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吃饭礼仪
泱泱中华,文明古国5000年。在很早以前,我国古代就已形成了一系列的饮食礼仪。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古代吃饭礼仪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古代吃饭礼仪
首先,中国古代通过饮食礼仪体现等级区别。
礼产生于饮食。在中国古代,在饭、菜的食用规格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如王公贵族讲究“牛宜秩,羊宜黍,象直穆,犬宜粱,雁直麦,鱼宜涨,凡君子食恒放焉”。而贫民的日常饭食则以豆饭藿羹为主,“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有菜肴二十余种。“凡王之馈,食用六百,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这告诉我们,进献王者的饮食要符合一定的礼教。
《礼记·礼器》曰:“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而民间平民的饮食之礼则“乡饮酒之礼,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乡饮酒,是乡人以时会聚饮酒之礼,在这种庆祝会上,最受恭敬的是长者。
其次,古人讲究饭菜的摆放方式和宾主的坐席。
自周代开始,在贵族阶层设宴招待宾客的场合,尤其讲究餐具、菜肴的摆设规则,相关记载见于《礼记·曲礼》、《礼记·少仪》等史料中。席间,他们席地而坐,餐具直接放在席上。饭菜要这样摆放:左边依次为带骨的熟肉、主食(饭),右边依次是大块的熟肉、酒和饮料;在最里边放酱酪调料,外边放烤肉,右边放着蒸葱;干肉铺类的菜肴,弯曲的在左,挺直的在右。若是烧鱼,以鱼尾向着宾客;若是干鱼,则以鱼头向着宾客;冬天鱼肚向着宾客的右方,夏天鱼脊向着宾客的右方。
为什么要有这些讲究呢?原来这是为了敬客、尊长,以及食用方便。这些摆设次序,在家里以尊长的座位为准;宴请客人时,则以最尊贵的客人所坐席位为准,宴饮开始之前,要进行进食的礼仪,宾先主后说一些互相激励祝福的话。然后再行祭食的礼仪,以报答先祖,表示不忘本。
再次,古人喝酒时也有很多礼仪。
无酒不成席。传统礼仪中,有专门的筵席礼仪。酒在筵席中不仅是礼的需要,更起着乐的作用,是故有“依酒成礼”、“借酒助兴”、“以酒作乐”等说法。《尚书·酒诰》就有如下规定:“饮惟祀”(只有在祭祀时才能饮酒)、“无彝酒”(不要经常饮酒,平常少饮酒,以节约粮食,只有在有病时才宜饮酒)、“执群饮”(禁止民众聚众饮酒)、“禁沉湎”(禁止饮酒过度)。周朝对此有更细致的
规定:进门不脱鞋,边喝酒边聊天是为“礼”,脱鞋席地再喝,是为“宴”;能喝者喝,不能喝者不喝,这叫做“沤”;大家一起喝,是为“沉”,喝得出不了门,叫“湎”。君子可以“礼”、“宴”,可以“沤”,但不可以“沉”、“湎”,也就是说前三种做法符合礼节,后两者是喝酒时应该严格禁止的。
古人在宴席上总是离不开酒,自然喝酒时的礼仪规范也不少。宴席上在祭食礼仪后,便接着行饮酒的礼仪。主人举杯向宾客敬酒,叫“献”;宾客回敬主人,叫“酢”;主人先自饮酒,再劝宾客饮酒,这叫“酬”。饮酒时,要小口细品,而不能大口喝酒,更不能喝得酩酊大醉,否则就会大出洋相,甚至召来杀身之祸。
最后,用筷礼仪也是古人饮食礼仪中的主要内容。
筷子是中华民族饮食文化所独有的一大特色。古代用筷礼仪很多,客人不得持筷过“河”夹菜,也就是不要将筷子伸得老远去夹饭桌对面的菜肴,宁可不吃。
用筷子给别人夹菜也要看具体情况。虽然用筷给客人夹菜可以表示尊重和热情,不过,当主人老是用自己的筷子给人夹菜时,虽热情有余,但会令有的客人难以接受。“袁府盛宴佳肴美,总统筷上口水鲜。”说的就是袁世凯当临时大总统时在宴席上的尴尬事,虽说“礼多不为怪”,但这种不卫生的“礼”显然难以令人接受。
古代吃饭待客之礼
如何以酒食招待客人,《周礼》、《仪礼》与《礼记》中已有明细的礼仪条文,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礼仪的具体内容。
首先,安排筵席时,肴馔的摆放位置要按规定进行,要遵循一些固定的法则。带骨肉要放在净肉左边,饭食放在用餐者左方,肉羹则放在右方;脍炙等肉食放在稍外处,醯酱调味品则放在靠近面前的位置;酒浆也要放在近旁,葱末之类可放远一点;如有肉铺之类,还要注意摆放的方向,左右不能颠倒。这些规定都是从用餐实际出发的,并不是虚礼,主要还是为了取食方便。
其次,食器饮器的摆放,仆从端菜的姿式,重点菜肴的位置,也都有陈文规定。仆从摆放酒壶酒樽,要将壶嘴面向贵客;端菜上席时,不能面向客人和菜肴大口喘气,如果此时客人正巧有问话,必须将脸侧向一边,避免呼气和唾沫溅到盘中或客人脸上。上整尾鱼肴时,一定要使鱼尾指向客人,因为鲜鱼肉由尾部易与骨刺剥离;上干鱼则正好相反,要将鱼头对着客人,干鱼由头端更易于剥离;冬天的鱼腹部肥美,摆放时鱼腹向右,便于取食;夏天则背鳍部较肥,所以将鱼背朝右。主人的情意,就是要由这细微之处体现出来,仆人若是不知事理,免不了会闹出不愉快来。
再次,待客宴饮,并不是等仆从将酒肴摆满就完事了,主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要作引导,要作陪伴,主客必须共餐。尤其是老幼尊卑共席,那麻烦就多了。陪伴长者饮酒时,酌酒时须起立,离开座席面向长者拜而受之。长者表示不必如此,少者才返还入座而饮。如果长者举杯一饮未尽,少者不得先干。长者如有酒食赐与少者和僮仆等低贱者,他们不必辞谢,地位差别太大,连道谢的资格都不给。
侍食年长位尊的人,少者还得记住要先吃几口饭,谓之“尝饭”。虽先尝食,却又不得自己先吃饱完事,必得等尊长者吃饱后才能放下碗筷。少者吃饭时还得小口小口地吃,而且要快些咽下去,随时要准备回复长者的问话,谨防发生喷饭的事。
凡是熟食制品,侍食者都得先尝一尝。如果是水果之类,则必让尊者先食,少者不可抢先。古时重生食,尊者若赐你水果,如桃、枣、李子等,吃完这果子,剩下的果核不能扔下,须怀而归之,否则便是极不尊重的了。如果尊者将没吃完的食物赐给你,若盛器不易洗涤干净,就得先都倒在自己所用的餐具中才可享用,否则于饮食卫生有碍。
尊卑之礼,历来是食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子女于父母,下属对上司,少小对尊长,要表现出尊重和恭敬。对此,不仅经典立为文,朝庭著为令,家庭亦以为训。《明史·礼志十》有“庶人相见礼”,提到明太祖朱元璋时曾两度下令,都为的是申明餐桌上的尊卑座次的排列礼仪。
洪武五年(1372年),凡乡党序齿,民间士农工商人等平居相见及岁时宴会谒拜之礼,幼老先施。坐次之列,长者居上。十二年(1379年)令,内外官致仕居乡,惟于宗族及外祖妻家序尊卑,如家人礼。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与同致仕官会,则序爵,爵同序齿。
古代的许多家庭,少不了以食礼作为家训的训条,教导子孙谨守。清人张伯行《养正类编》卷三引《屠羲英童子礼》,就提到这样的训条:
凡进馔于长,先将几案拂试,然后双手捧食器,置于其上,器具必干洁,肴蔬必序列。视尊长所嗜好而频食者,移近其前,尊长命之息,则退立于傍。食毕,则进而撤之。如命之侍食,则揖而就席,食必视尊长所向。未食,不敢先食;将毕,则先毕之,俟其置食器于案,亦随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