在秦始皇时期正式推行全国。郡县制的最主要特点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最高统治者是皇帝,下设太尉、丞相和御史大夫作为中央政府官员,他们主要向皇帝负责。中央政府下面设立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主要由郡县组成,县向郡负责,郡向中央政府负责。但是无论是太尉、丞相和御史大夫这类中央政府官员,还是郡守和县令这些地方政府的官员都是直接由皇帝任命的。
郡,是指在中央政府管理下的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郡下面设有负责管理行政事务的郡守,负责军营事务的郡尉和负责监察事务的监御史。每一个郡的管理者被称为郡守,其官职类似于现在的省长;县,是指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负责人被称为县令,他的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县长。县令的职责是调解民众纠纷,处理所辖地区的经济、法律和军事事务,向百姓传达上级命令。县与郡与中央政府与皇帝之间等级分明,是层层递进式的结构,除特殊情况之外,不能越过上级向更高一级的官员汇报事务。
古代郡县制的作用
郡县制的作用主要在于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统治者阶级的利益。它的推行是古代中国从奴隶社会跨入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使得中国第一次成为一个大一统的国家,中央政府的地位第一次被真正重视。
郡县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郡县制就是中央集权制度。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统治者的手上,地方官员没有实质的权力,只要君主不要太过荒淫无道,就不会发生百姓造反的事件,而类似于周朝后来诸侯称霸和西汉初期的七王之乱的事件更不可能会发生,从根本上解决了地方割据势力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保障了帝王的权威。
其次,郡县制虽然主要维护的统治者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普通百姓的权益。在周王朝分封制度下,一个人的地位是由出身决定的,一辈子都不能更改,等级森严。然而,郡县制中的官吏是由皇帝任命的,虽然改变身份的机会也很渺茫,但是如果拥有足够的才华,再加上一点点的运气,改变命运的机会还是有的,历史上寒门出贵子的例子也有不少。
郡县制这项制度,基本上是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王朝的。虽然在各个朝代都有相应的改动,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其最基础的制度还是郡县制。现今我国施行的行政区划制度也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它推动的是一个时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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