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伍廷芳简介
伍廷芳,本名叙,字文爵,又名伍才,号秩庸,后改名廷芳。汉族,清末民初杰出的外交家、法学家,洋务运动开始后,进入李鸿章幕府,出任法律顾问,参与中法谈判、马关谈判等。1896年签订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墨通商条约》。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伍廷芳简介,希望大家喜欢!
伍廷芳生平简介
伍廷芳先生一开始并不叫这个名字,这是他后来改的。他是一个广东人,出生在遥远的新加坡,三岁跟着伍父回到中国广东。在香港念过书,念书期间还与别人一起创办了第一份中文报纸《中外新报》。
他曾获得伦敦学院的法学博士学位,也获得了大律师资格,他是近代第一个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人,状元之才。他学成后在香港做律师,后来又称为香港立法局第一个华人议员,非常优秀。
伍廷芳先生在洋务运动开始后,在李鸿章门下做法律顾问。辛亥革命爆发之后,他担任中华国民军外交总长,主持过南北议和,写信迫使清廷退位。南京临时政府设立后,他是司法总长。再后来,他参加护法运动,先后担任过外交总长、财政总长和广东省长。应该说伍廷芳先生一直致力于我国的法律改革,从一开始做法律顾问开始,他就希望可以效仿西方,修订一部属于我国的法律。先生也在自己不断变换的身份中,为国家献计献策。
伍廷芳先生是1922年去世的,当时陈炯明炮轰总统府,病致电伍廷芳先生,要求其劝说孙中山,言辞上颇为不敬。伍廷芳先生对此非常气愤,生病卧床,在医院查出肺炎。在他弥留之际,一直叮嘱儿子伍朝枢国事,一句也没提起家人。所以他的去世另孙中山非常悲痛。伍廷芳先生在生命的最后还是想到了这个国家,他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令人钦佩。
伍廷芳后人
伍廷芳后人中,最有名的是他的儿子伍朝枢,他们父子都是法学方面的高材生。伍廷芳本人是清末民初的著名外交家和法学家,他是近代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他曾自费留学,回国后在香港担任律师,后来成为议员。
伍廷芳先生曾经跟李鸿章做事,参与过中法,马关谈判。曾经被清政府任命为多国驻外大使。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平等条约也是他签订的《中墨通商条约》。
他的儿子伍朝枢先生也是随着父亲在美国留学,因为受父亲影响,他也专攻法学,他在伦敦大学法律专业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后来参加伦敦的律师考试,又获得第一名,令英国人刮目相看。伍朝枢在1913年成为第一届议员,在孙中山先生任临时大总统的时候,他是外交部次长,之后也多多少少担任过一些法律或外交方面的领导,后来在香港去世。伍廷芳后人中,这个儿子属于记载比较明确,也是跟父亲一样,一生为法律和外交贡献力量。
伍廷芳的后人中,还有一位就是他的女儿,伍月梅,她也是一位爱国华侨。伍月梅很少被提起,她的丈夫陈瑞钿先生是二战中美国的空军英雄。这位夫人在柳州被袭时,为救丈夫,自己被弹片打中,不幸身亡。他们二人有两个儿子。
伍廷芳后人中他的孙辈就记载不多了,不过伍朝枢先生和伍月梅女士,都应该是值得伍廷芳先生骄傲的子女。
伍廷芳评价
对于伍廷芳评价有很多,有些觉得他是出色的政治外交家,有些觉得他是对我国法学影响深远的人。当年,洋务运动开始后,伍廷芳先生就跟着李鸿章先生,他曾经参加过中法谈判,也见证了马关谈判,在1896年的时候就成了外交官,当时清政府让他负责的是美国、西班牙、秘鲁这三个国家。
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也是他负责签订的。并且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他写信劝清帝退位。在袁世凯政权结束之后,大家一致推举他作为外交总长,虽然他已年老,还是承接了这个职位,上任之后的他,发电给外国,希望他们承认中华民国,并告知各国在中国内部矛盾中要处于中立位置。应该说,后人对伍廷芳评价,很多源于他的这些政治行为,大家公认他是一位出色的政治家,外交家。
另外,他也是我国法学发展史上不可忽视的人物。伍廷芳先生做过律师,在法学方面毫不逊色。1902年,伍廷芳先生任修订法律的大臣。在修订过程中,他全力主张全面引进西方国家的法律和制度。辛亥革命后,伍廷芳继续在为我国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努力,得到了孙中山先生的支持,称为司法总长。他主张效仿西方,并且利用自身总长身份,推进律师辩护制度。
从伍廷芳先生的从政经历来看,他一直致力于外交和法律方面的事务。所以对伍廷芳评价,应该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和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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