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奥租界条约
《胶澳租界条约》又称《德租胶澳专条》是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胶奥租界条约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胶澳租界条约简介
《胶澳租界条约》又称《德租胶澳专条》。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11月,德国借口其传教士在山东巨野(今菏泽市巨野县)被杀,出兵强占胶州湾沿岸地区。1898年3月6日,清政府代表李鸿章、翁同龢与德国驻华公使海靖在北京签订此约。
胶澳租界条约内容
1897年,德国在山东的两个传教士被杀,结果引起了中国和德国的外交纠纷,当时的中国刚刚在甲午战争中被日本打败,中国不想再有外交冲突,想要赔点钱了事。但是,德国却不这样想,德国认为这是一个可以扩大侵华的好机会,当时清政府衙门忙去找德国驻华公使海靖协商,海靖提出六条要约,其中有一条是将胶州湾四周百里租借给德国100年。
清政府经过研究,认为大部分条件都可以接受,只有租借胶州湾100年这个条件过于苛刻,况且胶州湾是山东一个重要的港口,有可能会成为外国的军事基地,长期以来会影响京津地区的安全。衙门没有同意,恳请海靖让一点。海靖说:“租借一百年中,让掉一年,总算99年,别事不能减轻,否则,立即占领东三省。”
清政府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接受,最后清政府只是提出了一点要求,是否可以提高租金,来应对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德国大使表示,可以在减少一年租期的基础上,多付一年的租金。德国表示再无可能退让。无奈,清政府只能接受这样一个很滑稽的条件。
1898年,中国和德国签订《胶澳租界条约》,租借胶州湾99年正式用法律条文确定了下来,这也为后来列强租借中国土地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1898年4月,法国迫使清政府答应租让广州湾,强租广州湾及其附近水面,租期为99年。
英国立即以“利益均沾”为名,要强租九龙半岛作为“补偿”,并于1898年6月9日,逼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条约》,把“新界”租给英国,租期为99年。
俄国也出兵威胁,租让中国的中东铁路99年,中国东北基本上被俄国控制。
租借中国土地,租期为99年,在清朝末年,基本上已经成为惯例,这也是中国的悲哀。没有办法,租期99年,其实不是租期,而是一种永久割占,在其实香港的租金在清朝灭亡后,就已经没有付过了,新中国成立后,也没有付过,名为租借,实际为割占。
1997年,中国收回了新界,中国已经没有租借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