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解密辛普森的相关简介
辛普森1947年7月9日出生于美国旧金山,2007年9月,被指控犯有持枪抢劫和绑架等多项重罪。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辛普森的相关信息,欢迎阅读!
辛普森案件简介
随着今年《O.J. Simpson》电影的热播,很多人开始关心起这个震惊美国的杀人案件。1994年一位前美国著名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O.J. Simpson)杀了自己的妻子,在当时是非常轰动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辛普森杀妻案事件始末。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埃尔文·约翰逊(Earvin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
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注:妮可当年十八岁),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洛杉矶西部一豪华住宅区里,一只小狗在不停地狂吠,引起了邻居家的注意。人们在一住宅门前发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女死者后来证实是妮克·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生郎·高曼。两人浑身血痕,而且被利器割断喉咙而死。死亡时间是晚上十点多。案发当晚黄昏,妮克同孩子到高曼所在的餐馆吃饭。离开后曾打电话说遗留下了一副太阳镜,高曼找到后对同事说下班送还给妮克。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死者前夫即著名的 黑人美式足球(橄榄球)明星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福特野马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案件主要证人是当时住在客房的朋友基图,他作供说客房墙外有像地震一样的响声。此外一个被电话预约的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十时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门铃无人回应,接近十一点时,发现一高大黑人(与辛普森相似)匆匆从街外跑回屋,按门铃后辛普森回应了,出来说他睡着了,然后坐车到机场去芝加哥。
案发后凌晨,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赶回加州。回来辛普森在律师极力反对下单独接受了警察一小时的问话。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受伤。他解释说,接到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六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向。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小时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
案件沉寂了近二十年后,2012年11月21日,美国调查探索频道(Investigation Discovery)播出的一部纪录片再次轰动全美。纪录片通过缜密的调查指出,50岁的连环杀手罗杰斯很有可能是谋杀辛普森前妻妮可·布朗及其友人高德曼的真正凶手。这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
罗杰斯的兄弟克雷对美国调查探索频道的制作人表示,他的兄弟曾经亲口跟他说这个凶案是他做的,他当时应辛普森的要求要去他的前妻家里面偷回一对耳环,大概是2万美金,而且还告诉她,必要的时候你可以把她放倒。
当年,要让美国人相信辛普森无罪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新的证据被挖掘究竟给美国的司法和美国社会带来了什么样的震动?相关专家告诉记者,新的证据或许将让一部分美国人意识到,当年的审判坚持了程序正义或许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要让更多的美国人相信辛普森的无辜,将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辛普森案件经过
案发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洛杉矶西部一豪华住宅区里,一只小狗在不停地狂吠,引起了邻居家的注意。人们在一住宅门前发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女死者后来证实是尼歌·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生郎·高曼。两人浑身血痕,而且被利器割断喉咙而死。死亡时间是晚上十点多。
案发当晚黄昏,尼歌同孩子到高曼所在的餐馆吃饭。离开后曾打电话说遗留下了一副太阳镜,高曼找到后对同事说下班送还给尼歌。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死者前夫即著名的 黑人美式足球(橄榄球运动员明星)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案件主要证人是当时住在客房的朋友基图,他作供说客房墙外有像地震一样的响声。此外一个被电话预约的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十时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门铃无人回应,接近十一点时,发现一高大黑人(与辛普森相似)匆匆从街外跑回屋,再按门铃后辛普森回应了,出来说他睡着了,然后坐车到机场去芝加哥。
逮捕
案发后凌晨,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赶回加州。回来辛普森在律师极力反对下单独接受了警察一小时的问话。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受伤。他解释说,接到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审理
一九九五年一月,辛普森案件由日裔法官依藤主审。在九个月的审讯过程中,有沉闷枯燥普通人不易明白的血液化验证据,也有意想不到的发展。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非常有戏剧性。
负责办案和入屋搜查证据的主要警察证人是侦探福尔曼,他被辩护律师指控为种族歧视者。他在法庭答问时声称自己在过去几十年没有用过黑鬼这个歧视黑人的字眼,但是后来辩护律师出乎意料地找到一盒录像带,证明他在一个短时期内用过数十次黑人的字眼。这严重地摧毁了福尔曼证词的可信性。辩护律师还进一步指控除了他之外,警察局另外有人为了种族偏见,故意栽赃嫁祸辛普森,假造证据。
在审理中,主控官突然要求辛普森在法庭上戴上手套,结果,辛普森在众目睽睽下竟然无法戴上手套。显然手套太小了。虽然控诉律师找到辛普森穿戴类似同一手套的照片,并且有专家作证说手套溅染血液后会收缩,但是辩护律师也请专家佐证说不会如此收缩。
最后,控诉律师指出辛普森多年来暴力虐妻(有报警记录),加上血迹和染血手套铁证如山,力劝陪审团绝对不要让辛普森逍遥法外。而辩护律师则强力攻击控方证据的漏洞,特别针对被告手穿不进血手套,同时攻击证人是种族歧视者以打击证据的可信度,强调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要求陪审团判决无罪。
在所有人的震惊中,由十名黑人、一名白人、一名西班牙人后裔组成的陪审团在讨论不足四小时后裁决辛普森两项杀人罪名均不成立。辛普森最后作为一个自由人被释放。
辛普森案件疑点
第一犯案时间:辩护律师称,如果一个人要同时对付2个人,而且有激烈的打斗声音,那么应该搏斗了10分钟以上,这么一来就不存在犯案时间。
第二:控方证据安排不当。在呈堂的证据上,控方放弃了目击证人和全国观众观看的飞车追逐录像。在庭审结束后,有陪审员表明,这两个被放弃的证据将有可能左右自己的判决。目击证人证明,在当晚10点30分,看到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飞速穿过十字路口,并探出头来对过去的一辆车的司机大喊了一声让开。六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向。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小时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这一段飞车录像也被控方放弃了,因为控方表示,在这段录像中,有很多过往群众大声呼喊:“加油,辛普森”的话会对判决造成影响。但是陪审团却否认了这一说法,因为警方从辛普森的野马汽车上搜出了一支手枪,行李,护照,和简易伪装道具(类似于化妆舞会的山羊胡子),这些将充分证明辛普森有逃跑的嫌疑。
第三:控方被指在采集血液证据时,没有做有关的证据保护。警方在搜集了现场血液证据后,放在了汽车后备箱,并没有做干燥和冷冻保护。辩护律师称,没有干燥和冷冻保护的血液将无法提供准确的DNA,因为高温和细菌会破坏掉DNA链。
第四:遗漏相关证据。控方在三周以后再一次勘测现场的时候,发现了一处未经采集的血液证据(位于辛普森家的后门),采集证据后,从血液里面查到了EDTA(抗凝剂)。EDTA——乙二胺四乙酸(Ethylene Diamine Tetraacetic Acid)是一种重要的络合剂,在刑事案件中也经常使用到,比如抽血的紫色试管里的白色粉末就是EDTA。因此辩方认定这是警方栽赃。但警方称,证据中所含的EDTA远远小于紫色试管中的含量,而且并不是只有抽血用的紫色试管里面有EDTA,比如很多食物添加剂就含有EDTA。辛普森当晚9点22分在麦当劳便利店购买了一个巨无霸汉堡,而这种汉堡的特殊酱汁里面,恰好含有EDTA。试验表明,特殊酱汁中的确可以检测出EDTA,但是吃了特殊酱汁的血液却并不含有。这个疑点成为了陪审团认为的一个合理怀疑。
第五:检控方没有上诉2级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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