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处分简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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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日本将琉球国分配进鹿儿岛县。次年,日本宣布琉球是日本的领土,不需要朝贡日本。日本将琉球国君封为藩王,侵占了琉球。三年后,日本派使臣到琉球,要求琉球停止向清政府朝贡,断绝与清政府的关系。使臣带来的命令包括以下这些。琉球要开始使用日本年号,废除向清政府朝贡的关系,禁止琉球派出使臣向清朝觐见。同时也废除了新任琉球国王接受清政府册封的规矩。以后一切与清政府有关的交涉琉球都要交给日本负责。琉球必须撤销在福州的官邸,以后所有的贸易也要交给日本负责。最重要的是琉球自此是日本的疆域,琉球与清政府不再有任何外交关系。
这位日本大臣被派遣到琉球是因为当时的日本政府已经将琉球划给内务府管理。太久保利通向明治天皇提出了关于琉球的建议。
琉球在1876年先后数次派遣使者到东京,恳求日本能够让琉球和清政府保持外交关系。日本拒绝了这个要求,琉球被迫与清政府断绝了往来。1879年,天皇命令最后一位琉球王向东京朝见,琉球王称病拒绝。后来日本宣布设立冲绳县,琉球王和其他王室成员被迫前往东京。到达东京后不久,琉球王被封为了侯爵。